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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狐狸的沙門魚

    嚴格來說,小說的5要素,劇情、人物、設定、思想和文筆,都是同等重要的。

    一本經典小說,肯定會帶給讀者多重享受。就像我多次推崇張愛玲的小說一樣,張愛玲的小說不僅情節引人入勝,文筆也讓人歎為觀止。

    除去經典,我們以網文為例,現在看小說,一定會把劇情放在第一位。

    如果劇情稀巴爛,文筆再好也無人問津。但是反過來,文筆一般,但是劇情跌宕起伏,照樣有讀者愛看,照樣受讀者追捧。

    文筆屬於錦上添花,但是劇情是文之根本。追求文筆放棄劇情就是捨本逐末,本末倒置。

    我們看小說,不就是看作者如何講故事嗎?故事講得不精彩,劇情安排不合理,根本沒人理。

    但是,我所說的文筆一般是指最起碼能把事情講清楚,而不是語句都不通順,顛三倒四。

    有很多大家,比如莫言,村上春樹,他們的文筆都非常樸實無華。他們僅僅只是一步一個腳印地把想說的東西說出來罷了。但就是這種璞玉般的文筆強烈地吸引了千萬人的目光,併為之沉迷。

  • 2 # 女神故事圈

    我看小說,注重情節多一些。小說的方方面面,包括語言風格、人物形象、對話衝突等,最終只有一個目的:推動情節發展。

    文筆是一個很虛的概念。上學那會喜歡看郭敬明、安妮寶貝的作品,覺得辭藻華麗、文筆優美。後來有段時間翻了翻他們的作品,發現除了詞藻的堆砌,作品本身是空洞的,經不起讀的。

    文筆當然重要,但絕不是形容詞和副詞的堆砌。真正有力量的文字是簡短的、乾脆的,同時它還得為劇情服務。

    無論是從情節上,還是用詞上,海明威的《老人與海》都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一個叫“聖地亞哥”的老漁夫出海捕魚,和大魚搏鬥兩天兩夜,終於殺死了那條大馬林魚。當他將戰利品往回拖的時候,先後5次和鯊魚搏鬥,最後那條馬林魚被鯊魚吃得只剩下骨架。

    透過《老人與海》,可以看到海明威很少用形容詞和虛詞,更多的是動詞和名詞。劇情簡單,用詞簡潔,節奏很快,使得這部作品很好讀,但是細究背後主題和情節結構,卻又是十分驚豔的。

    這部作品主要是縱向式情節。海明威晚年長期居住在古巴海濱,他很熱愛大海,熱愛捕魚,熱愛漁民,也對海邊生活非常瞭解。他曾這樣說:

    《老人與海》本來可以寫成一部一千多頁的鉅著,可以將漁村的每一個人都寫進去,把他們如何謀生、出生、受教育和養兒育女的過程全部都寫進去。

    但最後《老人與海》呈現出來的是一部約40000字的中篇小說。海明威刻意給作品做了精簡,只突出一個老人:聖地亞哥,選擇了一條大馬林魚作為老人的主要對手,將所有的情節都在兩天時間內推進完成。從老人已經八十幾天沒有捕到魚,到他成功補到一條大馬林魚,最後卻又遇到鯊魚,又進行一場殊死搏鬥。整個縱向結構完整而緊湊,高潮此起彼伏。

    在這個過程中,語言風格在劇情中的作用更多體現在其簡潔明快的節奏,使情節推進得很快。其次是突出老人的心理活動和人物形象,一個不向命運低頭的硬漢展現無餘,也昇華了作品主題:人可以被摧毀,但你無法打敗他!

