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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距離長生生物狂犬疫苗“造假”事發剛滿一週。臨近晚間,長春新區公安分局公佈,長春長生董事長高俊芳和公司4名高管,於當日下午三點被帶至公安機關“依法審查”。   之所以被帶走,根據通報,“警方依據吉林省食藥監局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對長春長生生產凍幹人用狂犬疫苗涉嫌違法犯罪案件迅速立案調查”,高俊芳等人被認定為“主要涉案人員”。長春新區公安分局稱,目前案件相關工作正在抓緊進行中。   新京報記者經過多方採訪調查瞭解到,從1994年到2004年的十年間,高俊芳逐步從一個管理者變為控制者。2005年到2015年,高俊芳將長生生物“升級”為名副其實的“家族企業”,掌控著67億的身家財富。   如果從其開始擁有上市公司的2003年開始算起,到此次疫苗事發前,高俊芳“疫苗女王”之路走了十五年。公開資料顯示,在這些年的發展中,長生生物多次涉及到違法、違規事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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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逗你玩大電影

    案件還在調查審理過程中,究竟最後會怎樣判處這些沒有人性的渣子,我們只能自己在心裡揣測一下了,儘管我們可能都希望這一家子被判死刑,或者至少也要把牢底坐穿吧。但是畢竟人心不能代表法律,一切都得由法律來說話。我自己猜測,高俊芳至少是個無期,他老公無期,張洺豪15~20年,長生公司其他高管分別領刑10~15年,另外凍結所有資金,沒收長生公司全部財產。

  • 2 # 代古拉K

    發生“問題疫苗”事件,從目前曝光的情況老看,高俊芳能從一個搞財務出身的,最後成為公司一把手,中間經歷的曲折驗證了她的的個人能力相當強,再加上曝光的“我一年掙好幾個億還擺不平你”可見高俊芳性格強勢,飛揚跋扈,在企業裡也是絕對一把手,所以公然資料造假絕對是她一個人做出的,高俊芳作為公司絕對控制人應該承擔最主要責任。

    “問題疫苗”事件涉及到大眾健康的事情,調查組雖然初步公佈了發現了企業違法證據,公眾都在等待最終調查報告。現在雖然調查結果還沒有出來,但是其危害性極大。而高俊芳作為長生生物的絕對控制人,需要承擔絕大部分責任!

    從法律上來說,如果要判一個人死刑,需要根據事件後果的嚴重性來決定的。這次事件極大威脅公眾安全,這個罪名通常會判死刑!

    就“問題疫苗”這件事而言,現在的情況時確實造成了很多人恐慌,但是目前沒有曝光造成了什麼嚴重後果,或者人員傷亡之類的事故,被判死刑的可能性有。我不希望看到那樣的結果,曝光的“我一年掙好幾個億還擺不平你”據說就是一個患者,高俊芳脫口說出的一句話。

    畢竟,法律是講究證人證據的,法院是根據證據、法律作出判決,沒有證據的事是不可能做證據的。

    當然,從社會大眾的情緒,以及我的個人情緒上來說,還是希望高俊芳被執行死刑的。畢竟,疫苗是關乎每個人生命健康的東西。如果這件事中有人被執行了死刑,對其他生產企業的一個警告作用!

  • 3 # 打虎拍蠅

    就在昨天,2018年7月29日,高俊芳已經被批捕了,涉嫌的罪名是生產、銷售劣藥罪。根據這一批捕的罪名,已經可以預見到她的最終結局。

    《刑法》第142條規定,生產、銷售劣藥,如果造成的後果特別嚴重,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也就是說,高俊芳最最不利的後果就是被判處無期徒刑,至於並處的罰金,以銷售的金額為限,也許就是銷售到山東的25萬支百白破疫苗,就按一支疫苗20塊錢計算,25萬支也就是500萬元的銷售額,最後以此為基數,按照2倍頂格罰款,也就是1000萬元,相對於高俊芳家族67億元的身價來說,也就是九牛一毛,傷不了筋也動不了骨。

    但是不能就這麼便宜了高俊芳,目前長春長生已經變成了ST長生,希望下一步就是退市,讓他們的股票成為一堆沒有的廢紙!而且就算達不到大家的心理預期,讓其伏法謝罪天下,也要讓她牢底坐穿,這輩子的餘生就在監獄裡度過吧!

  • 4 # 李治亞文史部落格

    應該不會判死刑,可能是無期徒刑,此人罪大惡極,畢竟她的幸福是建立在孩子的痛苦之上的。

    億萬家庭辛辛苦苦把自己的血汗錢買了疫苗,卻沒有見成效,這無疑是變相殺人。摧殘祖國的花朵。

    也不想想自己也有孩子,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刑法》第142條規定,生產、銷售劣藥,如果造成的後果特別嚴重,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但願對其他製藥企業是個警告和懲戒。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能拿別人的性命開玩笑。

    孩子是祖國的希望,也是每個家庭的希望。你自己的幸福不能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這種損害國家和民族利益的事絕對不能幹!

