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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職場Sun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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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百科解答
你和領導之間的關係並不好,而且領導心胸狹窄
一般情況,如果領導員工有意見,會勸說或者逼員工辭職,可是不勸你辭職,又阻攔你的領導想必是心胸比較狹窄的。
我們部門有個員工姓李,在公司工作了5年,工作能力有目共睹,做事風格也是那種很敞亮的人,可是5年時間沒有升過一級,漲過一次工資。最後老李不得已只能提出辭職,辭職書遞上去後,人力總監卻遲遲不給籤批。老李和人力總監關係不睦我們是有所耳聞的,但是既然老李提出了辭職,這個眼中釘肉中刺主動要走了,人力總監為什麼不批呢?因為老李找到的另外一家更好的工作,薪資待遇比這邊要好的多,而且老李再找到下家後沒有隱瞞,直接將對方給他的固定工資/獎金/福利等對我們說了出來,這些訊息自然而然的也傳到了人力總監的耳中,雖然在背後說領導壞話不好,可是人力總監本質上確實有點小人的作風,所以即使老李提出了離職,也遲遲不給籤批,第一是想膈應一下老李 ,第二是想給我們這些和老李關係好的人一個威懾,告訴我們想走也得過他這一關。老李被硬生生拖了一個月才讓走。
領導沒辦法為你爭取升職,但是又離不開你升職並不是一個人說了算的,他需要多方面的考量,層層的審批。領導雖然不能幫你爭取到升職,卻身邊少不了你,這種情況雖然不多,但是也是有的。如果你正式的提交了辭職報告,這樣情況的領導是會批的。
那麼該怎麼解決辭職領導不批的問題呢?
辭職報告必不可少無論是什麼原因,什麼情況,辭職報告是必不可少的,他是你提出辭職的依據,是對公司的正式通知,無論公司批不批,從提交當天開始,30天后就是合法合規的了。
辭職報告中辭職理由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你直接寫沒有發展空間,領導看到後絕對會生氣,對你也會有不好的影響。後續進入新單位做外調時,如果諮詢到這位領導的時候,對你是很不利的。所以無論領導對你如何,公司對你如何,再辭職理由上都應該寫一些個性化/委婉的理由,比如:“個人想要進修”,“家裡突發急事,與工作時間衝突”等等。辭職報告中不要發洩自己的不滿,不要抱怨公司或領導的不公,即使離開,也不能說老公司/老領導的壞話,說前公司或前領導壞話的人,新的公司也是不會喜歡的。
站好最後一班崗如果說平常工作兢兢業業是工作態度好,那麼提出離職後仍然站好最後一班崗,絕對是對你個人的加分項。
在找新工作時,面試的HR都喜歡聽到對方說需要多長時間來處理前公司的遺留問題,做工作交接,這是一個人的人品問題。即使離開了,也要給原公司留下一個好印象,不讓老公司因為自己的離開出亂,這是一個人的責任心的體現。
如何能夠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交接,這也是一個人工作能力的體現。日常工作有條有理的人,交接起來也會很順利。我很贊同寫工作日誌的習慣,將每天的工作情況一一列明;我也很喜歡儲存電子檔案的習慣,所有經手的檔案/表格/資訊分門別類的歸檔在電腦的磁碟中。這樣的工作習慣,不僅在日常工作中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在某一天想要換個工作環境時,只要把日誌本/電子磁碟移交給交接人,並針對內容進行及日常需注意的問題講下,就可以很順利的辦好交接。
和直屬領導詳談面對自己的直屬上司,要誠懇的表達自己的想法,如果領導挽留,那麼需要用得體的語言表達自己的想法,表明自己的立場,堅持自己的初衷,不辭而別是最不應該採取的手段。如果領導不挽留,但是也不批准,那就和領導談談自己在公司這麼多年的點點滴滴,不誇大渲染,只說寫零零碎碎的小事就好,最後告訴領導,即使要走了,對大家還是有感情的,無論工作上怎麼樣,都會把對方當作老師/朋友。然後在離開的時間沒有到時,堅守崗位,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臨走之時,再次和領導進行告別。
職場上有著形形色色的人,很多隻是過客,能夠真正影響自己的,其實只有你自己。如果選擇了辭職,那就果斷的提交辭職報告,積極Sunny的繼續自己的生活,在新的工作中,實現自己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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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駱越菁菁看職場
明確了自己已經沒有了晉升發展的可能,也已經決心想換個環境,那麼領導即便不批准,你也可以走正常的離職程式離職。
首先,你自己認為自己已經沒有晉升的空間,這點上是你自己自我認為還是已經跟公司領導有過溝通和交流?如果只是自己認為自己在公司裡已經沒有了晉升的空間,那麼你可以找個機會先跟領導做個深入的交流,瞭解下公司的發展規劃,是否還有可能讓自己有新的發展機會,同時也瞭解下領導對自己的看法和觀點,明白自己在這個公司沒有晉升發展的可能的外部原因,同時也能從上級領導的口中瞭解下別人眼中自己的不足。這一流程過後,如果確定已經沒有可能,那麼基於個人的發展考慮,該走則走。
其次,領導不批准離職這種情況下,其實沒有什麼影響。只要你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提前30天透過公司流程的規定提交正式的書面辭職申請,並儲存好提交的證據即可。在這個過程中,你要逐漸的把手中的工作梳理好,找到對應的交接人,如果你的交接人領導沒有安排,那麼你最好把所有的交接檔案成文留下。至於後續的工作對接安排就由領導自己去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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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勵變演講思維課
領導不批准離職,這是個小事情,有什麼好糾結的?
