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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胖球暖陽陽

    是因為可能性。10湖人剛完成兩連,11湖人

    年陣容出現一些問題,如果當時的交易達成,湖人可能會持續10的統治力。最直接的結果可能就是冠軍,甚至再兩連或三連。這樣對於全聯盟有奪冠願望的球隊都是不能容忍的。小牛,馬刺,熱火等等。甚至因此改變歷史,當時的科比是有機會衝擊歷史最佳的。所以,情況就是這樣。

  • 2 # 紫色護衛隊

    簡單說明一下,這筆交易據說直到最後一天下午還在修改,湖人、黃蜂、火箭,當時按照原計劃,湖人將送出加嫂、奧多姆和一個首輪籤,得到保羅、奧卡福;火箭送出德拉季奇、斯科拉和凱文-馬丁,得到加嫂;黃蜂送出保羅和奧卡福,得到奧多姆,德拉季奇、斯科拉、凱文-馬丁和一個首輪籤。

    相比當年加嫂的交易,這筆三方交易貌似沒那麼多人認為是搶劫了,牽扯到五名球員的去向和一個首輪籤,但關鍵詞只有一個名字“保羅”,如果還要加一個,就是沒參與交易的“科比”。

    據虎撲,其實當年交易已經確立,被否決是在透過交易許可後的45分鐘也就是夜晚9時左右,斯特恩作為黃蜂的代表人公開宣佈叫停的。很多人心目中的科比+保羅也就這樣成了泡影。

    有關這筆交易有幾點說一下:1、這並不是湖人計劃中的唯一一筆交易,因為當時湖人內線僅剩下一個小鯊拜納姆,按照後來湖人的操作,拜納姆應該要用來換魔獸,讓科比+保羅免去後顧之憂,走了加嫂,湖人還是會出現比較多問題的;2、當時出了個著名名詞:Basketball reasons,相信所有科密(包括我)恨透了這個詞。

    關於這筆交易被否決的原因,浪漫點的認為是聯盟害怕湖人坐大影響聯盟形勢,這個說法其實很有可能,在跟腱撕裂以前鬼才知道科比什麼時候是極限,加上一度和德隆爭第一控衛的保羅,如果內線再弄來魔獸……無論是當年冠軍小牛還是新興三巨頭熱火,相信都沒有把握戰勝這支湖人。

    但也有人談到另一個原因,在這裡說明,斯特恩並不是直接以聯盟否決這筆交易的:當時的黃蜂聯盟2010年從黃蜂隊原老闆George Shinn購入了黃蜂隊——斯特恩也獲得了球隊的託管權。聯盟當時任命Dell Demps為黃蜂隊的總經理,他具有球隊是否交易保羅的自治權,這也作為了聯盟不干預球隊事宜的一個跡象。事情雖說如此,可是直到這些事宜中包括了將一個超級球星送到一支豪門球隊中的時候,很自然地會引起聯盟其他所有者們的不安,認為這會影響到聯盟的平衡,並且能夠保證小球市留有巨星,因此在其他俱樂部老闆的聯合反對下,這筆交易未能成行。

    這兩個原因看起來沒差別,其實有所不同,上面的是害怕湖人,下面的是害怕小球市與豪門之間的風險。其實下面這個是有道理的,我們看看如今聯盟的風氣,試想如果當年保羅去聯盟頂級球隊湖人成功,只怕今日的聯盟抱團風氣還要更加嚴重——畢竟勇騎比起湖人還是有段距離的。

    到今天想想,科比可能因此失去了他第三個FMVP,一個三連冠功虧一簣,但最慘的還是保羅,如果不是這筆交易被否決,他也不用年復一年在快船掙扎,直到今年休賽期才揚眉吐氣一把,祝福他吧。

  • 3 # 槍炮籃球PiU

    這個交易的背後是有歷史原因的,首先就是湖人隊也曾是打劫交易的高手。在當年加索爾被幾乎白送的方式給了湖人隊,這引起了包括波波維奇在內的很多人的不滿,他們認為這種交易是聯盟對於一些球隊的照顧,甚至涉及到了惡性的操作。 實際上,洛杉磯湖人是NBA制定規則的大玩家,也是大贏家,NBA需要這樣一支球隊來給這個聯盟制定標準——球星,歷史,城市魅力,冠軍,美國夢想,這些東西全都可以在湖人隊身上看見。而這樣的地位讓湖人隊在當年的加索爾交易案中佔據了絕對的主動,也引來了很多球隊的不滿。

    保羅之所以沒有去湖人,不是因為官方的問題,因為當時湖人與黃蜂還有火箭達成一筆3方交易:加索爾被送去火箭,黃蜂得到德拉季奇、凱文-馬丁、斯科拉、奧多姆還有1個首輪選秀權;湖人則得到保羅,要知道在當時的這筆交易已經得到了聯盟的批准,保羅科比即將聯手。但是在一個小時之後交易就被取消,原因也是可笑的解釋不清,同時快船出手打劫了保羅。當然這個交易的背後,首先就是湖人隊的強大以及之前加索爾的打劫案,讓很多球隊已經心生不滿,在當時科比還沒有下滑到生涯最差,保羅如日中天的時候,如果兩個人聯手勢必會造成一個壟斷的態勢。很多球隊的老闆都站出來聯手抵制這個交易,最終巨大的壓力之下斯特恩才宣告了這個交易沒有算數。

    此外,湖人也是中招,因為當時的黃蜂隊處於拍賣的狀態,所以在沒有老闆的時候處於聯盟託管狀態,如果在當時有老闆的時候,那麼這個交易就一定會完成,但是因為沒有老闆,聯盟被很多老闆聯手的壓力不得不屈服,最終聯盟干預了這次聯手,否則科比和保羅確實有機會聯手打造王朝。當然關於拜納姆不想成為交易的籌碼也屬於無稽之談,畢竟當時湖人願意送出的是加索爾,而不是拜納姆,這個交易的背後依然證明了NBA的權力範圍不在於球員,而是球隊的老闆。