    其實當她做這件事的時候,一定會想到結果,只是利益燻心,只是覺得自己有了錢,就可以逍遙法外蒙混過關。又誰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等待她的只有嚴懲。

  • 5 # 沱江人

    其實,老百姓最關心的不是針對某些人判不判刑,非得要某某死,或者要某某終身監禁?死一個高俊芳微不足道,也於事無補。關鍵是要查明事件的真相,找到問題的實質與根源,尋求突破口,嚴肅查處與之相關的一系列違法犯罪?杜絕以後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讓老百姓能過上舒心的日子,放心大膽的生活和工作!

    高俊芳案件,只能說是情況比較特殊,性質極其惡劣而已。真正危害老百姓的又豈止是一個高俊芳?說不定還有無數個幕後的高俊芳在逃避責任逍遙法外?他們仍然一如既往的禍害社會,危及人類的精神生活和身體健康,威脅人類的生命財產的安全!

    高俊芳會怎麼判刑?法律會進行公正嚴明的審判!這一點毋容置疑?但我仍然堅持的是,假疫苗案的善後事宜及相關責任的賠償?

  • 6 # 西門白甫話三農

    西門觀點:希望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但法院如何判決,還要看最終的調查結果。

    一、先看截至目前高俊芳的犯罪事實:

    高俊芳是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總經理兼董事長,也是法人。

    2017年11月份,長春長生被國家藥監局查出百白破疫苗‘’效價不達標‘’問題,涉嫌疫苗25萬餘支,除倉庫剩餘的186支被沒收外,其餘全部銷往山東省,而且全部注入兒童體內。

    據悉,這25萬餘支百白破疫苗被藥監局和調查組定性為劣質疫苗,也就是說,這些疫苗雖然本身對人體無害,但效力低下甚至毫無效力,如果不是被發現補種,這些被注射過劣質疫苗的孩子有可能患上‘’百日咳、白喉‘’,以及因破傷風而危機生命。也就是說,受害者高達25萬多兒童。

    就在2018年7月15日,不到一年時間裡,國家藥監局對長春長生的飛行檢查中,又發現所有狂犬疫苗生產‘’記錄造假‘’。在生產過程中,本該使用小罐發酵,但為了節省成本而更換為大罐發酵,嚴重影響了疫苗的質量和藥效。比問題百白破疫苗的後果更嚴重。

    我們知道,狂犬病的死亡率幾乎100%。如果被帶有狂犬病毒的狗或其它獸類咬傷,按要求注射有效的狂犬疫苗就會治癒,但狂犬疫苗出問題,治癒率幾乎為零。

    然而,高俊芳面對如此嚴重的違法行為,不但沒有認罪悔過,而且極力阻礙檢查,銷燬六十多個電腦硬碟儲存的證據,而更讓人氣憤的是,當接種了問題疫苗的25萬多家長焦慮不安時,高俊芳的兒媳卻在網上高調炫富,引起廣大網友的強烈不滿和譴責。

    二、法律會如何判決高俊芳?

    不用調查,一萬個網友,9999人會強烈要求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然而,法律無情。我們現在是法治社會,一切都要以法律為準繩。目前看,長春長生的問題疫苗被定性為劣質疫苗,那就是生產銷售劣質藥物罪。《刑法》第142條規定:

    這條規定的最高量刑是無期,也就是說,高俊芳最終的判決不可能是死刑。這應該是全國人民特別是受害者家屬不能滿意的。至於沒收違法所得和兩倍銷售金額,對身價51億的高俊芳來說,只是九牛一毛,更讓人感到氣憤。希望加大處罰,讓他們傾家蕩產!

    三、更為重要的事是什麼?

    好在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發現因劣質疫苗而發生的傷亡情況,因此,更為重要的是,對此次受害者家屬來說,是如何對孩子進行放心疫苗的補種?對受害者如何進行經濟補償?

    對其他百姓來說,是弄清楚自己或自己的孩子以前所注射的疫苗是否安全?希望有關部門給予確切的答覆。

    對國家和有關部門來說,如何徹查涉事企業和全國所有疫苗生產企業,如何加強對疫苗企業的監管,杜絕制度漏洞和監管漏洞,在事關百姓健康和生命的疫苗以及醫藥行業上,給全國人民吃一個定心丸。

  • 7 # Fearless無畏之旅

    的確,高俊芳醜惡的罪行早晚會被全部公之於眾,她也將揹負一生的罵名,但她的失敗不是因為膽子大,而是太貪婪、太自私,作為一名母親,她沒有設身處地的為廣大人民謀福利,反而利用坑害人民得來的錢肆意揮霍,長春長生成為了她的斂財工具,而她,也將會因為累累的罪行付出沉重的代價,但要讓她被判死刑,不太可能,畢竟連罪孽滔天的田文華過兩年都可以保外就醫、提前釋放了,更何況高俊芳呢?

