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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眾裡尋她仟百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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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銳眼說小區
這個涉及到情、理、法的問題。
從法上來說,當然了,收點停車費,肯定是不違法的。
從情上來說,我相信很多人會認為是不合情的,本人也不認同。去到親戚家坐坐,還要出點“買路錢”,確實會非常不爽快,也沒有人情味。因此,也可能是如今城市裡人情淡薄的原因之一吧。
但是,如果從理上來說呢,這個又有點複雜。得分幾方面說。
一方面,如果小區足夠寬敞,有足夠的停車位,那麼收來訪客人的停車費是沒有必要的,也是不合道理的,更是不合情理的。
第二個方面,現實的情況是,如今是幾乎沒有多少小區有足夠的停車位的。如果一個小區裡條件較好,停車位足夠多,周邊小區停車較為緊張的話,如果不採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和辦法,那麼肯定小區就會成為周邊人家的停車場。畢竟如今停車緊張,把車開到不遠處的隔壁小區裡免費停放,那是哪個人都會佔佔這個便宜的。但是如果是這樣了,肯定又會引起小區很多業主的反感,並提出要求,要求物業服務公司加強管理。而如今,管理的方式不外乎兩種:一種是錄入車牌號和業主資訊後,本小區的車輛免費,外來的禁止進入。或者就是外來車輛收費。另外一種是本小區的也收費,但費用相對較低,對外來車輛收費較高。
第三個方面就比較重要了,那就是收費的標準是誰來制定的,收來的費用是誰來使用。
如果收費標準是物業公司制定的,並且收的停車費用也是物業公司使用。那麼可以判斷,這個小區的業主是沒有“主權”的,雖然名義是業主,但實質上是“泥土”。是被人踩在腳下的。
如果小區已經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並且是在小區很多業主的提議下,由業委會來制定的收費標準和停車管理辦法,而且物業公司收取的費用要移交業委會,再用到小區的建設上,那麼就是合理合法合情的啦。因為小區的停車費也是小區全體業主的公共收益之一。當然,為了避免與親戚朋友間的尷尬,送出門的時候,自己去把停車費交了,這是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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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苦行僧
只要這一規矩是經小區業主大會會議投票透過的,就合情、合理、合法!
物業管理區域內地面公共停車位,歸全體業主所有,車位的使用和收益由小區全體業主組成的業主大會會議決定,有關停車收費和管理的規約只要經小區專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1/2,且人數佔總人數1/2的業主同意就可以實施,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人們生活的不斷改善,居民汽車擁有量不斷增加。許多小區地面公共停車位已經不能滿足業主停車的需求。對小區地面公共停車位進行收費管理是必要的,它能規範小區的停車軼序保證小區內業主優先停車的需求,還能為小區增加一筆不少的維修資金,同時對那些沒有汽車的業主也較為公平。這是一舉多得的好事。如果小區業主的親戚來訪均不收取停車費,那麼小區將成為小區親戚的免費停車場,業主優先停車就無法得到保障,停車秩序也無法得到保障。
對小區內公共停車位進行收費管理,是我國物業管理區域內停車管理通常採取的一項措施,停車費分為臨時停車費、月票和年票三種。提問者所說的親戚來訪收的就是臨時停車費。小區內公共停車位是否收費;採取何種收費形式;收取的費用如何使用這些都是要經過業主大會會議投票透過的,並寫在《業主規約》裡只要經業主大會會議投票透過,對全體業主都具有約束力,必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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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鋼琴出租出售962
如果是公共停車位,收取費用是合理的,因為物權歸全體業主所有。但若是小區的停車位都已經賣為業主個人所有,且車是停在你自己的車位上,那這個收費就不合理了,但目前中國業主權利比較弱,這種往往沒有業主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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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今生無悔135019061
我是上海松江區某小區的本小區居民每月收80,一年交可以交800元,居民的子女來探親或吃個飯什麼的3小時內免費,24小時內5元,外來車輛1小時內免費超過1小時24小時內10元,收入款項打入物業專項維修基金帳戶,不得拿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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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春曉guo
物業公司收什麼費都合理合法。可以在多立一些收費專案。都合情合理。現在的形勢不收白不收,白收誰不收。我也要成立物業公司,來錢快。機不可失,失不再來。要抓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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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5655227337535
好像錢能擺平一切!除了罰款就是多收,錢錢錢,合理也是你,不合理也是你!
兩小時五塊還少的了,我這超時就加錢!
