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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棄2159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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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FanTank
實際上巫妖王是由阿爾薩斯的身軀➕耐奧祖的靈魂兩部分組成,外加阿爾薩斯的一點點殘留靈魂。
耐奧祖被燃燒軍團的基爾加丹撕碎了身體,靈魂也被囚禁在寒冰中,成為魔力強大的巫妖王。寒冰被扔到艾澤拉斯的諾森德,形成冰封王座,被基爾加丹命令去消滅人類。
巫妖王組建了由冰雪巨魔、雪怪、亡靈組成的軍隊,並誘惑了肯瑞託議會成員克爾蘇加德去協助去深入人類世界完成滅絕任務。
克爾蘇加德還有一個秘密任務,就是為巫妖王尋找最完美的承載容器,以便脫離燃燒軍團的掌控。阿爾薩斯王子被選中了。
經過一系列的誘惑、試練、以及衝破蛋總的包圍圈(基爾加丹發覺了巫妖王的秘密,命令伊利丹前去征討),阿爾薩斯成功來到冰封王座,與巫妖王合為一體(實際上是阿爾薩斯的靈魂被壓制)。
後來新巫妖王並未大勢擴張,據說主要原因是阿爾薩斯的殘留靈魂在抗爭。後來腳男們推倒巫妖王,其實也該給阿爾薩斯記一功,只不過遠遠抵消不了這位王子曾經犯下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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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桃源中人不知魏晉
阿爾薩斯,巫妖王
全名“阿爾薩斯·米奈希爾”,洛丹倫尊貴的王儲,可以說,阿爾薩斯從出生起就落入了命運的“圈套”。
斯坦恩布萊德防禦戰洛丹倫的南部傳來了獸人入侵的訊息,年輕勇敢的阿爾薩斯奉國王之命,隨同自己的老師“烏瑟爾”一同前往消滅獸人。
在小城護衛戰結束後,小男孩“丹尼爾”問阿爾薩斯:“王子,那些被抓去的人怎麼辦呢?”王子低下頭:“孩子,別擔心,我會帶他們回來的”。
可惜事與願違,殘忍的獸人殺害了所有的人質,阿爾薩斯沒能完成對丹尼爾的承諾。這是王子第一次感到自己的無能為力,那些平民的生命就那樣在自己眼前消逝了。
淨化斯坦索姆洛丹倫開始出現一種莫名的瘟疫,很多人在被感染後都變成了行屍走肉。於是王子和吉安娜一路調查瘟疫的來源,最終找到了罪魁禍首“克爾蘇加德”的頭上,憤怒的王子舉錘殺死了克爾蘇加德,同時也知道,有一批感染了瘟疫的糧食被運送到了斯坦索姆。
焦急萬分的王子匆忙趕到斯坦索姆,恰巧遇見自己趕來支援的老師“烏瑟爾”,大家卻發現糧食已經被分發到平民手中了。
見識過瘟疫的王子,很清楚的明白這意味著什麼。天災即將造就一城的亡靈爪牙來禍害更多的平民,明白事情嚴重性的王子,馬上提出要殺掉斯坦索姆感染瘟疫的平民。
這個時候,烏瑟爾慫了,吉安娜也慫了,這倆人都可以當沒看見直接跑路,但王子不能,王子當即宣佈“烏瑟爾”為叛國者,怒不可遏的烏瑟爾當即帶領一大批聖騎士離開了斯坦索姆,而吉安娜也決定離王子而去。
王子輕聲呼喚“吉安娜...”
吉安娜:“對不起,阿爾薩斯,我不能看你這麼做”(所以就不勸阻,直接溜溜球了?)
於是王子在剩下計程車兵和部分騎士的幫助下開始了同魔王“梅爾甘尼斯”展開了殺人比賽,最後屠掉了整個斯坦索姆。
斯坦索姆是阿爾薩斯人生的轉折點,從此,阿爾薩斯走上了一條追求力量的不歸路。
遠征諾森德渴望復仇的阿爾薩斯開始追殺恐懼魔王“梅爾甘尼斯”。
遠征部隊一路來到了諾森德,阿爾薩斯從穆拉丁銅須那裡知道了關於“霜之哀傷”的一切,決心奪取這把劍消滅敵人完成復仇。
最後瘋狂的阿爾薩斯在穆拉丁銅須幫助下擊敗了“幽靈守護者”,憤怒癲狂的阿爾薩斯質問著守護者“現在你還想守護這把劍嗎”?
