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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時光那邊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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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Jim郗
歷史原因
貓王活躍的五十年代和披頭士的六十年代,畢竟遠沒有傑克遜的八十、九十年代資訊發達。進入到網路時代後,邁克爾仍然活躍在歷史舞臺,而貓王和披頭士早已成為懷舊的代名詞。
跨界影響
邁克爾傑克遜的影響力其實早已超出了音樂範疇。他用音樂電影宣傳音樂的概念,讓歌曲更具故事性和娛樂性,從此改變了流行音樂的面貌。
傑克遜的演唱會,結合超炫的舞步和極致的舞美效果,大大提升了演唱會的水準,開拓更多可能性,成為歐美演出現場標杆式的存在。
生涯時間
邁克爾傑克遜十歲出道,縱橫歌壇四十年。而貓王的職業生涯為二十年,披頭士從第一張專輯到樂隊解散,只有短短的八年!
可見,傑克遜在音樂界持續影響的事件最為長久,這也是能獲得全球眾多歌迷、專輯銷量獲吉尼斯世界紀錄的重要原因。
當然,貓王、披頭士、邁克爾傑克遜是屬於不同時代的文化英雄,可以說,他們各自影響了屬於自己的一代人,在歷史長河中的地位是無法相互替代的。
但如果單純要論音樂上的才華和貢獻,我想我會選披頭士樂隊。因為創作能力最能體現天賦和才華,而一個披頭士,卻同時擁有兩位史上最偉大的創作天才,保羅麥卡特尼和約翰列儂,使一支只有短短八年的樂隊,釋放出不可思議的音樂能量,成為史上最偉大樂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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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明月應當知我心
毫無疑問肯定是邁克爾傑克遜,畢竟他的專輯銷售量以及演唱會粉絲瘋狂程度到至今都沒有人能超越的。
巨星邁克爾傑克遜有多火呢?下面看看以下幾條資料就知道了:
1.五歲加入家族擔任主唱,10歲發行第一部單曲並且拿下當年收聽量的冠軍,14歲獲得個人單曲冠軍(史上最年輕),20歲單飛,之後發表的專輯《Thriller》佔據排行排行榜首一年多,銷售量破一個億,全球也就這一個專輯銷量過億。
2、他發明的太空步更是風靡全球,從此之後在時尚界,歌唱界,服裝界幾乎都被麥可爾傑克遜佔領,被大家稱呼為“流行之王”。每次邁克爾傑克遜開演唱會,會場除了常常爆滿,場外也停留著幾十輛救護車,因為經常有歌迷太激動暈倒甚至死亡,需要救護車急救。
3.邁克爾傑克遜的火爆程度也給他的生活帶來了許多困擾,他去過的地方基本上都是人滿為患,他個人也經常被粉絲跟蹤,給他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壓力;因此這也側面反映了邁克爾傑克遜有多火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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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月球上的人795
說實話貓王和披頭士那個年代正因為資訊不發達,也就意味著競爭也小,人們出名的途徑也少,就導致所有媒體爭相報道已經有點名氣的人,而傑克遜生活在很多主流媒體很發達的時期,是個人都想分杯羹,想冒個頭,事實證明,任何人冒出來在任何時代都無法與傑克遜匹敵,換句話說傑克遜碾壓一切,事實也是如此,不要做任何無意義的反駁,世界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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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盧曦採訪手記
這個,不同時代生人,不同國籍的回答,應該會不一樣。
