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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雨葳她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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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雲峰笨鳥
工作中,當直接領導指示和履責內容相沖突的時候,按哪個走?
從題主的問題,我的理解會存在幾種不同的情況,要視領導指示和履責內容衝突,究竟是什麼性質和程度的衝突,才能決定按哪個走:
1、工作指示不在履責範圍內,但不會違反公司的制度規定,只涉及個人的辛苦勞動,這種情況,就算和你當前的工作計劃有衝突,建議按領導的指示先辦;
2、工作指示不在履責範圍內,違反公司一般制度規定,但可打擦邊球,不易追責,或追責的許可權在直接領導授權內,也可以按領導的指示先辦;
3、工作指示不在履責範圍內,且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規定,重者甚至涉及經濟犯罪,這種情況,打死也不能按領導的指示走,這可是拿自己的前途開玩笑,你玩不起,就算這直接領導是你的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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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職場老喵
原因如下:
1、領導指示是對履責內容的補充
任何制度和規範都無法包攬職場中所有問題和工作,對於一些從來沒有面臨過的新問題,需要領導指示等行為進行補充,以免令公司陷入僵化的條條框框而喪失競爭力。從這一點來講,直接上司的指示即使與履責內容相沖突,也是需要執行的。
2、領導指示是對履責內容的糾正
公司對員工有明確的職責要求,但不是說這些要求就是一成不變的,如上一點所言,很多新情況出現後,也會令原來規定的職責要求不合時宜,那麼透過直接上司的指示,就可以對履責內容進行全部或部分糾正以確保工作任務完成。因此,執行上司指示就是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
3、完成領導指示更有利於個人職業發展
如上兩點所言,一般遇到領導直接指示與履責內容衝突的情況,一般都是公司遇到的一些新問題或新挑戰,不能完全套用固話的履責內容去照辦,直接上司之所以給你指示,就是充分信任員工的能力,也相信員工能夠勇於承擔這一任務。完成上司直接指示的任務,一般都會得到上司的高度認同。因為對於領導者而言,完成履責內容要求的工作,是員工的基本要求,但完成領導指示的內容,則是員工能力突出的表現。這兩者對領導者帶來的心理感受是不同的,這是人性使然。
綜上所述,無論直接上司的指示是否與履責內容衝突,都需要認真按照上司的指示完成工作,這樣對公司和個人都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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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職場君子男哥
舉個例子:在一個有交警的紅綠燈路口,綠燈亮,交警指示禁止通行,你是看交警還是看燈。
法律規定允許範圍內的,你都可以按領導指示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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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道若龍
現實生活是複雜的。崗位職責分工規定的再細,也無法包容全部工作中的內涵。所以往往需要領導的臨時性安排。當遇到此類問題的時候,總的來講就是先順後論。就是先接受領導的指示,然後再考慮考慮有什麼不當之處。
首先想的是領導指示與本職工作之間的關係。二者之間有無內在的聯絡。是本職工作範圍的擴大還是工作內涵的深化?如果有點關聯,就安心去做好;如果毫無關聯,甚至相互矛盾,就要繼續思考;
其次是應該繼續思考有什麼不良後果,如果沒有,就不必再想了;如果有,就要接著考慮迴避的辦法;這種廻避應該是先曲後直的方式,就是找個藉口,如提出條件等。之後順勢提出要求。如果領導還堅持讓你去做。那就留下免責的證據再去做。
就像把花盆踢倒了,手裡有領導的指示才好,否則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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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吾有三寳
30年的工作經驗告訴你,還是建議“有病”了吧。有很多時候領導的指示如果按照領導的指示。極有可能是違背法律法規政策和職業道德的,如果出了事,最後背鍋的一定是你。如果你按政策執行,不理會領導的指示,那麼領導肯定會給你穿小鞋的。所以在向領導保證:堅決按領導的指示辦的同時,還是病了住院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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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正確的決策辦事,對結果負責任。工作中即要有原則性又要有靈活性,無論直接領導指示還是履責內容,哪個正確就按哪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