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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咚咚拇指

    禪讓制是大禹的兒子啟殺死了大禹的禪讓繼承人伯益,結束了禪讓制,出現了的變化是由部落推選的禪讓變成了父傳子的家天下。禪讓制(公天下),堯、舜、禹之間的禪讓,這段歷史爭議較大,無法確認究竟是真是假,但是,長期以來以此為根本的我國儒家思想,卻能夠在歷朝歷代獲得統治階級的認可。說明無論任何朝代,對於道德的需求和認可,這一需求不僅僅是對於王朝統治者的規範,同時,也是儒家禮制的基礎。是指《尚書》所記載的我國原始社會末期,部落聯盟民主推選首領的制度。中國統治者更迭的一種方式,指在位君主生前便將統治權讓給他人。指中國原始社會部落聯盟民主推選首領的制度。中國上古時期的禪讓制度,最早記載於《尚書》之中,但其真實性一直存在爭議。後來中國的王朝更替,也有以禪讓之名,行奪權之實的。禪讓制實際上是政治奪權,後赤裸裸的改成世襲制(家天下)。

  • 2 # 旅行到宇宙邊緣abc

    有!至少形式上是的。比如東漢末年,漢獻帝將皇位禪讓給曹丕。後來的司馬炎也是透過禪讓得到皇位的。順著這一脈,一直到南朝的宋齊梁陳都是透過禪讓改朝換代的。如果我們稱之為中華第一帝國也不為過。從漢朝建立到陳朝滅亡,差不多八百年。

    從永嘉之亂,衣冠南渡後,北方建立的北魏開始,也是透過禪讓改朝換代。這一脈從北魏開始,到南宋滅亡,也有八百多年。中間經過隋朝,唐朝,五代十國,一直到宋朝。我們不妨稱之為中華第二帝國。但是從南宋滅亡之後,就再也沒有出現過禪讓。

  • 3 # 小悟悟

    對於這個問題,可以肯定的回答有禪讓的。

    1、堯禪讓於舜,史料明確記載的第一次禪讓。

    2、舜禪讓於禹

    3、 西漢末年,漢少帝劉嬰禪讓於王莽,王莽建立新朝。

    4、東漢末年,漢獻帝劉協禪讓於曹丕,曹丕建立曹魏政權。

    5、曹魏常道鄉公曹奐禪讓於司馬炎,司馬炎建立晉朝並統一天下,即所謂的三國歸晉。

    8、唐高祖李淵禪位於太宗李世民。

    10、宋太祖趙匡胤黃橋兵變,周恭帝柴宗訓禪讓於趙匡胤。

    禪讓就是統治者把首領之位讓給別人,但後來挖掘的《竹書紀年》與史記提到的堯舜禹禪讓較大出入,後來的曹操、趙匡胤等,或多或少有點挾持意味。可見真正的禪讓是少之又少的。

  • 4 # 抖動徐州

    首先我認為歷史上不存在禪讓的,漢朝以及魏晉的禪讓無非是權力禪讓,被逼無奈。可能我說道 這裡很多人會拿上古堯舜來反駁我

    那好我們來分析一下吧

    記得在《五帝本紀》中有這樣的記載: “堯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於是乃權授舜。授舜,則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則天下病而丹朱得利。堯曰:終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

    意思就是 堯知道自己兒子丹朱品行不好,於是授權給舜。

    《五帝本紀》又載: “舜子商均亦不肖,舜乃豫薦禹於天。十七年而崩。” 風水輪流轉,舜的兒子商均也品行不端。於是把禹推上了權位。 這兩次記載裡的“乃”字,如果小心揣測一下,就變得頗為有趣。

    堯舜禹時期的禪讓到底是另一種“擁兵自重”,還是真心實意地為百姓著想,推舉一個賢主,如今也沒辦法確切地考證。

  • 5 # 胡笳胡談

    這個問題是個疑難問題,很難有確切的答案。我只從個人認知的角度講講看法。坦白講,我不相信存在真正的禪讓。

    我們首先看看什麼叫禪讓。

    禪讓制,指在位君主生前便將統治權讓給他人。指中國原始社會部落聯盟民主推選首領的制度。中國上古時期的禪讓制度,實際上是以傳賢為宗旨的民主選舉首領制度。

    後來中國的王朝更替,也有以禪讓之名,行奪權之實的。我們歷史上有十二次禪讓,除了堯舜禹其他都是奪權,是血腥的,不是真正意義的禪讓。

    那麼核心問題就是堯舜禹是真的禪讓嗎?我覺得也不是。歷史上否定禪讓存在的文字不少見。先秦儒家孔子之後的兩大代表孟子與荀子就都持否定的說法,如《荀子·正論》明言:“世俗之為說者曰:‘堯、舜擅讓。’是不然。”法家著作《韓非子·外儲說右上》則直言:堯根本沒行禪讓,只是因為年老力衰而被篡位的舜所“偪”。