貓王和披頭士主要是上個世紀六十年代活躍,而邁克爾·傑克遜巔峰期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
所以如果是今天的年輕一代去評判,一定是邁克爾·傑克遜對他們影響更大,曲風節奏造型等都比較符合他們的審美,貓王和披頭士就會遜一頭。
如果是老一輩,六、七、八十歲的人去評價,他們可能並不怎麼聽傑克遜的歌,而主要受年輕時的流行音樂影響,所以他們就會認為披頭士和貓王才是最具影響力的音樂天才。
就像今天的90後年輕人,聽的是五月天,吳亦凡,鹿晗,TF boys,而七零一代,聽得又是四大天王,張國榮,王菲,老狼。
另外,國籍不同,答案也不同,美國人站在貓王喝傑克遜一邊,英國人肯定選披頭士呀。
1969年9月,披頭士樂隊發行了最後一張錄音室專輯《Abbey Road》,第二年,樂隊便解散了。
專輯的名字和封面,都來自位於倫敦西敏市聖約翰伍德的阿比路,之所以會以這條小路來命名,因為錄製專輯的錄音室就在這條路上。
英國百代唱片(EMI),於1931年買下了這座一百年前的建築,將其設立為錄音室,為旗下樂隊錄製唱片,是的,那還是唱片的年代。
因為披頭士的這張專輯,百代唱片的這個錄音室,後來就被命名為:阿比路錄音室(Abbey Road Studios),成為了音樂史上的一個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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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亦路514
估計這些人根本不瞭解歐美音樂史,我也不懂,起碼我看過書,還知道一些。
在觀眾心中,基本上是披頭士第一,MJ第二,貓王第三。
在音樂圈,他們三個的排名也沒有變化。
作為歐美神蹟年代的幾位大神,貓王可以算是開始神蹟年代的那一波人,算是遠古大神。
披頭士這一批五六十年代的大神,屬於神蹟年代的頂樑柱。
MJ則是神蹟年代的最後一位神,他之後,歌壇再無神出現。
而且還要一個常識,這我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就看過,歐美音樂圈內公認,鮑勃迪倫是至高神,披頭士為第二名,MJ說實話都進不了前三。
鮑勃迪倫最終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披頭士早已解散,列儂也早亡,MJ也沒堅持下來,而鮑勃迪倫前幾年還在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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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禪談佐酒
貓王和披頭士是先驅,邁克爾傑克遜是巔峰!所處時代不同,歷史地位也不同!開創性來說,前兩人可能更厲害一點,是現代很多流行音樂類別的鼻祖。但邁克爾傑克遜是融會貫通,自創了他獨一無二的流行體系,至今都無人能及,很多人模仿他跳舞,但都只得其型而已。他的歌那就更少有人翻唱了,因為翻唱和原唱沒有可比性!所以如果從奠基人的角度考慮,前面兩位厲害一點,如果從獨樹一幟風靡全球卻無人能及來說,肯定是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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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博瀚觀世界
廢話,邁克是神一樣的存在,披頭士和貓王有幾個是真正聽過他們的歌的,並很喜歡的,我聽過但說實話那旋律記不太住,但邁克的耳熟能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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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劉英男Z2
