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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宇成麻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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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奇偶親愛哦
他有轉帳憑證,不能證明他是借給你錢,你也可以說他是還錢給你,你也可以說他是投資款,反正你不承認是借款,法院也拿你沒辦法。但是,你不能做昧良心的事,如果真是你借了他的錢,你還是還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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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愛鄉
到法院打官司,法律注重的是證據。如果你說對方轉給你的錢是投資款,那麼你們之間就應該有一份投資協議或者合同書。只要你將投資協議或合同在法庭上拿出來證明對方轉的錢是投資款,那麼官司你就會百分之百地贏。如果你們之間沒有投資協議或合同,而對方卻能向法庭提供銀行的轉帳憑證,即使沒有你寫的借條,對方也能打贏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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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講理說法
律師一看這種問題,就知道是怎麼回事。這樣的糊塗糾紛太多了。
雙方之間,推測原來應該是說過投資的,但是你們之間大機率是沒有書面投資協議的,即便有協議,也是語焉不詳約定不明的。
如果你是公司,人家投資進來,你給人做了股權變更的工商登記了麼?如果你是個人,那人投資是為了給你合夥,你們之間簽署了合夥協議,並定期讓人家檢查賬目和分紅了麼?恐怕是都沒有。你拿走了人家的錢,卻不給人家一個交代,也沒有透明,人家等的心裡發慌, 人家追問你也沒給什麼實在話,人家還能不起訴你麼?
至於原本說好是投資,人家卻告你是借款,這個你實在是怨不得人家。你能做的初一,人家就能做的十五。溫情和信任已經遠去,只剩下冷酷和鬥爭。大家各憑本事,在法院裡見吧。
對方想告你是借款,當初的打款流水只能說明當初向你轉過錢,但這個錢是什麼用途,還需要另外的借款合同,借條,雙方的微信記錄,通話錄音等證據來證明。你辯稱是投資,這對你是有利的,但你也要拿出投資協議,或是微信聊天記錄,通話語音,證人證言等來證明。
當然也有一種可能,即你們之間有所謂的投資協議,但卻是“明股實債”,雙方之間不辦理股權變更的工商登記,對方也不看你的賬本,並不是根據你的實際經營情況來共同分紅共同承擔虧損的,而是無論經營狀況如何,對方都要收取固定金額或固定利率的收益。這種不承擔經營風險的投資,根本就不是投資,而應該是借款,所以謂之“明股實債”。如果你們之間是這種協議,對方以借款為由起訴就是有根據的,不過你當初用了人家的錢了,也不算虧。
如果當初你拿人家錢的時候,就請專業律師起草協議,就大概不會有今日的麻煩。現在既然都出了事,就別想著再省錢了。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有些錢是省不得的。
省小錢,誤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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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白開水247712113
你們雙方就沒有投資協議嗎?如果沒有那你這官司不好打,但是也得看對方的款項打入貴公司賬戶時用途是怎麼寫的,是借款還是其他款項,即使是借款也得有借款合同約定,沒有也是互相扯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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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雲端上的塵埃
說實話,我最近也遇到這種事了[流淚],這種情況往往是在當初相處不錯,信任有加的時候發生的,以當時的狀況想要完善手續還覺得不好意思,結果時過境遷,大家的經歷都發生了一定變化了,以前有錢現在不如以往了,那麼過去那一點點情分和信任必然蕩然無存,投資這方會想盡一切辦法弄點回來。
我也曾想過,僅僅憑一個轉賬憑證就想把投資失敗的錢弄回去,那不是天方夜譚,律師也告訴我,委託投資人應當承擔被委託人在未產生錯誤的前提下的損失。我還向法庭提供了資金使用的依據,但缺乏投資方的授權證明,我覺得這官司沒啥打頭,也沒放在心上。
結果現在一審判決竟然裁定我全部賠償,心中好不憤怒,立馬上訴中院,正在等待二審。
提醒樓主,不要掉以輕心,到了法庭是講證據的,你得有資金去向的有力依據和對方授權的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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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王吉坤律師
根據誰主張誰舉證之原則,你應當提供雙方投資的相關證據材料。這樣,法官就會要求對方就借貸關係繼續舉證,對方一旦舉證不能,就會駁回其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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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深圳律師石雄飛
首先投資款的定義是投資作為股東,中國認可的投資款是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這兩種都需要進行工商登記變更和公司股東會表決同意,除了這兩種以外都是可以以借款主張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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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陳豪俊律師
律師答疑:法院審理案件靠的是證據,尤其原告與被告之間講的故事是完全不同的情況下,法院只能依據證據去還原事實與真相,對方主張是借款需要舉證證明,你主張是投資款,同樣需要舉證證明,無法舉證方將承擔舉證不能或舉證不利的後果。我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對方因為無法舉證是投資關係,所以法院判決我方主張借款事實成立。打官司到底應如何舉證?