而守護者卻回答:“不……我想要保護的……是你 ……”
沒錯,霜之哀傷就是一個圈套,這把劍屬於耐奧祖,儘管王子完成了復仇,殺死了“梅爾甘尼斯”,但耐奧祖卻依靠這把劍撕碎了阿爾薩斯的人性,將他變成了一個死亡騎士。
至此,阿爾薩斯完全墮落淪為了巫妖王的走狗。
總結可是反觀這一切,阿爾薩斯真的有的選擇嗎?
在這個只有力量至上的世界,消滅獸人需要力量,守護自己的國家需要力量,復仇需要力量。阿爾薩斯在力量目前完全墮落了。
與其說他屈服的是巫妖王,不如說他屈服於力量。
阿爾薩斯短暫的一生,就是命運設下的圈套,他的墮落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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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噓-禁止想象-請點贊
誰告訴你是墮落的?暴雪都洗白二傻子嘞!王子捨身成魔是為了整合艾澤拉斯的所有力量建立守夜人軍團來對抗比燃燒軍團還要強大的虛空大軍。二傻子8.0恐怕就要回歸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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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旅行詩人安安的王叔叔
耐奧祖利用他對於法力的痴迷引導他一步步走向冰冠堡壘,精神逐漸被控制,耐奧祖的靈魂最終進入阿爾薩斯的身體,合體成為新的汙妖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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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智商得夠用才好
其實說白了,就是各種選擇,當斯坦索姆瘟疫不可避免之時,他選擇了屠城,就下了心理陰影,當烏瑟爾勸阻無效離開時,他又選擇了弒師背上罵名,當遠征諾森德無力繼續時,他又選擇拔出霜之哀傷被其控制了心智,直到最後被腳男們結束了悲慘的一生,各種選擇的背後呢?是極度的傲慢與自負,寧可我負人而不可人負我!如果沒有這些遭遇,他會是個好國王麼?未必,敢於承擔是好的,但心狠手辣以及不顧人倫,就一定會黑化!正面角色請看我瓦王,經歷一樣跌宕曲折,卻最終成為一代英雄之王,甚至連敵人都敬佩非常。總之一句話,性格決定命運,命運來自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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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檸檬眼淚1
還真不是阿爾薩斯要墮落成巫妖王,而是他在想辦法拯救這個世界,只是這些偉光正們不理解,從他開始決定血洗斯坦索姆的時候就發現了,他需要力量,只聽從於自己的力量,而亡靈恰好符合他所需要的條件,也不會被虛空古神的力量所侵蝕,只不過被貪婪的冒險者擊敗了,這一點從伊利丹的洗白之路就能看清,每個人都在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沒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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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蘇打sda
我覺得劇情的設計是洞悉人性的。樓主覺得我做過了一件不好的事情,只要以後不再做,不就還能成為好人嗎?而真實的故事是,當你做了一件錯事,為了彌補這個過錯,可能需要再做第二件錯事,為了彌補第二件錯事,就需要去做第三件錯事。。。每一件事都好像只是偏離正道那麼一點點,直到有一天你發現已經走的那麼遠,再也回不來了。。。。這就是古人說的勿以惡小而為之的原因吧。。。。
具體到劇情,阿爾薩斯屠城錯了嗎?不屠城只會面對更多的亡靈,傳染更多計程車兵和百姓,這錯了嗎,你處在這個位置上你有更好的選擇嗎?? 這看起來只是偏離正義的一小步,然而,親手屠殺了整座城市的人民,這對以守護人民自期的王子心靈會產生多麼大的傷痛?正是斯坦索姆屠城事件埋下了王子無窮無盡的怒火,為了替倒在自己劍下的人民報仇,而決定遠征諾森德,既是對魔王的復仇也是對王子自己心靈的救贖, 這錯了嗎,你處在這個位置上你有更好的選擇嗎?? ?
然而,當王子來到諾森德,卻發現自己無力復仇,而士兵們吵著要回家,如果無功而返,王子如何面對斯坦索姆的慘死的無辜人民,如何面對追隨自己戰死在諾森德的忠心計程車兵,如何對人民解釋斯坦索姆的屠城行為?如何面對對自己抱有無限信任的父王?所以他燒燬船隻嫁禍僱傭軍,這錯了嗎,你處在這個位置上你有更好的選擇嗎??
然而,燒燬了船隻,意味著再無退路,為了挽救倖存的遠征軍,為了替斯坦索姆的人民報仇,為了保護自己的人民,阿爾薩斯必須拿起霜之哀傷, 這錯了嗎,你處在這個位置上你有更好的選擇嗎??既然已經拿起霜之哀傷,既然已經擁有了無窮的力量,為了保住這份力量以拯救人民,斬殺一個摯友又有何妨?既然為了戰爭已經有那麼多計程車兵戰死沙場,多死一個又算得了什麼, 既然摯友可殺,師傅又憑什麼殺不得?既然師父可殺?父親又憑什麼殺不得?
