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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男子遇車禍重傷昏迷,父母欲捐器官救5人。如果是你自己你會同意嗎?如果是你的親人捐獻你支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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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lanv1

    如果是我,我會同意。

    人固有一死,無論你富甲一方還是一貧如洗,無論你是高高在上還是低到塵埃,最終的結果都會消逝在這個世界。死亡,是我們改變不了的自然規律,是每個人都逃避不了的,我們每個人都恐懼死亡,但是又必須面對死亡,我們沒法對抗自然規律,於是只能自欺欺人,似乎身後事越是隆重,越是能得到安慰。然而誰的心裡不清楚呢?可是人都不在了,要那些有什麼意義呢?人最重要的還是活在當下,在有限的生命裡做自己想做的有意義的事。

    既然我已沒有權利生活在這個世界上了,我沒有選擇了,而那些老弱病殘的人他們還有機會和希望繼續活在這個美好世界,那我能幫助他們,為什麼不呢?幫助他們延續生命 ,我的生命來這一趟也算有意義,換個角度,他們的繼續生存不也是我生命的延續嗎?

    如果是我親人,想要捐獻,我會支援他的決定,既然他的生命已到盡頭,他選擇捐獻器官,為別人的生命提供一絲希望,我會按照他的意願去做,最起碼我尊重並實施了的決定,相信我的親人在走的那一刻也是快樂的,看到他的生命得到了延續重要的是他的決定。我也會欣慰。

  • 2 # 行攝青年

    ​捐器官可以救5人,在我生命即將結束的時候,我會毫不猶豫的同意,下面我就簡單講講一些內心的真實想法:

    第一,生命存在的意義的衡量並不是依靠個人取得的成就或者創造的財富的。

    當一個人在因為意外去世的時候,他如果可以捐出自己的器官,可以讓自己的生命在別人身上延續,這樣也是極具價值的!

    第二,捐獻器官這件事一直是國家鼓勵的支援的,因為有太多的人需要換器官來讓自己的生命可以活的更好,他們中有的人等不到器官就死去了……

    生命很美好,我們都應該好好活下去,但是天有不測風雲,意外有時悄然降臨,我們一定要注意身體健康,真的面臨死亡時捐出器官也是可以的!

  • 3 # Ce9012

    會的。

    司馬遷說過: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佛曰: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把有用的器官救活她人,她代表了我活著,我可活兩世,挺好的。

    【手機沒流量了親們,這是我在學校最後一篇回答了,有流量了我還會回答的。88~】

  • 4 # 響水張弛

    我不同意。理由就是因為多數人傾向於強迫被問者選擇“同意”。個人是集體的耗材,這是東方人的核心價值觀。我都已經面臨死亡了,怕你個屌,臨死前向那些正能量人士表明態度,也是極好的!

  • 5 # 飛鳥與魚s

    捐獻器官也要分情況吧,比如說用作科學、用作標本、用作器官移植等使用用途。 前兩者為用於教學研究,後者為用於救人。救人的話,我是接受的,不過聽說眼角膜是活體取,怕怕,∠( ᐛ 」∠)_所以活體取的就算了。死了隨他們取,反正我死了也用不了他們,還不如捐了。活著的時候做所謂的好事還得考慮得失,死去之時就不用再考慮會不會我幫了他他還反咬我之類的。幫助他們延續生命 ,我的生命來這一趟也算有意義,換個角度,他們的繼續生存不也是我生命的延續嗎?

  • 6 # 兩米的大長腿

    這得看那個男的還有沒有機會甦醒,如果還有機會的話,是不會捐獻器官的,人都是有私心的,他都成這樣了,還捐獻器官。

  • 7 # 略通岐黃我姓羅

    本人就是造血幹細胞捐獻自願者,雖然目前還沒有遇到和我配型成功的。如果是我即將去世,我願意捐獻器官。如果是我的親人去世,如果我有那個簽字的權利,我也完全同意的。因為我覺得不能白來這個世界走一回,就算是臨走了,還是給這個世界留下點什麼好,也好最後為這個世界做點什麼吧!

  • 8 # 微笑收場

    我願意。而且就打算這麼做。與其一把火燒了還不如造福他人。還不用操心後事(打算連遺體一起捐。給學醫的孩子多個機會)。個人獨身主義。正常情況(即未因為意外在父母前面去世)是沒人打理後事的。正好有人處理了

  • 9 # 遇見你是藍色的

    現在的我已經是一名器官捐獻志願者,在我認為,"人死後只不過是一副臭皮囊,最後化為灰長埋地下而已,以另外一種方式存在,挺好。"所以我會願意捐獻器官。

    談到器官捐獻,中國器官捐獻的現狀十分尷尬,現階段的器官供需比是1:30,每百萬人口的年捐獻率位列全球44名,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還任重道遠。

    其實器官捐獻的主要瓶頸是傳統思想的制約,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死後要留全屍,很多人表示擔心家人心理不適而不願意捐獻器官或遺體。也有很多人並不是很明白器官捐獻的具體情況,心存很多疑惑。

    1.器官捐獻是當一個人的生命不幸離去時,根據本人和家屬意願,將其功能良好的器官捐獻給因器官功能衰竭或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挽救他人生命

    3.成為人體器官捐獻志願者僅僅只是一個志願表達,若要實現捐獻,要等生命離開時透過嚴格的醫療評估並徵求直系親屬的共同同意,如果直系親屬中有任何一個人不同意,就不能進行器官捐獻。

    5.現在一些新聞報道上也會有非法買賣器官的事情,這也會增加人們的憂慮。對於這一問題,就需要政府及相關部門儘快建立完善全國統一分配系統,捐獻的器官全部納入系統管理,由計算機全程統一分配,並把相關資訊及時釋出到有關平臺,徹底斬斷利用錢權獲取器官的交易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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