你猶豫,說明你對目前的工作還是有惦記的。
領導不批准你的離職,說明兩個問題:
第一,領導認可你
可能你的工作能力,為人等,得到了領導的認可,因此他不想放你走。畢竟,沒有哪家公司,是會輕易放走一個優秀的員工的。
也許你很優秀,因此,領導不願意放你走。
第二,他們只是暫時無法招到人
像這種情況,公司無法給你提供更好的發展空間,但是,公司又需要你,可能你這個崗位無法很好地招聘。
不管怎麼樣,公司和領導是認可你的。但是,你自己覺得沒有了發展空間。因此,公司的期望和你的需求發生了矛盾。
此時,辦法有兩種:第一,你自己妥協,繼續留在公司;第二,以此來向公司要求,給你發展空間,否則就離職。
所以,沒有必要糾結,以發展為最重要的任務,不要有任何的顧慮。公司能夠滿足,就留下
來,滿足不了,就離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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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東友律師團
在公司工作好幾年都沒有升職,連新入職的小員工工資都比自己高,想要跳槽是人之常情,這個時候就算領導不同意也沒事,我們可以提前三十天提交辭職信,三十天後辦理離職。
【勞動者離職的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保護的公司與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並非強制公司與員工必須保持勞動關係,只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辭退、離職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例如員工想要離職需要保證公司崗位“後繼有人”,不會由於自己的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所以《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並未限制員工只能在勞動合同到期後才可提出離職。
【解決辦法】
1.提前三十天向公司領導或HR(人事部門)提交書面的辭職信;
2.在這三十天內完成工作交接、工資結算、歸還公司物品等;
3.三十天後辦理離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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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溫馨社保
面對這種情況,首先是要靜下心來仔細的想一想,要弄明白三個問題:
一是自己的優勢是什麼?
題主說“自己已沒有晉升空間”,說明題主是一個追求上進的人,而且曾經有過晉升的機會,但可以說現在是到頭了,多少有些失落,有些委屈,想離職。
那麼你現在要離職,還有哪些優勢呢?
比如年齡還有優勢嗎?現在還不超過35歲,正是好時候。
有一技之長嗎?你的技能有市場嗎?有一方面的技能特別精通,而且很吃香。
二是你離職的真正原因是什麼?
你離職是因為自己沒有晉升空間了賭氣離職呢?還是你的技能無法充分發揮,英雄無用武之地,多家單位還排隊等著你呢?
三是領導不批准你離職的真正原因又是什麼?
領導不批准你離職是真心留你呢?還是刻意刁難你,從心打壓你呢?
這三個問題想明白了,其實就很好辦了。
如果你優勢不明顯,又不好再就業,僅僅是自己賭氣,且領導也真心留你,那我勸你還是安下心來幹吧;如果你優勢明顯,不愁再就業,領導又故意刁難你,那你還猶豫什麼?