都是同個級別的,只是披頭士和貓王中國人不熟,感覺好像影響不大……中國人眼裡一般只有中國……披頭士和貓王基本就是搖滾和流行的奠基人,都是白人音樂的奠基人。其中尤其是披頭士,那是我們現在熟知偶像的偶像的偶像……是那個時代年輕人的精神領袖。而批年輕人是現在世界的掌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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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nirmiy
首先他們三者沒有可比性,音樂風格,演出形式,關注的社會視角都不盡相同。我個人覺得還是披頭士樂隊,對後來的音樂人影響更大一些。無論是約翰列儂還是保羅麥卡特尼,在後來的藝術發展涉獵的領域都比較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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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水木亞丁
貓王制定規則(鮑勃.迪倫說“在他之前這個世界一無所有”);披頭士把搖滾樂發揚光大(直抵流行音樂故鄉美國老巢大獲全勝);MJ一直是金頂(偉大情懷、公益慈善、商業成就等等……)迄今為止無人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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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米高哥
世界影響貓王和邁克遜無出其右。世界音樂和流行文化影響排行並列世界第一。第二披頭士樂隊!貓王創造搖滾先河,被世界最俱影響力的“時代”雜誌評“世界搖滾教父先驅”現每年死忌日上世界各地成千上萬人爭峰紀念,音樂文化作曲等樣樣俱全,氣質樣貌身高屬頂級流行偶像巨星,流行偶像先驅。邁克遜音域舞蹈引領世界娛樂先河,特別自制編舞蹈世界第一被”時代”等世界最俱影響力的雜誌評“世界流行文化符號”創造者。在中國港臺亞洲等很多明星是他粉絲包括我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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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如花的日常
這個問題問的好,比那些瞎比的有內涵多了。
三人都是世界樂壇的巨星的人物,從成名歷程看,貓王最早,50年代成名,披頭士是60年代,MJ是70年代和哥哥們的樂隊,70年代末單飛的。
不管是拋開資歷還是音樂啟蒙方面來說,影響力上都是傑克遜排第一。
先看貓王,因為年代久遠,那時世界很多國家的經濟和音樂都沒發展起來,貓王77年就因吸毒導致心臟病去世了,負面新聞和緋聞也多,可以說貓王的音樂影響力是勝夠早,在啟蒙的年代,但不管怎麼說他勝也是勝在年代,敗也是敗在年代。
披頭士樂隊也叫甲殼蟲樂隊,是英國一支60年代的搖滾樂隊,1960年成立, 其音樂風格源自20世紀50年代的搖滾樂,並開拓了迷幻搖滾、流行搖滾等曲風。可惜在1970年就迅速解散了。成也十年,敗也十年
只不過在這十年裡,這支樂隊在這黃金十年裡是第一支讓全歐洲和美國都為之瘋狂的樂隊,對歐美的流行和搖滾帶來巨大的影響力,但始終是因為年代久遠,影響力並沒有傳達至更多的國家,很多國家是後來透過購買唱片才認識到他們音樂的魅力的。
說到MJ就不得不提一下他的唱片,演唱會和慈善事業,前面兩項是評定一個歌手成就的重要指標,後面一項是人格偉大的成就,在這一點上,貓王和披頭士都差遠了,就算是唱片和演唱會,同樣也是MJ勝出,而且是遠遠勝出。
世界歌手裡,只有傑克遜一人的唱片超過兩億張以上的,官方給出的資料是7.5億,有傳華人歌手裡的鄧麗君和張學友唱片銷量也上億,但絕對是沒有過兩億的,和MJ同為那個時代巨星的麥當娜也是在1億張左右,可以說唱片銷量MJ是獨一檔的。
演唱會MJ的1987至1988年真棒世界巡迴演唱會是世界歌手第一個巡迴演唱會超過100場次的歌手,總場次123場,演唱會人數450萬,單場人數和演唱會總收入三項上得到吉尼斯世界紀錄的認證,後來人數上被他自己再次打破。