    《竹書紀年》更猛,記載說“昔堯德衰,為舜所囚。舜囚堯,復偃塞丹朱,使不與父相見也。”這說法讓人感覺可怕。當然,《竹書紀年》本身也並不完全可信,但還是給了另外一個角度看待歷史。

    這個角度是人性。坦白講,我認為人性導致真正的充滿美好的禪讓是不存在的。

    禪讓是一種權力轉移方式,但是人很難放棄權力,尤其是權力本身還是獨自享有的。這裡面的悖論是如果堯舜禹本身真的是帝王的話,他們很難完全出於公共利益主動放棄權力。如果他們不是真正的帝王,又不存在禪讓這回事。

    另外一種可能,實際上禪讓是一種包含強制措施的選舉,這倒是有可能的,但這種強制性的禪讓,顯然不是傳說中那麼美好的。

  • 6 # 躁靜有徒

    有沒有禪讓制不好說。五帝關係《史記》中是這樣描述五帝:

    黃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孫,名曰軒轅。生而神靈,弱而能言,幼而徇齊,長而敦敏,成而聰明。

    黃帝居軒轅之丘,而娶於西陵之女,是為嫘祖。嫘祖為黃帝正妃,生二子,其後皆有天下:其一曰玄囂,是為青陽,青陽降居江水;其二曰昌意,降居若水。昌意娶蜀山氏女,曰昌僕,生高陽,高陽有聖德焉。黃帝崩,葬橋山。其孫昌意之子高陽立,是為帝顓頊也。

    帝顓頊生子曰窮蟬。顓頊崩,而玄囂之孫高辛立,是為帝嚳。帝嚳高辛者,黃帝之曾孫也。高辛父曰蟜極,蟜極父曰玄囂,玄囂父曰黃帝。自玄囂與蟜極皆不得在位,至高辛即帝位。高辛於顓頊為族子。

    帝嚳娶陳鋒氏女,生放勳。娶娵訾氏女,生摯。帝嚳崩,而摯代立。帝摯立,不善,而弟放勳立,是為帝堯。

    虞舜者,名曰重華。重華父曰瞽叟,瞽叟父曰橋牛,橋牛父曰句望,句望父曰敬康,敬康父曰窮蟬,窮蟬父曰帝顓頊,顓頊父曰昌意:以至舜七世矣。自從窮蟬以至帝舜,皆微為庶人。

    也就是說

    黃帝:姬軒轅,少典之子。

    玄帝:即顓頊(名幹荒,或稱顓頊帝),昌意之子,黃帝之孫

    帝嚳:姬夋(qūn),蟜極之子,少昊之孫,黃帝曾孫。

    堯:又稱唐堯/帝堯/伊祁放勳,帝嚳次子,黃帝玄孫。

    舜:又稱虞舜/帝舜/姚重華,瞽瞍長子,顓頊的六世孫,黃帝的八世孫。

    禹:是黃帝的玄孫、顓頊的孫子(但也有說法認為禹應為顓頊六世孫)

    有沒有禪讓制看自己判斷。有和沒有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禪讓的精神是我們值得學習的。禪讓就是代表公平公正,這是那一個時代都是需要的,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還是將來都是大家追求的。

  • 7 # 天虞山上姑射仙

    在原始社會,部落聯盟設有聯盟會議,各氏族都落的首領都是該會議的成員。

    相傳,堯年老的時候,在部落聯盟會議上提出後維人問題,謹兜推薦共工,堯雖不同意,還是讓他擔任工師之職,以考驗其才能,結果不稱職,大家又才推舉舜,說他很能幹。於是,舜協助堯20年,又代堯攝行政事8年,得到各方面的鍛鍊。堯死後,舜才正式主持聯盟的事務。

    舜繼位後,挑選賢人,治理民事,用禹治水就是其中一項重要措施。舜老的時候,也召集部落聯盟會議,因禹治水有功,被大家推舉為後繼人。於是,禹代替舜處理聯盟事務。17年後舜死,禹正式成為部落聯盟的首領。 堯有子叫丹朱,但堯認為丹朱品行不好,故傳位於舜,而不與丹朱。

