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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打雜的小工

    耕地是不能繼承的,土地是國家的,不是個人的。我們只有土地的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但是我們現在大部分農村都是三十年不變,但是期間可以小調。小調就是根據人口變動,調整土地使用者。比如說老人去世,戶口登出,那麼又趕上了小調的期間,那麼就會進行相應調整。

    所以老人去世了,沒有新增人口土地需求,那麼父母的地你們可以繼續種,你不用交錢。但是到了下一次確權時可能就會變動了。所以,父母耕地是不能繼承的。只不過很多農村人越來越少,很多地都是你想種去種就行了,連錢都可以不用給。

    很可能提問者家裡的耕地比較多,所以問了這個問題。父母去世,村裡對土地的變更是會通知你們的。如果你們能繼續種,是不用給錢的,如果交錢就屬於承包了。

  • 2 # 混剪之王

    不能繼承,土地是國有資源,只有生產隊給你分配,你才能獲得土地使用權,這個土地使用權還侷限在農作物上,連養殖都不算,養殖要另外申請土地資源,國有資源不能隨意買賣,徵地回收給你的是補貼,不是買賣。

  • 3 # 西口風采

    長久以來中國承包地都是採用的家庭承包制度,即農村集體組織的土地按照農村家庭戶口進行分戶承包,並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同時在2020年出臺的新版《土地管理法》中國家也明確提出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將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延長30年,到2057年才會到期,由此可見到2057年,農村居民的土地將不會得到任何改變,都是以當前家庭作為承包單位進行承包地的承包,所以只要子女與父母的戶口在同一個戶頭之下,那麼土地承包關係就不會發生改變,繼承父母耕地也就不需要交錢。但當子女將戶口遷出、與父母分戶從而導致與父母是兩個單獨的戶口,那麼當父母去世之後,父母的土地將不能夠由子女繼續承包,而將會被農村集體組織收回作為機動地,在經過農村集體組織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同意之後,分配給其他農村集體組織成員!這時子女不能繼承父母耕地,交錢更無從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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