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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美馳裝飾

    這應該綜合來看,看房屋的交付日期以及合同中的相關說明。

    交付日期之前的,應該由原業主負責;交付日期之後,應該由新業主負責。

    合同中相關條款規定的,對於房子存在的隱患,原業主是否對新業主有說明,如果故意隱瞞,應該由原業主負責。

    當然,這個隱患不能完整判定是誰的責任,畢竟房屋在使用中會有損耗的,最好在合同中註明期限,好判定各自的責任範圍。

  • 2 # 房產小蝸牛

    這個問題首先漏水是人為的造成還是原來開發商的問題,如果是開發商的問題,可以找物業修理。

    第二如果是上一任業主的原因,那原業主交接房子的時候,你是否告知過原業主你的房子存在漏水現象,如果告知過的話,有資訊或者錄音為證據的,那你可以按你們之前簽定的買賣合同追究原業主的責任。如果沒有告知的話,到你賣房的時候再跟原業主說漏水的問題,那是誰責任誰也說不準的,很難由原業主負責。

  • 3 # 貴陽樓市嚮導

    這個問題可以協商,如果原業主賣房,並且漏水,處理不處理的問題,後者就是買方喜不喜歡這房,能不能接受漏水這個問題,還有就是處理漏水。價錢可以折算到房價裡面,這個是小問題,不糾結,

  • 4 # 上海花園老洋房別墅

    房子有漏水情況,出售方有責任去維修房子漏水情況。維修好以後才可以掛牌出售。你是賣房,賣房之前你有責任去維修房子漏水情況。

  • 5 # 行到水窮處再看雲起時

    住了一些年的房子準備賣,如原業主提前告知新業主有滲漏現象,新業主能接受這個房價,則由新業主負責維修。否則如發現房子有滲漏現象,原業主應該主動請專業隊伍維修。如原業主不維修,將影響房子價格,新業主要麼會壓價,要麼新業主會提出請專業隊伍維修,維修費從房子總價中扣出。

    如果是新房準備賣又漏水,則分五年內和五年外,五年內且沒有裝修出現滲漏,則由物業通知甲方,由甲方通知施工方維修,否則按上述方法維修。

    前年一個親戚在市中心買了一套二手房,房款已付了只餘尾款三萬元,在入住前發現客廳牆上一張字畫後面有受潮發黴現象,通知原業主驗房,新業主要求請專業施工隊堵漏,維修費從尾款中扣出,原業主不同意,要自己請人過來維修,尾款儘快支付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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