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說歷史講考古
-
2 # 漁者觀察
李悝變法,在魏國,公元前445年~前396年,主要內容有:
1、廢除官爵世襲制:根據能力選拔官吏,使地主階級的代表得以掌握政權。
2、推行“盡地力之教”:規定每畝地的標準產量為一石五斗,要求農民“治田勤謹”,達到每畝增產三鬥;同時鼓勵雜種各種糧食作物。
3、實行“平糴法”:年成好時,政府以平價購入糧食,災年再以平價出售,以平衡糧食價格。
4、著作《法經》:這是一部保護封建制度的法典。
《法經》不僅集各國法律之大成,而且是秦漢法律的張本。李悝也因此被列為戰國時代法家的始祖,為後來的商鞅變法提供了重要參照。
商鞅變法,在秦國,於秦孝公六年(即公元前356年)。商鞅變法,奠定了秦國富強的基礎,主要內容是:
1、獎勵耕織,生產多的可以免徭役;
2、廢除貴族世襲特權,制定按軍功大小給予爵位等級的制度;
3、推行連坐法;
4、推行縣制;
5、廢除井田制准許土地買賣;
6、統一度量衡。
-
3 # 生活的家長裡短
戰國期間,群雄爭霸,隨時有可能被其他諸侯國攻打甚至滅掉,所以都想變得強大,可以保住自身進而稱霸。那麼改革是國家變強的有力手段。只有推陳出新、消除隱患,才能獨樹一幟。秦國最後吞併六國和商鞅變法有直接關係。
第一,李悝變法和商鞅變法背景相同。都發生在奴隸主土地國有制被封建土地所有制所取代;新起的地主階級統治日趨強大,與原來的奴隸主貴族產生矛盾。
第二,目的相同。都是為了發展封建土地封建經濟,都為了富國強兵。
第三,性質相同。都是封建地主階級的內政改革。
第四,內容大同小異。李悝變法是最早的,第一條就是廢除奴隸主官爵世襲制,而商鞅變法也有此舉措。不排除是商鞅效仿李悝。採用軍功制。然後就是農業、手工業方面的改革。
第五,改革是有代價的,古今中外歷來如此。因為一旦改革就會觸動一部分的利息。所以戰國時期有的變法成功,有的變法收效甚微或是失敗。因此改革的首要因素不是內容的貼切,而是領導的支援。秦國的秦孝公嬴渠梁確實是個人物。沒有他的支援,商鞅早死了幾百回了。秦孝公死後,商鞅就被處以極刑。但好在“商鞅雖死,變法猶存”。著名的典故“徒木為信”是商鞅開始變法的手段,他要通告天下,秦國要開始變法了,不是鬧著玩的。
第六,這些變法的改革家們大致統稱為法家代表人物。他們基本上都沒有好下場。就像戊戌變法一樣,搭上了“戊戌六君子”的性命。
不過這些人也算是為國家盡忠了。
-
4 # 明太宗
李悝,魏文侯時期的人物。關於李悝的身世,史書中並不記載,但可以肯定李悝必定不是貴族出身。如果是貴族出生,就會和商鞅一樣,名字前面帶個“公孫”。
李悝曾擔任魏國上地的郡守,後得到魏文侯的重用,舉國變法。魏國在李悝變法下,食物充足,兵源旺盛,奠定了戰國前期魏國常年征戰的霸主地位。
商鞅是衛國貴族後裔,但由於是庶子,地位卑賤,只能遊走於各國,尋求有識之君重用。商鞅曾在魏國宰相公叔座手下呆過一段時間。用法家治國的魏國,給了當時的商鞅帶來不少的影響。公叔座去世後,商鞅看到秦孝公的《求賢令》來到秦國。商鞅去秦國並不是只帶衣服和錢財,還帶了一本李悝著作的書籍《法經》。
《法經》分為六篇,《盜法》、《囚法》、《捕法》、《賊法》、《雜律》、《具律》。“盜法”是針對盜竊他人財物之類的法令;“囚法”、“捕法”是針對審判、逮捕犯人的法令;“賊法”是針對殺人、傷人之類事件的法令;“雜律”包含眾多,比如貪汙罪,賭博罪,議論國家法令罪等等一些罪行都包括其中;“具律”是最後的總結概括材料。商鞅在秦國的變法,和所改革的《秦律》,跟李悝在魏國的變法和《法經》有著息息相關的關係。