  • 4 # 風中飛舞的那年華

    因為當年湖人已經是奪冠球隊,已經有很多球迷和連續火了好幾年,再給一個保羅將起碼再延續三年。其他老闆不想看湖人一家獨大,眼紅他們。而火箭還是二流球隊,前面還有馬刺,騎士和勇士。給一個保羅都不一定能抗衡,最多也就是抗衡而已。不影響聯盟大局,所以沒人關心保羅的去處。就像去年杜蘭特去勇士,勇士已經火了那麼多年,肯定還要再火至少三年現在,所以才那麼多人罵勇士。而其他人比如海沃德去綠軍,根本沒人管等等。

  • 5 # 不走尋常的

    這個問題首先在當時的大環境下科比聯手保羅那就相當於冠軍雙保險,而且當時湖人可是打劫式交易。不論什麼一加一等於二的問題至少這筆交易一旦達成,對於別的球隊那就沒法玩了。

    至於說哈登和保羅為什麼聯盟又同意了?第一保羅歲數大了,現在的第一控衛在大家普遍的認知已經不是保羅了,第二聯盟報團成風,前有詹姆斯,後有杜蘭特,憑什麼阻止保羅?第三,火箭可是拿了幾乎半隻球隊換來的保羅,

    當然回想當年科比加上保羅也未必就能稱霸聯盟,因為保羅那時候還年輕,科比正如日中天,可以看到搭檔科比最成功的後衛是誰,是費舍爾,一個幹髒活累活的,你指望著第一控衛幹髒活累活?

  • 6 # 擇一城o終老

    個人覺得因為兩點:

    1.保羅已經不再是之前的保羅了。年齡的增長,傷病的折磨。不能再讓他保持之前的狀態。而且那時候的保羅正值巔峰,再加上那什的老去。所以聯盟第一控衛的名號讓人聞風喪膽。

    2.科比不是哈登。毫無疑問,哈登是科比之後為6的分為之一。但是他卻不是科比。這並不是誇大其詞。畢竟現在是小球時代。防守也沒有之前那麼用心。那時候給人的感覺就是防不住科比。怎麼防守都不能阻止他得分。個人感覺科比的侵略性更強,打無球更厲害。

    當然這只是個人分析而已。不喜勿噴。歷史總會留下更多的懸念和遺憾。但是能在歷史中留下來的無疑都是最好的。最具有說服力的。

  • 7 # 神采奕奕617

    不明白為什麼一直吹保羅。有那麼厲害嗎?以今天的比賽為例,第一節落後湖人那麼多,第二節追分的時候保羅一直在場下,哈登一個人扛著球隊,又是突破,又是三分,都快累吐了,半場結束追到只剩4分。你保半場3中1,拿下2分3板4助攻3失誤,哈登半場30分4助攻。

  • 8 # 體育圈全能王

    聯盟在這兩樁交易上所扮演的角色和地位完全不同。

    在當年,保羅想要加盟擁有科比的湖人隊的時候。聯盟實際上是在託管黃蜂隊,從這個角度上來說,聯盟其實就是黃蜂隊的老闆,作為老闆來說我既可以選擇交易,又可以選擇不交易,完全取決於我自己所考量的利益角度。

    從當時聯盟的利益來說,它的託管只是一個暫時的,他必須要為黃蜂找到一個潛在的買家。而如果保羅離開的話,那黃蜂隊自身的價值就會降低,這樣就會打消一些買家的收購意向,進而影響到黃蜂隊的價值。所以當時斯特恩給出了一個很模糊的藉口叫做“因為籃球的原因”,如果不是這麼官方的回答,Quattroporte就說是因為我要保持黃蜂的球隊價值,那也是無可厚非的。

    除此之外,當時聯盟的有些球隊的老闆也向斯特恩發出了不要讓這個交易產生的要求。說到底,講聯盟其實是屬於30個老闆的,要是有部分的老闆提出了這樣的異議,那麼大衛·斯特恩受到了他們的影響也是合情又合理。雖然說當時湖人又修改了交易方案,但是很快就將交易撤回,是自願撤回的,還是當時Quattroporte對巴斯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那就不太清楚了。

    對於這個夏天,快船與火箭的這樁交易來說,聯盟只是起到一個第三方的監管作用,只要交易的雙方沒有出現任何違背現有交易政策的行為出現,聯盟就完全沒有權利來干涉他們的之間的這種交易。

    所以說題主的這個問題,前半段是正確的,聯盟不願意給,因為你聯盟有這個“不給”的權利。但是問題的後半段提法是欠妥的,給哈登一個保羅這個不取決於聯盟願意和不願意,而是取決於快船和火箭的老闆之間的考慮。

  • 9 # 給我一瓶去汙液

    當時的黃蜂隊被老闆賣了,而暫時由聯盟託管,所以進行交易的時候需要聯盟大多數老闆的同意才可以完成交易。在當時聯盟第一分衛科比聯手聯盟第一控衛保羅的這筆交易太過於誇張,如果完成了湖人的後場組合就是全聯盟最可怕的噩夢,所以大部分球隊的老闆都聯名拒絕了這筆交易,因此就被取消了。因為當時黃蜂是託管,所以也沒有辦法,如果像其他球隊一樣有老闆買下了,那麼這筆交易別人就無法干涉,可以成功,說的簡單即是當年黃蜂處於託管狀態,交易是其餘28支球隊投票阻止的,那其它球隊當然不希望他們聯手啦,這事兒屬於保羅倒黴吧,在這麼個球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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