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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統計過《水滸傳》的好漢吃過人肉沒?有的話都是誰?為什麼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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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中國傳統文化集錦

    水滸傳中吃過人肉好漢

    同類相食,往往與野蠻、血腥、殘忍、獸性等詞語相連,總之應當歸入野獸級,看《動物世界》,甚至有的野獸也不食用同類,何況作為高階靈長類的人了。

    然而,《水滸傳》中的好漢們卻會。宋江上梁山之前,就有兩次差點被好漢們做了“下酒菜”。一次是在清風山,宋江被捉後,小嘍囉說:“等大王酒醒時,……剖這牛子心肝,做醒酒湯,我們大家吃塊新鮮肉!”王矮虎也說,“快動手取下這牛子心肝,造三分醒酒酸辣湯來。”

    另一次是在揭陽嶺,李立用蒙汗藥麻翻了宋江與兩名公差,“先把宋江倒拖了,入去山岩邊人肉作房裡,放在剝人凳上,又來把這兩個公人也拖了入去”。李俊查問時,只僥倖“等火家未回,不曾開剝”,方才保了宋江一條命。

    如果說這兩起事件,都因吃人未遂,不足為據的話,那麼,在江州,為報宋江一己之仇,眾好漢是實實在在嚐了人肉滋味的。李逵指著黃文炳說,“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燒吃!”晁蓋道:“取把尖刀來,就討盆炭火來,細細地割這廝,燒來下酒與我賢弟 消這怨氣!”“便把尖刀先從腿上割起。揀好的,就當面炭火上炙來下酒。割一塊,炙一塊。無片時,割了黃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開胸膛,取出心肝,把來與眾好漢做醒酒湯。”

    宋江兩次遇險,都是“個案”,黃文炳終於成了好漢的“下酒菜”,也算事出有因。然而,好漢們的確有人將銷售人肉作為主營專案並打出了品牌的,那就是十字坡的孫二孃,甚至武松都知道這樣的順口溜:“大樹十字坡,客人誰敢那裡過?肥的切做饅頭餡,瘦的卻把去填河!”武松刺配孟州,就曾上演了一段十字坡歷險記。武松與兩個公人(押送刑警)被蒙汗藥麻倒,孫二孃在往屠宰坊搬運時指著裝醉的武松說,“這等肥胖,好做黃牛肉賣。那兩個瘦蠻子只好做水牛肉賣。扛進去,先開剝這廝用!”只因武松機警,未曾著道,才沒被包成“牛肉饅頭”。事後張青在介紹履歷時,直言不諱地說,雖然“來此間蓋些草屋,賣酒為生,實是隻等客商過住,有那些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藥與他吃了便死,將大塊好肉切做黃牛肉賣,零碎小肉做餡子包饅頭。”

    孫二孃的“人肉專賣公司”經營規模如何呢?張青引武松到人肉作坊參觀,“見壁上繃著幾張人皮,「妙。」樑上吊著五七條人腿。「妙。」”不過,酒店選擇“原料”是極其嚴格的,張青特地為孫二孃制訂了“三不壞”政策,一是雲遊僧道,二是行院妓女,三是流配犯人。為何有這“三不壞”,主要是怕有人說“我等江湖上好漢不英雄”。從這三條政策來看,在孫二孃夫婦“好漢”“英雄”的標準之下,朝廷官員、良民百姓大概都在劫難逃。由於朝廷官員往往駐蹕“星級酒店”,不會在十字坡這個級別的酒店就餐,那麼,倒黴的只能是良民百姓了。

    他們說話時,警方其實是在場的,兩個押送武松的“警察”,別說執法了,早被“驚得呆了,只是下拜”。武松對兩位“警察”如此說,“我等江湖上好漢們說話,你休要吃驚。我們並不肯害為善的人。”話雖如此,執行過程中卻難免有偏差,魯智深自然是“好漢”,就差點成了“黃牛肉”,另一個頭陀,也是一條大漢,“小人歸得遲了些個,已把他卸下四足。”