商鞅的《墾令》是李悝“盡地力之教”的完美升級版李悝戰國時期首個變法的變法家,在魏國實行“盡地利之教”政策,規定百姓種田收成要達到一定的生產量,鼓勵百姓不要只種一樣的農作物,要多種多得,在能種農作物的土地上儘量種上農作物,防止遇到相對應的自然災害。如果遇到相對應的自然災害,這個不長那個長,保證了生產量。
商鞅到秦國之後的《墾令》就是“盡地利之教”的完美升級版。商鞅的目光不止放在農民身上,而是放在全國的勞動力身上。
戰國時期,貴族收養了一堆食客,食客當中不缺乏好吃懶做的人。商鞅根據法令,加重貴族的稅收,迫使貴族驅逐食客。這些好吃懶做的人沒辦法蹭吃蹭喝,為了生存必定會去開墾田地;商鞅還規定了貴族不能私自僱傭工人建造房屋,迫使僱傭工丟了飯碗,只能好好去種地;向商人收取高額的稅收,迫使商人去種地。總之商鞅的《墾令》主要點在於“農”,不斷的用法律手段去約束全國內的勞動力,迫使全國內的勞動力去種田(此前商鞅已經承認良田如果由百姓開墾,那麼良田將歸屬所開墾的百姓)。
《秦律》跟《法經》的相同之處甚多商鞅到達秦國,修改秦國的法令規定,禁止人民聚集在一起;禁止人民賭博;禁止人民議論國家的法令等等一些措施,基本上都是模仿李悝的《法經》。《秦律》比《法經》完美的一點在於,商鞅懂得敲山震虎。比如隨意丟垃圾也有罪,從細節抓起,時刻提醒人們要遵守《秦律》。《秦律》和《法經》的相同之處甚多,在此不便長談,長談的話顯得太囉嗦。
總結
商鞅是李悝法家思想的繼承者,繼承了李悝的法家思想,在秦國更加透徹的實施自己的法家思想。影響了秦國曆史程序的“軍功爵制度”,也有可能是商鞅模仿李悝,吳起的改革,所創建出來的制度。
-
5 # 93四個金
商鞅變法從根本上來說就是李悝變法的升級。當商鞅從魏國逃到秦國時,身上所攜帶就是一部李悝所著的《法經》。李悝變法和商鞅變法都強調以法治國,要結束自西周以來的以禮治國,他們都認為戰國時期“禮崩樂壞”,百姓道德淪喪,傳統的禮治已不在適宜這個時代,只有以法家的嚴刑峻法來代替才能樹立新的秩序。這兩種變法從根本上看都將整個國家打造成了一個暴力機器,但商鞅變法則更往前走了一步,他所打造的這架機器更加高效。
-
6 # 當代曹植
商鞅變法和李悝變法是一脈相承的關係。商鞅變法在吸取李悝變法的核心基礎之上而有所升級,並且落實的更加徹底。
戰國初期,隨著周代以來的井田制的瓦解和鐵製工具的使用,使得當時的生產力水平得到長足的進步。而經濟基礎的深刻變化必然會引起上層建築的相應改革,新興的封建地主階級政權,必須要透過變法來打擊過去的舊的奴隸制貴族復辟的勢力,從而來鞏固自己的統治。
商鞅帶著李悝的《法經》離開魏國前往秦國,最終實現自己的願望。
李悝變法使得魏國走向了強大,但因為魏國地處四戰之地,加上對人才的不重視,國力逐漸衰弱,而周邊鄰國卻逐步強大。
而商鞅變法相比李悝變法更為徹底,成效也更為顯著。秦國在變法的帶領下,逐步走上強大,合縱之下,最終滅亡六國。
商鞅是李悝法家思想的繼承者,在秦國更加透徹的實施自己的法家思想。影響了秦國曆史程序的“軍功爵制度”,是商鞅模仿李悝與吳起的改革,所創建出來的制度。
-
7 # 賀蘭燕語
李悝到商鞅的法學傳承
李悝變法和商鞅變法是繼承和發揚的關係。
李悝去世時,商鞅剛好出生。李悝是戰國時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的法學思想是中國古代法律的基礎理論。一直影響著後來的所有的朝代的法律的制定。商鞅雖然沒有見過李悝,但他一定學過李悝的法學思想。李悝可以說是商鞅沒有見過面的老師。商鞅基本上繼承了李悝的法學思想。因此,商鞅變法的法律依據就是李悝變法的法律依據,基本思想也是李悝變法的內容。比如,獎勵農耕、土地使用、獎勵軍功、制定秦律、剝奪無功的俸祿等,基本就是李悝變法的秦國版本。商鞅把李悝的變法更細化和具體了。在細節上更有操作性和效率,這也是商鞅變法很快使秦國強大的原因。
