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不貳過者
-
2 # 巨風說史
不是。
1。古代女子地位低。男女不平等。男子可以隨便找個理由休妻。沒有女子主動休丈夫的,官方也不認可和支援。
2.離婚是近代的叫法。男女平等後。有離婚這一說法。女子可以主動提出離婚。人生自由。男女權利平等。
-
3 # 周老頭聊歷史
古代的休妻並不是辦離婚證,辦離婚證是雙方同意,經過法律認可由官方辦理的。而古代不一樣,古代是男尊女卑,女人的地位十分低下,想休妻一紙休書就可以了,不需要官方同意,也不需要女方同意。
-
4 # 八五後寶媽
我覺得古代的休妻不是現在的辦離婚證。現在辦的離婚證是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但古時候的休妻只是男子一張紙就可以了,當然也得有由頭,如果女子沒任何過錯,男子是不可以休妻的。
我覺得古代的合離才像我們現在的離婚證。
-
5 # 小草不懂愛
不是,古代的和離才算是辦離婚證!
休妻是什麼,休妻是在妻子犯了七出之條後丈夫採取的拋棄妻子的做法,電視上也經常出現,什麼無後,善妒,不孝順老人(當然,有些不是女人的錯啊,比如無後,誰的問題真不好說,也有的就是不想一起過了,隨便找個藉口)男人一紙休書,扔給女人,這最多算個單方面宣佈離婚,另一方被迫接受,跟現在的離婚差別挺大!當然,也有休夫的,不過在古代男尊女卑的大環境中,較少!
辦離婚證又是什麼呢,男女雙方在自願的情況下,宣佈解除婚姻關係!一定是在雙方都自願的情況下,雙方都在場,宣佈的,而不是我覺得你有問題,我決定不要你了,你只能接受這個結果!所以跟和離比較像,和平的,雙方都自願的宣佈這段關係結束了!
再說,休妻和辦離婚證帶來的後果也不一樣!休妻,對女子的名聲帶來很大的影響,甚至給女子一家的聲譽都帶來很大的影響,再嫁更是困難重重。離婚就不存在這個後果了,可能就是雙方不合適,再找一個合適的就行了!
-
6 # 娜O369
也不是,因為古代休妻是男的就直接休了,沒有經過女的同意,這樣對女的也是不公平,因為古代男性都是三妻四妾,現在辦離婚證就必須雙方都到場才行
-
7 # 2020峰華正好
在古代,女性地位低下——“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封建制度下,女性就沒有人權,就是男權的附屬品。休妻就是男方單方面不要妻子了,還是女方不能反抗的被離婚,所以就是辦了離婚證。
當然,古代還有合離這種情況,那個就形同我們現在的離婚了。
-
8 # 古誠愛拍剪輯
休妻可能是屬於辦離婚證的一種,但是絕對不等同於這個。古代屬於這個男強女弱,所以休妻這個事,主要就是在男人的主觀意願了
-
9 # 耀強不是小強
古代不用辦離婚證,休妻也比現在離婚省了很多步驟。那時候有七出的條例。只要男方丈夫以七出其中一條理由就可以休了妻子, 接下來我帶大家瞭解一下何為七出。
1 不順父母,既妻子不孝順男方父母,理由是“逆德” , 女性出嫁之後丈夫的父母重要性更勝於自身父母,違背孝順的道德是很重要的事。
2 無子,妻子生不出兒子來,理由是“絕世” ,在傳統中國,家族的延續被認為是婚姻最重要的目的,因此妻子生不出兒子就使得這段婚姻失去意義。 古語云:百善孝為先,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足以見得古人對家族的延續非常看重
3 淫,就是妻子與丈夫以外的男人發生性關係,理由是“亂族” ,就是說認為淫會造成妻子所生子女來路或輩分不明,造成家族血緣混亂。
4 妒,意思是說妻子好妒忌,理由是“亂家” ,認為妻子的嫉妒會造成家庭不和,以及“夫為妻綱” 這樣的理想夫妻關係的混亂,主要是認為妻子對丈夫的納妾行為嫉妒有害於家族的延續。