  • 2 # 十三哥喂

    到也沒統計過,不過似乎是不少。

    提起吃人肉,首先就想起孫二孃的包子鋪,但是孫二孃和張青自己吃過沒有原著中沒有說明。

    此外,凡是好漢開店,大多數好像都做過人肉買賣;揭陽三霸中的催命判官李立、梁山腳下的朱貴,都幹過這些勾當。但和孫二孃一樣,他們自己吃不吃,原著中沒說。

    不過清風山三頭領肯定是吃的,差點把宋江的心肝都摘去做了醒酒湯;

    李逵更是個吃人魔王,破無為軍抓了黃文炳,殺李鬼燒烤下白飯,吃的那叫一個不亦樂乎,連帶著宋江也吃了一些黃文炳的肉。

    但水滸傳中吃人最厲害的是鄧飛,人肉吃的太多,眼睛都吃紅了,估計已經中毒。

  • 3 # 平陽狐狸說水滸

    平陽狐狸,回答問題

    很多朋友埋怨我最近沒怎麼說水滸,既有個人原因,也有平臺要求。今天隨手一抓,卻是一個重口味的問題,大家勿怪。

    梁山好漢中有哪些人吃過人肉?答案可能讓大家吃驚,我的研究是不止幾個,可能是幾十個,我們不妨來看看。

    超級黑店(武松)

    在「水滸傳」中,酒店,山頭和 寺廟都是好漢頻繁出入和聚集的地方,重要的故事情節乃至高潮都往往發生在這裡。在書中有無數山頭,無數寺廟,更有一個超級黑店群。

    單是梁山好漢開設的酒店就有梁山泊的旱地忽律朱貴酒店,沂水縣的笑面虎朱富酒店,揭陽嶺的催命判官李立酒店,登州城的母大蟲顧大嫂酒店,林沖徒弟操刀鬼曹正酒店,潯陽江活閃婆王定六酒店。當然,還有大名鼎鼎的孟州道十字坡酒店。

    孟州道十字坡酒店,店主是母夜叉孫二孃和菜園子張青。作為「水滸傳」中的人肉作坊和超級黑店代表,這二位對殺人吃人應該是最有發言權的。

    大樹十字坡,客人誰敢那裡過?肥的切成饅頭餡,瘦的卻把去填河!這是武松路過十字坡酒店時,給孫二良說的幾句江湖上的傳言,可見這家酒店的江湖名氣和做派。

    不單單是江湖傳言,十字坡酒店還有一個人肉作坊。書中描寫是「牆上繃著兩張人皮,樑上掛著五七條人腿」,還有專門的剝人凳。簡簡單單幾句話,就讓讀者毛骨悚然,如同身臨其境。

    作為這家店的店主,菜園子張青和母夜叉孫二孃長期從事這種非法買賣,你要說他倆沒吃過人肉,估計沒有人會信吧?他倆沒吃過,估計這世面上怕是就沒人吃過了。

    難逃嫌疑

    花和尚魯智深應該是梁山好漢中人氣最旺的人物之一了。大家有沒有想過這樣一個有趣的問題,未來會成佛的魯智深有沒有吃過人肉?

    答案是有的,至少難逃嫌疑。這件事兒同樣發生在十字坡酒店。武松與張青孫二孃不打不相識,相互結拜,張青就給武松講了一些關於十字坡酒店的歷史和規矩。

    張青還提到了魯智深,說魯智深從這兒經過,不幸被孫二孃用蒙汗藥麻翻,幸虧他及時趕回來,才救了魯智深一命。魯智深後投奔二龍山。

    書中沒有明確交代魯智深有沒有吃過人肉,但我們可以想想,魯智深喝的是帶有蒙汗藥的酒,那母夜叉孫二孃給他上的牛肉或者饅頭也不會是正經的東西。所以魯智深是有吃人嫌疑的,除非他沒吃肉沒吃饅頭,一口酒下去就醉了。

    魔幻山寨(一丈青 扈三娘)

    在「水滸傳」中,第一個投奔梁山大寨的山頭是清風山。當我看到這一回時,我不禁有些恍惚,這到底是「水滸傳」還是「西遊記」呀?

