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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銅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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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律師楊文戰
總有人問律師:這錢能要回來嗎?對方沒錢,起訴、執行有用嗎?統一答覆
不管是借款還是貨款,一些欠款類的案件中,當事人找律師時很關心的一件事就是“這錢能不能要回來?”
在很多案件中,這類問題律師還真不好回答。如果當事人手裡的證據資料齊全且無虛假,律師根據客觀證據對案情進行分析,對訴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援也就是俗話說的“是否勝訴”還能做些預判。但拿到勝訴判決和拿到錢是兩個概念。
很多沒有訴訟經驗的人打官司勝訴後就理所當然地認為法院有義務幫自己把錢要回來。實話實說,現實中這個想法是錯誤的!
勝訴後,對方不給錢,你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是不會主動管的。你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判決的錢是不是能很快順利地拿到手,還要看債務人的財產狀況。
根據案情及債務人財產情況不同,勝訴後是否能順利拿到錢的可能性也不同。
一、能否順利執行,大致分三種情況來判斷
1、債務人有足夠財產(尤其是資金)償還債務,且個人資信、企業經營狀況良好。
這種情況下,之所以不主動付款,通常是因為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有誤會或糾紛,並非沒有支付能力。
透過法院判決確定債務數額後,甚至不用申請執行,就會主動給付。即使因各種原因未主動給付,當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執行後,因有足夠資產執行起來通常也不會有什麼障礙,尤其是在賬戶裡現金資產足夠的情況下,執行就更加方便了,直接到賬戶劃扣就行了。
2、債務人有一定資產,但不易變現,個人資信、經營狀況出現困難。
這種情況下,債務人的資產也許仍足以償還債務,但現金不足,可能是房產、車輛、貨物等其他資產。現金不足,遇到困難,也許是債務人未按時付款的原因。實用法律知識
當債務人處於這種狀態時,債權人最好及時起訴並考慮申請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保全、查封。以免債務人在訴訟期間轉移資產,導致最終執行出現困難。
這種情況下申請執行後,由於現金資產不足,對於其他資產,是否方便執行、能否很快變現,法院要酌情處理。執行也許會遇到障礙。但是隻要資產在,且確實不至於資不抵債,最終債權人的債務應該還是能實現的。
3、債務人確實沒有相應資產還債,無力履行判決。
律師負責幫當事人代理案件,法院負責審理案件,錢還得從債務人身上出。如果債務人真的沒錢,那即使法院作出勝訴判決,也可能會導致暫時無法實現債權。確實無法執行的,法院也只能暫時中止執行。真出現這種情況,也是很無奈的!
二、關於向法院申請執行的容易犯的三個錯誤
1、要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申請執行,否則可能導致判決書過期。
按現行民事訴訟法規定,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間是兩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但楊律師建議,申請執行還是應該儘快,已經到法院打官司了,俗話說就算撕破臉了,對方不履行判決,根本沒必要反覆催要,應儘早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與起訴不同,目前申請執行不用申請人預付執行費用,對申請人來講,並不增加維權成本。
2、申請執行不是交份申請給法院就完事大吉了。
有些人交了強制執行申請書,就回去等著拿錢了。碰到好執行的案子也許確實能坐等拿錢。但碰到不太好執行的案子,只是坐等的話,可能會左等也不來,右等也不來。
楊律師要提醒您,向法院申請執行,也不能全指望法院,要儘可能向法院提供被執行的財產線索,尤其是在前述執行情況中第2種和第3種的情況下,有無合適的執行線索往往決定著執行的順利程度。而且,關於被執行人有錢還是沒錢不是拿嘴說的,要看證據。
當然,法院也可能會主動去查詢被執行人銀行賬號、房產等情況。但是,也可能一定期間內不會去查,等再查時也可能原本有的資產已轉移,所以,如果自己能提供一定要儘量提供。
而且,申請人要主動聯絡法官溝通、瞭解執行進度及問題,那麼多案子堆在執行法官手裡,法官也是很忙的,你主動些沒壞處。
3、被執行人確實沒錢,起訴或申請執行是不是就沒用了?