當王子走到復仇的盡頭,卻發現自己再也回不去了。所謂被霜之哀傷奪去魂魄,是出於對王子的同情的一種隱晦說法,事實上王子從未喪失自己的神志,他只是無顏去面對自己的臣民和父王而已,然而,回首過去,王子又是在那裡跨過正義與邪惡的界限呢?我們唯一能夠說的是隻有第一步——斯坦索姆!!!
順便說下,因為一些原因,現實中,我曾經目睹過很多貪官的審判,坦率的講,我覺得他們的懺悔,多數不是那麼的虛假,(演苦情戲欺騙法官?OMG,什麼情節該判多少年,法院系統的內部規定那是定的很死的,你以為法官真有那麼大許可權憑心情判案???),
不廢話,我的意思是,一些人真的很貪,貪婪的甚至到了不合情理的程度,但是這樣的人不是生來就是這樣的,其中很多人開始的時候是個正面人物,能力出眾,功績卓著,(真的,混過機關的人都知道,光靠吹牛逼拍馬屁,上竄下跳,混吃混喝可以,但是三年一個臺階爬上去的是不可能的),
但是,他幫某老闆一筆生意賺了一千萬,老闆請他吃頓飯?換你,你覺得該去嗎?送幾張購物卡,換你,你覺得老闆該送嗎?過年送點拜土特產,換你,你覺得有什麼大不了的嗎?大喊當官就要大公無私如何如何的可以繞道了,你別說當不了官,混社會都混不出道兒來。。可是,接著呢,是幾千塊的金銀首飾,再然後是幾萬的銀行卡,再接著就是幾十萬的現金,再接著就是幾百萬名人字畫,上千萬的公司股權。。。。。
真的,很多人弄了錢自己也捨不得花,捨不得吃穿,就是放到銀行裡面或者現金放到家裡,要不就是買房子,也不住——房子太多了。等到進了監獄,才發現,自己連十幾平米的牢房還是跟人合住,新進去的床鋪是對著廁所的!幾百平米的豪宅別墅,有用?大冬天的,十幾塊錢一床的被子,還被牢頭搶去蓋了,凍的晚上睡不著,幾千萬的存款,有用?到這時候,很多人的懺悔,痛哭流涕,跪地求饒,真不是假的。。。。
如果可以回頭來過,一定有人把自己收下第一筆的小禮,第一次貪的小便宜,當成人生悲劇中的斯坦索姆,如果他們知道這個故事的話。
按說這回答到這裡該結束了,再新增可能就畫蛇添足了,不過作為邏輯主義者,對於邏輯斷裂絕對不能忍啊不能忍,所以有必要完整顯示我對斯坦索姆屠城事件的態度,即使進一步說明可能導致精神分裂啊精神分裂,因為評論中出現很多精彩的回覆,一一回復中激發了更多的思考,所以拋磚引玉,真心希望激發更多大神發表高見。
勿以惡小而為之,是我對這個事件的基本態度,也是我自認為人生要堅持的基本原則,但是捫心自問,如果我處在阿爾薩斯的位置,斯坦索姆到底屠不屠呢?當然要屠!不屠城意味著等到居民轉化為亡靈要殺傷更多的市民和士兵,在士兵的生命和自己的道德良心之間,我覺得選擇後者是更加勇敢和高貴的行為。相比之下,烏瑟爾的食古不化,和吉安娜的明哲保身更顯渺小。
但是!!!‘’但是‘’來了~~ 但是!!!‘’但是‘’來了~~ 但是!!!‘’但是‘’來了~~ 重要事情要說三遍~~~
但是,既然屠城沒錯,那阿爾薩斯哪兒錯了?!既然換你你也屠,那就是換你你也墮落了???我的回答是:我會屠城,但我不會選擇墮落
一大波網友讀到此處,紛紛抽出菜刀表示,今兒不砍死你你還以為知乎網友都特麼二百五啊
別急別急,聽我解釋,我們在這裡要區分‘’必要性‘’和‘’正當性‘’。這兩個概念。或許說要搞明白‘’必要性‘’不等同於‘’正當性‘’,也就是說有些事情因為形勢所逼你不得不做,但是你要明白這麼做純屬萬不得已,是行小惡以避大惡,不得不行惡的事實,不等於要把惡洗白成善,從而可以天天行惡。
很繞口?舉個栗子。孔子言‘男女授受不親’,但在同一章中也講‘嫂溺,叔援之以手’。按照禮制,男女是不能隨便有肌膚接觸的,但是,嫂子掉到水裡面,小叔子就不能因為男女授受不親看著嫂子淹死,這時就應該伸手把嫂子拉上來(肌膚有接觸啊)。原則要堅持,但是特殊情況下,對原則進行變通處理並不違反原則,所謂‘有經有權’是也。男女不接觸那是原則,但是遇到嫂子掉水裡可能淹死的緊急情況而伸手相助,那叫變通原則不叫破壞原則,但是嫂子拉上來後,就又不能拉手了,又該遵守原則了。
看看阿爾薩斯王子,不能殺死無辜的人,那叫原則,為避免更大的傷亡而屠殺必死的居民,可以叫權變,但是緊急情況過去了,還是要遵守不能屠殺無辜者的原則,而王子在斯坦索姆嘗試過突破原則之後,並沒有正確認識原則的意義,而是就此拋棄了原則,燒燬船隻,導致僱傭兵被殺,殺死山丘之王,殺死烏瑟爾,殺死自己的父親,這些是迫不得已嗎?這些是行小惡以避大惡嗎?就像栗子中的小叔子, 因為嫂子掉水裡,而去拉手,當然不算錯,但是等到嫂子救上來,還要去天天拉手甚至於從手發展到胸,最後發展到別的地方(捂臉中) ,你覺得還能算對嗎?