    故事發生在書中第三十二回「武行者醉打孔亮,錦毛虎義釋宋江」。宋江殺了閻婆惜,在江湖上逃亡,後在孔太公莊上遇見武松。兩人分別後,宋江前去投靠清風寨的小李廣花榮,路過清風山時不幸被小嘍囉活捉上山。

    西遊記來了,小嘍囉把宋江綁在將軍柱上,說到「剖這牛子心肝,給大王做醒酒湯」。後來大大王錦毛虎燕順出來也說道「造三份醒酒酸辣湯」。言必稱大王,殺人家常便飯,這明擺著就是「西遊記」的節奏嘛。

    而且清風山做醒酒湯相當專業,還帶酸辣味的。同時殺人取心時還要將涼水潑灑在受害者胸口上,據說冷凍後更脆,你看這講究的。

    雖然後來沒有吃成宋江的酸辣湯,但從小嘍囉和山寨三位頭領的言談舉止可以想象他們幹這種事,並不是第一回。所以清風山的三位頭領錦毛虎燕順,矮腳虎王英,白麵郎君鄭天壽不但吃過人,還喝過不少醒酒酸辣湯。

    恐怖盛宴(宋江)

    前面說的都是單打獨鬥的節奏,個人小聚會和小愛好,接下來我們說一個大場面。

    故事發生在第四十一回「宋江智取無為軍,張順活捉黃文炳」。梁山好漢大鬧江州劫法場,把宋江救出來。後又智取無為軍,活捉了黃文炳,替宋江報仇,大家在穆太公莊聚會慶祝。

    這次聚會可是個大場面,參加聚會的人有 30 人,我們必須說出他們的姓名。

    江州嘉賓十三人

    及時與宋江,黑旋風李逵,神行太保戴宗,混江龍李俊,催命判官李立,船火兒張橫,浪裡白條張順,沒遮攔穆弘,小遮攔穆春,出洞蛟童威,翻江蜃童猛,病大蟲薛永,通臂猿侯健。

    梁山嘉賓十七人

    托塔天王晁蓋,小李廣花榮,鎮三山黃信,錦毛虎燕順,矮腳虎王英,白麵郎君鄭天壽,赤發鬼劉唐,立地太歲阮小二,短命二郎阮小五,活閻羅阮小七,小溫侯呂方,賽仁貴郭盛,石將軍石勇,白日鼠白勝,旱地忽律朱貴,摸著天杜遷,雲裡金剛宋萬。

    好漢們捉了黃文炳,李逵親自動手颳了黃文炳,邊刮邊烤邊吃,後又做了傳說中的醒酒酸辣湯。

    書中雖沒有明確說明大家是否都吃了,但都脫不了干係,理論上來講應該都飽了口福嚐了鮮。在這種場合你不吃就是不給宋江面子,我估摸著應該都吃了,李逵吃的最多。

    食人魔王

    上文說過黃文炳的悲慘下場,李逵親自動手,也吃得最。,但李逵並不止只吃了這一回。

    故事發生在第四十三回「假李逵剪徑劫單人,黑旋風沂嶺殺四虎」。大家救了宋江同歸梁山,李逵嚷著要回家接老孃,這回接老孃又惹出不少事兒。

    李逵在回家的途中遇到了假李逵剪徑,李逵放過了他。後到山下一所草屋子裡看見一個婦人,便給了其一貫錢讓做三升米飯。沒想到這個婦人便是假李逵的妻子,後來假李逵回來與妻子謀劃要謀害李逵。李逵將其殺死,妻子跑路。

