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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十佳球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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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娛樂小神經
得分王太片面,獲得難度係數不高,只要在隊內擁有無限開火權,就有競爭的資本,靠刷分可以完成
MVP取決於球隊戰績和個人資料結合,需要天時地利人和,是整個團隊包括管理層的運作相結合才能完成,靠個人刷資料獲得的方式效果差
所以MVP的含金量比得分王高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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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籃視野
我認為兩個得分王是不能夠跟常規賽MVP劃等號的。NBA當中有一句名言“狀元有水貨,但常規賽MVP沒有”,足以可見常規賽MVP這項榮譽的含金量。NBA常規賽得分王,就只看球員的得分能力,並沒有綜合球隊戰績,效率值,關鍵時刻資料、球員統治力等因素一起考量。得分王可以刷分,但常規賽MVP靠刷分是刷不出來的。
就算是該名球員連續兩年斬獲聯盟得分王,或者是生涯不同時刻獲得過兩次得分王,那也不能同常規賽MVP相比。總體來講,NBA球員歷史地位高低的比拼,各項榮譽的重要排名應該是FMVP(總冠軍)>常規賽MVP>最佳陣容次數>各單項資料王(得分王、助攻王等)>入選全明星次數。
為何兩個得分王不能與一個常規賽MVP劃等號?其實我們如果把他划算成兩個常規賽MVP不能等於一個FMVP就能理解了。常規賽MVP和得分王雖然每個賽季都只能有一個,但常規賽MVP要求明顯高於得分王。往年的很多常規賽MVP得主都是當賽季的聯盟得分王,率領球隊在常規賽打出了不錯的戰績,同時本人的效率也非常高。
也就是常規賽MVP的評選指標中其實就是包涵了得分王這個選項。獲得得分王的球員,不見得一定能夠當選常規賽MVP。我們再來舉幾個例項就更能清楚地瞭解,麥迪曾經連續兩年斬獲聯盟得分王,但沒有獲得過一次常規賽MVP。
現在NBA歷史小前鋒的前幾排名中很難見到麥迪的身影,而飛豬巴克利生涯沒有總冠軍、也沒有得分王,但巴克利有一次常規賽MVP,僅憑藉這點飛豬的歷史排名也會比麥迪更高一些。因此,兩個得分王不能與一個常規賽MVP劃等號,常規賽MVP是更具綜合的表現。在歷史地位的評選中,常規賽MVP也是僅次於FMVP後最重要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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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胡說籃球
阿德里安-丹特利,兩屆得分王,四個30+賽季,命中率全部超過55%,真實命中率全部超過60%,80年代有名的高效得分手。史上【30分+60真實命中率】賽季一共只出現16次,丹特利的4次是並列第一多,另一個有4次的是喬丹。
這人你們聽過沒?我估計他老兄在現代的名氣不大,最有名的大概是88年隨活塞進了總決,遺憾失冠。89年因為球霸+隊內關係不和被踢走換了阿奎爾,當年活塞奪冠。
所以說,資料王並不代表什麼,之所以大家覺得得分王很厲害,只不過因為這個獎項下限比較高而已,換句話說,能拿得分王的,一般水平差不了。
但不見得有得分王的就比沒有得分王的更強。拉塞爾、伯德、魔術師、鄧肯他們也沒有得分王,一樣很偉大。
所以它跟MVP是不能相比的。
(楊超越鎮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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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方的旅行日記
常規賽MVP和得分王,MVP高一些。得分王也很難,屬於個人超強實力聯盟得分第一。這兩個是很高的榮譽即使沒有總冠軍有得分王或MVP都可以進名人堂。
兩個得分王的話 證明有非常強的得分爆炸力,例如麥迪 深受球迷喜愛一樣。MVP是綜合的帶隊表現,更全能一些。
兩個得分王差不多等於一個M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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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玻爾茲曼投籃分佈
