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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月的四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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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紫氣東來
問,夫妻親還是父母親?…這個問題問得很無聊,妻子一進門就成為一家人,就沒必要分那麼清楚,父母有養育之恩孝敬父母天經地義,法律規定,妻子生兒育女相夫教子,孝敬老人,也是奉獻一身青春年華無私的付出,有怪事的也在少數,所以沒有去具分的必要。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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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4說4
按理是父母親,父愛如山,母愛偉大。可現實存在兩種現象。有孝之人是父母親,不孝之人夫妻親。
有孝道的人,第一是眷念,惦記父母親,尊敬父母,無微不至,殷勤父母不懈怠,探望照顧,樣樣討父母親歡心,事事讓父母親順心,容得下父母 ,養得起父母,父母親高興一家高興,對待父母親就象對待自已兒女一樣看待照顧關愛。有好的第一想到的是父母親。這樣有孝之人是父母親。不孝道之人,夫妻親,容不下父母,看不起老人,冷落老人,大魚大肉夫妻共享受,父母在邊肚打隔,枕邊語,妻唱夫和老人無處逃。這樣的人是夫妻親。 -
4 # 淡入茶菲
謝邀,這個問題我覺得非常愚蠢,就像問你左右手你更希望不要哪一隻一樣,父母代表著你的過往不論是負責任的父母還是遺棄孩子的爹媽都是過往非常重要也非常親,夫妻是你的現在你說是賢妻餓妻都是三生三世的緣分,孩子代表未來,他們三個是你這輩子90%的構成,不應該是舍一取一的關心,而是相輔相成的道理,父母不該為難孩子,夫妻不該為難老人,這個提議很愚蠢無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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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徽農村廣播聽評員
父母要比夫妻親,父母生下子女身。從小撫育你成長,讓你上學攻書文。長大為你找媳婦,讓你幸福建家庭。幫你領帶子和女,讓你工作有信心。父母一生為兒子,無私奉獻到終身。夫妻沒有父母親,兩人相守過光陰。你恩我愛建家庭,生活幸福有溫馨。父母親,夫妻親,父母夫妻一家人。同心協力家庭旺,如花生活美如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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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的人家53157299
生活中有的人為了和妻子好好的在一起生活,卻與自己的親生父母變成了仇人……這種人是沒有出息的……對這樣的人作為我是不會贊同的!
孝敬父母尊老愛幼——天經地義,愛妻子愛生活也是必然的事。
為什麼會與自己的父母親結仇反目呢?我呢一萬個為什麼也不會明白的!
雖然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人人都有自己的難唱的曲。但是人也不能辜負生你養你的父母親啊!
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做人做事情也不能沒有良心和良知啊!
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做人要有德,做事情應有信,為人處事要有品!德應配位,才能大富大貴。
人無完人的道理都懂。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一家人在一起生活就得互相理解,互相學習,互相幫助,互相支援,相互寬容,相互珍惜擁有……團結一致,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你敬我愛,和諧友善,同心同德快樂每一天!
人來到這個世界是享受快樂生活~幸福生活,其它的都是人生路上伴奏與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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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敏敏62397
老百姓是講俗語,講普通形式的!
按俗父母是生無可替代,失之世無的親!
夫妻是情繫續緣血的親!
形式是各自立場,角度心態展現的尺度,掌握的體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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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龔老師
從法律上講,夫妻關係可以建立也可以解除,而與父母關係一但存在(建立)是不可以解除的。夫妻和父母都是家庭的主要成員,家庭成員不應該區分與誰親與誰不親,也不可把疏親分等級層次。請你記住:和睦家庭永遠最重要,親情始終最寶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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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名道釋心
在親情關係上,我覺得父母與子女的關係,親密的關係在子女獨立前比較親。
在子女獨立之後,夫妻之間的關係比較親。
這是我理解的正常的情況下,親近的人關係親疏的一個發展程序,親密關係是以感情、精力和時間捲入程度相關的,相互捲入的越多,這種親密的關係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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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Qq空間使用者10925811
肯定是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更為親密。中國古代有一個故事,大意是說,女子的丈夫和父親同朝為官。一日,女子得知丈夫可能舉報父親。女子就犯難了,如果放任丈夫舉報,則父親有可能被朝廷處死。如果將丈夫準備舉報一事告訴父親,那麼,父親會將丈夫處死。於是女子向母親討教。母親說,父親是唯一的,而丈夫以後還可以再找(人皆夫也,父一而已)。女子於是將丈夫的預謀告訴了父親,其夫自然咎由自取身首異處了。人類所有的關係中只有血緣關係是最重要也是最親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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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幸福人生課堂
這個問題由來已久,答案五花八門,並且有相當一部分人的答案是父母比較親,有這樣想法的人比例還不低。
有個故事可以佐證,具體時間地點人物我記不清楚了,大概意思是,一個公主的丈夫駙馬要造反父皇,公主知道後,就告訴了皇后母親,說自己的丈夫要造反父皇。
一邊是親生的父親,一邊是相親相愛的丈夫,出了這樣的事情,自己的痛苦是肯定的糾結的,所以在焦急狀態下無法做出決定,就來問母親該怎麼辦?