  • 8 # 漫話商丘

    7月29日,長生生物的董事長、法人高俊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此次被批捕的罪名是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對長生生物董事長高某芳的判刑的法律流程終於開始了。被批捕以後,很多人都關心製造問題疫苗如此滅絕人性的犯罪行為,對其會如何判刑。接下來,我簡單說一下我的觀點。

    既然是以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批捕,我們就來看一下對此罪的法律規定。按照《刑法》第142條,關於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的判刑來看。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長生生物如此大的危害和社會影響肯定屬於後果特別嚴重。所以,按照法律規定,高俊芳不會被判處死刑。可能對於很多人來說,不判死刑太輕了。但是對於置公眾生命於不顧,滅絕人性、泯滅良知的犯罪行為,從嚴處罰是民心所向。我覺得判處無期徒刑還是是比較有可能的。藥品和食品安全向來都是非常受重視,公共健康安全關係千家萬戶,對危害公共健康安全的人絕對要重判,能夠對其他人起到震懾作用。希望這次問題疫苗事件,能夠真正的促進中國疫苗管理的完善和發展。

  • 9 # 珍忞

    謝謝邀請,言猶在耳警鐘長鳴!這次疫苗事件尤甚當年三鹿奶粉三氯氫氨事件,當年三鹿從最大的奶粉企業被關停破產倒閉,董事長田文華被判無期幾個高管以及涉嫌製造和銷售含三聚氰胺的奶農張玉軍、高俊傑及耿金平三人被判處死刑。這次事件涉事企業重蹈三鹿奶粉覆轍,希望聆聽大眾聲音從嚴從重處罰該殺殺,該判判不辜負人民信任,堅決剷除觸動廣大人民生命權和公眾核心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也使警鐘長鳴!

  • 10 # 狂飛的魚

    網上建議對長春長生疫苗案主犯判 處死刑的聲音,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憑藉對該犯所犯罪行的惡劣性嚴重性的和懲治犯罪的樸素認知,不判 死刑不足以懲罰其犯罪;另一種是基於對法律和罪行的理性分析。

    不管是民心民意還是法理法意,對該犯適用死刑,可以說是罰當其罪的。

    該犯負責的企業生產假疫苗,性質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這種行為,不是生產過程中的過失,而是完全故意 ,這種故意,是建立在明知其改變工藝所生產的疫苗會導致低效或無效的情況,而其更是明知,因其所生產的疫苗低效或無效,會導致注射疫苗者,起不到應有的防疫作用,有可能導致注射疫苗者死亡或患上嚴重疾病的的後果,其對這種嚴重後果,有著明確的預知預判,卻仍然肆意作惡,故意和放任這種後果的發生,其行為,是嚴重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生命健康安全的行為,所以說,它更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基本特徵,應當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

    而本案所造成的嚴重後果,也足以讓主犯以死刑抵罪。

    本案直接後果是致人死亡、患病,危脅或已經造成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它的間接後果,或者說是次生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更是無法估量。它對國產疫苗的信譽造成了毀滅性的打擊,如同結石奶粉事件後,國人不再敢給孩子吃國產奶粉。那麼,由於市場需求,國家就要花大量外匯購入進口疫苗。事實上,我國完全具備生產合格疫苗的技術條件和生產條件。這還只是經濟賬。

    疫苗對民眾造成的心理恐慌更是其害難測。所有注射過長生疫苗的本人和其家人,都會有惴惴不安,甚至留下心理陰影,特別是打了狂犬疫苗的,會時時擔心咬自己的那隻狗萬一是瘋狗。

    所以說,疫苗案所有的作惡者,可以說是草繭人命,天理難容。

    所以,會有那麼多的民心民意,希望對疫苗案主犯判處死刑。(來自複製貼上)

  • 11 # 悅遊四方

    長生生物事件發酵以來,越來越多的產品造假資訊被披露出來,數十萬只問題疫苗流向多個省份,國家從上到下對此事件都很重視,作為長生生物的董事長和第一責任人,高俊芳最終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有人說會直接判死刑。當然,也不無道理,因為疫苗的造假危害極大,影響極為惡劣,犯罪嫌疑人直接表現的是對生命的漠視和法律的無視,全國上上下下都很氣憤,重判在所難免!