其實所有的舉證就是一個原則——圍繞著自己的主張去展開舉證,所有的證據都應當是與自己的主張相關聯的,具體到你的案件中,既然你的主張是對方投資,那麼你所需要列舉的證據最好包括以下幾點:
1、有關於投資的意向證據
有投資合作協議當然是最理想的,考慮到很多人是朋友關係,沒有簽訂投資的書面證據。這個時候就需要有旁證了,比如有關於投資的聊天記錄,知情者的證人證言,電話錄音等等。
2、投資者的身份證明
投資如果用於成立公司,則應當有股東身份證明;如果用於成立合夥企業,應當有合夥人身份證明,這些應當在設立公司或企業時工商登記過。
我代理的那起案件,對方敗訴的最大原因就是接到投資款後就是一直不給給工商變更登記,直到後來生意虧損我的當事人都沒有獲得股東身份,這樣的話,就給我方主張是借款創造了有利條件。
當然,這是出現了虧損才有利於我的當事人,假如是盈利的,我的當事人也很難主張自己的投資收益。
3.轉賬備註
如果是投資,該投資款應該直接轉賬進入被投資的主體(公司或企業),而不是轉賬到你個人賬戶。當然,也存在不規範的操作,把投資款打給你,讓你直接操作,那這個時候轉賬應該有投資的備註。
假如以上證據你都沒有,對方可以舉證出轉賬憑證,那麼法院認定為借款是沒有問題的。 -
10 # 忽爾疑惑
我也遇到這個問題了。對方拿著投資合作的協議起訴我前夫,說投資沒有開工,兩個人口頭約定成借款了,讓我承擔責任。原審是公告送達,我從始至終就不知道這回事。被執行了才知道,所以去年提了再審申請,現在裁定再審,已經立案了,就等開庭重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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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阿杜律師
一個基本的證據規則——誰主張,誰舉證。既然原告借款,原告應提供借款的相應證明,比如借條,銀行流水等。被告主張投資款,被告應提供投資類協議或入股協議、合夥協議、會議紀要等證據。
舉證責任關係重大,原告已完成初步舉證,被告的主張如果無證據支援,可能會被認定為借款。
建議商業合作過程,針對每次的商洽結果,採用會議紀要的方式進行固定,一方面方便跟進進度,另一方面,便於後期爭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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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陽光lqr
投資讓人血本無歸,或者拿回錢遙遙無期,這和詐騙有什麼區別,不管是借錢還是投資,你都是過錯方,不要說的好像自己是受害者一樣,既然你也拿不出是投資還是借錢的證據,那你就把錢退回給別人就是,暫時沒錢就分期,不要去傷透對你信任人的心,就算到法院,法院只尊重證據,且也會去衡量過錯方的責任,對你沒有絲毫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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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融關婚姻家事律師
遇到這種事不要慌,僅憑沒有任何備註資訊的轉賬記錄是無法確實款項性質為借款的。
首先,證明借款的舉證責任在原告方,原告主張是借款,不能只提供轉賬記錄,還要提供合同或借據,如果只有轉賬記錄,沒有轉賬備註資訊、合同和貸款、溝通記錄等其他證據,被告也不承人是借款,法庭很難核實這筆錢為借款的。
但被告畢竟收到了這筆錢,被告也要向法庭說明這筆款項的性質,否則原告即使借款糾紛敗訴,也會按照不當得利去再次起訴。
如果這筆錢確實是投資款,你可以提供投資協議,或者雙方就投資專案進行溝通的記錄,如微信記錄、證人證言、電話錄音。而且這筆資金約定是有個流向的,比如原告將投資款轉賬給你,你又把前轉賬給投資專案,這個資金流向也可以證明投資款性質。另外就是如果原告在投資的公司裡實名持股,也可以證明投資款性質。總之,總有很多證據可以證明這筆款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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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滄海一粟287046695
根據法律規定,誰主張誰舉證。他說是借款,就必須出示相關證據,證明是借款。你主張是投資款,也要提供相應的證據。他現在的證據只有轉賬記錄,其他的沒有,我認為還不足以證明雙方的借貸關係成立,只能證明你們之間確實發生過資金轉移。如果你不認可這個是借款的話,法官會要求他進一步舉證。如果他無法舉證,他很難得到中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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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使用者4294253374