    李逵殺了人,飯也剛剛好,但是沒菜。這回李逵又親自動手將假李逵的大腿上切下兩片肉來洗乾淨,搞起了燒烤。邊吃肉邊吃飯,吃的挺美,然後高高興興回家去。

    這裡如果我們仔細閱讀,作者其實是給我們留了一個扣。李逵吃了別人的大腿,後來李逵接老孃過山時,老孃被老虎吃了,你會趕到時,也看到兩隻小虎在吃一條人腿。

  • 4 # 布衣如是說

    吃過人肉的梁山好漢,應有不少,一類是誤食,另一類則是以此為樂,顯得自己兇惡不好惹。

    1.先說誤食人肉的,林沖(有可能)、武松(大機率沒吃)、魯智深(有可能)、宋江

    林沖雪夜上梁山,要了二斤熟牛肉,又向酒保打聽上梁山的道路,酒後又在白粉壁題詩,店主人看到詩中有林沖之名,便對他說了實情。這個店主人是旱地忽律朱貴,而這個客店也是梁山開設在此打探訊息的,遇到單身客人至此,無財帛的放他過去,有財帛的麻翻結果後,精肉片為羓子,肥肉煎油點燈。

    林教頭

    兩宋明清嚴禁私宰耕牛,不禁吃牛肉,但普通百姓吃不起。林沖所食之物,有可能是正經但不正規的私宰牛肉,也有可能是特殊加工的所謂“牛肉”。

    魯智深

    武松、宋江發配時,都曾跟公差在黑店打尖,只不過宋江跟林沖相似,吃得是催命判官李立加工的熟“牛肉”。而十字坡孫二孃的黑店,用菜園子張青的話說“大塊好肉,切做黃牛肉賣,零碎小肉,做餡子包饅頭(現在的包子)”。

    武松行走江湖有經驗,警覺沒有著道。魯智深膀大腰圓,被孫二孃相中,壞了規矩。雖貪杯但命大,但被菜園子張青救醒。只有那位倒黴頭陀,張青回來的時候,已經卸下四肢。

    2.清風山三人組:錦毛虎燕順、矮腳虎王英、白麵郎君鄭天壽

    宋江跟武松離開孔家莊,二人灑淚分別,武松前往二龍山,投奔魯智深、楊志;而宋江去清風寨,投奔小李廣花榮。錯過宿頭的宋江,途經清風山被小嘍囉生擒活拿,王矮虎還要用他心肝給眾人做醒酒酸辣湯。多虧宋江沒事喜歡小聲嘀咕,才被燕順聽到發現他是呼保義。

    3.吃人的行家裡手—黑旋風李逵

    宋江智取無為軍,拿下挑唆蔡九知府力斬宋江的黃蜂刺黃文炳。李逵拿出尖刀,替宋江出氣,將黃文炳活割片膾下酒,最後才開膛破肚,取得黃文炳心肝做醒酒湯,所以食肉寢皮,在古代並非虛話。

    李逵回鄉取母,遇到李鬼剪徑,最後誤投李鬼家,聽到李鬼和老婆商量要謀害他,李逵跳出殺掉李鬼,從李鬼腿上割下兩塊肉下飯佐餐。

    新水滸喜感很多的黑旋風

    4、原著未提,但贊詩提過食用人肉的鄧飛

    童年水滸卡片——鄧飛

    戴宗和楊林,在飲馬川遇到在此落草的三位好漢,其中火眼狻猊鄧飛,雙睛紅赤,贊詩中稱其是吃人肉太多所致

    “原是襄陽關撲漢,江湖飄蕩不思歸。多餐人肉雙睛赤,火眼狻猊是鄧飛。”

  • 5 # 文化一家人

    這個問題相對簡單,因為只要熟讀《水滸傳》原著,即可以清楚地回答。

    那麼,梁山好漢倒底有誰吃過人肉呢?這要分為直接吃和間接吃兩種。

    所謂直接吃,是指書中有直接描述吃人肉的情節。

    所謂間接吃,是指書中沒有明確描述,但根據故事情節可以推論其吃過人肉。

    、直接吃人肉的,首當其衝是李逵,而且吃過兩次。

    第一次是《水滸傳》第四十一回《宋江智取無為軍,張順活捉黃文炳》,李逵割下黃文炳的肉,烤著吃。待把肉割完後,又取出心肝做了醒酒湯。看來醒酒湯在當時那個年代是個時尚的美味佳餚,一般人是不可能吃到的,也不敢吃。