在舞臺上MJ也是開創了一個時代的王者,獨有的太空步和機械舞成為他的標誌,魅力讓歌迷瘋狂,在這一點上也遠遠勝於貓王和披頭士。
另外有人聽不懂MJ的歌,其實MJ的歌大概有70%是他自己創作的,而且歌曲的格局和世界觀非常宏大,MJ的創作風格不止是簡單的流行樂和搖滾樂,更是靈魂樂,直擊人心。
比如《We Are The World》(天下一家),旨在聲援向非洲饑民捐款的大型慈善活動“美國援非”,由MJ領銜的45位歌手共同演唱。這張單曲為災民帶去了5000萬美金救援。
比如《Black or White》(黑與白),風格是硬派搖滾,歌詞含義是表達對膚色的歧視。
比如《Earth Song》(地球之歌),這首歌曲或許可以說是以“地球的名義”而唱的,歌詞內容大致是描述當時的環境和社會的破壞與不和諧,表達了MJ對地球家園的熱愛。
還有《They Don"t Care About Us》(他們不在乎我們),這首歌是孌童事件後MJ最大膽的創作,歌詞直擊人性的醜惡面,提到了總統,提到了反抗和不滿,可以說是世界音樂史上尺度最大膽的創作,當時美國所有電臺都禁掉了這首歌,先前拍的監獄版MV也禁掉了,後面為了專輯能發行才重拍了巴西版的MV。
MJ更是世界藝人之中捐款最多的,一共捐贈39個慈善機構,被吉尼斯世界紀錄認證,總金額超3億美元,但可惜是這一切是在MJ死後才被認可的,做好事低調不留名,和他受誣告爭論一樣只是選擇忍氣吞聲,不作過多解釋。
1993年是MJ人生和事業轉折的一年,1992年開始的危險之旅世界巡迴演唱會只舉行了69場,在93年底遭到子虛烏有的孌童案官司纏身,巡迴演唱會被迫提前取消,官司打了半年,最後被白白坑了2200萬美元,直到MJ去世後才得以平反。
可見MJ生前的內心是有多麼痛苦,雖然最後誣告者錢德勒也吞槍自盡了,得到報應,但是MJ再也不會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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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懷疑探索者
傑克遜和貓王堪可比肩,而列儂的披頭士比二者稍低,但也是藝術巨匠。但要注意,傑克遜在去世之前,他在樂迷之中的地位是逐漸提升的。傑克遜娶貓王女兒為妻的時候,絕大多數的人都認為他還不配。後來,傑克遜的地位慢慢提升,逐漸接近貓王的地位。傑克遜去世之後,已經和貓王比肩。很多人被傑克遜的舞蹈折服,認為他的影響力超過貓王,其實他們並沒有聽過貓王的歌。貓王在美國已經成為一種文化的象徵,而且是傑克遜的前輩,論時代影響力,至少不在傑克遜之下。
貓王去世之後,他的故居所在大街,用他的姓氏普雷斯利命名。1982年,貓王的故居正式對外開放,全世界的仰慕者蜂擁而至。依據資料,貓王故居開放的第一年,就有47萬遊客參觀。而每張門票在當時就有5美金。到了90年代,參觀的遊客更多了,最高的年份遊客超過100萬人。現在每年都維繫在90萬人左右。據說,貓王的故居參觀總人數已經無限接近於白宮,為美國創造了好幾萬個就業機會。
貓王出身貧苦家庭,父親是失業工人,他小時候就愛聽黑人的藍調音樂,逐漸走上了音樂道路。1953年,18歲的他在一家機械廠當工人,懷揣音樂夢想的他走進太陽唱片公司,請求為自己錄製兩首歌曲,算是毛遂自薦。錄製人員說,可以,但是一首歌需要2美金。他掏遍了全身上下,好不容易才摸出皺巴巴的4美金,這已經是他全部的財產。於是,他用這4美金錄製了兩首歌曲。
過了半年,太陽唱片公司的老闆撿點舊唱片,偶然聽到了他錄製的兩首歌曲,覺得有點味道,就找了他的聯絡方式,打電話請他過來。不一會,就見貓王氣喘吁吁的狂奔而來。老闆說,小夥子,你沒有問題吧,先休息一會?貓王直搖頭,說,我現在就可以開始試唱。於是,還沒有喘過氣來的貓王現場唱了一首民謠。唱片公司老闆聽了直搖頭,說,這個唱的不好。老闆打算放棄錄音這個年輕人。
貓王看見老闆失望的眼神,知道自己沒戲了,他自己也很沮喪,於是一邊走出公司大門,一邊拿著吉他大聲的歌唱,把滿腔的怨氣都發洩了出來。這首歌是一首快節奏的《沒關係》。很可能貓王就適合唱這種型別的歌曲,於是一下去就唱的出神入化。老闆當時正在辦公室喝茶,外面貓王的歌聲飄了進來,老闆立即把茶杯啪的放下,推開門就狂奔下樓。貓王已經走出了唱片公司的大門,老闆衝上去把他抱住,吆,小夥子,你可不能走哇,你唱的真是太棒了!
