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洢洢媽媽
-
2 # 陪讀的瑋媽
被虐待女童身體大面積受傷,最致命的是繼母心狠手辣,導致孩子顱內出血,多處骨折,不知道孩子能不能挺過來。可憐的孩子,你還躺在的ICU,遲遲沒有醒過來,壞人那邊卻已經找到了逃避的理由。
為了逃避責任,竟然不惜毀壞自己的名聲,把自己變成了神經病,我想有沒有精神病,法院會給大家一個公道。
如果孩子的繼母真的是神經病,希望趕快抓去精神病醫院吧!最好能夠關她一輩子,這種人放出來就會危害社會,今天虐待孩子,下次說不定就是殺人放火了。
-
3 # 葉律師
果然!被虐待進ICU的4歲女孩還沒甦醒,繼母就被曝出患有精神病!如何評價?
因被虐待而進入ICU的女童還在搶救中。女童現在的情況是,昏迷不醒、器官衰竭,仍在監護室,腦疝形成腦積水、蛛網膜下腔出血、雙側側腦室(積血)貧血、低蛋白、營養不良、心率過速。醫院方也表示,女童隨時都有生命危險。我們也為女童祈禱吧,希望她能順利挺過這個階段。目前,檢察院已經提前介入該案件。犯罪嫌疑人曲某某、於某龍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已被黑龍江省墾區公安局建三江分局刑事拘留。
公安機關和檢察院這邊定性的罪名是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與虐待罪的刑罰可是天差地別。虐待罪的最高刑罰是七年有期徒刑,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是可以達到死刑。至於繼母被曝出患有精神病,這個尚未得到官方證實。但是精神病是不少人在面對刑事追責時經常丟擲的一個藉口。因為根據我們法律規定,精神病是不承擔刑事責任。也就是說,若繼母患有精神病,實施犯罪行為也是精神病期間,那就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不過這個問題,相信公安機關能夠依法調查清楚,不會讓任何人隨便以任何理由來逃避刑法追責。
-
4 # 深山更深處
看到這則新聞,真是難以控制自己的憤怒!孩子都是父母心中的寶貝,怎麼能容忍如此惡劣的事情發生!近幾年來,凡是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最大惡極之人,總會爆出有精神病。總會有一些為了利益和名氣蹭熱點的無德律師為惡人辯護。
我們這些旁觀者只有憤怒卻無能為力,怎麼才能讓這種慘無人道的事情再度發生才是值得思考的。
如果她不是有精神病,而是故意逃避罪責,那麼就要對這種行為從嚴從重的處理。這用行為就是交通違法中的肇事逃逸。應該罪上加罪!
如果我們真的要為此出一份力,那麼當我們遇到這種行為時,不要作冷漠的旁觀者,如果作為醫務工作者,在第一時間發現這種明顯是人為造成的傷害時,是否能夠在孩子第一次就診時就報有懷疑的態度,做出點什麼?
為罪犯辯護之人,也要堅守道德底線,不要成為為虎作倀的惡人!我們的社會不能容忍披著人皮的狼。
-
5 # 路窄慢慢走
說句沒人性的話,小女孩離開人間也許是她最好的歸宿!!!她的命運已經顯而易見了,起碼以後肯定早早輟學,然後掙錢養活她父親繼母和繼母孩子,錢不夠可能還會被逼做一些違法的。等掙不到錢了再找個老實人嫁了再坑一筆錢。。。然後直到她死!!!除了繼母,她的親生父母絕對是罪魁禍首,再惡毒的詞語都沒法形容這三畜生。這是無解人間悲劇,法律也無可奈何,這不人繼母有神經病,就是這麼神奇。。。對不起,再一次想說,希望醫護人員別救醒小女孩了,別把她再拽回那個罪惡的家,就讓她去別的世界過的好些吧
-
6 # 努力創業上岸的小飛
只能說呵呵了!逃的了嗎?自爆有精神病就可以了事?
其實不過是掩耳盜鈴罷了,這麼一出下來不就等於承認了嘛!不過法律是講證據的,有精神病拿出證據出來。
但是現在令人擔憂而且憤怒的是,不知道哪些無良人士會為了利益出賣公德去兇手辯護,為兇手出醫學證明!
看到孩子身上的那些傷,我不知道孩子的生父心是什麼做的,你不心疼嗎?我的孩子別說遭這麼大的罪,身上長個紅點就讓我成天掛念。萬一生病了,真恨不得自己能替代他讓他好起來,我來受罪!