離職與否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你有權自主決定,和領導批不批准沒有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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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劉阿姨
其實這個問題有點接近我前期有回答過一個類似的問題,提問者是這樣說的:在公司任職人事行政,已經向領導提離職一個月了,但是領導一直拖著找不到新人,怎麼辦?我當時的回答是這樣的。首先自我找原因,再是從公司找原因。那麼現在,我再來把這個問題重新回顧一遍:
一、本人是真的想離職還是隻是想用離職來要求加工資:
想離職堅決型1、題目有說:已經向公司領導提離職一個月了,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正式員工離職只需提前一個月申請 ,勞動法並未規定需經過領導的審批同意一個月。只要當事人正式書面提出離職申請,並並由直接領導,則該程式在法律上便是生效。該崗位人員離職做好交接,保留好相關證據即可。若公司起訴該員工則可提供相關證據。如果走向這種程式,便也與公司直接鬧掰了,往後的關係便很難修復。
想離職堅決型2、人情牌:可直接與領導當面溝通,堅決表明立場,可再給予時間招聘崗位人員,可約定時間,在約定時間內仍未招聘到人,而崗位人員也確實保持著堅決的態度,那再走也不遲。
想以離職要求加工資:如若是這種,估計領導一看也便知,只是試探,並非堅決想走。且該人員在領導心中位置還是有,但領導為何沒有說突,估計是在觀察。至於為什麼沒有加工資,估計包含的因素太多,公司本身的制度;崗位人員的能力;領導的傾向;以及公司眾多的眼睛在盯著。若是有這種目的的,還是暫且先放放,找個合適的機會跟領導好好溝通,至於方法,自己去想。
二、公司及領導的意向:
前面說到個人,現在說說公司及領導,員工提出離職,為何一直拖著不找人,有兩種可能:1、不想找,2、真的找不到。
1、不想找:不想找則代表公司是真不想讓這名員工走人,為什麼真不想,肯定崗位做事深得老闆心意,眾人皆知,人事行政的雜事瑣碎事特別多,很多事情是直面公司重要領導人的,同時還包括一些隱私,當然該崗位還是一個特別容易背鍋的。新招來的人本來就是生面孔,新人到能上手至少要三個月,能上手到信任至少要半年到一年。如果是這樣,建議原崗位人員好好找領導談談,至於目的,自己想清楚。
2、真的找不到:若是真的找不到,那就不在上面的幾項考慮,不是沒有找人,而是這個崗位的人物畫象在領導的心裡視乎很高,一般人是進不了他的眼的。若是如此,那便回到前面個人想離職堅決型2,找時間溝通,約定最後工作日。
以上為個人判斷,不作主觀分析,但離職是以個人意願為主導,勞動法也是保護企業的中弱勢群體,即勞動者本身。
好啦,上面是我對該提問的回答,我們現在來看下我們的這個問題:自己已經沒有晉升空間,領導卻不批准離職,怎麼辦?而這個裡重點是領導卻不批准離職。同上面的問題其實是相一致的。即然是領導不批准離職,那我們還是得從公司領導來分析,為什麼領導不批准離職,不批准離職的真正原因我們可以這樣來分析:
一、你的信任大過於其他人:
在領導的眼裡,你的可替代性不強,其他人都無法來比及,既然是這樣,那你就可以直接找領導談話,加工資,或是升職,或是給到你其他方面的學習機會,人的工作無非是兩種,要麼有良好的晉升空間,要麼薪資給到位,要不然做得確實是索然無味。如果是領導同意讓你換工作崗位,並給你一個良好的晉升空間,那就得好好把握,畢意這樣的機會不是人人都能有的,再說,如果在原單位得到晉升,總好過去外面再找其他高職位。在入職一家新公司就想立馬得到領導的信任,真是挺難的,除非你是他們家前系戶。
再退一萬步來說,如你在原單位晉升之後再離職,而這其間的業績都可寫進個人履歷,給個人的職業道路再次填裝加瓦,給你的人生職場道路添上一筆閃亮的光輝史。
二、領導故意拖著不放:
這個並不是沒有,很多的領導對下屬的打壓非常多,包括他的晉升,來去意向等都會有,若是這種,估計個人想要再往上升的可能性是非常少,不打壓你都不錯了,還能給你晉升,想都不要去想,如果遇到這種領導,那就借用法律手段,好好保護自己:填寫辭職讓領導簽字。按勞動法一個月離職程式自動生效,他若還不放也是無用的,一切都是按程式辦事,但記得一定要保留好證據,以備他萬一告你,也有據可依。另外就是在離職時一定要讓他出示離職證明,且要看清楚離職證明寫的內容,若是有對自己不利的詞或語,堅決得讓重寫。
最後祝君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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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經下定決心要離職,那麼領導即使不批也是可以申請離職的。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現在遇到的情況屬於第二種,也就是說只要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話,法律是允許的。其實領導不批准離職可能有兩種情況,第一種,你和領導之間的關係並不好;第二種,雖然無法升職,但是領導身邊還是少不了你。