李悝,魏華人,大約(公元前455----公元前395年),他是戰國初期的法家代表人物之一。在魏文侯時期曾任北地守,後來任魏相。
魏國在公元前453年三家滅掉智氏後,新興地主階級登上政治舞臺,到公元前403年正式成為新政權,就必須在政治上進行改革。於是,魏文侯使用李悝擔任魏相,進行變法。在政治方面,李悝實行“奪淫民之祿以來四方之士”。剝奪享受貴族特權而作威作福,又對國家沒有貢獻的人的俸祿,用來吸引有才華的人為國效力。主張“食有勞而祿有功,使有能而賞必行,罰必當”的政治措施,調動了新興地主階級的積極性,建立新的封建等級制度。經濟方面,李悝推行“盡地力”和“平糴”法的經濟政策發展農業,穩定在社會秩序,鞏固封建政權。充分發揮土地潛力,平抑糧食價格,保證農民生活。魏國很快富強起來。在法治方面,李悝著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系統的法典《法經》六篇。提出“王者之正莫急於盜賊”,打擊盜竊兵符、官印、議論國家法令破壞社會秩序的和制度的行為。用法律的形式把封建制度固定下來。
商鞅(公元前395----公元前338年)姓公孫氏,名鞅,因功被封於商,又叫商鞅,因是衛華人,也叫衛鞅。公元前361年,秦國秦孝公天下求賢,商鞅受聘。公元前359年,商鞅開始改革實行變法。一、廢除世卿世祿制度。規定沒有功勞,就沒有辛福生活。對土地、官職、奴婢、住宅、車輛、衣服等嚴格劃分出等級制度。。二、軍功獎勵辦法。鼓勵戰功,重獎戰場英雄。三、後口登記制度,實行身份證的人口管理方法。四、獎勵農耕,鼓勵農民積極從事農業生產。五、鼓勵發展個體小農私營經濟。十年的實踐,秦國富強起來。公元前350年,商鞅二次變法。推行縣制;廢井田開阡陌;統一度量衡;制定秦律;燒詩書,禁遊學。兩次變法,是秦國成為六國中最強大的國家,為秦國統一六國奠定了基礎。
-
8 # 小王和你講道理
(1)相同點:①背景相同:都發生在戰國時期奴隸主的土地國有制已經大部分被封建土地所有制代替的背景下;都是在新興地主階級政治、經濟實力壯大,與原來的奴隸主貴族頑固勢力矛盾越來越深的基礎上進行的。②目的相同:新興地主階級要求在政治上進行改革,廢除奴隸主貴族的特權,發展封建經濟,建立地主階級統治;各國統治者都希望透過改革,實現富國強兵,達到對內鞏固統治、對外在兼併戰爭中取得優勢的目的。③性質相同:都是地主階級的政治改革。④措施相同:都以法律形式廢除了奴隸主貴族的政治經濟特權,並且提出了發展封建經濟、增加政府收入、提高軍隊戰鬥力、建立地主階級統治的措施。⑤結果和影響相同:各國的變法都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舊的奴隸主貴族,鞏固了新興地主階級的統治。各國在變法中都對舊的上層建築、經濟基礎進行了改造,使封建制度在各國得以最終確立。同時各國的變法都促進了社會的發展,在各國變法後,中國歷史上出現了一個經濟發展、文化繁榮的蓬勃向上的歷史時期。