我的觀點:兩個得分王比不了一個常規賽MVP
原因如下:
1.得分王就是單純的場均得分最高,說明的也僅僅是得分能力。而得分能力,只是球員能力的一項,不能說明球員的綜合能力。而拿到得分王,也不需要參考戰績,命中率,這些,對於超巨們來說不顧戰績不顧命中率厚著臉去刷,不是特別難得事情。並且對於內線球員來說,拿得分王去比較就更加不公平了,偉大如鄧肯,也沒有拿到得分王,但鄧肯的球場價值,球場影響力我們都有目共睹。
2.MVP更偏向於球員的綜合實力以及當賽季綜合表現。拿到MVP需要個人資料以及戰績相結合,對於頂級球星們來說要資料容易,要戰績就難了,戰績沒發刷,贏球不是說贏就能贏的,既要求球隊陣容,還要求上好的個人發揮,以及關鍵戰的發揮,甚至還需要球隊比較健康(傷病多很難打出優秀的戰績)。除此之外,mvp是票選出來的,這還要求球員要有媒體好感度。所以拿mvp的難度是遠大於拿得分王的難度。
3.球員們對於得分王的沒有那麼看重。比如說2011-2012年杜蘭特場均28分拿到得分王,當時科比是27.9分,如果科比看重,0.1分的差距,科比可以在最後兩場多得一些分就能拿到,然而科比並沒有在意。再比如2009-2010賽季,詹姆斯場均29.7分拍得分榜第二,但是詹姆斯最後選擇了輪休,對得分王毫不在意。
綜上所述,兩個得分王比不了一個常規賽M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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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阿倫的體育世界
NBA兩個常規賽得分王肯定比不上一個常規賽MVP,因為常規賽MVP是含金量最重的獎項之一。得分王則相對簡單,只需要一定的出場次數和場均得分賽季第一!
得分王是證明這名球員具有超強的砍分能力,不代表有其他能力,比如帶隊能力!還有就是得分王是可以刷出來的,MVP不可能刷出來!
得分王的球員不一定可以帶隊獲得出色的戰績,有時候得分王的產生得益於球隊戰績差,球員可以擁有無限出手權和無戰績壓力。
舉個例子,當年馬刺隊擺爛沒有戰績壓力,海軍上將羅賓遜拿到了職業生涯首個得分王。反正沒有戰績,不如讓球隊領袖拿個得分王,所以出現羅賓遜狂砍71分,以微小的優勢擊敗奧尼爾獲得得分王!這樣的得分王含金量也太低了吧!
比如麥迪的得分王正是得益於球隊缺乏得分能力,球隊戰績要求不高,麥迪才可以充分展現得分天賦!
常規賽MVP競爭很激烈,不到投票結果出爐,你無法準確知道誰是MVP!一個MVP的含金量不是多少個得分王所能平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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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冷冷冷不防
得分王和mvp同樣重要,一般評價超級巨星的標準就是總冠軍、得分王和mvp。一般情況下,總冠軍>mvp≥得分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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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路邊八號
得分王顯然是比不了mvp的。但是mvp也沒有吹的那麼牛逼,這麼說吧,最佳一陣有五個人,一般來說mvp就是這五個人裡球隊戰績最好的那個。籃球不是一個人的運動,能力差不多情況下,隊友、教練才是決定你戰績好壞的因素。一陣就說明你有mvp的實力了,mvp只能說明你的團隊比較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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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體壇睿視角
兩個得分王能不能頂一個MVP,我認為能。如果說這兩個得分王是連續獲得的,就一定能。
大家看獲得兩個及兩個以上得分王的球員,不說太遠的就說喬丹、科比、艾弗森、麥迪、杜蘭特、大鬍子幾個,而且這幾個都曾連續獲得得分王,這裡面那個不是耀眼的明星。
一、得分王不是刷出來的
得分王水不水,如果說有個別的年份得分王沒有場均大於30分,多少感覺含金量不足。通常都是特別震撼的,而且不是在所謂的“爛隊”刷出來的。即便是麥迪當年拿得分王時魔術隊也進了季後賽。能拿得分王肯定是隊裡絕對的核心擁有無限開火權,而且必須擁有強大的火力,通常就是一個人帶領全隊打,更突顯了這個人的價值,他絕對不是誰想刷就刷出來的。我這裡不說MVP如何如何,如果當年的納什連續奪得MVP時,你說湖人會用科比的得分王去換這個榮譽嗎?