    李逵第二次是吃冒充他名字劫道越貨的李鬼。當時李逵聽李鬼詐稱家裡還有九十歲的老母需要贍養,想到自己就是回家探母,便動了惻忍之心,不僅放過了李鬼,而且還給了他一錠銀子,讓他改邪歸正回家好好贍養母親。沒想到這傢伙恩將仇報,回過頭在酒店裡又要暗害李逵,被李逵殺掉,割下腿上的肉烤著吃了。

    二、間接吃人肉的,是清風山的山大王們。

    宋江逃難路過清風山,被捉到山上要剖腹剜心做醒酒湯。書中描寫,已經把宋江綁在柱子上,扒開衣服,朝胸膛上潑了一盆冷血,是為了讓心肝受到冷剌激保持新鮮。這就說明他們做這種事非常專業,已經是輕車熟路沒少幹過。即然能剖腹剜心,人肉能不吃麼。所以這叫間接吃人肉。

    三、十字坡酒店和梁山朱貴的酒店都做人肉生意,但不能斷定他們間接吃人肉。

    有朋友認為孫二孃的十字坡酒店和梁山朱貴的酒店,既然都做人肉包子生意,他(她)們自然也會吃人肉。對此,我不這樣認為。理由如下:

    1、酒店與清風山的土匪有所不同,因為清風山的土匪已經有了把人剖腹剜心的動作,而這兩個酒店殺人做人肉包子是賣給顧客吃的,《水滸傳》原著中並沒有他們自己也吃人肉的直接描寫。

    2、一般情況下,廚房的衛生顧客不知道,但店家自己是清楚的。我不相信做人肉包子的過程是乾乾淨淨的,因為那不是正常的廚房操作,而是需要偷偷摸摸的,哪能特別在意衛生狀況。另外酒店本身不缺吃的,不像過路的客人啥都得吃,他們自己沒必要吃那個不衛生的東西。

    總結:

    按照上述論據,直接吃人肉的只有李逵。間接吃人肉的是清風山的山大王。除此之外,再沒有吃人肉的論據。

    也可能我對《水滸傳》原著精讀不透,若有其它根據,讀者諸君儘可指教。

  • 6 # 閒砍名著

    《水滸傳》中有以下這幾位好漢吃過人肉:

    第一個,要數黑旋風李逵。第一次是在活捉了陷害他超級偶像的黃文炳,“便把尖刀先從腿上割起,揀好的就當面炭火上炙來下酒。割一塊,炙一塊,無片時,割了黃文炳。”第二次是在他回家取老孃來梁山享福的途中,碰上一個叫李鬼的劫道的。李逵給了他銀子,沒想到這廝要去報官來抓李逵。李逵一怒之下,殺了李鬼。恰好米飯剛熟,沒有下飯菜,就在李鬼的腿上割下兩塊肉來,洗淨了,放在炭火上燒著吃。可能燒烤這道美食就是李逵發明的。

    第二個,就是矮腳虎王英了。他在清風山的時候,抓住了宋江,就要挖出心肝來做醒酒湯。並且對這道湯還很有研究:先用冷水潑心窩,因為人心都是熱血裹著,把冷水潑散了熱血,取出心肝來吃,脆了好吃。由此可見,他之前應該吃過很多人的心肝了,才會得出這樣的結論。真是實踐出真知啊!清風山上的錦毛虎燕順、白麵郎君鄭天壽知道王英用人心肝做醒酒湯,也並未阻止,說不定二人也分了一杯羹。

    第三個,就是宋江上山之前,所有的梁山好漢們。李逵把黃文炳做了燒烤之後,取出心肝來,做了醒酒湯給眾頭領們喝。這裡的眾頭領就是此時梁山全部好漢了,當然包括宋江、晁蓋等。

    作者施耐庵描寫梁山好漢吃人肉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有歷史原型的。元末明初,天下大亂,民不聊生。官軍沒有糧食,便捕人為食。並且研究出了很多種吃法,其中就包括李逵那種做成燒烤的吃法。也有用鹽醃上做成臘肉的,也有隻吃男人四肢和女人乳房的。在此之前,唐朝末年農民起義領袖黃巢,也是抓百姓做軍糧,把人整個塞進大石碓裡,連骨頭一起搗爛,發給士兵做軍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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