5 有惡疾,指妻子換了嚴重的疾病,理由是“不可共粢盛” ,意思是不能一起參與祭祀。在傳統中國,參與祖先祭祀是每個家族成員重要職責。 妻子有惡疾就造成夫家不便不能全員參加,雖然不單指祭祀。但以此為主要理由。
6 口多言,妻子話多和愛說別人閒話,理由是“離親” ,在古代,女性被認為不應當多表示意見,而妻子是外家族進來的成員,多話就被認為有離間家族和睦的可能。
7 盜竊,就是偷東西,理由是“反義” ,意思講就是不合乎應守的規矩
如果在婚姻中女方犯了其中一條,男方就可以無條件休了女方,只需要一紙休書即可。
-
10 # DNF白嫖黨代表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要了解古代夫妻雙方分開的三中方式,即休妻,和離,義絕三中。
先來談下休妻,休妻在古代是指男方單方面提出的離婚,女方只能被動接受,因為在中國古代實行的是專權離婚主義,即男方再解除婚姻方面享有絕對的主動權和控制權,當然男方也不是可以隨意休妻,必須遵循七出三不去的規定。
所謂七出三不去,指的是不順父母,無子,淫,妒,有惡疾,多言,盜竊,妻子有符合上述七項之一,丈夫即可休妻,妻子必須無條件接受。後來在七出的基礎上增加了三不去的規定對丈夫進行約束,即有所取無所歸者不去,與更三年表不去,前貧賤後富貴者不去,意思是說這三種情況丈夫是不能休妻的。
接下來說下和離,所謂和離,即夫妻雙方協議離婚,這在古代是比較少見的,因為和離在古代會讓男方丟盡臉面,當時的法律除了唐朝比較開放,允許和離之外,其他時候就算和成功,妻子也會面臨牢獄之災,著名女詞人李清照就是堅持和丈夫和離,最後是和離了,但是也做了好幾年的牢。
最後我們來說下義絕,所謂義絕,是強制離婚的法定條件,指夫妻恩子已絕,夫妻關係無法繼續存在,必須強制離異。
義絕的主要情況包括一下八種。
一是丈夫毆打妻子祖父母、父母;
二是丈夫殺害妻子祖父母、父母、伯叔父
母、兄弟、姑、姊妹;
三是夫妻雙方的祖父母、父母、伯叔父
母、兄弟、姑、姊妹之間互相殘殺;
四是妻子毆打丈夫祖父母、父母;
五是妻子殺傷丈夫祖父母、父母、伯叔父
母,兄弟,姑,姊妹;
六是妻子和丈夫腮麻以上親屬通姦;
七是丈夫和妻子的母親通姦;
八是妻子欲謀害丈夫。
所以古代休妻不是離婚。和離才是。
以上,望採納!
-
11 # 月夜luck
現在的二婚以及多婚普遍存在,好像離婚成了家常便飯。人們離過婚後要麼一拍兩散,各生歡喜;要麼貪戀舊人的溫柔,忍不住復婚。這是一個婚姻自由的時代,那麼在古代離婚制度是怎樣的呢?有沒有“約法三章”呢?就隨我一起來看看吧。
其實在古代婚姻結構不嚴謹,離婚也常有發生。據周朝開始,夫權制的婚姻制度開始流行起來。不過在西周至春秋戰國時期,人們發現父權制的制度並不完善,據史書記載,當男人的妻子負氣出走後,男人非但沒有挽回妻子,還繼續娶妻,寄宿在亡夫的女子家中,並且拋棄孩子和寡婦結婚。當時這種現象說怪不怪了,後來被秦始皇發現後,便刻石頒佈天下,要維護家庭穩定。唐宋時期的法律中,父權不斷的加強,女子的地位一日不如一日,而且要求妻子不能拋棄丈夫,不過在丈夫逃亡後,可以向當地政府申訴離婚。
在古代如果是貴族結婚的話,要按照一定的儀式進行。《禮記》中有記錄,無論是妻子或者丈夫申訴離婚,都要按照儀式進行,並且被離婚的那一個要做出深深的懺悔。當時的離婚證書是“放妻書”,並且從此書可以看出男女地位平等。
其中“放妻書”可以分為三個段,也就是說總結由結婚到離婚的過程,第一段講的是夫妻兩人遇見了很多人,修來不少的緣分在一起,本應同心生活,共度晚年;第二段講的是他們目前生活狀態,由於兩個人性格不合,吵架時有發生,家裡常常雞飛狗跳的,連累很多親戚和朋友,實在沒有辦法繼續生活下去了。而第三段則寫的是分別後的祝福,既然性格合不來,那就祝對方前程似錦,從此你走你的獨木橋,我走我的陽關道。在“放妻書”的結尾,會要求男方給女方贍養費,並且離婚時要兩家人聚齊,在親戚的見證下才能離婚。所以從唐朝時期的離婚書來看,唐朝人們離婚講究的是好聚好散。
