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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綿羊baby

    如果說忘記了,可是當時的痛還那麼記憶猶新,傷人的話還在耳邊響起,這算忘記了嗎?

    我覺得每個人都有過去都有故事,或開心的或難忘的,或幸福的

    其實我覺得每一段感情都會讓我們成長一次,不管結局如何,我們都應該感謝曾經那個人,教會可我們如何去愛,忘或忘不了都沒有關係,因為我們還會遇到喜歡的人,ta只是曾經!!!

  • 2 # 月光下的孤人

    如果說忘記,就談不上痛徹心扉。

    記憶最深刻的心底,我相信都會深藏著一個令你難忘的人,你們的故事談的上轟轟烈烈,你們分開生死離別,可你們的記憶痛徹心扉。

  • 3 # 昊冉2008

    不知道什麼叫痛徹心扉,只知道當時想起他時不能呼吸。那是我的初戀。他追了我好長時間,在我剛答應他時,他退縮了。當時年少氣盛,非要問他為什麼。為何連我的電話都不接。後來對我說他家裡條件不好,我是家裡的老來女。說配不上我。我退縮了。的確,他爹死娘改嫁,什麼都沒有,我河北他福建。我向現實低了頭。因為那時思想沒有現在這麼開放,我倆也就拉了拉手。他退縮我放棄。我就以最快的速度認識認識現在的老公,5個月閃婚。十五年過去了,我和老公透過自己的努力在市裡買了兩套房,一輛車。一兒一女離孃家也很近,婆婆給帶大了兩個孩子。我現在感覺很幸福。他當年如果不退縮我也不會低頭,可能那又是另一種燦爛生活的方式。到那又如何,過去的已經過去了,想那麼多幹嘛。過好現在的日子最好。現在挺好

  • 4 # 會飛的饞嘴貓貓

    你們忘記當時讓你痛徹心菲的人嗎?

    都能痛徹心菲了怎麼可能忘記,除非自己是傻子,不缺心眼就不會忘記。

    有些痛是一生的痛,不管什麼時候想起都是讓人牙根癢癢,有些人恨不得食其肉,喝其血,真可以說成,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這麼形容一點都不為過,沒經歷過的人也許體會不到。

    一個正常人的一生,都有幾個讓你痛徹心扉的人,每當想起時,心裡還是會隱隱作痛,總是在想老天要是給我機會我一定要報仇雪恨。都說時間會淡化仇恨,是的。但不是所有的仇恨都可以化解的,有些痛是無法消除的,早已經深深的烙印在心裡了,不管歲月怎樣流逝,它都是一樣的存在,而且一點都沒有減少的痛。

    是不是我這個人太記仇了,有些小時候的事情還記憶猶新,時常還會想起被欺負的畫面,歲月並沒有讓兒時的記憶消失,算不算是刻骨銘心的痛呢?

    都說人到了一定的年紀就會忘記過去別人對自己傷害,就算沒完全忘記也會原諒了。但是,在我的記憶裡我真的做不到,也曾試著忘記,可就是忘不掉,難道我和別人不一樣嗎?

    也許一個人有一個人想法和活法吧。我覺得一個人就應該愛恨分明,對自己有恩的人應該記住,有機會就應該報恩,有仇的人呢?也是應該一樣的才對,你說是嗎?

    做人就應該知恩圖報,好了傷疤忘了疼那是錯誤的。

    好人應該得到好報,壞人就應該得到懲罰。

    你對我的傷害讓我痛徹心扉,我實在無法忘記,哪怕是一百年……。

  • 5 # 跨洋時差五小時

    能讓你痛徹心扉的人一定是你深愛過的人,只有那個人才會讓你的心情瞬間改變。想忘記一個深愛過的人幾乎是不可能的,既然不可能就不要自欺欺人,唯一的辦法就是記得,而且直面傷害。再好吃的東西一遍一遍吃也會膩,在美的回憶一遍一遍想也會褪色。兩個人在一起只有一個原因那就是愛,而兩個人分開一定會有很多借口,但錯過的就是錯過了,有一種痛無影無形無聲無息,卻潛藏在人心底最深處。