好像錢能制約一切!其實就是變相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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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棋手
啥合理,正常小區停車都不收費,物業為了創收,如果物業質量上去了,家家物業費交齊,就不差錢,何必去要停車費,很少小區收錢的,應沒法律支援,我停過被要過,我要小發票,沒給票,停車費也不要了,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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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溪口歡迎您
你親戚真笨,自己開車又費油,開的不好違個章什麼的,算出來比5元停車費高多了,
我給你出注意,不讓你親戚出一分費用,就是那家客人要來你家裡做客,你開車去接來,你是小區主要,5元停車費就不用交了,
第二個注意,就是讓你親戚打的來。打的去,這樣也省下5元停車費了,自己不開車,你家裡還能喝酒,
不要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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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郭龍根
合理,非常合理!上海的小區,一般外來車進小區免費停車半小時或一小時,,超過時間後收費伍元,停一天連過夜,10一20元(封頂20元)。但有例外的,有的地方免費停5分鐘後,每小時6元,我因外出吃飯找不到地方,只能停進去,計4小時,付費24元。不管怎樣,外出開車,因事要停,難得一次,就不要斤斤計較了,有停總比沒停的好,總比在路邊停車,罰200元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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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海浪68730037
收了錢幹啥用了?是不是物業裝進自己的口袋了!!這是小區業主的公攤面積,每位業主都享有使用權,收錢也得經過業主同意,而且把收入返還業主!!這裡還一些傻13在為黑物業說好,要是你是這個小區的自己權利被侵佔了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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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張亞軍207253809
這個問題本身就有問題。理由如下:
1,現在小區停車收費通常為半小時內不收費。超過半小時並在一小時內按一小時收費。
2,題目中的問題超過兩小時應按三小時計費。若每小時兩元,則應收6元。
3,除非第1小時按一元計算。以後每一小時按兩元計算,才是5元。但這種情況極為少見。
4,提問題者別名為“謊言的誘惑19”,這是否又是一個謊言呢?
7,現在的停車場道閘系統都是電子化的,只能分辨出月卡車和臨時車。不能分辨“親戚車”和“非親戚車”。
8,假設你認為親戚來看你不應該收費的說法成立,那麼所有業主的親戚都不應該收費。這就意味著整個小區要制定一套辨別親戚的方法,然後制定相應的規則,並要求物業配合執行。
9,方法一:將你家的親戚和所有業主家的親戚車牌號全部輸入物業電腦管理系統,並且是免費系統。你認為可行嗎?多少是真的?多少是假的?
10,方法二:每戶業主每年發定額的免費通行單,那麼親戚多的應該多發,親戚少的應該少發,或者說每戶發一樣多。你認為這樣可行嗎?業主之間能夠相互和氣的公平的接受嗎?很少或者沒有親戚的業主會願意嗎?如果沒親戚的要求返現金又當如何?甚至沒有車的業主又當如何呢?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這位業主對自己的停車收費沒意見,只是想再把“親戚”照顧好,殊不知這種想法真的想多了,小區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很多就是這些看似“有理”的說法挑起來的。真的沒必要,小區多點和諧多點安寧該有多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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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手機使用者3672059669
你問這個問題目的就是說這樣收費不合理。因為我是業主。這是典型的只享受權利不履行義務的業主。如果經業主委員會同意,物業公司已經公告了,就是合情合理,沒有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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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長春小公務員
物業既要照顧業主的親屬,也要考慮儘量不影響其他業主。你的問題,可以問問因為外來車輛佔用停車位,而無法停車的其他業主。支援物業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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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開心41867738
知足吧,如果小區規定不收費,除了業主的車輛,任何以外的車輛不準入內,你是不是得停在外面,如果小區外面有停車場,你是不是得掏停車費?如果外面沒停車場,你會停在路邊,運氣好不花一分,運氣不好200沒了,所以收5塊就給吧,既方便又不會被罰,如果真不想掏,就別開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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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現場直播線上
小區有業委會的情況下,業主公約如何約定,大家就如何一起尊守。如果沒有業委會會,就按照物業管理規定來辦,但物業必須公示他的管理條例,在沒有雙過半業主反對的情況下管理條例才能有效。只要有效大家就要共同尊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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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夢想成真4048
合理,且太少。我們小區原則不許車進 ,特殊情況進入要登記,半小時內勉費,超過半小時每半小時10元,不是為收錢而是不讓久停,不然都把車停在小區影響行人及安全,大家都非常遵守規定,十幾年無一業主有爭議的。否則車就別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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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goldencarp
不合理,要五塊錢那麼多?打他保安,掰斷攔車杆,砸了物業辦公室,看他們還要不要了。不知道這樣說你滿意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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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zheng520llf
這是合理的不能在合理的事了,外來車輛按正常規定收取合適的費用非常正常啊(跟是不是你業主的什麼朋友不朋友有個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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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如果再回到從前
不合理又能怎麼樣!物業除了收取物業費之外,小區公共區域不經過大部分業主同意,物業還有那一樣收費是合理的!業主自己的車開進小區臨時停放2小時都不值5塊錢!何況是外來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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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哪兒啊?二小時才五塊錢?
如果是小區業主共有的停車場,那停車收益就是全體業主的共有收益,除非法律規定(比如執行任務的公檢法消防救護工程搶險車輛),沒有人可以有特權免除。
即便你身為業主,但在停車這件事情上是使用人,當然應該交費。
當然,還要看停車場是否合法合規,這方面各地的法律不同,執行也就不一樣。可以向當地主管部門諮詢。在北京市的話是由各區縣的城市管理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的靜態交通科負責。所有商業收費停車場均應履行備案手續。
至於五元錢是否合理,那要看地區差異。我們這裡是八元一小時,計費時段十五分鐘,二個多小時就是二十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