除非被執行人是公司,且已經進入破產程式。否則即使暫時找不到被執行財產,導致暫時無法執行,也不代表債務就永遠收不回來了。
就個人來講,現在沒錢,不代表過些年肯定也沒錢,現在沒找到財產線索,不代表將來找不到。
就企業而言,暫時經營不好,不代表真的就沒轉機了;企業沒錢,如果股東有出資不實或抽逃資金、轉移資產等行為,還有機會追究股東的責任。
總之,機會還是有的。而且目前趨勢來看,最高院對於解決執行難的問題還是下了很大決心的,這兩年透過限制消費、不誠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制度等也確實取得了一些成效。有一些多年未解決的執行案件,當老賴被限制上飛機、沒法貸款後就找法院哭著喊著主動還錢的事兒也不少。如果將來這類措施越來越到位,執行難的現象應該會有效緩解。
但如果當事人因為現在感覺債務人沒有能力償還,認為起訴或執行是白費力氣,而放棄了起訴或申請強制執行的機會,導致自己的債權超過訴訟時效。將來有一天你發現對方有錢了,卻發現債權訴到法院已經無法勝訴,或者判決書已過期不能申請強制執行,那就悔之晚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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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生觸底反彈
現在社會上對欠錢不還的是一片罵聲,彷彿這世界上只剩下錢了!不可否認,確實有耍賴不還的,但更多的人是無能為力,確實還不起了!他們也是人,也有自尊。還不起債,他們也覺得丟人現眼,感覺無地自容。債權人出於氣憤對他們指責、打罵,他們也只能忍受。但無休止的糾纏也會令他們心理起變化。估計他們自殺的想法都有,但是人都會有人性的弱點,那就是“好死不如賴活著”!權衡利弊,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他們大多都會選擇“失蹤”,眼不見為淨,就這麼苟活了!所以說,對待還不起錢的人,債主們一定要冷靜和理智,別逼的太急,事情已經出了,急躁可以理解,但沒有大的用處。最明智的做法是給他們時間和空間,讓他們重新開始,掙錢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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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真知83542326
欠債人,真沒錢債權人很清楚,一般都是要好朋友或床戚,但很多老賴搞小聰明,就找由不還,其實債權人不會不通理會把債務人推向無路,十有八九都是債務人氣昂高於債權人,他有錢就不還。這樣的不嚴徵,還有天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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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荷擔如來
多次被小區保安阻攔盤查挑釁,做為保定史莊街的多年老住戶每天回家已成困擾,最後忍無可忍發生口腳,只給他來了個嘴巴踹了一腳,對方居然要六萬,也不知道哪來的底氣,行政拘留三天,本來沒傷硬住院十天,法院判賠償一萬六,要錢沒有要命一條,愛誰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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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身如柳絮1
遇到實在還不起的,你們還老是追債,別人連打工的機會都沒有,本人就是個例子,欠債還錢雖然天經地義,但是請你們考慮下債務人的實際情況,已經在打工了,想辦法還錢,結果呢?卻被天天上門追債,還追去上班的地方,鬧的是盡人皆知,過分的是和他說了每個月還一部分他還不願意,非要一次清還。最後我是沒辦法了只能和你說拜拜!我跑總可以了吧!你想要錢,等我真的發財了再說吧,反正我孤身一人沒任何財產。這都是被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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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3720715129
有這樣的人,以各種藉口借錢,借錢成功後跑路,留下借條身份證號,回頭告訴你,就不還錢,看你怎麼辦?拉黑你的電話,刪掉你的微信,留下空宅任你法院傳票,一句慢慢還,在於訊息。對於這樣的失信人,國家法律是不是要嚴懲,逐之九族!!剷除社會惡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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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wwW默默
法律,就是法律,無人情可談,欠債還錢,天經地意,對無財產可執行的老賴,法律這塊沒有明確定議,對債務人沒財產可執行,可以指定工作單位,強制勞動,來嘗還債權人的債務,債務過大就要坐牢,以後,老賴就少了,這也是對債權人的一種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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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隨心所欲many