二、得分王就是最佳陣容的一員
通常情況下得分王都入選了當年的最佳陣容一陣或二陣,“羅斯條款”中就明確了一個MVP相當於兩個最佳陣容,而且還包括三陣。這就明確了最佳陣容的含金量也間接說明了得分王的價值!以上獲得得分王的球員都是當年最佳陣容一員,那個水了?NBA迄今多少年了,也就13個人連續獲得過得分王,他的難度一點也不比MVP小。
三、得分王是打出來的,MVP是評出來的
我這裡不是說MVP評選的不公正,也沒有絲毫質疑他的榮譽等級和含金量。但他畢竟是人評選出來的,是人評選就不能避免有些主觀因素在裡面,比如審美疲勞,球隊平衡,球員媒體關係等等,而得分王就是看硬實力,常規賽一結束就高下立判。資料在哪擺著,而每年的MVP評選卻遲遲不來。當年諾維茨基獲得MVP卻被黑八,如果不是後來奪冠完成自我救贖,恐怕就是史上最大的笑話了!
四、麥迪入選名人堂就靠兩個得分王
如果按以往的名人堂評選標準麥迪是進不了名人堂的,他之於籃球的影響力也不是有多大,但是兩個得分王就是他最主要的籌碼。不是說球員會刻意最求得分王,但是在球隊需要時有個超級得分手,就是球隊最大競爭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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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蘇生活不易
我認為。比不了。
首先得分王這個稱號的考量範圍很單一,就是得分能力強。這對於在一個綜合能力比較弱的隊伍裡,如果是擁有無限開火權的球星,就可以毫無忌憚的開火,不用在乎隊友,不用擔心球隊戰績,總體而言,只要自私一些,難度並不大。
但是
MVP就是指這個聯盟裡這一年那個綜合能力最強的選手。
他是可以從方方面面去影響球隊,影響城市,影響聯盟的存在。
進可攻城拔寨,砍分帶走勝利
退了兵來將擋,防守保住戰績
不光可以自己發光發熱
也可以使隊友融入到隊伍裡
說到底
籃球是五個人的團隊遊戲
能把大家擰成一股繩,勝不驕敗不餒,去爭取好成績
這一點就需要是一個優秀的領導者
有實力,有魅力,有領導力
綜上
一個MVP是集進攻能力,防守能力,領導能力,影響能力於一身的人
所以,我覺得得分王無法與MVP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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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青魚球探
根本就沒有可比性!
首先咱們先來看一下關於NBA各項榮譽的含金量排名:
常規賽最有價值球員(MVP)是衡量一位球員在整個賽季裡打出的表現。當然,不僅僅這位球員要交出華麗的資料,而且帶隊成績也要有一定的保證,差不多最少也要在前六名。總決賽MVP只需要在一個系列賽裡打的好就可以了,最多也就是7場比賽。其實得分王也是很難拿到的,因為這不僅僅要考驗球員的耐操性,就是你的出場數要到達一定的數量值。而且能拿到得分王的球員都不是一般人,例如:過去十年的得分王分別包括哈登,威斯布魯克,庫裡,杜蘭特和安東尼,可見其難度到底有多大。
所以關於各項榮譽的含金量排名問題,現在我們就可以得出結論:常規賽MVP>得分王>總決賽MVP。
那好咱們接著往下看。
2016-17賽季,威斯布魯克出戰81場常規賽,場均狂砍31.6分10.7籃板10.4助攻1.6搶斷場均三雙資料,並且單賽季42場比賽拿到三雙資料。成功打破了奧斯卡-羅伯特森在1961-62賽季創下的場均30.8+12.5+11.4的三雙資料,以及單賽季41場比賽拿到三雙的歷史記錄。