難道愛情真的比親骨肉重要?也不看看你的女朋友是什麼樣的人呢!年紀輕輕就有三任前夫,你就這麼確定他能跟你過完下半輩子?居然願意拿自己的親骨肉去賭!
-
7 # 宇宙最好老師
這個精神病來的也太巧了吧?
4月30日嫌疑人曲某大姐夫的爆料:稱對曲某某虐打女童的事感到意外,“一直覺得她為人挺好”。曲某某姐夫懷疑曲某某因三年前母親突然離世受了刺激,導致精神失常。
對於這樣的說法,我顯然不認可,這個曲某日常的生活是非常正常的,而且這也不是她第1次虐打這個女孩兒,就在出事前幾天還打過這個女孩,如果有精神問題,為什麼非要打這個女孩呢?她的兒子他為什麼不打呢?為什麼不去打別人呢?為什麼不去打她的老公呢?
而且我們可以看一看這個曲某日常的社交軟體,根本看不出來是一個精神病人,比正常的人還要正常。
休想用精神病這個免死金牌來開脫罪責使用精神病這個詞來開拓罪責,這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尤其是在犯罪事件當中,很多人為了給犯罪嫌疑人開脫罪責都會弄一個精神病作為條件。不過我們國家的司法機關也不是這麼好忽悠的,想要成為一個精神病也並不是那麼容易的,我們國家的法醫,對精神病有著嚴格的檢測程式。
真正的精神病人和裝瘋賣傻假裝出來的精神病人是有著本質上的區別的,在這一點上我是特別相信國家的法律。
這一對夫婦必須嚴懲無論是這個打人的狠心繼母,還是這個女孩兒的粗心大意的父親,這兩個人必須要受到法律的嚴懲,根據我們國家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這兩個人完全沒有盡到監護人的責任,尤其是他粗心大意的父親也經常對孩子使用暴力手段。
在我們感嘆這個女孩生存不易的同時,也給廣大父母提了個醒,孩子確實是你的,但是你並沒有侵犯孩子健康的權利,時時刻刻保護未成年人,這才是做一個父母的責任,既然把他生了出來,那就要對她負責。
-
8 # 來日方長83187665
早先是協警,然後是臨時工,但都是公職人員,現在又來個精神病,弱勢人群,到底去哪裡安全?一個四歲的孩子,在父親身邊還不安全,受到如此摧殘,卻有可能不了了之,孩子將來會相信誰呢!
-
9 # 悟法析律
被虐待還在ICU的4歲女孩仍然在緊急搶救中,就傳出其繼母疑似患有精神病的訊息;這次虐待事件是非常殘忍與不可原諒的,女童現在依然昏迷不醒、器官衰竭,仍在監護室搶救,醫院表示女童隨時可能有生命危險。
繼母爆出精神病又一次引起大家熱議,難道精神病都是免死金牌嗎?還真不一定。
是否有精神病需要司法鑑定才能確定目前,女孩的繼母是被以涉嫌故意傷害罪進行刑事拘留的,說明司法部門認為這個案件的定性不是虐待那麼簡單,因為兩種罪名的在具體量刑上是天差地別的。故意傷害罪最高可以判處死刑,而虐待罪最高只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可以說是往刑頂格走。
而犯罪嫌疑人親屬爆出繼母疑似有精神病,不管情況是否屬實,其本質目的無非是想借此減輕或者免除她刑事責任;但是是否有精神病需要司法鑑定才能確定,所以大家不必過於義憤填膺;即使有既往精神病史,那麼不可能每一次傷害都處於精神病發病期間,如果是在間隙期間虐待了女童,那麼同樣要承擔完全的刑事責任。
所以寄希望於精神病免除犯罪責任,往往是異想天開。
法律是講究證據的,精神病不是說有就能有的在刑事案件,許多犯罪嫌疑人的家屬往往會從法律上尋找空子來進行辯解,對成年人來說精神病就是無刑事責任能力人,因此被使用頻率最高,其實許多時候往往是多想了。
一般的心理問題,看似極端的行為舉動,可能嫌疑人內心存在報復,發洩等情緒,但這只是心理存在問題,並不能因此就認定這個人精神不正常,是精神病患者。通常來說,精神病患者有兩個最明顯的特徵,就是幻覺和妄想,就是在精神上會無中生有。
綜合來看女童的繼母,親屬評價都是好處,平和;那麼就說明她最多是存在心理問題,而不是精神病患者,而心理有問題的人是需要承擔完全刑事責任的,所以渴望以此免責的想法基本落空。
結語女童的生父和繼母已經都已經被刑事拘留,但此事留給人們的思考卻並未中止,假如女孩一直醒不過來,這對父母會心痛嗎。特別是看到他們關於孩子自我虐待的辯解更是令人無語。
直到現在都還沒有一絲後悔的思緒,那麼留給他們的就應該是法律的嚴懲,在法律中來獲得改造,方能挽回一線做人的新機。
-
10 # 東北東北長城以北
怎麼先前沒說精神病呢?明顯是逃避責任嗎?
