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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交過一個女友,她和她前男友同居了兩年,期間還墮過胎,而且不止一次,當時因為我太愛她了這些都忍了,可對她的包容並沒有換來她對我的愛,在一起一年左右吧,她又跑去找她前男友了,還說什麼放不下他,還想和他在一起,我滴個乖乖,當場我就和她分手了。從此我就發誓,以後不會再找一個和別人同居過的人做女朋友,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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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若風依然飄

    你和她分手是對的,因為可以看出她把你只當備胎,就算你再愛她,現在她跟你在一起,但只要她與她前男友還有聯絡,隨時還是會離你而去!但你也不能說所有以前跟別人同居過的女人都不值得你去愛,要看她是不是真的愛你,懂得尊重你,你自己也跟別的女人同居過呀!

  • 2 # 蘇曦喲

    其實你這樣問,也許你自己心裡已經介意了,只是在找個心裡平衡,給自己個理由接受。都說,愛一個人就要接受她的過去,我個人認為,那也要看她過去經歷了什麼,很多經歷是與性格有關的,改變不了的。其實我是介意經歷多個男人的女孩。做為新時代的年輕人,就應該有一種新時代的思維方式去看待這件事情。同居對於現在的人來說,不是件很正常的事情嗎。說白了結婚是為了將來能共同生活,同居不也是為了一起生活嗎?戀愛中的男女,在婚前體驗結婚後的生活,兩個人加深對彼此的瞭解,也能磨合,這段時間也正好看他們在一起是否合適,如果雙方都滿意的話,就考慮步入婚姻的殿堂。如果覺得不合適,那麼儘早分開,以免婚後後悔。說實話,我覺得同居這件事並沒有什麼不好的。

    如果說男人連女人的過去也無法接受,這不僅暴露出男人的吝嗇性格,也能看清楚他根本就不愛這個女人。

  • 3 # 一分痴一分情

    這個得分年齡階段,25歲前我會介意,以後不會。在學生時代,同居,個人感覺不是太好,畢竟,那一道坎,有時候真的不容易過,尤其是她和你熟悉的人有過同居,有的場合會很尷尬。如果能走向婚姻,我是不介意的,她在最需要的時候,我不在,那麼,她的以前,我也沒資格去了解,去介意。活在當下,放眼未來,學會經營,每個人的愛情,都會是美滿的。愛情,婚姻,都不應該被外接的俗世所綁架,更不能活在過去,我相信,愛是可以超越這些束縛的,介意的可能是不夠喜歡和欣賞。

  • 4 # 630597570誓不低頭

    現代青年應該不會太在意貞操吧,最重的是感情,這才是婚姻的基礎,當然相當一部分人仍然看重貞操,但是我認為具體事還是要具體對待,不能人云亦云的一刀切,

    針對你這種情況離婚是正確的是明智的,因為她並不愛你,那麼你就割捨掉別在為無用的功嗐誤工夫啦。

  • 5 # 淡出原來如命的生活

    我和我老公就是這樣的情況,就是這樣子的,我和他第二次見面的時候,他就和他前女友同居兩年時間吧!不過,我們直接都是坦白的,我們的感情也不錯,我也能接受,畢竟遇到合適的不容易。

  • 6 # aa蝸牛203

    我的物件和別人同居那是她的自由,競爭社會我無權干涉,有這現象至少說明一點:我不是她的意中人!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隨她去吧。天涯何處無芳草!

  • 7 # 2明天更美好8

    這樣的事,應該誰都介意。男人比女人更介意。

    很多男人一邊想在婚前和女友同居,一邊又想找個處女。矛盾!

    當今社會就是這樣,假設女人有三個月的婚史,那就是二婚了,會被男人打上標籤;反之,有些姑娘和前男友同居三年五載,也還是大姑娘,容易被人接受。

  • 8 # 陽咩仔

    換作是我的話,就不能接受了,會馬上分手,乾脆利落。主要在於你自己怎麼看吧,能不能接受,接受了就不要後悔,不接受就立刻做決定,不要拖拖拉拉的,對你對她都不好,害人害己罷了,沒什麼好糾結的。

  • 9 # 清禾有故事

    這樣的事情當然介意啦。如果你想跟他在一起的話,首先要看他足不足夠愛你。第二要看他能不能忘記他的前女友,第三,要讓他保證以後再不會犯類似錯誤。就算他能做到這三點,也要看他是真心的嗎?還是假意的?如果是真心的可以原諒他,畢竟他的以前沒有你。如果是假意的,就算有了你,他以後還會犯這種錯誤。偷吃魚的貓,它永遠忘不了那種腥味

  • 10 # 五爺216274540

    當然介意了。有誰不想找一個黃花大閨女呢?如果說他不介意的話,我敢保證他也不是什麼處男?或他條件不好,很難找到女朋友?你說呢?可是這樣?