    所以,回到題主的問題,文筆和情節哪個更重要。情節是小說的脈絡,文筆是語言風格的一種表述方式。語言風格為推動情節服務。所以,個人認為,小說不必拘泥於文筆,好讀能啟發人思考的作品就是好作品。一味追究文筆,是很空洞的事情。

  • 3 # 沉小寞

    這個很難說的,沒必要這麼呆板地二選一,有的小說是以情節勝出,有些是以情緒意境表達得淋漓盡致勝出,自然兩者都超強那必定是超牛的精品無疑。

    而所說的文筆好究竟怎麼定義又是個難題,行文華麗形容詞副詞堆砌再加一些45度憂傷的感嘆是好嗎,自然有文字華麗而實則空洞無物的形容詞副詞搬運工出來證偽。個人比較喜歡簡潔而有力的那種表達,不動聲色之中刀子已經戳進了心窩子,但這種往往靠的是喚醒讀者共情的生活化的細節描寫,而不是靠高舉高打那種所謂情節離奇。而就算有好的情節,文字功底太差表達不出其深意往往也是浪費。個人覺得文筆好這個說法像是一個工具盒,表達透徹精微應該算在裡邊,謀篇佈局結構能力強,行文幽默雅緻等等也應納入其中。總之,感覺寫個好小說,真的很難。相對來說,真的文筆好會更容易出相對不錯的作品(不是形容詞副詞搬運工45度憂傷那種),真的文字功底強,並不離奇的故事裡就能深入剖析出人間情感之種種,而且讓人共情讀得津津有味。一味追求情節離奇卻未能挖掘其寓意,就是故事會,文學性終歸是個大的短板。如果邏輯上還顧此失彼難以自洽,那只是灑狗血。

    文筆和情節往往是相輔相成相互成全。情節好,那好文筆會讓情節入德芙巧克力般絲絲順滑,讓讀者不知不覺中就全盤接受了那麼頗有些狗血的情節。而文筆爛,往往真的都被寫成假的了。

  • 4 # 九墨生歌

    愚人自薦一下哈!我在起點寫小說《盛夏宛若秋》《淚灑天堂路》已通知簽約其中的一部。我認為故事情節很主要。網文都是快餐文,沒人看你咬文嚼字,修飾半天才說明一句話。我覺得看這樣的小說太累了。

  • 5 # 南雁北往為食而累

    是腦洞更重要!現在的小說套路都是千篇一律!看個開頭就不想看了!所以你要寫一些能讓人眼前一亮的東西出來,還要在這中間不停的挖坑,讓人陷進去,欲罷不能!

  • 6 # 小月姑娘

    寫小說文筆和情節都很重要,但如果一定要從中二選一的話,本人覺得文筆更重要些,如果只有情節,但語言描述平淡無奇,讀起來會有種記流水賬的感覺。

    比如墨書白《山河枕》前段描述衛家父兄為國犧牲,衛小公子帶他們回家時以及捍衛故者名譽時的場景描述非常的細緻悲壯,帶動讀者的情緒,使讀者淚流滿面。

    又比如《香蜜沉沉燼如霜》中潤玉對錦覓的感情可謂是愛而不得,就像文中潤玉所說:“此生無妨愛我淡薄,但求愛我長久”。短短一句話道盡了對愛情的無奈與妥協,只要所愛之人陪伴在身邊。

  • 7 # 南縣易可85635859

    小說主要透過時代典型人物的故事展現時代發展的脈絡,透過刻劃時代人物的形象,講述人物故事,用生動曲折的故事情節達到審美目的。

    基於這一點,我認為情節比文筆更重要。

    下面例舉一個短篇小說,從文筆上看,沒有沈從文的《邊城》那麼優秀,也沒有瓊瑤的《婉君》那麼雋秀,但素描了一個小人物的心酸故事。情節上看,無疑小說是能獲得大多網友認同的。

    01

    三叔打工去了。

    臘月十八那天走的。原本說臘月十七走,可後來又說“七不出門,八不歸”,所以晚走了一天。

    其實早一天晚一天都不是重點,重點是,還有十多天就過年了,他卻執意這時候走!