怎麼能下得去手呢?4歲小孩,就多口吃的唄。
精神病可能嗎?就是逃避法律的制裁。
-
11 # 四季育兒
看了這個新聞的人估計都很氣憤,好好的一個漂亮的小女孩,居然成為繼母虐待的物件,菸頭燙、開水燙、刀片劃等各種虐待的手段導致小女孩全身菸頭燙傷、臉上開水燙傷、臉上還缺了一塊肉,上嘴唇被剪刀鉸下,腳底下都是凍瘡,腦門正中間有一塊挺大的傷疤。
小女孩鼻樑被打骨折,腦袋被打成腦震盪,剛做完開顱手術。孩子目前仍在ICU,仍處昏迷狀態。
才4歲,就要受到各種各樣的殘忍手段,這樣的虐待堪比舊社會的酷刑。
看到這樣的新聞,有誰不氣憤?作為兩個孩子的媽媽,我平時看到孩子摔到了都覺得難受,看到這樣一個才4歲的小女孩,真的是義憤填膺。
繼母曲某覺得現在事情鬧大了,全華人民都看著她了,害怕了,於是便說自己有精神病,想找這個藉口來開脫自己的罪行。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虐待兒童已經觸犯了法律,必將接受法律的嚴懲。
作為生身父親,女兒長期受到繼母的虐待,不可能不知道,父親於某一樣負有重大責任。
我想,對待小孩家長應該賦予更多的關心和愛護,而不是摧殘。作為繼母,本應該負有教育好繼女的責任,結果卻相反,不斷虐待繼女,幾次三番,導致昏迷,甚至有生命危險。這樣的後果不但毀了繼女,同時也毀了自己的人生。
30歲的曲某本應大好青春,卻容不下繼女,既然這樣就不應該嫁給她的父親於某。
人生是精彩的,我們應該看到更多的光明,多看看別人的優點,心胸開闊一點,或許,結果就會不一樣了。
-
12 # 彩虹老師有能量
找多方鑑定機構進行鑑定,找認證物證,如果我是孩子的生母,就是千辛萬苦也要為可憐的女兒討個公道。
一、為人父母,有些人真的不配當初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心疼的說不出來,一個四歲的孩子,到底做錯了什麼?會受到這樣非人的虐待?
1、泯滅人性的繼母曲某
繼母曲某內心得有多陰暗,才會用開水燙,抓住她的頭髮往牆上撞,
體表擦傷、咬傷導致的面板破損、體表燙傷、面部軟組織創口、左下中切牙冠折屬傷,嘴唇被剪掉了一塊,顱內出血,醫生鑑定,小茜茜硬膜下血腫伴腦受壓症狀和體徵屬重傷二級,雙側鼻骨骨折屬於輕傷二級。而且這不是第一次了。
多麼惡毒的繼母,比《白雪公主》的繼母還要惡毒,正常的語言我無法表達自己的憤怒。
2、無能冷漠的生父於某
y茜茜的生父於某,開辦了教孩子的跆拳道培訓班,本身也算是和教育沾邊的人,作為父親,看著自己的親生女兒被人如此虐待,心裡難道不會痛嗎?事情敗露後,沒有想著怎麼去搶救女兒,怎麼去反思自己的不足,而是為自己開脫,一口咬定自己並沒有參與施暴,這是一個為人父的父親該做的麼?
你還知道那是你自己姑娘麼?
你是聾還是瞎?孩子身上的傷痕累累是看不見嗎?你就算沒有參與,你沒有制止就是同謀就是犯罪,就是罪加一等。
“愛情真是盲目的麼?”愛情真的會讓人變瞎麼?只是同居而已。連結婚證都沒有領,就比自己的親生閨女還要重要麼?
物以類聚,會選擇這種心狠手辣的女人的於某也不是善輩,必須嚴懲,選擇於某是取保候審,對於小女孩來說太不公平。
3、只生不養的生母張某
作為母親,都知道自己的孩子過著地獄般的日子,為什麼不管不制止?有困難不方便,難道比自己姑娘的安危和命都重要麼?