剛剛親歷一模一樣的事,我借給人家三十萬,我沒有讓對方寫借條,出於信任。結果對方倒打一耙說是投資款。無奈只好上訴,還好法官深明大義。對方說是投資款虧完了,法官說:投資款也是要還的!讓對方才閉嘴。既沒有投資協議又沒有任何約定。法院可不是好糊弄的地方,即使沒有借條,只要事實認定清楚,你確實把錢給到對方,對方也收到款了,就是借款。一審二審均勝訴!所以不要存僥倖,法庭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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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林間聽雨人
沒有借據就沒有合法的證據證明是借的錢啊,投資的話,得有合同吧。如果只是口頭承諾給你的投資個人建議你還是給他還了吧,現在賺錢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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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不死魚B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若是投資,那麼你還要付分紅及本金,投資並不是贈與,若是虧損則無須負責,但你必須要有帳目證明虧損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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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鄧美蓉律師
每個人都要拿證據支撐自己的說法,用證據展示法律事實。既然對方說他給了借款,並且拿出了轉賬流水,那麼他已經為他的說法提供了證據。你說這是投資款,你就要拿出能證明這筆款項是投資款的證據支撐你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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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執行律師陳汝彬
【律師點評】別擔心!法院對號稱是“借貸”,卻只有轉賬憑證的案件很謹慎!想被認定為借貸?沒那麼簡單!
法院最怕啥?最怕虛假訴訟!明明是投資關係,最後判了個借貸關係出去,到最後搞不好還得再審,所以你放心!法院比你更加慌,他怕判錯!你有機會證明自己!
下面,資深律師就手把手教你:遇到這情況,怎麼把對方懟回去!
只有轉賬憑證?你不認借貸!很難贏!現在社會,我們款項往來很多。有人情往來,有貨物買賣,有借款還款,也有代為理財,這些事情都會涉及到轉賬憑證。借錢?那只是其中一種而已。法院看到轉賬憑證,也犯嘀咕:萬一是買個車庫啥的呢?
《民間借貸司法解釋》講清楚了,如果拿著轉賬憑證跑來起訴還錢,還得提供能夠證明是借貸的其他證據。比如借條、錄音、聊天記錄等等。如果這些東西都沒有,你說憑個轉賬記錄,就能認定是借錢?那如果你剛買房,那抓緊去告開發商!憑購房的轉賬記錄,說這個是借錢,讓人家還債!所以光憑一張轉賬憑證?想贏,別鬧!
懟回去:借貸是吧?利息多少?啥時候還?說過嗎?借款和投資款有著天然的不同,可能你不一定了解,但是法官們都是老油條了,一眼就能看區別來出來。你只要跟法官往一處想,把對面懟回去,法官自然會信你。比如說:
1、問問對方:給你的是利息?還是分紅?
借款以收利息為目的,投資款則是分紅。利息按照天數算,分紅按照收益算。
2、問問對方:你有的是專案的份額?還是一個債權?
投資款和借款的最大不同,就在於借款是一個債權,而投資款是個投資。想收回錢?收回借款叫還款,收回投資款叫退出!
3、看看期限:一借三年?中途不用給利息?想借款不?
如果期限比較長,期間還沒給過利息,這就是個非常大的疑點。因為如果是借款,不可能放任那麼長時間不收利息的,而投資款的話就可以理解了
找證據!讓他無路可逃!既然是投資款,一般都會有周邊的證據。比如說確定投資的時候的聊天記錄?比如分紅協議、投資協議?甚至是生意合夥人,能給你們做證人的那種。這些都是足以推翻對方說法的證據。找出來,對方就懵圈了,笑到最後的就是你!
【全文總結】最痛恨這種人:賺錢了?我是投資款!分紅!虧錢了?我是借款!還錢!所以,請各位擦亮眼睛,簽好投資協議,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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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中國子云
我也來說說吧,
我的事情是這樣的,對方說是出資30萬人民幣,來購買機器。機器也到了,他也收了,現在是機器在10多天後壞了,然後我也居中調停找廠家,然後是廠家跑路了。
現在買家說我詐騙。關鍵是他還真有本事,真有關係,直接說詐騙。不論你怎麼說,他都說他沒有收到機器。
就是讓我還30萬。
這理我也沒法說。
所以以後記住了:做生意,打款,請註明什麼錢,不然一律不收。
這個是實話,真實事件。
回覆列表
不是當事人真不好說什麼?如果如你所說原本是投資者,後來演變成借貸者,那肯定是有什麼原因導致的!自己好好想想,與對方也好好溝通吧!這別人幫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