    對於這事,家裡人似乎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妥。就連他的女兒,也就是我的堂妹,都說:“他出去找點事做也好,才四十多歲的人,還年輕。”

    其實,我也這麼覺得。只是一想到這大過年的,人人都往家趕,他卻一個人往外走,心裡總不是個滋味。

    三叔長得帥,完全稱得上英俊瀟灑,玉樹臨風,只可惜沒有文化。據說讀了五個五年級,不過全都交還給了老師,現在連自己的名字都寫不好。

    18歲時,三叔進了水泥廠,成了一名正式的土地工人(因被侵佔土地而得來的進廠名額)。那時候,土地工相當於鐵飯碗,可神氣了。

    22歲時,三叔經媒人介紹,娶了個如花似玉的老婆。

    三嬸頗有文化,聰明外向,待人熱情。嫁過來沒多久,就和街坊鄰居打得火熱。經常三五成群,白天牌館搓麻將,晚上舞廳跳迪斯科。

    不知什麼緣故,三叔和三嬸開始時不時吵架,有時還動手。那些日子,院裡總吵吵鬧鬧的。

    不過後來徹底清靜了。因為,三嬸離家出走了。

    02

    三嬸出走那天,送了我一對很漂亮的耳環,要我好好帶妹妹,也就是他們的女兒,我的堂妹,當時很小,還在堂屋裡爬來爬去。

    三叔心性高,骨頭硬,老婆跑了就跑了,日子照常過。像是賭氣似的,他不僅要將女兒養大,還要活得更瀟灑快活。所謂瀟灑快活,就是該吃吃,該喝喝,該玩玩。

    那年夏天的一個深夜,有人闖進三叔的屋,用鋼條將他打得頭破血流。若非即時被發現,他已然嗚呼哀哉了。

    後來得知,事情的起因竟是牌桌上起了口角。那人譏諷三叔無用,連老婆都管不住,三叔不服氣便罵了回去。二人當時就險些打起來,虧得被人勸開。誰知那人竟追到了家裡,還如此兇殘。

    因這場官司,出走三年的三嬸聞訊趕了回來。她一邊照顧三叔,一邊為此事四處奔走。原以為他們會和好,不料事情解決完後,他們便正式辦了離婚手續。

    三叔一如既往,端著鐵飯碗,自由自在過活,永遠一副很瀟灑的樣子。

    十年過去,水泥廠效益愈發不好,生活水平卻愈發高,一個月三四百塊錢的工資連基本生活都難以維持,三叔只得另找些活計補貼家用。那幾年,他添了不少白髮,經常叫我們幫他拔。

    因水電站建設,移民大搬遷,或農業安置,或投親靠友,或自某出路,不同選擇獲不同補償。三叔家人口少,土地少,所得的賠償金在新縣城裡買了套兩居室的房子後便所剩無幾。與此同時,水泥廠遷走,三叔的鐵飯碗丟了。

    坐吃山空的日子,三叔瀟灑如初。穿著講究,髮型一絲不苟,整天在縣城裡四處晃悠。

    忽然有一天,單身了十幾年的三叔結婚了。那是一場新式婚禮,新娘穿著潔白的婚紗,十分親密地挽著西裝革履的三叔。三叔一臉純情的笑。

    03

    與三叔結婚的女人,四十多歲,喪偶,有老人,有兒子女兒,甚至還有孫子,家庭情況十分複雜。但是三叔不介意,一心撲在她身上。這也難怪,三叔已孤單得太久太久。

    本以為三叔迎來了幸福的春天,不料竹籃打水一場空,那女人竟是個騙子。他們辦婚禮,卻沒辦結婚手續。三叔給她買衣服首飾,出錢辦婚禮,可謂傾盡所有,不成想,女人拿走所有禮金後便將他拒之千里。

