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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哥12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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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駐村兄弟
危房改造是在脫貧攻堅工作中,為了解決建檔立卡貧困戶“兩不愁四保障”中的“住房保障”而啟動實施的一項民生工程。它最基本的要求是要讓困難群眾的住房實現結構安全、能遮風避雨。這項工程實施的年份主要是集中在從16年到19年這三年,因為它需要跟當地的脫貧摘帽年份吻合,如果還存在住房不安全的貧困戶,那當地就不可能脫貧。目前僅有少數未脫貧地區危改工作還在收尾。
各地在危改的具體過程中,由於考慮到農村實際,很多地方都把危改物件的範圍進行了擴充套件,先是擴大到“四類人群”(建檔立卡貧困戶、五保戶、低保戶、殘疾人戶),後又把“邊緣戶”也納入危改範圍。具體程式是農戶申請、村鎮初核,然後上報縣及以上住建部門鑑定。房屋鑑定級別分為ABCD四個等級,AB級屬於安全住房,不需要危改,CD級屬於危房,根據農戶意願,可維修加固,可拆除重建。補助資金各地有差異,我所在縣維修加固戶均15000元,拆除重建1人戶18000元、2人戶20000元、3人戶22000元、4人及以上戶24000元。重建面積不超人均15平方米。
易地扶貧搬遷是脫貧攻堅工作中的“五個一批”工程之一,是指將生活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方的貧困人口搬到其它地方,並幫助其逐步脫貧致富。易地搬遷同樣需要走農戶申請、村組初核、鄉鎮核定的程式。一般都是以鄉鎮為單位,統一組織、統一規劃、統一建設。補助標準人均36000元,但不發放到農戶手中。建房面積人均不超25平米。易地搬遷也是集中在16年至19年這幾年實施,目前應該多數地方都已經完成。易地搬遷還有個硬性規定,就是舊房必須拆除,並復墾複綠,否則就是違規。
看到這裡你就應該明白,雖然危房改造和易地搬遷是兩個不同的專案,但由於進行過危改已佔用了國家資金,所以不能重複佔用去進行易地搬遷,造成國家資金浪費。這也應該想得通,國家扶貧不是光扶某人,你不可能兩頭的好事都想佔吧!天下不會有這樣的道理。要怪只能怪你當初不選擇易地搬遷。不僅如此,若你目前想把危改過的房屋拆除重建,國家也是不給補助的,道理也一樣。國家花了這麼多錢,自己也享受了這麼多好政策,希望我們每個人都要有知足的心態,都要懂得感恩,不喪失做人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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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心光明v
你好,我是其名為朋,作為一名基層一線的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很高興來回答你的問題。住房安全是“兩不愁,三保障”之一,更是實現脫貧退出的重要指標。開展扶貧以來,各地根據“住人不危房,危房不住人”的原則,相繼出臺了諸多住房保障政策,包括實施危房改造和易地搬遷。
危房改造的物件是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貧困殘疾人家庭(4類重點物件)。以農戶自建為主,農戶自建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意願的,地方政府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農戶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統建。
易地搬遷物件主要是居住在深山荒蕪區、地質災害區、生態保護區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兩項政策原則上是不能同時享受,既然你的房屋進行了改造,住房已經安全,就沒有享受易地搬遷的理由了。2020年是脫貧攻堅的收官之年,7月份國務院將對全部貧困人口開展入戶普查,所以說住房問題在普查之前必須解決到位,危房清零。至於以後還有沒有政策不得而知,就算有也是小範圍的,標準比較嚴的,同時享受過危改的原則上不再重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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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善若水3550
麟遊縣可以做 享受危房改造可以享受重建,還可以享受易地扶貧搬遷 有商品房的還可以享受扶貧政策 實施拆行動保留了親屬房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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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學海情緣
我們村民與村幹部沒關係的不得享受移民搬遷,村幹部說了算,那怕你住在大山裡沒水喝沒飯吃是沒人管的,寫申請寫再多沒用,只得出門想辦法打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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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標準
1、為確保住用安全,對危險房屋的鑑定有所依據, 特制定本標準。
2、本標準適用於房地產管理部門經營管理的房屋。 對單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鑑定,可參考本標準。 本標準不適用於工業建築、公共建築、高層建築及文物保護建築。
3、本標準提及的構件,是指承重構件;提及的結構, 是指由承重構件組成的體系。
4、對難以鑑定的重要房屋或複雜結構, 應進行必要的測試和驗算。
5、構成危險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較大差異時, 各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在執行本標準時,可以制定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
鑑定方法
1、危險房屋(簡稱"危房")是指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結構喪失穩定和承載能力,隨時有倒塌可能, 不能確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為整幢危房和區域性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隨時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區域性危房是指隨時有區域性倒塌可能的房屋。
2、危房以幢為鑑定單位,以建築面積平方米為計量單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築面積平方米計數;
(b)區域性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築面積平方米計數。
3、危房鑑定應以地基基礎、結構構件的危險鑑定為基礎,結合歷史狀態和發展趨勢,全面分析,綜合判斷。
4、在地基基礎或結構構件發生危險的判斷上, 應考慮構件的危險是孤立的還是關聯的。
(a)若構件的危險是孤立的,則不構成結構的危險;
(b)若構件的危險是相關的,則應聯絡結構判定危險範圍。
5、在歷史狀態和發展趨勢上, 應考慮下列因素對地基基礎:結構構件構成危險的影響。
(a)結構老化的程度;
(b)周圍環境的影響;
(c)設計安全度的取值;
(d)有損結構的人為因素;
(e)危險的發展趨勢。
補貼
按照“群眾自建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的原則,政府對各類物件和危房等級的戶均補助標準為:
(一)五保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2萬元;
(二)五保戶二級危房,戶均補助0.5萬元;
(三)五保戶三級危房,戶均補助0.3萬元;
(四)低保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2萬元;
(五)困難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1萬元;
(六)一般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0.5萬元;
(七)低保戶、困難戶、一般戶二級危房,戶均補助0.3萬元;
(八)低保戶、困難戶、一般戶三級危房,戶均補助0.2萬元;
上述補助標準為戶均補助標準,各地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在切實體現體現公平、公正、公開和幫扶特困群眾的前提下,在不改變危改資金用途的情況下,以農民群眾滿意為基礎,根據危改戶貧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實際情況,可對戶均補助標準進行適當調整。保調整後的補助資金必須根據危房等級和農戶貧困善狀況劃分補助檔次,嚴禁“平均”或“普惠”等現象的發生。
申請條件
農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補助以戶為單位,由戶主提出申請,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有當地農業戶籍並在當地居住,且是房屋產權所有人;
(二)屬於2008年農村危房摸底時統計在冊的危房戶;
(三)屬於農村五保戶、低保戶、困難戶、一般戶任意一種型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戶不能享受農村危房改造補助;
(一)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二)住房困難、擁擠,需要分戶的;
(三)無居住房屋的。
申請流程
確定農村危房改造物件,應按照以下程式操作:
(一)申請受理。
(二)調查核實。
(三)一榜公示。
(四)鄉(鎮)人民政府或農危改領導小組審查。
(五)二榜公示。
(六)縣(市、區)人民政府或農危改領導小組審批。
(七)三榜公示。
(八)批准改造
需要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