    人就是太執著,所有喜愛的付出的都想要擁有,有些感情註定不得,就不要強求。面對痛苦的時候每個人都一樣,都想要忘記,但現實是隻有放下了心結人才會快樂,離開了錯誤的人對的人才會來。你愛的人不一定非要在一起,有時候他過得好你便也心安了。得不到你才覺得好,失去了才覺得難過,其實本身就是一種執念,對抗自己的執念,告訴自己要放下,下一個會更好。不要逃避因為它解決不了任何問題,想想他對你的不好,也就能狠下心來去淡忘。

    有些人終其一生是無法在一起的,但也不會忘記,即便很努力的想忘記,但很可惜發生過的事情誰都不會改變。魚的記憶只有七秒鐘,但人的記憶卻是一輩子,發生過的事就是發生過,即便不能在一起,也改不變了曾經,愛過就是愛過。沒有人可以告訴你放下一段感情的時間,因為放下本身就很難,愛過的人怎麼可能說忘就忘。很愛的人分開一定痛徹心扉,但不能在一起已經是結局,不能改變只能接受,傷心是人成長的過程。愛過又怎會輕易遺忘呢?

  • 6 # 把酒臨風6708

    不是忘記,是釋懷!經年之後,再想起那個曾被自己視若為命的人,沒了心疼!一切己風情雲淡!物是人非!愛恨隨意!

  • 7 # 後來42310

    交給時間,現在覺得非常重要的東西或者人,在很久以後,大多會隨著時間淡化,最後淡忘,很久以後當你想起過去時,或許還會覺得可笑

  • 8 # 風雨天下好魚兒

    人生在世要說也是,想忘記點不愉快的事,不會忘記的了,可是要想不讓自己痛苦就要找樂子,時間是問題,時間到了一切都過去了都不是事,不計較那多,人生是以快樂幸福為主題的喲

  • 9 # 蕭蕭靜

    在痛苦中找到圓點,

    嚐到了痛苦便可回味甜

    過重的傷痛記意憂心

    當痛苦消盡同時也想受了快樂

    只有思念不能忘懷

  • 10 # 冬溫夏清

    任何人離開我們的生活,生活始終都還在繼續,沒有人必須為我們停留,想清楚了不會

  • 11 # 流浪貓的情感美食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故事,我講幾個聽過見過經歷過的事例。

    1

    我有個惠州的女朋友,我驚訝她竟然又來諮詢我找物件的問題。幾年來,她反反覆覆詢問的都是找男朋友的問題。這次,她說別人家的父母都讓女兒找男朋友,為什麼我的父母打罵我,說我不考公務員就不要找男朋友?

    我說:“公務員醫院學校法院,眾所周知,是好單位。讓你考公務員,實現經濟獨立。原先讓你談物件,替你找個有錢有彩禮的男人,改變命運,你不幹。”

    ……

    2

    一個人能夠來回不斷研究怎樣找男朋友,可能是一個人所處的一個階段吧。

    我認識我的一個女朋友的原因是我們曾經付費給同一個諮詢師。

    記得有次有個男人問她:“你找個男人養你好了嘍。”

    她說:“我打死都不讓男人養。有錢的男人也看不上我。”

    我說:“她不傻,她知道象她那樣的月光族,既學樂器又做付費諮詢,依賴男人養活,對她是可遇不可求。”

    我在她身上看到了一些女人的影子,她曾經傾訴:“我勉勉強強養活自己,將來怎麼養活家庭呢?”

    我也是這樣的,時常想我依然落魄憂鬱,年齡漸大,哪有錢結婚生子?