    三叔人財兩空,一貧如洗。那幾日,他整夜整夜不睡覺,不是翻看婚禮照片,就是給朋友打電話絮叨。一傳十,十傳百,三叔被騙婚的事在縣城裡傳得沸沸揚揚。三叔儼然成了全城的笑柄。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三叔很快恢復了往日的風采。他打散工做零活,整天騎著個二手電動車在城裡穿梭。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三叔與十幾年前相過親的一個女人在一起了。

    十幾年前,三嬸出走後不久,有人給三叔介紹物件。女方的情況與三叔差不多,丈夫拋妻棄子另外過活,婚姻名存實亡。不同的是,那男人怎麼也不肯辦離婚手續。因此,二人沒能成。

    十幾年兜兜轉轉,二人又走到了一起,倒真是緣分。

    三叔借錢買了幾張麻將機,在城裡開了個小牌館,那女人則整天陪著客人打麻將。一開始倒也和睦,可日子久了,也生出許多矛盾。主要原因還是錢。女人問三叔要錢為她女兒辦嫁妝,三叔拿不出錢,女人便要求他去借。為此,二人總吵吵鬧鬧,分分合合。

    04

    終於有一天,女人搬出了三叔的屋,不知躲去了哪裡。三叔一邊慪氣說走就走吧,一邊卻又四處打聽她的訊息。

    十天前,女人再次出現在新縣城,卻是與一個賣豆腐的男人一起。

    三叔怒了,瘋了,跑到攤上鬧。女人將三叔罵得一無是處,還拿切豆腐的刀驅趕他。三叔脾氣大,硬與她糾纏不休。女人拿他無法,就報了警。

    公安局裡,二人唇槍舌戰,將對方貶得一文不值,往日情分蕩然無存。可究竟孰是孰非,誰也說不清,此事終不了了之。

    三叔又一次成了全城的笑柄。

    牌館生意慘淡,經營不下去,索性關了,還欠下一大筆債。

    三叔說要去打工。去昆明,那有個朋友幫他找了份保安工作,1500一個月,包吃住。我們勸他過完年再去,他乾笑兩聲,說:“我都不曉得這個年咋過,還是出去好。”

    透過手機攝像頭我發現了一件事,但我沒對任何人說,尤其是三叔。

    那件事就是:他老了……

  • 8 # 紅塵彌勒

    文筆和情節,還二選一,你當是販賣人口討價還價哪?

    一看題目就知道這是個混過幾天文藝範的人,卻一直這麼晃盪著不知道水深水淺,孰輕孰重,抽冷子冒出這麼一句沒來由無根底的話,試圖透過這個問答給自己找一些雞鳴狗盜的插科打諢理由,然後按圖索驥的去做一些所謂的鴻篇鉅著的塗鴉創造。

    如果說,這兩個選項都是必選題,那你這又該當何論?亦或是兩個都不重要,是不是就此遠遁文學圈重打鼓另開張?

    首先說,搞文學創作是個特別嚴謹而細瑣的工程,和工作還不一樣,也不是一碼事。工作可以拈輕怕重避重就輕,而工程建設、文學創作,卻只能獨自面對所有的難題和尷尬,想要回避或者迂迴是無法完成文學企圖的,更不能達成理想的創作成就。

    而在文學創作中,無論是文筆還是情節,都是構成小說創作的基本要素,就像一個人離不開水和食物,同理,小說創作也離不開文筆和情節。

    這二者之間是相輔相成的促進關係,並不是相互排斥的敵對關係。要搞好文學創作,勢必要全面加強自我的文化修養,提高自己的文筆表述能力;同樣,小說的構建情節更是決定了一篇小說成敗的關鍵一環,萬萬缺失不得。

    一個文筆決定了你文字的高度和表達的暢達,一個情節則決定了你創作的成功失敗與否,你說哪個重要?你說哪個不重要?