    當然,即使高俊芳不被判為死刑,那十年以上的牢獄生活也是不可避免的了,下半輩子註定要在監獄裡度過,來懺悔自己所犯下的不可饒恕的罪行。

  • 12 # 附加愛

    我不想知道她是判什麼刑,我就想知道,打了長春的狂犬疫苗怎麼辦?我家兩個女兒打的都是長春生產的狂犬疫苗,現在說判什麼刑有什麼用?說點有用的,怎麼補救吧?需要重新打嗎?官方倒是說啊,急死了,防疫站都在等通知

  • 13 # 裝修公司老總他爹

    高俊芳,無論從法律上,還是情理上,都該判處死刑。影響極其惡劣。我從三個角度分析一下:

    第一:長期大量生產銷售假疫苗,人性泯滅道德淪喪,無視法律。無視生命。嚴重的傷害了老百姓的情感,挑戰了公眾的底線。

    第二:她涉嫌很多罪行,製假售假,行賄,特別是行賄醫院,疫苗防疫站,前長春食藥監局長,偽造虛假材料騙取上市,銷燬證據,她用大量資金理財是否涉嫌洗錢,隨著調查的深入,很多罪行會很快曝光。

    第三:不汲取三鹿奶粉的教訓,打著上市公司的旗號大勢造假斂財,可恨可悲,把一家國有企業透過整合股權變成自己的家族企業,數罪併罰,死不足惜。

  • 14 # 善惡猶如

    美人蛇蠍坐案前,翻手覆雲隨眼簾。貧民萬千百姓命,不及玩偶一賞間。

    建議判: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全部家產盡數補充國庫。儘管如此的懲罰尚不能彌補萬千家庭的肉體創傷與未來可能會面對各種未知病毒的生命威脅。查到的僅僅是個例,往日未查到的,誰敢保證他沒有這麼幹過?滅種族之罪,如此判決再問值不值得原諒且看大眾心聲。

    青蛇口中牙,黃蜂尾上針,兩般皆不毒,最毒屬她心。

    敢拿全民的性命玩鬧者,勢必要付出代價。

    呼籲:死刑立即執行。~

  • 15 # 生活一線面對面

    如果單就目前的罪名,最高是無期徒刑的判決。隨著案件的工作進展,不知道會不會有新的犯罪事實和證據,那麼對她的罪名和定罪也將會有所改變和增加。

    相信高俊芳一定不會逃過法律的制裁!

  • 16 # 單身男情感交流互助者

    出現此種事情,我們不能把所有的責任都怪罪於高一人,如果沒有其他的環節能夠為高一路開綠燈的話,任憑高有天的本事也不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只有從多個方面入手,徹底完善我國醫藥從生產到監管,再到購藥實施單位的層層把關,才有可能讓我國的醫藥行業真正走向健康之路,才有可能讓人們放心得下。

  • 17 # 嘎嘎黑米

    對高俊芳的違法行為怎麼判都不過份。因為她動機就是危害別人,明知假藥危害人身健康,她還不顧及的大量生產兜售,說是為錢,那是對她的高度說法,她是慢性剝奪人的身體健康,危害生命,對國家對人民對民族可以說她是用她的假藥阻礙人類健康生存對國人是犯罪對國家是危害。對她的寬容就是對人類健康的犯罪。最好的辦法就是給她注射上假藥讓她在慢性煎熬中飽償痛苦的滋味。

  • 18 # 對與錯58545226

    高俊芳不死刑,天理難容!高俊芳作為“疫苗女王”應該知道疫苗對疫苗注射受眾的意義:那就是阻斷某種病菌對人體生命的侵噬!疫苗造假就是將疫苗注射者置於病菌的危險之中!一支假疫苗就對應一個活生生的人體的一次謀害!253338支假疫苗,就是對253338名將要注射者的謀害或己經謀害!如此大規模地對疫苗受眾的傷害(由於員工的舉報,及時發現問題疫苗,才未造成實質性損害事實,這可以說是謀害未遂),必須繩之以法,開刀問斬!不然,醫藥疫苗行業將無寧日,類似的高俊芳將層出不窮

  • 19 # 美好的時代20

    判幾年已經不重要了,關鍵是亡羊補牢。企業要以信譽至上,每一步都不能疏漏,要層層把關。監管部門也要吸取經驗教訓,要擔負起自己的重任,也要把好關。讓百姓吃著放心用著放心,為人民交一張滿意的答卷。

  • 20 # 洪山弓長

    以高俊芳現在的情況看,應該深挖,這廝如此膽大妄為,絕不會是這兩批(白百破和狂犬17年11月事發至今),況且以她對孩子家長投訴質問的態度更是有恃無恐,其心當誅。這次應該按照查獲硬碟內容細查,追根溯源將一干人等全夥拿下,彰顯法律嚴厲公正。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適用法條定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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