    經常有些老大姐老阿姨喜歡做媒,說:“一天還上班幹嘛?找個男人養你行了。”那是突出男人的經濟實力,增加相親成功的機率。

    現實生活中,為數不少的男人養家餬口,男主外女主內,男人們跑長途車,開挖掘機,做建築工人,做電焊工,女人們做家庭主婦。

    我卻仍然時而憂慮,年齡漸大,我卻貧窮依舊。

    有天,我無意中看了一篇文章,文中一女子在離婚後,負擔起了前夫的舊債,養育小孩的費用,還有生活開銷。除了上班之外,還做兼職。不然,還能怎麼樣呢?最終,她也挺過來了。

    我不禁感嘆她那時好大的壓力!我明白為什麼有些女人時而憂慮了!因為沒有花別人錢的命。

    不是不想依靠別人,而是沒有確定性。

    上學時,宿舍中,大一時,有個女孩找了個男朋友。夜市逛逛;網咖裡,看看影片。本來挺美的。假期,女孩到男孩家裡,住上一陣子。又一假期,男孩到女孩家裡,住上一陣子。

    大三,女孩在宿舍中說:“如果時間重新來一遍,我一定不會跟他在一起,現在分不了了。”

    不是不想,而是不確定性佔有一定的比例!

    我有個39歲女朋友,大齡剩女,她主動談過四五個男朋友,難道還不算為自己的婚事負責嗎?

    她是以結婚為目的,但是,經歷過幾個男友之後,她說還不如一個人過著自在。那些男人,在結婚前夕,不是提出讓女方買房子,就是提出讓女方買車子。雖然她知道子欲養而親不待,雖然她知道父母想抱外孫。三四十歲人的父母年齡有多大?

    不確定因素太多,不是我們想怎麼樣,就能怎麼樣!

    3

    我曾經瘋狂的投入愛情中,是在中學時期高三那年。此後,我們不約而同的考入同一所院校。我認識他時,他是有女朋友的,我卻依然糾纏他。我知道他是愛我的,眼角眉梢。一兩年後,我在院校中有節課上,聽老師說眼神的肌肉是不能偽裝的。

    至今記得,他排球打的特好。運動場上,年輕的閃著光澤的身體。記得有次院校食堂打飯時,恰好遇見他,看見他眼裡滿是赤裸裸的慾望,嘴裡罵罵咧咧。見他滿嘴髒話,我很生氣,轉身走了。

    後來,用旁觀者眼光看那件事,那是他“受不了”了。

    我那時不大的年齡都跟男孩交往。日後,逐漸老去,卻遇不到能“交往”的男孩了。有次,我扔漂流瓶,跟漂流瓶中的一個陌生男人聊起來,那男人說老婆是初中同學,初戀。他的高中是在國外上的。他無數次想“出軌”,但不懂女人,跟誰都象是跟初中時的初戀一樣。

    我恍然大悟,所以,我除了跟同一個男孩交往之外,別的男孩,我都來往不了。

    畢業後,分手後的幾年,我曾經來往過一個二十多歲的男人。來往了一段時間之後,那男人說他的前任女朋友可以“搞定”他,而我“搞不定”他。

    ……

    我心想如果應付不喜歡的人,5年才應付一次。就算有家庭,有子女,身心上也缺點什麼。我感覺就算這種無性婚姻比我的無性戀愛好一些,我也覺得我的“無性戀愛”有“理由”了。認為不相愛的男女真的有些不會“勉強”自己。

    隔幾年後,我看了楊鳳池老師在百度上的一段影片,其中說每個人的心理結構不一樣,要對得上心理結構,否則,人家不願意。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內在關係。

    4

    我和初戀交往的並不愉快,不說痛徹心扉,卻足夠折磨。在今後數年,我對那段並不快樂的交往,卻有點沾沾自喜。有些大齡男女先前沒有體驗過,我覺得應該有一段或好或壞的體驗。

    說說初戀時分手的導火線吧。那本來還是一件我看的開的“小事”。

    5

    少年時,我找了個男朋友,是同班同學!我們分手的原因是我和一個女孩的糾紛。文理科分班後,我才認識那時的男朋友,當時,他已經有女朋友了!班裡有的人,是和他從初中到高中同班了好幾年的。我和他做同班同學之後,有次,一個女孩向老師告狀。我被告狀的內容是:我經常糾纏班上某個男孩,借那個男生的書不還,還打那個男孩!如果觸犯眾怒了,她就把我驅逐出去!

    這個女孩向班主任告狀時,當時,快到下午規定的到校時間了,班上的大部分人都在,包括那個男孩,他拿著掃把打掃衛生,那個女孩坐在座位上趾高氣揚的告狀,班主任站在她面前。

    這女孩有時做事有點洋洋自得的感覺,比如:她有次對班主任說:"英語老師跟沒見過錢似的!收什麼班費!"