最後再來段雞湯,我們在學校裡面學的都是正理,善良,誠實,努力,公平,但是到了社會上往往發現不是那麼回事兒,坑蒙拐騙掙大錢,善良老實窮光蛋,卑鄙無恥能升官,敬業奉獻真可憐,女生都愛薄情郎,屌絲痴心誰看見?
坑啊,大多年輕人進了社會,首先感受到的就是這種對於所謂‘三觀’的巨大沖擊,你不去順應這種‘社會規矩’,就會被社會排斥,我一個學弟跟我說,我們在學校學了那麼多年尊重人權,我第一次去辦案,犯罪嫌疑人不老實,我們隊長二話不說,上去就是一耳光,那一刻,我感覺自己十幾年學的東西都被那一巴掌打翻了。
很多人初入社會,都有那麼一刻,覺得老師,父母,給自己灌輸的二十多年的信念那麼輕易地被踐踏在地吧,也許是你看到啥都不幹的馬屁精升官比誰都快的時候。也許是看到年長的同事心安理得拿回扣的時候,也許是給你的第一個客戶陪酒找小姐的時候,也許是看到天真善良的女孩被三兩句甜言蜜語打動,對著薄情寡義的歡場高手投懷送抱的時候。是什麼感受?
你體會到阿爾薩斯在斯坦索姆的心情了嗎???
你也覺得師父和父母原來一直都在騙我們嗎???
你也覺得那麼多原則都是狗屁嗎???
你也會把那些狗屁原則踩到腳下,想著我只要力量/權力/金錢嗎???
如果有一個人允諾給你你想要的金錢,權力,地位,你也會跟他走嗎???
so,為什麼阿爾薩斯的墮落是符合人性的,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曾經歷過這種場景,都面對過誘惑,有幾個人踏出斯坦索姆那一步,最終卻沒有迷失在對於權力和地位的慾望之中???
純粹的光明和善良只存在於上帝的天國,人世間永遠是善惡交織,黑白難辨,做一個好人,做一個想在一生中做出一點事情的好人,終究要做很多自己不願意做的事情,孔子尚有陳蔡之厄,南子之譏呢,好人也難潔白無瑕啊,關鍵在於,你是否在一次次的妥協中迷失了初心,最終把迫不得已當成了心安理得。
以另一部信仰的書,《聖經》來收尾: 我的孩子,人生的路上,你會與許多人同行,必要時你甚至可以跟魔鬼結成同盟。只是要牢記一件事:必須時刻確保是你牽著魔鬼走,而不是讓魔鬼牽著你走(大意如此,求準確原文)。挺應景的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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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海之綠
阿爾薩斯是魔獸中的洛丹倫王子,他是在斯坦索姆的淨化一戰中,徹底改變了他一生的命運。這些都是表面,真正的原因是他對力量的追求和他對王權的痴迷。當聯盟大軍殺上冰封王座,擊敗阿爾薩斯時,他父親的那句“王權沒有永恆”是對他一生最好的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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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爾薩斯屠城時,百姓還沒有被感染,他被恐懼魔王點燃了好勝欲,同時阿爾薩斯內心被憤怒佔據了,憤怒,好勝心讓他走向了歧途。這一切都在巫妖王他老人家的掌控中,阿爾薩斯是巫妖王選中的繼承人,因為在阿爾薩斯出生時,洛丹倫森林曾響起一個聲音:阿爾薩斯!對沒錯,這就是巫妖王的低語……其實好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很喜歡,我們都很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