有知情人爆料:茜茜的生母張某是跟人跑了的,所以生父於某懷恨在心,就拿小孩子出氣。繼
母不是人,生母不是人,生母也好不到哪裡去。知道自己孩子被百般虐待,還不管不問,和幫兇有什麼區別?
親媽和親爸,感情不和,跟別人跑了,追求自己的幸福,但是一個四歲的孩子就要承擔你們婚姻失敗的惡果嗎?
二、必須嚴懲,不然此類虐童案件會越來越多據報道現在虐待女孩的繼母曲某亭是被以涉嫌故意傷害罪進行刑事拘留的,故意傷害罪最高可以判處死刑,但就在這個關鍵時期,犯罪嫌疑人的姐夫親屬爆出繼母疑似有精神病,目的就是想借此減輕或者免除施暴者曲某的刑事責任,想問這些人:看到茜茜現在躺在醫院不省人事的報道和圖片,他們的良心不會痛嗎?
茜茜現在依然昏迷不醒、器官衰竭,仍在監護室搶救,醫院表示孩子隨時可能有生命危險。
希望法院司法部門,嚴懲繼母和生父,還可憐的茜茜一個公道,雖然這個公道完全無法彌補孩子身心遭受的巨大傷害,但是這是施暴者必須要接受的,如果每次施暴者都有各種理由開脫,這種虐童的案件以後還會出現,殺一儆百,以儆效尤,必須嚴懲。
寫在最後請為人父母的我們,對得起的“父母”這個稱呼!
願所有孩子,都能遇上合格的父母,都能生活在眼光下,遠離傷害和黑暗!
回覆列表
近日,黑龍江4歲女童遭繼母虐待事件持續引發關注。在寄養生父於某家中的這段時間裡,女童茜茜遭到了非人的對待,繼母曲某不僅毒打茜茜甚至還用火燒面板、剪刀剪嘴唇等方式虐待茜茜。直到4月28日,茜茜被打成顱內出血送醫搶救後,繼母曲某殘忍虐童的行徑才被曝光。虐童事件曝光後,儘管生父於某和繼母曲某都百般抵賴,聲稱是茜茜有自虐傾向才把自己搞成這樣,但經過警方的周密調查證實了這兩人長期虐待茜茜的犯罪事實,目前這兩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而被他們打成重傷的茜茜卻還在ICU內搶救,主治醫生告訴茜茜的生母:“情況不樂觀,可能再也醒不過來了。”有網友爆料,虐待茜茜的繼母曲某畢業於四川阿壩師範學院,前後有過3任丈夫。曲某早年做生意賺了很多錢,在當地還有170畝農場承包給別人,就連茜茜生父開的武館和住的房子都是她出的錢,所以於某對她言聽計從,即便看到曲某虐待茜茜也不會制止。據知情人透露,曲某行事高調又愛顯擺,在街坊四鄰眼中是個“有能耐的女人”,她在個人社交平臺上,也不斷炫耀著自己的財富和權勢。而就是這麼一位有錢有勢的女人,難道真會坐以待斃接受法律的制裁嗎?她難道不會動用權勢為自己開脫嗎?果然,在曲某被警方刑拘的次日,她的姐夫就向媒體反映,聲稱曲某患有精神病。曲某姐夫說:“我瞭解她為人挺好的,會做出這樣的事懷疑是精神上出了毛病。”面對記者的質疑,曲某姐夫迴應稱,是因為三年前曲某母親的去世給曲某帶來的心理打擊太大,所以導致她精神出現了問題。平日裡各種炫富自拍還四處旅遊購物,生活過得好不自在,現在被刑拘就說是母親去世對她造成的心理打擊太大,導致精神出現問題。這樣的理由未免太過牽強,讓人不禁聯想到這是在為日後曲某脫罪做鋪墊。現在精神病儼然成為了一種特權病,沒犯事時都是有頭有臉的大人物,犯了事一查全都患有精神病。但老百姓的眼睛都是雪亮的,精神病人怎麼會做出如此惡毒的行徑呢?如今茜茜的生死未卜,曲某就迫不及待想利用精神病為自己脫罪,但她對茜茜的殘忍虐待,卻是她用一生都無法贖償的罪孽!親愛的讀者,對於這件事您有什麼看法呢?有錢有勢的曲某會受到應有的懲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