    班主任說:"注意你的態度!"

    ......

    上大學後,我也對那個男孩說過這件事情顯得特沒面子。也就分手了!

    交往時,感覺內心衝突特別嚴重。相處溫馨和諧時,那個女孩告狀的事情就如影隨形顯得歷歷如昨。形如陌路抑或普通朋友,那個女孩告狀的事情也就不再形影不離不會記憶猶新!反正,林子大了,啥鳥都有,既然啥樣的人都有,我有什麼不能接受的呢?

    我曾經想到過這個男孩的原生家庭或者周圍環境中有人也是遇到是非或者糾紛時保持作璧上觀的態度!

    6

    大學校園裡有棵古樹,當時,雙休日,我會坐在那棵古樹下,坐上一上午,內心很折磨。有時,下午放學後,黃昏後,在宿舍,突然想起那件事,內心衝突爆發,我便走出宿舍,到夜晚的校園走一走,小跑一會。

    同班的兩個男女生,也是情侶,走過來。女生回宿舍,問我:“怎麼那晚看到你在校園裡小跑呢?”

    我說:“獨自散步,透氣。”

    我坦白對那個男孩說那只是件小事,我並不計較是否有人幫助自己,畢竟林子大了,啥鳥都有。

    越是玩世不恭,越舒緩一些;越是投入,越是折磨;

    一有在乎的感覺,就會想起那件事,倍感折磨;

    一旦只把他當普通朋友,就會變得不計較那件事,一身輕鬆。

    我還舉了個真實事例,初一,二時,我是差生;當時,數一數二的優等生,有個學霸對我挺客氣,但不跟我做朋友。我知道優等生喜歡強強聯合。那學霸當時喜歡班上的一個男生,眼角眉梢,難免有情。鬼使神差,那個男生後來成了我的追求者。我感覺自卑,拒絕了那個男生。現在想想,那男生需要兩種截然不同的女生。

    為那事,學霸大受刺激。我理解她,三角戀,找另一個優等生或中上等的女生,她還好受點,偏偏找了個差生,讓她被人看了笑話,特沒面子。

    為了避免這種沒有面子的現象,個別學霸女孩都不交班上的男朋友。

    現在,我也是學霸那時大受刺激的心情,我現在如果讓那個校園男孩做了我男朋友,我還有面子嗎?

    畢業一兩年後,我依然不能用熾熱的感受想起他,否則,就會聯想起那件事。

    7

    數年後,有個網友說:“你對別人怎樣,往往真的會投射到自己身上。”

    我想是這樣的。眾所周知,你怎麼對別人,別人就怎麼對你。我體會到了學霸女孩大受刺激的心情,所以,幾年後,我也象那個學霸一樣因為男生大受刺激。有日,我發現當時的相處模式,就是我在原生家庭中的相處模式。那種相處模式並不愉快,那個男孩的表現和我在原生家庭一樣,有時長久沉默,有時罵罵咧咧。我的表現顯得以自我為中心,有控制慾。我懷疑我媽是強迫症患者,管的特別多,令人窒息。

    聽起來,一部分不開心的事情,象是自己找來的,卻依然倍感折磨。

    我從來不想著去忘記什麼,只是想不斷化解。

  • 12 # 北雁南飛nj

    痛徹心扉

    又怎能忘記

    那些過往不能碰觸

    不願提及

    流血的傷口 結痂在心裡

    漫長的歲月 催眠著自己

    像鴕鳥把頭埋進沙粒

    在每個無眠的暗夜

    祈禱在黎明來臨時

    失去記憶

    把痛苦深埋心底

    生活總還要繼續

    這就是生命的本質吧

    不是死別 就是生離

    我們要做的就是

    儘量在一起

  • 13 # 明亞袁靜

    是的,時間是治癒一切痛苦的良藥。早已走出新的一片天地,過去的一切都不算什麼了。

    也許,這就叫做成長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一旦身體出現那幾個“跡象”,十有八九是“腸癌”,要及時做“指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