    《史記·五帝本紀》雲: 堯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以授天下,於是乃權投舜。投舜,則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 投開來,則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堯日:“終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 而卒授舜以天下。

    堯去世後,舜對丹朱採取避讓的態度,以看天下民眾的反映與洗擇,結果人民選擇了舜而不是丹來。

    《史記·五帝本紀》雲: 堯崩,三年之喪畢,舜讓闢丹朱於南河之南。諸侯朝覲者不之丹朱而之舜,獄訟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謳歌者不謳歌丹朱而謳歌舜,舜日“天也”,夫而後之中國踐天子位焉,是為帝舜。

    舜傳位於禹的情況與堯傳位於舜的情況類似。

    《史記·五帝本紀》雲:舜子商均亦不肖,舜乃豫薦禹於天。十七年而崩,三年喪畢,禹亦乃讓舜子,如舜讓堯子。諸侯歸之,然後禹踐天子位。

    堯與舜各有兒子,但他們並沒有把天下大權傳給自己的子嗣,而是順應民意,傳給了有德有能的最佳人選。這就是所謂的“禪讓”。

    堯、舜、禹的禪讓,已經可以看出原來老的聯盟首領已具有相當大的權力,但最終還得服從聯盟會議的決定。因此,當時的禪讓制在實質上仍是一種民主推選部落聯盟首領的制度。這時候,部落聯盟有抗早、治水、戰爭等公共大事必須召開部落聯盟會議,各部落首領都來參加,發表意見,共同作出決定。至於部落聯盟首領更換或遞補這樣的大事,更需要開會決定。

    遺憾的是,這種近乎理想化的政治風尚,在大禹之後並沒有繼續下去。究其原因,是當舜去世而禹繼位的時候,社會上其實已經發生了一些根本性的變化。

    這主要可從四方面來闡述:

    第一,是社會人心的變化。大禹時代,隨著私有財產的不斷增多,社會開始有了“私心”,這與“公心”相對,就是人們對擁有私有財產的權利要求有了根本變化。

    古文獻記載: 再出執行,見罪人,下本同而注之。左右日,“罪人不顧道,君王何為痛之?”禹日: “ 堯 舜之人,皆 以 堯舜之 心 為 心, 故不犯法。今寡人為君, 百姓各自以其心為心,因而犯法,是 以痛之。” (《說苑》)

    文中的“堯舜之人,皆以堯舜之心.....今寡人為君,百姓各自以其心為心”雖會有多角度的解釋。但最本質的一點,是請楚地說明了家庭私有制的發展對氏族公有 制藩籬的衝擊。大禹之時,雙方的較育 實際上已到了一個臨界點。

    第二,氏族首領的專斷代替了過去的民主協商。

    防風氏後至,禹殺而戮之。( 《史記·夏本紀》) 禹朝諸侯之君會稽之上,防風之君後至而禹斬之。( 《韓 非子·飾邪》) 昔禹致群神於會稽之山,防風氏後至,禹殺而戮之。(《國 語·魯語》)

    古籍中關於夏禹殺防風氏的記載大同小異。但是,關於殺防風氏的原因,除孔子的“後至(遲到)說”外,尚有“誤殺說”和“藉故說”,後兩種缺乏歷史依據,大多根據民間傳說和推測。

    “後至”也是一種“至”,並非“不至”,折射出防風對夏禹在政治上並不對立。夏禹在制服洪水過程中,“披九山,通九澤,決九河,定九州”,得到眾多部落首領的擁護,為中華民族實現真正的統一奠定了組織基礎。他照會各個部落首領,在會稽大會天下諸侯,這在歷史上是一件意義非同尋常的大事,標誌著中華民族第個真正的政治實體的初步形成。

    大多數歷史學家因此認為,我國國家組織的出現,開始於夏朝。夏禹對防風在這樣關鍵的時刻競然“後至”,可以想見定大為惱火,就地處決了防風,而且“殺而戮之”,成了頭還要陳屍,也是夠嚴厲的了。“防風的頭顱,就這 樣成了我們民族歷史上建立最初國家的祭奠物。”

    第三,是禹貢的制訂。

    《禹貢》雖為託古之作,但其內容基本是以夏代史實為基礎的。

    其中的“九州”一章分述了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各州的疆域、山川、植被、土壤、賦稅、貢物、貢道等, “導山”和“導水”章記述了全國山川分佈大勢,五服”一章提出了一個以甸、侯、綏、要、荒五服為構架的理想的大一統政治藍圖。