(2)不同點:①內容的深度不同:商鞅變法更加深刻地以法律形式廢除奴隸主貴族在政治經濟上的特權,發展封建經濟,提高政府收入,富國強兵,建立地主階級的統治。在變法中,商鞅提出了諸如“重農抑商”“統一度量衡”“廢分封、行縣制”“廢除世卿世祿制”“燔詩書而明法令”“連坐法”“為田開阡陌封疆”“獎勵耕織”“獎勵軍功”等更加明確、更加深刻、更加行之有效的措施。②影響的深遠端度不同:商鞅變法中的“重農抑商”“燔詩書而明法令”“統一度量衡”“廢分封、行縣制”等許多措施,不僅對整個戰國秦漢時期,而且對整個中國歷史都產生了深遠而重大的影響。
回覆列表
聯絡:商鞅變法和李悝變法是一脈相承的關係。商鞅變法在吸取李悝變法的核心基礎之上而有所升級,並且落實的更加徹底。
在說兩者關係之前我們先來說說當時變法的一個社會背景和簡單的瞭解兩個人物。
變法的社會背景和人物的簡單簡介戰國初期,隨著周代以來的井田制的瓦解和鐵製工具的使用,使得當時的生產力水平得到長足的進步。而經濟基礎的深刻變化必然會引起上層建築的相應改革,新興的封建地主階級政權,必須要透過變法來打擊過去的舊的奴隸制貴族復辟的勢力,從而來鞏固自己的統治。
李悝和商鞅都是三晉人士,並且都有過在魏國從政的經歷。李悝作為戰國初期的著名政治家,法家的代表人物,其所著的《法經》成為歷代法典之藍本,雖然後來失傳,但其中的重農和法制思想對與商鞅的影響極大。
商鞅,戰國時期的衛華人,早年在魏國宰相公痤的門下做事。公叔痤去世之前,向魏惠王推薦商鞅,並且說“公孫鞅年少有奇才,可用之為相,王即不用公孫鞅,必殺之,勿令出境”。由此可見商鞅的能力不言而喻。然魏惠王不用,也沒有殺之,於是商鞅帶著李悝的《法經》離開魏國前往秦國,最終實現自己的願望。
兩者聯絡1、兩者都是削弱世卿世祿制度,取而代之的是以功勞受爵祿
魏國在李悝變法之前實行的都是世卿世祿制度。所以為官者都不謀官事,不求進去。而且還驕奢淫逸。李悝認為這些人是社會發展的阻力,因此他認為要改變這種黑暗腐朽的狀況就必須整頓管理,於是向魏文侯建議廢除貴族世襲制度,改為以能力選拔官吏。在這一思想指導下,魏國用新的封建官僚制度代替舊的世卿世祿制度,這在當時是一個很大的政治改革。
對比後面商鞅在秦國的變法,我們發現,秦國也是同樣的問題,於是商鞅在秦國實行“軍功爵制”,按照軍功的大小來獲得爵位。而這其實就是繼承於李悝的變法措施,只是相比較而言,商鞅的措施的實施更為具體。比如商鞅明確了二十等爵制度的內容。
2、重視農業的發展
李悝在變法中提出“盡地利”的主張。他要求儘可能地開墾荒地和提高單位面積產量。於是改井田制為行田制,把國家掌握的一部分荒地分給農民耕種, 使一些沒有土地的農民獲得了土地, 轉為自耕農。並且頒佈平糴法,調整糧食價格,從而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同樣的商鞅在變法中也借鑑了李悝之法,提出了重視農業,獎勵耕戰,鼓勵墾荒,並且規定生產糧食和布匹較多的,可以減免本人的勞役和賦稅。但是由於秦國處於西垂,其國土面積巨大,因此其開荒力度和規模要遠比魏國大。
3、頒佈法典
李悝在變法中頒佈了《法經》。法經分為盜、賊、囚、捕、雜、具六部,主要目的是懲辦盜賊,保護地主的私有財產和人身安全,維護君主專制統治和封建秩序
而商鞅在攜帶《法經》進入秦國後,在變法的過程中又對其進行了修編和補充,並且在此基礎之上制定了連坐法,而連坐之法是商鞅變法中重法思想中最為淋漓盡致的表現。
透過上面的分析對比,我個人認為商鞅變法之內容是在李悝變法之基礎之上的一個升級。只不過是因為有秦孝公的大力支援,實行的更為具體到位,最終促成了秦國的崛起。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回答對你有用,不足之處還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