我曾遇到一個,有錢不還的主,直接就說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後來沒辦法起訴他,到最後執行的時候法官把手扣給帶上,他慫了,承諾第二天就還錢,第二天上午早早把錢還了。我當時就說還我也不要了,以後我就每年申請執行他兩次,比除非他不回家見不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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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勇者無畏—張三
感謝邀請!如果欠債人無任何名下財產,要回來的可能性很小,名下無財產有兩種情況,一是欠債人確實沒有財產,這種情況要回來的可能性沒有,除非N年後欠債人發財了,良心發現還你或你親自去要。二是欠債人有財產轉移了或隱藏了,這種情況需要債權人去收集證據,由法院去執行,但是這種方式成本和困難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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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我是柱子哥
說句實話,要是真的名下無任何財產,法院沒有辦法執行,錢真的要不回來了,民間借貸不同於銀行貸款,還可以說是騙貸或者詐騙,可是民間借貸很少有被判決為詐騙的,只能先找人,而且人還要自己去找,警察或者法院只能協助你找人,所以說要是真的沒辦法了只能認倒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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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奮鬥人生135667616
我遇上個騙子,表面斯斯文文講究禮數,平時更是大哥長大哥短地套近乎…一段時間後以要“做生意”為由,向我借了20萬,答應三個月之內還清,出乎“好朋友”情誼關係想邦邦他二話沒說借了他…誰知道他借到錢後的第二天就開始不見人影了……連電話也不接直至最後完全失蹤…請問各位朋友,他這行為是不是屬於詐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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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八萬裡晴空
名下無任何財產有兩種情況:
一是的確沒有財產。包括存款,理財產品,證券,房產,股權,車輛等。起訴後雖然無法執行,但是可以省去將來有財產可以償還很多麻煩,特別是訴訟時效。如果現在不起訴,等到以後起訴會有訴訟時效問題。這樣的情況不是老賴,根據規定是不應列入失信名單的。但是目前由於強調執行效率,可能會列入失信名單。建議債權人給債務人一條活路,讓他好好掙錢,掙不到錢那可真是要不回了。
二是把財產轉移到親朋好友的名下。這就是老賴,必須起訴,必須列入失信名單。關鍵是查詢財產比較複雜。你需要提供線索。那麼提供的線索就要包括他轉移了哪些財產,轉讓給誰了,大概什麼時間轉讓的。還可以進一步蒐集轉讓價款,是否收取了轉讓款等資訊。如果發現進入了高檔消費場所,或者旅遊了也可以提供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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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手機使用者59984552070
現在很多人欠高利貸是因為高額的利滾利後被高利貸人員逼著打的欠條,這樣情況第一個原因是沒有銀行流水,第二個原因是這樣被迫一次一次寫欠條越寫越多估計寫到最後也沒人還得起了,如果欠債人不忘失蹤的話,估計還不知道寫出多少來,我認得的一個女的就是這樣的情況,現在她家傾家蕩產了也還不完,只能一家人無家可歸,最終害的是她老公和兒子,她老公60多了無家可歸,兒子快30了家都沒一個找不到老婆,好好的一個家就這麼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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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明明是富二代我騎單車
建議還不起錢的或者有錢不還的坐牢抵債,2萬一年,欠20萬坐牢十年,我相信沒錢也會想辦法還錢。如果確實沒錢考慮讓他打工分期還錢,不按時還的話再抓去坐牢,我相信他肯定會選擇打工還錢而不是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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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溫州過客