母親說,人一輩子父母親只有一個,如果爹爹被殺害了就再也沒有親爹孃了,而丈夫卻可以有無數個,這個死了可以再找一個。
在這樣的認知下的結果可想而知,一對恩愛夫妻,因為和父母的恩怨情仇政見不同而慘遭屠戮,一個美好的家庭分崩離析了,一段美好的愛情被抹殺了,一段美好的姻緣從此成了悲情!
對於一個妻子來說,這是一個多麼錯誤的認知啊!
可這樣的結果,對於母親來說,是無限正確的,因為母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考慮問題的,是站在自己夫妻關係的角度考慮問題的,這也正是我以後要表達的。
在人類社會關係中,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親人,朋友等諸多關係中,具體順序怎麼排序,無論是過去、現在、將來,人們的認知是有問題的。
實際上社會關係的順序應該是這樣的,首先排第一位的應該是夫妻,其次是子女,再次是父母,第四是兄弟姐妹,剩下的排序對於今天的命題已經無關緊要了。
也許有人會罵我忘恩負義,竟然把和父母的關係排到第三位,把夫妻關係排在第一位,真是個恬不知恥的老婆迷。
但如果你把這個順序無論怎樣調整都是不合適的,除非你是特殊情況(夫妻感情不和,經常吵鬧要離婚了),否則只有也只能是這樣的排列順序。
咱們假設先把第二位的和子女的關係排在第一位,那麼我們就必須是和子女共同生活一輩子終老一生的,這顯然是不可能的,子女不會陪父母終老。
那麼假如把排在第三位的父母關係排在第一位,顯而易見我們也不會陪父母終老一生的,這顯然和第一關係是一致的。
因為我們是孩子父母的同時,又是父母的孩子,我們就是在父母和孩子的角色中不斷的轉換著,這就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我們的生活現狀,我們不但是子女的父母,同時也是父母的子女。
我們再把兄弟姐妹關係排到第一位,顯然更是不可能的,因為兄弟姐妹關係肯定比不上子女父母關係更親近。
這樣反證的結果,就是隻有夫妻關係排第一位才是最正確的。
這樣的結果也在開始的故事中得到了證明,皇后讓公主放棄駙馬保全皇帝,正是皇后站在自己的角度,把夫妻關係放在了首位得到的結論。
而對於公主來說是極其錯誤的決定,因為公主把父母關係排在第一位把夫妻關係排在了第二位。
問題的關鍵是公主想要得到幫助選擇的物件錯了,因為在這個問題上,公主和皇后的關係是敵對關係,在大是大非問題上,你去問自己的敵人找解決問題的辦法,那肯定得不到你想要的結果!
透過以上證明,可以明確得出夫妻關係是社會關係中,排第一位的關係是牢不可破的。
這也能從日常生活中體現出來,當你有需求的時候,夫妻是最近的幫助者,你有個頭疼發熱,臥床不起的時候,倒第一杯水的肯定是夫妻而不是父母和子女,更不是兄弟姐妹其他親人和朋友,當你走到人生終點的時候,最先知道和提供幫助的也只有夫妻,別無他人(除非你沒有老婆或者丈夫)。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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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絕情須在痴情後
父母更親,還是夫婦更親?
生養我者,為父母;嫁娶我者,為夫婦。父母夫婦之於我,乃家庭之中最核心成員。父母親,夫婦亦親。父母之親,親於"血緣";夫婦之親,親於"生同床而死同穴"也。然,二者之親,孰更親?
有人以父母更親,因"無父母,便無你我"。倘無父母,你我便無世間存在之理。又:"親父母者,芸芸眾生之間,噩噩一生之內,皆系唯一!不似參拜天地而成之夫婦,今年花轎紅蓋,明日嗩吶嫁娶,人盡可夫婦也"!
疑有人以夫婦為更親,故有女男間千年之一問:"妾與汝母,同落水中,孰先救之"?!......,又:"成年而後,穿衣見父母;脫衣見夫婦"!......,再:"師令某女依序刪去己親,兄弟姐妹皆刪之,子女亦刪,唯餘父母與其夫時,留父母?留其夫?......,躊躇再四,嚎啕而刪父母!原陪其一生者,唯能摯愛一生之夫也"!
凡天地間夫婦,一見鍾情者可成,日久生情者可就,指腹者有之,竹馬青梅者亦存。若不計較歲月種族諸故,則皆可成之。更有殺父軾兄者,亦能成之!......,然,論夫婦者,古語又云:"兄弟如手足,婦人如衣服"、"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諸語,夫婦之親緣關係,似又遠不及血濃於水之父母也。
父母與夫婦,孰親?則幾成今人心中難斷之梗!古聖先賢,可曾有徘徊?
以父母為親者,必源於"髮膚氣血,受於父母",不敢以它親為至親者,皆因不願"揹負數典忘祖與忘恩負義"之名!以夫婦為親者,必源於"同食同床同穴",不敢以它親為至親者,皆因"世間之零距離,莫若夫婦"!