  • 11 # 博書苑院長奇學士

    首先亮明觀點,這是一種權利。具體來說,如果你沒有同居過,你是有權利來對物件這樣要求的,如果你與其他人同居過,那你自然應該允許你物件是否介意你與他人同居過,這就如同當初網上很火爭議:你是否介意物件是不是為處一樣,既然有人在遵行婚前保守規範,那他/她自然保留是否介意不保守行為權利,我們應該尊重別人行使這種權利,但如果有人那這種權利去歧視喪失這種權利的人,那這種行為自然刺破我們尊重的界限,我們無須尊重這個人罷了。回到問題本身,一旦你喪失這種權利,而對方行使這種權利時,你有兩種做法:不珍惜這段感情的話,那就道不同不相為謀;珍惜這段感情的話,就應該儘自己最大努力做到殊途同歸,讓自己行動化解對方內心隔閡,我並不是再強調你有義務,而是在表達因為你在尊重,所以在付出更多。

  • 12 # 嘉夢記錄館

    介意,既然是我的物件,那為什麼還要和別人同居呢?如果是男的我可以同意,是女的的話就接受不了。

    談戀愛的話是還沒到同居的地步,那在談戀愛這段時期,男友和別人就同居???

  • 13 # 七懶貓

    現在的男女多數人動不動就同居,及使不同居的男女也難找到什麼處男女了,所以就都不要閒氣別人了,大家都做好自己就可以了。

  • 14 # 雨落深秋葉

    誰都會有過去,而且這個無法改變!

    如果她的過去讓她成熟,讓她明白自己想要什麼,而我很愛她有這個能力取代她的過去且能給她更好的未來,我不會介意!

  • 15 # 一枝一葉總關情

    你會購買別人用過半年,退還給商店的產品嗎?比如電動車,單車,噴霧器,等等。不砍價估計你是不會要的。交通工具,農機具如此,更何況女人又何償不是如此?

  • 16 # 潦草人生不負韶華

    怎麼能不介意呢?心得多大?

    不過分兩種情況吧,遇到你之前,她也有自己的生活有另一個男朋友,這些都是在所難免的,你也沒有必要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指責她,畢竟她和上一任也是在一起有感情的對吧

    如果你們戀愛以後,她和別人同居,不分手留著準備幫別人養孩子?

  • 17 # 喊我苗苗

    只要分乾淨了,就不介意,但是分手了還是糾纏,我真的接受不了。所以你做的對,不是所有人都和你遇到的這個女生一樣,對生活充滿希望,才會開心,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別怕你會值得擁有更好的

  • 18 # 翁夏珍藏

    離過婚的男女你說是不是與人同居過?總不可能說凡離過婚的男女都是有錯的。所以爾認為萬事不能太極端去認定。對人對事要做具體分析也不要誤傷了好人,更不要“一日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如果有這種想法也是非常不可取的,祝你早日脫單有情人終成眷屬!

  • 19 # 茉莉230

    從內心來說當然還是介意的,每個人都希望成為對心中的第一位,當今社會太亂只能面對現實,只要兩個人相處的好,就過往不糾了。

  • 20 # 7.Sir゜

    我不介意物件和別人同居過,前提是已經分手且不再和那人糾纏不清!

    從你的描述可以看出,其實你愛她的時候是不介意的,只是她的心沒有把你放在心上,還喜歡著前男友,所以才讓你心裡產生這樣的想法,倘若此時的她很愛你,不再和前任糾纏,我相信你其實會很開心幸福的。這和同不同居沒有關係,而在於她愛不愛你。

    感情是階段性的,一段感情結束,就應該做好結束的準備,而不是再拖拖拉拉,這些可能會傷害到後面的人,正如你一樣,因為她未能做好結束的準備,才讓你受到了傷害。同樣的,在你受到傷害以後,你也要做好結束這段感情的準備,而不是帶著怨恨去對待下一個人。

    或者換個角度,你有一個很愛的女孩,她也很愛你,我想你也會想著和她一起生活,如果她不同意,你會不會想說她根本不愛你?如果她同意了,你們同居了一段時間,最後因為一些事情還是分開了,那你覺得都是她的問題?她就下輩子不配再有愛情了嗎?

    感情這種事是很難分清對錯的,也同樣是可以讓你無視很多問題的,你現在有這種想法是因為你現在受到的傷害,也許時間久了,你的愛情觀還是會發生變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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