你和領導之間的關係並不好,而且領導心胸狹窄一般情況,如果領導員工有意見,會勸說或者逼員工辭職,可是不勸你辭職,又阻攔你的領導想必是心胸比較狹窄的。
我們部門有個員工姓李,在公司工作了5年,工作能力有目共睹,做事風格也是那種很敞亮的人,可是5年時間沒有升過一級,漲過一次工資。最後老李不得已只能提出辭職,辭職書遞上去後,人力總監卻遲遲不給籤批。老李和人力總監關係不睦我們是有所耳聞的,但是既然老李提出了辭職,這個眼中釘肉中刺主動要走了,人力總監為什麼不批呢?因為老李找到的另外一家更好的工作,薪資待遇比這邊要好的多,而且老李再找到下家後沒有隱瞞,直接將對方給他的固定工資/獎金/福利等對我們說了出來,這些訊息自然而然的也傳到了人力總監的耳中,雖然在背後說領導壞話不好,可是人力總監本質上確實有點小人的作風,所以即使老李提出了離職,也遲遲不給籤批,第一是想膈應一下老李 ,第二是想給我們這些和老李關係好的人一個威懾,告訴我們想走也得過他這一關。老李被硬生生拖了一個月才讓走。
領導沒辦法為你爭取升職,但是又離不開你升職並不是一個人說了算的,他需要多方面的考量,層層的審批。領導雖然不能幫你爭取到升職,卻身邊少不了你,這種情況雖然不多,但是也是有的。如果你正式的提交了辭職報告,這樣情況的領導是會批的。
那麼該怎麼解決辭職領導不批的問題呢?
辭職報告必不可少無論是什麼原因,什麼情況,辭職報告是必不可少的,他是你提出辭職的依據,是對公司的正式通知,無論公司批不批,從提交當天開始,30天后就是合法合規的了。
辭職報告中辭職理由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你直接寫沒有發展空間,領導看到後絕對會生氣,對你也會有不好的影響。後續進入新單位做外調時,如果諮詢到這位領導的時候,對你是很不利的。所以無論領導對你如何,公司對你如何,再辭職理由上都應該寫一些個性化/委婉的理由,比如:“個人想要進修”,“家裡突發急事,與工作時間衝突”等等。辭職報告中不要發洩自己的不滿,不要抱怨公司或領導的不公,即使離開,也不能說老公司/老領導的壞話,說前公司或前領導壞話的人,新的公司也是不會喜歡的。
站好最後一班崗如果說平常工作兢兢業業是工作態度好,那麼提出離職後仍然站好最後一班崗,絕對是對你個人的加分項。
在找新工作時,面試的HR都喜歡聽到對方說需要多長時間來處理前公司的遺留問題,做工作交接,這是一個人的人品問題。即使離開了,也要給原公司留下一個好印象,不讓老公司因為自己的離開出亂,這是一個人的責任心的體現。
如何能夠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交接,這也是一個人工作能力的體現。日常工作有條有理的人,交接起來也會很順利。我很贊同寫工作日誌的習慣,將每天的工作情況一一列明;我也很喜歡儲存電子檔案的習慣,所有經手的檔案/表格/資訊分門別類的歸檔在電腦的磁碟中。這樣的工作習慣,不僅在日常工作中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在某一天想要換個工作環境時,只要把日誌本/電子磁碟移交給交接人,並針對內容進行及日常需注意的問題講下,就可以很順利的辦好交接。
和直屬領導詳談面對自己的直屬上司,要誠懇的表達自己的想法,如果領導挽留,那麼需要用得體的語言表達自己的想法,表明自己的立場,堅持自己的初衷,不辭而別是最不應該採取的手段。如果領導不挽留,但是也不批准,那就和領導談談自己在公司這麼多年的點點滴滴,不誇大渲染,只說寫零零碎碎的小事就好,最後告訴領導,即使要走了,對大家還是有感情的,無論工作上怎麼樣,都會把對方當作老師/朋友。然後在離開的時間沒有到時,堅守崗位,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臨走之時,再次和領導進行告別。
職場上有著形形色色的人,很多隻是過客,能夠真正影響自己的,其實只有你自己。如果選擇了辭職,那就果斷的提交辭職報告,積極Sunny的繼續自己的生活,在新的工作中,實現自己的價值!
另外給大家科普一下,以下四類人員辭職必須經過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批准,否則是不能辭職的:
(一)國家和省、市(地區)重點科研專案的主要負責人和業務骨幹,辭職後對工作可能造成損失的;
(二)在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工作的;
(三)從事特殊行業、特殊工種的;
(四)從事國家機密工作,或曾從事國家機密工作,且在規定的保密期內的。
未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事業單位人員辭職爭議適用《人事爭議處理暫行規定》,爭議雙方應當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單位所在地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