2018-19賽季,揚尼斯-阿德託昆博出戰72場常規賽,場均貢獻27.7分12.5籃板5.9助攻1.3搶斷1.5蓋帽。不但如此,字母哥在使用率只有32.3%的情況下,他竟然可以送出32.6%的助攻率,33.4的效率值PER,61.2%的真實命中率和59.2%的投籃效率,以及當字母哥在場的時候,平均每百回合只能讓對手拿到97分,高居聯盟第一位。
試問當今聯盟有幾人能複製威斯布魯克和字母哥已經做過的事情。如果你還不明白,我再給你舉一個反例。
2018-19賽季,詹姆斯-哈登出戰78場常規賽,場均狂砍36.1分直追邁克爾-喬丹,單賽季9場比賽砍下50+得分,差點超越科比在2006-07賽季創下的單賽季10場比賽砍下50+得分記錄。連續32場比賽砍下30+得分怒敲張伯倫棺材板。然而哈登還送出了6.6籃板7.5助攻2.0搶斷的全面資料,外加場均命中4.8記三分球。嗯嗯,你沒看錯,哈登都打成這樣了,他還是沒拿到MVP,可想而知,MVP的含金量到底有多大,大家應該心知肚明瞭吧。
當然,咱們還可以換一種方式思考問題。在過去13年裡,除了像詹姆斯和庫裡這樣的聯盟第一人和小球時代的推動者蟬聯過常規賽MVP以外,還有誰連續兩年拿到過此榮譽?很顯然,根本就沒有,就連杜蘭特,威少和哈登這些超級巨星都無法做到。你再看看得分王。連續兩年拿到得分王的球員已經不在少數,然而還有更恐怖的,張伯倫連續七年問鼎,喬丹連續七年,當然還有很多我們都沒聽說過的球員連續三年拿到此獎項,例如:奈伊爾-約翰斯頓和鮑伯-麥克阿杜。可想而知他的含金量有多高吧。很顯然,與常規賽MVP根本就不是一個級別的。
所以即便你連續兩年蟬聯得分王稱號,也不可能大過一個常規賽MVP,這是不爭的事實。
回覆列表
【得分王VS MVP】
首先,我們來認知一下兩者的評判標準:
得分王:NBA歷屆得分王是NBA每個賽季常規賽場均得分最高的球員。比如在NBA史上有12名球員曾連續獲得得分王,阿倫-艾弗森、特雷西·麥克格雷迪、科比·布萊恩特、詹姆斯·哈登曾連續兩屆獲得得分王。
MVP:Most Valuable Player 的縮寫,中文翻譯過來就是最有價值球員。是由美國國家籃球協會的獎項。MVP有四種:常規賽MVP、總決賽MVP、全明星賽MVP、新秀挑戰賽MVP。此獎項以NBA第一任主席莫里斯·波多洛夫(Maurice Podoloff)命名,美國職業籃球聯賽最有價值球員獎MVP獎盃叫做“莫里斯·波多洛夫杯”。從1955-56賽季開始評選,在1979-80賽季以前由球員投票產生,1980-81賽季開始由體育記者和電視評論員投票產生。常規賽MVP顧名思義就是常規賽最有價值的球員,因此只要能帶領球隊打出很好的戰績,或是取得各方面的突破的都有可能榮膺該類獎項。
它的評判標準主要有:
1.率領球隊取得好成績。
2.身為球隊的核心作用要立竿見影。
3.能夠使隊友變得更好。
所以,兩個得分王足以證明球星的個人的得分能力是非常出色的,無論是球星的得分方式或者技術都會位於頂級球星之列,或者,球星在球隊的地位首屈一指,擁有無限開火權,對球隊的進攻提供保障,這樣都會取得華麗的資料。
而MVP呢,對於一個球隊的地位就顯得更加重要,無論是球場上,還是在比賽外,對於球隊的影響都是非同尋常的,當然,MVP的的得分能力並不比得分王差,而在於他們尋求的是給予球隊更多的幫助和貢獻。而且,球隊的排名大都會在前面,在季後賽中有著很強的競爭力。
很明顯,像詹姆斯,庫裡,哈登,杜蘭特這些巨星,他們也是常常兼顧了得分王,MVP。
綜述的話,MVP在評判球星的地位或者影響力上的重量是大於得分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