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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感情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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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亂淚飛花
說得這麼含蓄,是不是想說,婚前是否應該有性行為嗎?
支援的人覺得現在都什麼時代了,還是老思想了,覺得婚前同居可以更好地全面深入瞭解一個人,如果不合適就分手,這樣避免結婚後離婚。
反對的人覺得女生應該自重,婚前同居對女生傷害比較大,甚至很多女生會出現墮胎行為,這都是對自己不負責的表現,並且同居而分手的女生以後的婚姻很難幸福,因為同居過的女生不會再一心一意地對待以後的婚姻了,心裡始終有前男友的影子。
我也是比較反對婚前同居的,瞭解一個人不一定非要同居才可以瞭解,在日常的生活中,一個人的一言一行都可以表現出來這個人的人品,還有多注意他交往的朋友,他的生活習慣,他做事處事的方式都可以瞭解,非要同居才可以瞭解嗎?
至於說到男人是否有其他身體疾病,那可以結婚進行婚檢呀。
兩個人談戀愛需要一個過程,這個過程又分四個步驟,吸引,不確定性,排他性,以及親密性。
兩個人的親密接觸可以讓兩個人的感情快速升溫,讓兩個人真正的放開自我。
但是親密接觸之後,兩個人的感情會有一定的平淡期,並且男人和女人的思維方式不同,導致你們很可能出現質疑,我是不是要和他共度一生,她還有什麼地方吸引我?這就需要兩人良好的溝通,理解。如果兩個人的想法可以很好的傳遞給對方,那麼你們會一直走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