大家都知道,在我們古代,大多數都是男尊女卑,婦女需要做到三從四德,但是男子是不能隨便休妻的,因為夫妻的離異不僅受到法律的約束,還受到家族觀念支配。根據史書記載,當時白居易做官審理過這樣的官司,一位女子將自己的丈夫告上朝廷,原因是他的丈夫在地裡幹活一直等不到妻子送飯,非常飢餓,得知妻子在送飯途中將飯送給了正在趕路的父親,便惱羞成怒,執意要休掉妻子。妻子不服,她送飯菜是見老父親非常飢餓,於心不忍,便將飯菜給了父親,自己沒有做錯什麼,所以才將丈夫告上官府。
白居易當時這樣判決的:“婦女和丈夫在一起應該做到三從四德,理應順從丈夫,但是報答父親的恩情是出於天性,所以應該先將飯菜給父親吃。無論在什麼地方,孝順父親都要重於自己的丈夫,這是自己的職責所在,所以丈夫不能休妻。”
雖然古代的婚姻自由,但是那時比較重視社會關係的穩定,所以離婚不被提倡,再加上古時候封建的思想,認為離婚大大的損壞了自己的名譽,因此離婚率是非常低的。
-
12 # 驪山少女
看事物論本質,形式不是問題的根本。愚以為,古代休妻男方所給的棄妻文書,就是給辦了離婚證。關漢卿《救風塵》笫四折:“一紙休書,你快走。”封建社會女孑忍受“三從四德”的壓迫,丈夫一紙休書,就是“從夫”的命令,就一此文書便可結束夫妻關係,儘管形式不同於當今文明的離婚形式,但那一紙休書就相當於如今的離婚證。儘管叫法名稱不同,都起到了離婚的作用,等於辦了離婚證。不周,見諒。
-
13 # 孤膽騎俠
休妻是古代某些文化的法律、禮制和習俗中,丈夫逼迫妻子離婚的意思。
中國
休妻的歷史很早,《禮記》規定了休妻的七條理由:不顧父母、無子、淫、妒、惡疾、哆言、竊盜。《孟子·離婁下》:“出妻屏子,終身不養焉。”。孟子本人即打算過休妻,一日孟子的妻子一人在屋裡,叉開腿蹲在地上,孟子告訴母親:“婦無禮,請去之”,最後被孟母所制止。七去一詞要到唐代以後才正式出現,但其內容則完全源自於漢代記載於《大戴禮記》的“七去”,又稱作“七棄”。
-
14 # 誘貨街特賣連瑣
現代離婚和古代休妻應該是兩個概念,因為離婚是雙方的,休妻是單方的,角度和權利也不一樣,所處的社會環境不一樣,所以不認為古代的休妻同等於現代的離婚。
-
15 # 飛起來的天使
中國古代的離婚制度,主要有三種:
第一種指夫妻任何一方對另一方一定範圍內的親屬有毆、殺等行為,則強制離婚,叫“義絕”。
第二種是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的叫做“和離”。
第三種是丈夫強行與妻子離異,叫做“出妻”,也叫“休妻”。
所以在中國古代對於離婚也是有相關法律保護的,雖然看上去都像是針對女子的行為,但好歹還是有點規矩的。
-
16 # 歷史齋錄
別被電視劇給欺騙古代離婚其實不簡單,不是說離就離的,尤其是名門望族更是不能兒戲。因為古人認為休妻是件很不道德的事,正人君子是不會休妻的,所以有了著名的 《七出》 的規定:一,無子 二,口舌 三,淫亂 四,不事姑舅 五,盜竊 六, 嫉妒 七,惡疾。惡疾就是不治之症。但得惡疾者休妻要養妻。
休書上也需要註明緣由,並要請公證人,還要由德高望重的長者批准,比如:夫若舉口,婦變生嗔,之類的。但是卻要從幾個方面寫的有情有義,一般先寫夫妻一場是多麼大的緣分,在寫離婚的緣由,最後還要寫祝福對方的話。
古代還是屬於男權主義社會,這些都是由約定俗成的男方分配,而且休書只能男休女,真的很不公平,在那個年代女性真的不自由。
-
17 # 廚房小白學做菜
在中國古代,離婚形式分為四種:
1出妻,也稱休妻,這也是在封建社會背景下最為常見的方式,大家在影視劇中經常能看到,具體為"七出,三不去"。七出指的是1不順父母,為其逆德也;2無子,為其絕世也;3淫,為其亂族也;4妒,為其亂家也;5有惡疾,為其不可與共粢盛也;6口多言,為其離親也;7竊盜,為其反義也。三不去包括1有所取無所歸,指妻子無孃家可歸;2與更三年喪,指妻子曾替家翁姑服喪三年的;3前貧賤後富貴,指丈夫娶妻時貧賤,但後來富貴的。其中妻子若是犯了七出中任意一條丈夫都可以休妻,這是封建社會制度的原因,完全是從夫家立場考慮,三不出作為後來的補充規定,在封建社會的制服下一定程度的防止夫家隨意拋棄妻子的現象。
2和離。這是古代一種透過協議允許夫妻離異的法律制度。這一點和現代社會的離婚相近。
3義絕。這是中國封建社會特有的一種強制離異制度。如果夫妻間,一方與另一方的親屬間、雙方親屬間發生法律所指明的事件,經官司處斷後,便認為夫婦之義當絕,雙方必須離異。
4、出於特定緣由的呈訴離婚。如男方據以呈訴的理由有“妻背夫在逃”、“妻殺妾子”等等。
所以休妻是古代離婚方式的一種,是古代封建社會制度下特有的,而和離的方式與現代的辦離婚證相似。
-
18 # 靈石蘊
有人認為古代離婚,就是丈夫的一紙休書,簡單
個人認為,這個比較錯誤,即便妻子犯了七出之事,也不是丈夫能一紙休掉的談離婚,得先談結婚
結婚不是納妾,可以隨便一頂小轎子迎進門,不喜歡了趕走了事。古代結婚很複雜,遠比今天拿個戶口本身份證跑民政局辦個證複雜的多。結個婚半條命,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諸多儀程要走,諸如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三書六禮,女方也有各種嫁妝,到最後婚禮上,還有德高望重的作為證婚人
總之,古代雙方結婚不僅是自己的事,還是兩大家以及見證人的事。如此,丈夫不要妻子了,他寫一封休書就能了事?
離婚,自然也要走一遍流程
首先妻子一方得有七出之事,所謂七出,就是婚後沒有生育兒子、有出軌行為、不孝順、口舌是非多、偷盜、嫉妒、有重病。凡是妻子犯有其中兩條的,丈夫可以提出休妻,至於休不休的了,那另說
比如說,丈夫貧窮髮達了,不能休;妻子父母已故,休妻後無家可歸不能休;還有公婆喪氣,守孝時,不能休。這三種情況,又叫三不休
三不休之外,丈夫真心不想要老婆了,咋辦?走流程,並且期待流程中,無人設卡
丈夫得把情況彙報給族長,或者宗族中德高望重之輩,等到他們許可之後,再把親朋好友人召集到一塊,現場寫休書,休書中寫明休妻原因,簽字畫押,不僅自己要簽字畫押,見證的親朋好友也得有代表簽字
結婚要見證人,寫休書一樣要人見證
如此,這份休書仍然不成立,最後還需把休書送到衙門,由衙門蓋章,這樣,這離婚,才算生效
為什麼要這麼麻煩呢
結婚離婚,不是一家一戶的事,是兩姓大事,丈夫擔當不起破壞兩族關係責任呀。當年老蔣迎娶宋三妹之前,家中本有老婆,老蔣一紙休書想結束那段婚姻,結果族老不同意……
講真,如果不是民國,老蔣算是犯了重婚罪
另外,兩人結婚,即便感情恩愛,如果女方重病或者無子,男方父母或者親族也可能逼迫二人離婚,男方也反抗不了,比如說陸游,就被逼著寫下休書
回覆列表
兩個概念,離婚是兩個人掰了,離了以後對各自以後得生活會有影響但是還不至於很大。甚至有的女人離婚後過得更好,尋找到更好的另一半,過上幸福生活。
但修妻就不同了,首先,在古時女性的社會地位本就不高,屬於男性的附屬,婚後更是得守三從四德,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一旦男人修妻,就說明這個女的不守婦道,這給本就地位卑微的女性雪上加霜了,莫說其他,就是周圍人的唾沫星子都能淹沒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