    一般人認為,這是一部了不起的地理學著作,清代學者李振裕在為胡渭《禹貢錐指》作序時亦稱:“自禹治水,至今四千餘年,地理之書無慮數百家,莫有越《禹貢》之範圍者。”

    而實際上, 《禹貢》中還有好多社會性內容,比如其中的賦稅、貢物方面的記述。各方寶物都要向大禹納貢,這已經成為一種社會制度。納貢和交稅的數目之大也是前所未有的。有了這樣數額巨大的貢賦,才真正有了中央之國的權威。也正是由於有這樣數額巨大的貢賦,才有了建立家天下國家制度的需要和動力。 “禹合諸侯於除山,執玉席者萬國”( 《左傳》衷公七年),說的就是有許多部落首領要攜帶玉席等禮物向禹納貢朝拜,這時的部落聯盟會議性質已發生了變化,社會上已出現名副其實的國王了。

    第四。是奴隸的大量出現。禹和三苗作戰、把苗打敗,便實行了“亡其氏姓,踣斃不振,絕後無主,湮替隸圍”。(《國語·周語》)也就是說,滅掉了三苗,把不少俘虜變成了奴隸。而在這之前,部落聯盟之間的戰爭中,多是將戰敗者作為俘虜殺死,這在與此時期相應的基事中已得到了證明。

    簡而言之,由於禹在治理黃河的過程中整合了各部落聯盟的力量,提高了生產力,增加了自由財產,樹立了自己的權威,並透過戰爭等手段擴大了勢力範圍,從而最終締造了國家政權,並廢除了原始的禪讓制度,將政權傳給了自己的兒子啟。從字面上講,啟者,開也。於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奴隸制國家便這樣建立了起來,從而開啟了一個文明的時代。

    禹死後,按照氏族社會的習慣,應將聯盟首領的位置讓給東夷部落的首領伯益,但是,此時情況發生了變化:

    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陰。朝覲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啟,日:“吾君之子也。”謳歌者不謳歌益而謳歌啟,日:“吾君之子也。”

    這雖是《孟子·萬章》中所記載的傳說,但卻反映出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傳子制度的歷史性出現。

    但是,這種新制度的出現並非無風無雨,而是伴隨著血淋淋的鬥爭。伯益不甘心舊制度的破壞,出面干預:“益幹啟位,啟殺之。”(《竹書紀年》)是禹在暗中培植了他兒子啟的黨羽和勢力,使啟在益反對其奪取王位的鬥爭中,殺掉了益,從而奪取了王位。

    啟成為中國政治風尚史上“禪讓制”的終結者和“世襲制”的開啟者。禪讓制度的破壞,說明了氏族制度已成過去,奴隸制度已經出現,這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啟的成功,固然存在多種因素,但最為重要的,還是由於啟順應了歷史發展的要求,其所作所為符合人類歷史前進的方向。

    “氏族酋長議事會和已在圖謀獲得真正王權的軍事首長,這是氏族制度下能達到的最發達的制度;這是野蠻時代高階階段的典型制度。只要社會一越出這一制度所適用的界限,氏族制度的末日就來到了; 它就被炸燬,由國家來代替了。”“在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而必然使社會分裂為階級時,國家就由於這種分裂而成為必要了。”

    啟殺死了益,打敗了反叛的有扈氏,獲得了最終的勝利。屈原曾經迷惑不解地發問: 這是為什麼? 啟與益的結局為什麼跟堯、舜、禹的結局不一樣了?“屈原的偉大之處在於,他對這一重大的歷史現象作了忠實的記錄”,只不過限於歷史與個人認知的原因,他還不能理解: 此時階級分化業已出現,時代已經發生了重大變革,堯、舜、禹的時代已成為塵封的歷史,永遠不復再現了。

    《禮記,禮運篇》雲:“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 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

    這種“大同世界”是原始氏族社會的真實寫照,或者說相當於老子所說的“小國寡民”時期。到了氏族社會後期,隨著私有制的產生、階級的萌芽,已逐漸蛻變為“小康”社會。

    所以,《禮記。禮運篇》又云:“今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己。大人世及以為禮,域郭溝池以為固,禮義以為紀,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婦,以設制度,以立田裡,以賢勇知,以功為己。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湯、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選也……是謂小康。”

    自此,人類跨人階級社會的歷史階段。私有制取代公有制:“選賢舉他,講信修險”的氏族社會運作手段被硬性的禮義制度代替,濃郁和諧的原始社會人情味也被尖銳的階級對立和激烈的階級鬥爭代替。

    禪讓制的毀掉,就是“大同世界”向“小康”社會過渡的前提與必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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