    現在確實有那麼一種認識,以為只要是文筆好,無端的填幾句描龍畫鳳的意向和情境,就可以萬事大吉的宣告一篇恢弘文字的翩然下凡,殊不知這樣的文字除了嘰嘰歪歪的那幾句酸詞以外,什麼都不是,甚至連酸詞都不忍卒讀,還不如一堆尚可利用的垃圾廢料,這才叫萬般皆下品,狗屁都不如。

    而小說的關鍵,就是由若干個細緻縝密而環環相扣的情節構建起來的,合起來組成一篇精當而入魂的耐讀作品,直到把作品推向高潮,成為一篇情節曲折、敘述完滿的小說作品。否則,那就是若干個支離破碎的散淡情節,不溼不幹不鹹不淡,讀起來略感生澀,仔細揣摩起來則前後不搭噶互相不關聯,只是為了攫取噱頭惠人眼實,讓人一看就覺得假的可憐、編的胡沁,還不如一篇兒歌朗朗上口,那就必敗無疑,寫了還不如不寫,徒留敗筆一枚,也給讀者添堵,就是寫到死也寫不出個來由名堂,到頭來只能是狼藉了心跡枉費了心機,沒有留下雪泥鴻爪隻言片語,只是一個文學的匆匆過客,卻耗費了畢生的心血和氣力,這才是得不償失的,也是很多人最後不得不面對的狼頏和尷尬。

    順祝筆健,秋安。

  • 9 # 紫氣東來222560996

    寫小說文筆和情節都重要,只能二選一,當然是情節重要,時間、地點、人物、亊件是小說的幾大要素,沒有故事情節還叫小說嗎?沒有故事情節就成了散文、隨筆。

  • 10 # 騂紅赤膊

    我覺得是情節。如果小說的情節不能激起你創作的衝動,即使用生花妙筆堆砌而成,難免會感到胸口悶塞,好像剛剛吞下一灘翔。

    我的眼界狹窄,見識低微,文筆詞藻更是一塌糊塗,拿不出手來,每次寫命題作文,都靠強推。在沒有表達衝動的情況下,為了餬口,硬著頭皮趕工,精神就特別容易倦怠、煩躁。像困在迷宮裡的老鼠,慌得一比。一應的人物性格、內在衝突、線索佈局、劇情分岔,完全聽憑擺佈,不由自己收放,彷彿回到剛剛識字時,被老師攥著手按在紙上一筆一劃地描。箇中滋味,類似於演員為了劇情需要出鏡演吻戲與真實戀愛中與情人親吻的區別。

    磨道里的驢,拴上籠頭後,被鞭子吆喝著,永遠不知道自己要轉多少圈。而我只有等到收尾完工,抹平毛刺,交付驗收後,才能長長地舒一口氣。

  • 11 # 冬子情感客棧

    答:寫作並不全是搜腸刮肚去想好詞好句,更多是用心靈來完成的事。

    心靈是什麼?是眼睛、鼻子、耳朵、面板,是記憶中一切的觸控和點點滴滴。不是去想,而是從回憶中從生活積累中從一切可能之中打撈內容。或許願意靜下心來寫作的人都過於感情豐富,多情善感吧!

    當你準備好了所有的條件,餘下的就是設想具體的人和事,這時候就是要啟用你的經驗,啟用你對周圍生活事物的觀察和認識。

    做一個自由而孤獨的思想者,用語言藝術編織故事……心無旁騖,做好自己的本分,拿出自己的作品讓讀者去感受和思考,給人感觸和啟示……

    如果你寫文章時滿腦子想的是“我如何讓這句子看起來更高大上呢?”,那麼顯然這小說會很糟糕。假如一個經典句子不符合故事中的情節,會就此改變你的文章走向,導致偏離了主線,這樣就沒必要了。

    無論是莫泊桑還是福樓拜,他們的文筆都非常的樸實無華。僅僅是一步一腳印般把想說的東西表達出來,但這更加吸引讀者。

    我的建議是,先把情節想好,寫好大綱,然後想盡辦法進行修飾,也就是我們穿衣搭配加首飾之類的點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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