如果欠債的人真的走到山窮水盡,還態度良好。無論法律還是個人都不應該苦苦相逼,物極必反,不能讓這些人仇視社會,如果苦苦相逼等於變相成為幫兇,相反應該給予一些幫助,比如解決工作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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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乘風破浪1411678613
無任何名下財產,玩失蹤,怎麼辦?這是個大問題,你碰到了困難戶了,呵呵,就算扶貧吧,哥們,起訴他,只是讓他坐幾年牢,也沒有錢歸完你,不如私下解決協商,每月有多還多,有少還少,總比不還好,自己去找他還費時間,費力氣,如果要暴力手段去征服他,又碰到這些死豬不怕開水燙,無任何財產,拿他沒有辦法,反之自已又違法犯罪,得不償失,真的,機關算盡也於事補,怪自已囉,自已事自己解決,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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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孫律師事務所
打官司勝訴不能僅僅停留在勝訴判決上,而是最終能夠執行被告(被執行人)多少財產。我們代理的案件基本都做了財產保全,就是在打官司之前我就把被告的房子、車子、銀行存款等財產查封、凍結,防止被告在訴訟過程中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等我們拿到勝訴判決後,就可以申請法院扣劃被告(執行階段叫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拍賣被執行人的房子、車子等。
執行和解在執行中,題主可以和對方自行達成和解協議,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不然法院將進行窮盡執行,在保留你家庭生活所必須的費用後,扣留、提取你的部分收入。並且法院還可以做的有:1. 向你所在的單位、村委會、居委會以及鄰居、親朋好友進行詢問其家庭收入、房產、車輛等情況;2. 在你住所地銀行、工商行政管理、房屋產權管理等部門進行調查銀行存款、股票、有價證券、到期債權以及開辦企業等;
申請一輪執行,這輪不要財產線索的,目的是讓被執行人終身揹債和時效操作,一般法院調查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後會下達終止本次執行裁定書。不慌,把裁定書拿好,以後隨時有財產線索隨時可以申請恢復執行。
如果被告人借你錢,沒有財產償還。這也好辦。1,我國法律規定,個人借條憑證有效期為3年。防止借條憑證失效,可先起訴。2,等判決書15日生效後,申請執行。這樣借條憑證就不會失效。有財產就執行,沒財產就中止。等被告人有財產之後申請恢復執行。
起訴之後你可以選擇去法院應訴,如果法院傳訊之後你不去,法院會缺席判決,你也會收到法院下發的判決書。你沒有財產因此在收到判決後無法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那麼債權人就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到時候法院就會查詢是是否有財產,如果沒有可能會中止執行,等你有財產後債權人可以申請恢復執行,除非你一直沒有任何財產,最後會終止執行。
至於你所說的名下沒有任何財產,家有老小要養活的客觀情況屬於執行階段應當正視的問題。判決下來後,你應當主動到法院執行庭說明你的經濟狀況,並將你近一年內的財產狀況如實向法官申報,包括收入與支出明細。那麼法院會根據你的實際情況進行妥善處理,比如讓你分期償還債務,延遲償還債務等都是有可能的。
很多人以為自己名下沒有財產,法院判決沒有用,那就大錯特錯了,這就像一顆定時炸彈,什麼時候炸,基本都是債務人被“炸”了以後才會知道,比如:去買飛機票,不讓買了;擔任法人代表的企業去銀行貸款不讓貸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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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神隆盈豐
判決執行了,失蹤其實沒用,身份證用的話就知道在哪,法律就這麼規定的,沒有財產也實際上就沒有什麼辦法了,叫執行不能了,這叫做借貸風險首先自己承擔!!也不是沒有好辦法,只是國家法律沒有規定,假如,要被執行人每個星期都去法院報告財產,做詢問筆錄,包括財產情況,還錢計劃等等做說明,沒有特殊情況,申請的到時間不去的,就為逃避執行,再司法拘留等,但是執行法官覺得事太多太麻煩估計不會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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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自自自由
我起訴了幾個人,法院調解其中一個自願調解負責承擔全部責任,法院也開具了調解判決書,但是到期又沒有錢了,也強制執行了沒錢,現在人也找不到電話號碼也換了,咋辦
回覆列表
第一,欠債人不是有錢不還。
第二,欠債人沒能力償還,即使法院找欠債人也沒用,因為沒錢,名下又無財產,
第三,只有等欠債人有能力還款了再說。
第四,與欠債人協商什麼時候還錢,但是日期肯定比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