數典溯源必問古,欲問賢聖先閱經。眾經之首,當推易經。經曰:"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儀有所錯"。此段文字,"有夫婦然後有父子"一句,頗當重視:
古往今來,按華夏傳統,男女"嫁娶",謂之"成家"。數千年來,多地更有:"成家之後"便與父母"分家"之習俗。一"家"之內,若無"夫婦",便不足以為"家"。縱有稱其為"家"之者,亦僅為"殘破之家"!一"家"之內,雖無"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倘有"夫婦",則:"鄰里鄉外,必認其家"!
如此一來,自"娶親"而成"親家","夫婦"成而"家"成。故曰:"夫妻關係,乃人倫中最基礎、最重要之關係"!一個新居,倘無新夫婦,則此所亦不會衍生出新父母及子女。
世有"離婚"者,僅解除夫婦關係而不解除親子關係。若以"夫婦關係斷,親子關係亦莫能斷"而立言"父母親於夫婦"者,必失言!
父母之於我,親之源,源於我體內流淌父母之精血。夫婦零距同眠,行周公禮,日積月累之交融,能成"鬼神莫測"之"夫妻相"!此類情境,安能辨其"體內無對方之精血"?故,愚竊以為:"以體內精血歸屬而立言 —— "父母,親於夫婦",似屬不妥"!......,然兩者孰更親?!......以愚之見:"夫婦之親,親於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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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使用者7953086171631
父母也親,夫妻也親,父母常掛住兒女,但兒女為了生活,不得不離開父母,夫妻經常在一起,老了,父母走了,老伴在身邊,子女也離開了,所以夫妻是老來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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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流星65321
概念錯了。父母關係和夫妻關係不能作比較。
父母是世界上最親的人,如果自己為人父母亦同。夫妻是世界上最近的人。
沒有比夫妻關係更近的關係。夫妻和睦是好夫妻,先小家後大家。倘若分開基本仇人,有父母無夫妻。父母的血親走遍天涯海角依然沒法改變。所以父母,夫妻這兩種關係不能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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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魅19love
那要看從哪方面來說了吧?但從親情血緣上來講必須父母親啊從孩子脫離母體開始就註定了分離,這是遲早的事大家都知道的!但孩子長大了開枝散葉了成家立業了也有了自己的另一半自己的孩子了,那麼父母作為原生家庭就該退出當初那種親密程度了,那麼此後不論男女在這世上最最親密的人就只有法律意義上的另一半了,因為你倆跟孩子才是一個戶口本上的,哪怕是你倆有誰病了需要手術了醫生都會讓另一半簽字的,貌似不論哪一方的父母簽字都沒有自己的另一半簽字有效吧?至少醫院方面是這麼認為的吧?以上僅是個人觀點不喜勿噴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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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男兒本色6927530982
這個問題在伯仲之間,父母之間是親情,夫妻之間是感情,父母只有一個並且無法選擇,夫妻是用來成婚配的可以任意挑選。父母之恩大於天,血濃於水。做過夫妻有了孩子這個問題無需揭曉答案自會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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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窮則思變8271
父母親與夫妻親是不同的,父母養育之恩這親是任何親都不能代替的直接帶血脈的親!夫妻親是透過合法和感情的一種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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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情感三不管
父母的親與夫妻的親是完全不一樣的,姊妹弟兄的情與愛情也是完全不一樣的,都是一個親字一個情字味道不同意思不同分工不同時間不同諸多不同不能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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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相容博
其實是孩子最親,丈夫之所以親,不僅僅是因為愛情,更為他是家庭核心成員,在物質和精神層面,作用是超過父母的。但這並不代表父母不親,也不排除一些不承擔義務的丈夫,這個時候父母更親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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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閒雲野鶴555555
一分為二地看,一方面父母是血緣關係,是唯一的,對自已恩情最重的。另一方面夫妻是相依為命的,白頭偕老的,最親近的。所以要看從哪個角度看。父母有父母的重要性,妻子(丈夫)有妻子(丈夫)的重要性。這兩方對我都是至關重要的!都是自己的至親。如果是夫妻感情淡薄,那當然父母重要些!如果夫妻兩情深意篤,那兩方都重要!
回覆列表
這是個悖論。親生父母是生養並撫育自己成人的人,是自己永遠的血緣親人。養父母是養育自己成人的人,是這個世界上給了自己第二次生命的人,是他人無法替代的親人。男女因為愛情, 因為其他,結為夫妻後,便組成了一個社會單位一一家庭。夫妻有了孩子成為父母后,因為孩子的紐帶關係,讓夫妻間有了更多的除愛情和其他以外的情感一親情。當一個社會單位成員裡的夫妻,由於種種原因 面臨分手,導致自己的孩子的原生家庭解體了,那麼夫妻間的感情就會回到零點,而孩子和父母,父母和孩子的親情是繼續的。如果夫妻白頭到老了,那麼夫妻間的親情也會追隨到老。夫妻白頭到老不離不棄的過程中,人到中年後,自己的父母相繼老去,夫妻親情會得到一個跳躍的昇華,夫妻的親密情感會大幅度提升,這個時候,父母對兒女的感情也會被逐步剝離,最重要的位置留給了配偶。而兒女自己父母的親情會直到父母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