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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han村頭騰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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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姑說事
我覺得很合理,女人打胎打的不是胎,是她的孩子,虎毒不食子,讓一個女人狠心殺了自己的孩子,她可能一輩子都會有惦記,會傷心,那種痛不是錢可以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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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沐溢流溪
雙方都不可憐,最可憐的是來投胎的魂魄,還沒出世就被弄死了!又變成魂魄了……所以,我說兩個腦子都有問題,問題最嚴重的還是女方!妳都沒結婚上人家的床幹嘛???對自己不負責對後果不負責!!!最後問題怎麼解決?送四字: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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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l魔鬼中的天使
沒領結婚證就屬於同居關係,事實婚姻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但是你為他有過孩子,並且是以夫妻的名義同居的,而且是因為對方不學無術,過錯在先,女方不得已打掉孩子,要求分開,是沒有過錯的!因為女方有權決定要不要這個孩子!至於彩禮錢,可以和對方協商退一部分,如果對方執意要求全數返還,那女方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了!雖然這是誰都不想看到的!遇到渣男是女方的不幸,但是如果一再忍讓,他會變本加厲的!這種事別人幫不上忙的,只有靠自己權衡利弊,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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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hannon142920136
這一家人都是奇葩,兒子這麼齷蹉還要女方如數退錢,人家姑娘白跟你過著日子的,這父母也夠白痴的,怪不得兒子這麼垃圾 ,認錢不認理,所以有時候為人父母,不要為了一些抹了良知的錢讓孩子學到社會的黑暗,這事就應該女方給個三金,錢一分不給,男方父母也別叫,你兒子應該承受自己犯的錯,併為錯買單,這樣方能教育兒子,讓兒子領悟覺醒,退回來的錢,人丟了,面子裡子丟了,兒子還是會堵的一分不剩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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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號自媒體
我身邊朋友的親戚就是這樣的,她是女的找的本村的,婚禮都辦了,最後還是分手了,下面給你講講這女孩,分手之後天天不出門要不大早上出門大半夜回來,因為結婚住孃家怕別人說閒話,說白了擱誰身上都難受,父母也管不了她,後來認識一個本市的男孩,就一直瞞著他,後來不知道怎麼用QQ歷史聊天記錄看到了,然後倆人就鬧彆扭,這男孩20多歲了,天天在網咖打遊戲,然後住酒店,男孩家裡條件也還可以,但是女方父母感覺這男孩不行,但是熟人也不會給這女孩在介紹,怕得罪人,外地的又不放心,所以就這麼耗著,不過慢慢的 女方也接受這個男孩了,其實要我說,只要人差不多,趕緊結婚的了,這個坎早晚都得過,躲是躲不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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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cfh旅遊王傑
1 無論如何都不要拿自己的身體開玩笑
2 此種人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3面對賭博約炮吸冰 建議你趁早離開
4小孩子是你們男歡女愛的結晶 既然沒有領結婚證就不受法律保護 孩子建議去醫院拿掉 以後看清眼睛選人 談一場有責任 重感情的戀愛
5男方給的錢如數退還 並且簽定協議 男方女方以後沒有任何糾葛 至於補償 損失這是二者溝通後的結果 千萬不要為了什麼忍讓忍讓 有小孩有小孩害自己害寶寶一輩子
6這樣男人不要聽信他有悔改之意 真的 千萬別聽 你自己也不能為了誰誰放棄自己工作 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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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農民萬歲
看了你的說明,是人生的一大不幸,自由戀愛,合情合理。事情的經過,來的突然,當然向理不向人,彩禮錢是要退的,雖說沒登記,造成了事實婚姻。並且懷孕。屬於同居關係,是你在沒通知對方的情況下,私自把孩子打掉。做了人流。不論對方有多大的錯誤。你有多大的理由,彩禮錢都要退給對方。如不退給對方。後果可能是。對方起訴你為詐騙罪。當然了看你說的情況。這個女的也很委屈。當然法律是法律。人情是人情。找管事的人,從中說合。女方提出退的錢數,也能說得過去。最好是好聚好散。和協解決。路都還很長。只是見意,供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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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王胖子VLOG
可憐之人必有可憎之處!沒有領結婚證,為什麼不保護好自己的身體,非要亂搞到懷孕?!沒有法律認可,為什麼傻到要舉辦婚禮,讓身邊親友廣而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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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露之君
不愛就是不愛,堅守本心。
兩人在一起是不能勉強的,不喜歡就是不喜歡,不應該因為外界的壓力而選擇湊合。愛情不是遊戲,也沒有三十六計,我們的每一步都必須深思熟慮,步步為營。我們的每一個選擇都會給我們帶來不同的結果,你對愛情將就隨便,那愛情也只會對你敷衍,你對愛情堅定認真,那愛情也必定不會辜負。
我們沒有正視自己的內心,為了所謂的虛榮,我們接受不喜歡的人,為了擺脫單身的寂寞,我們飢不擇食。愛情不應該被如此玩弄,對的人是需要你等待的。愛的時候跟著自己的心,你必定不會後悔。許多人就是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選擇了來者不拒,最後才發現自己根本就不愛那個人,而自己卻已經傷痕累累,失去了愛的能力。許多人都說不相信愛情了,不相信愛情的人即使是愛情來敲門,他也會把愛情堵在門外,因為你已經沒有了識別愛情的能力了。愛一個人全心全意,堅守本心,愛情才能走得更遠。
即使在一起後才發現對方不是自己所愛的人,我們也應該跟著心走,不愛就不愛,分手就分手,跟一個不愛的人生活在一起,你是不會幸福的。有的父母明明感情已經破裂,但是卻給自己找藉口說為了孩子的成長,就這樣湊合著過吧!殊不知孩子在這種狀態下成長才是最大的傷害。為了自己,堅守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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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這實際情況,如果男方執意要回彩禮,得還他,原因有:
1,按現在法律,好像不承認事實婚姻。但十多年前普及婚姻登記時,是在承認事實婚姻前提下進行登記的,也即不論承不承認事實婚姻,它也是事實婚姻,不承認也是事實婚姻,以司法習慣,三媒六證家庭條件一確立,該婚姻就跑不掉。況且,女方要是不承認該婚姻的合法性,就是騙(詐)婚了,那可是刑事,不但於事無補,反而會讓自己陷入更被動境地。所以,一定得在承認該婚姻情況下妥善處理這事,無有二法。
2,該婚姻為自主戀愛前提下,男女雙方充分了解前提下所成,女方也默認了男方行為習性,不存在欺詐,脅迫,買賣婚姻情況,為事實上的合法性。至於後期男方因約炮及賭博吸毒負責累累而發起糾葛,純屬“負債”所致,如果男方此行為不斷來財,相信女方絕不會疾惡如仇,定會猛然“笑納”。況且,男女雙方誰能證實不是約炮而苟合,只管州官釣妞,不準伯姓約炮,那有這好事?。所以,該婚姻是男女雙方自主結合的合理婚姻。
3,在沒徵得男方同意情況下,女方自行打掉胎兒,一切費用及精神損失,得由女方獨自承擔。
4,說真的,我也萬分痛恨賭博與吸毒惡習的人,堅決主張分離。但同情歸同情,該還的還得還,找些公證人,最好有律帥在場,立字畫押為據,彩禮還給他,從此永不相欠,一刀兩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