不久,貓王在錄音棚錄製了這首《沒關係》,在廣播電臺一播放,立即轟動全國。各地無數的電話打倒廣播公司,強烈要求重新播放。廣播電臺的老總一聽,真是太美妙了,我們繼續播放這首歌!於是,一年之內,這首歌曲被來來回回播放了無數次(有的類似1997年任賢齊《心太軟》一曲的超級爆紅。但是任賢齊只有這首歌大火,貓王之後幾乎所有歌都達到轟動的程度。)。就此,貓王名氣大振,成為美國的一代歌神。
如今,貓王有106首歌曲名列美國流行歌曲排行榜,其中21首為排行榜榜單第一名,這個記錄連傑克遜都沒有打破。貓王成為了搖滾樂的代名詞,也是時代的象徵。很多美國人回憶,他們在煩悶的工作之餘,聽上一首貓王的歌曲,就能擺脫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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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記憶之海
要我說,Z3BROTHER對人類音樂的貢獻,某種意義上才是最大的,可能大部分人都不認識,但很多人都聽過相關的音樂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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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Mr大金剛先生
廢話,沒貓王你連現代流行音樂都聽不到,披頭士說沒有貓王就沒有披頭士.邁克爾要不是老丈人是貓王,師父是布朗,能有後來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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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流行音樂之王MJ
別的不多說,自己看吧,無論是影響力知名度還是成就亦或者才華方面MJ都是第一,而且慈善方面就是其他兩位加起來也比不了的,許多人說貓王是搖滾樂的創始人,其實錯了,MJ在2002年反對索尼釋出會的時候說過這麼一句話,我已經厭倦了被人操縱的感覺。
這種壓迫是真實存在的!
他們是撒謊者,歷史書也是謊言滿布。
你必須知道,所有的流行音樂,從爵士到搖滾到hip-hop,然後到舞曲,都是黑人創造的!
但這都被逼到了史書的角落裡去!
你從來沒見過一個黑人出現在它的封面上,
你只會看到貓王,看到滾石樂隊,可誰才是真正的先驅呢?
自從我打破唱片紀錄開始——我打破了貓王的紀錄,我打破了披頭士的紀錄——然後呢?
他們叫我畸形人,同性戀者,性騷擾小孩的怪胎!
他們說我漂白了自己的面板,做一切可做的來詆譭我,這些都是陰謀!
當我站在鏡前時看著自己,我知道,我是個黑人!”
——邁克爾.傑克遜,2002年7月9日於紐約抗議SONY音樂公司的高峰會上。
邁克爾不是很喜歡貓王,因為貓王偷的黑人音樂!貓王死後全世界公認貓王的音樂不是自己原創!!!而且貓王的公司很會包裝,瑪麗蓮夢露也是貓王幕後公司包裝的,那時候本身藝人就少,稍加包裝很快爆紅,而且MJ起碼很多人知道他的歌,他的舞,他的代表作,而貓王和披頭士,除了粉絲,如果不百度,有幾個人知道他們的代表作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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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在歐美國家,貓王影響力是最大的。流行音樂和時尚流行的表演方式因他而變革。大多數中國人知道和接受最多的是邁克爾傑克遜,是因為網際網路時代的到來和邁克獨樹一幟的舞蹈表演方式。
與其說喜歡邁克的音樂,不如說更喜歡的是他的舞蹈。很多的所謂邁迷,不百度的話說不出傑克遜十首以上的歌名,但基本都很熟悉邁克的那些經典舞蹈動作。畢竟肢體動作是全人類的共通語言。就像國內電影,周星馳的影響力秒殺所有對手,但在國外成龍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卻甩周星馳幾十條街。因為成龍電影的特色是肢體動作,任何國家的人都能看懂。而周星馳的電影特色是語言,需要一定的基礎背景文化才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