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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幸福443677638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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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枯木齋
說什麼都晚了。
現在來說“對錯”沒有了意義。
我們也無法說什麼一一這是人家的家事、私事。
這一家或幾家的日子照樣過。
他們過不下去會找政府。
我不知道那位得了重病的父親日常與兒女是什麼“關係”,是親戚朋友還是鄰居、熟人?
人要有自知之明,都這樣表態、行事了,再糾纏不清,真的毫無意義!毫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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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王培25096256151
父慈子孝,理所當然。
看與不看,其實一般。
房簷水點點滴,女兒難當。
此為映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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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好曲悅耳
又對又不對,可能你家裡有男尊女卑,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的思想,現實社會就是這樣,你作為兒子就多花些時間照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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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歐陽楚楚pxj
哎,這個問題來了,這就是典型中國家庭,為什麼女兒不管?應該多問幾個為什麼?大家也用不著道德綁架,咱就實事求是說這件事。像這樣的家庭一是,百分之百是重男輕女;二是,所有財產留給兒子了,女兒什麼也得不到。再說了,有些事情外人不清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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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棗樹,棗樹
第一,法律意義上,子女共同贍養老人,當然也要共同繼父母的財產。三個孩子,輪流伺候得了。
第二,有的家庭,兄弟姐妹中有人上班,沒有時間,或者在外地離得遠,就讓其他姐妹兄弟代為伺候老人,他們付給伺候的人工錢。
第三,女兒不要願意伺候老父親,把老人推給兒子伺候,原因可能是老人以前重男輕女,老人兒子對姐妹也不好。現在老人病了,小女兒出醫療費了,大女兒也伺候了幾天,家裡忙又回去了。
這也不能說明閨女不孝順啊!也給錢了,也伺候了幾天,下面就是共同協商照顧老人的問題了。
兒子別光想著讓姐妹伺候老人,人家也有自己的小家啊,你願意和姐妹們共同平分老人的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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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飄蕩的浮萍
談繼承權時,不安人均分配,養老時,不養老法律不容,孃家不容。這就是不講理的現在進行時。難道閨女,只有付出權,沒有擁有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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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潮州丁姐
父親得了重病,做為女兒不管出嫁與否,都得來照顧父親,他是生你們和養大女兒成人的,有血緣關係,理該照顧父親,不是單純兒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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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煙花燙
不對。
父親重病,兒女都有責任照顧。有錢出錢,沒錢出力,這都是應當應分的。
大女兒和小女兒的做法不妥,但作為兒子,你也沒法強逼她們,除非父親起訴。
所以現在,父親重病關頭,你盡責任好好照顧,也別跟大女兒小女兒掰扯,省得父親在病床上躺著,看兒女這樣,覺得都在推卸責任。
人老了,身體這樣了,最難過的是床前無人盡孝。大女兒小女兒不懂事,能有個知冷知暖的兒子,也不枉老人辛苦大半生。
孝敬父母,做好自己該做的,其他交給時間。等父母百年之後,自己心裡沒有遺憾,這才是真正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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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萍風竹雨123
看來這是一個兒子問的問題。父親得了重病。大女兒出了醫療費了,小女兒伺候幾天了,那麼兒子做了什麼呢?
按法律講,本來父親得了重病,應該是大女兒小女兒和兒子共同應承擔的責任。無論是醫療費,和對父親的關心照顧,都應該一分為三。但是我看問題裡面提到了大女兒出的醫療費,小女兒曾經伺候過幾天,兒子還沒有做任何事情,那麼剩下的事情不就是應該兒子去負責嗎?這還有什麼可以問的呢?難道說讓兩個女兒去承擔老父親的醫療費和所有的照顧嗎?那麼還要兒子有什麼用呢?
其實,大女兒和小女兒的說法,說父親病重了,應該是兒子的事情。這本身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因為中國法律還規定義務和權利對等。如果兒子得到了父親大多數的遺產,兒子就應該負擔起對父親照顧贍養的主要責任。他沒有權利也沒有資格只接受父親的財產,而不盡贍養照顧父親的義務。
在我想來,大女兒和小女兒之所以 最後放棄照顧父親,很有可能兒子接受了父親大部分的財產。這在很多地方都是司空見慣的,但是父親得了重病,兒子卻讓兩個女兒去承擔醫療費和照顧的義務。這才惹起了大女兒和小女兒的反彈。而這種情況也是在許多地方經常發生的。
在這裡,我想告訴那個指著姐姐為父親拿醫療費,妹妹會照顧父親的兒子,人在做天在看,做人要講良心。別說姐姐拿了醫療費妹妹也曾照顧過父親,就算是沒有,父親得了重病,做兒子的也應該挺身而出,負擔起父親可能需要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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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賈小寶的麻麻楊一一
肯定是之前有偏心的事情吧 如果一視同仁了 女兒無論如何都會盡力協商好照顧的 女兒們傷了心 加上嫁人了 總會有些身不由己才這樣的
如果能坐下來談好 攤開,三個孩子儘量平均好 應該會好很多
不經他人苦 莫勸他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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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潺潺泊
你把你父母給你買的房產賣賣,和給你的錢財歸一起,讓你姐妹也將你父母給的拿出來,放一起請保姆。至於出力嗎,一個子女一份,帶過超五年的孫輩也算一份,算算總共幾人份力再攤到各個兒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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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不一樣的火花
題主的這個家庭中,子女眾多,且家裡還有兒子,但是沒有提到兒子的責任和義務,這個也是不合理的。不管有沒有兒子,子女都有義務贍養父母。除非父母對子女犯嚴重的虐待、遺棄度等罪行,並被司法機關判決了,在法律上子女可以免除對其的贍養義務,此項解釋也適用於女兒出嫁問題。題主說的這個問題,在法律上來講當然是不對的。父母子女的撫養和贍養不等同於“等價交換”。在中國法律中,也沒有關於免除子女贍養義務或剝奪受贍養權的規定,所以無論父母對子女有沒有盡到撫養義務,子女都要依法對父母盡贍養義務,所以說如果父親得了重病,子女不照顧也不付醫療費,作為父母是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要求子女履行自己的義務。
從社會道德上講,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大家各自貢獻自己的力量來照顧老人。之所以會出現上述題主的評論,是因為在中國的大多數農村,都是預設養兒防老。農村老人的一切財產等,都是留給兒子的,出嫁的女兒根本沒有資格分享。所以很多子女在覺得自己付出了相關財力或者人力的情況下,並不想一力承擔老人的贍養義務。如果兒子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義務,然後又享受了父母所有的勞動財產成果,還要把屬於自己的一份責任義務拋給其他的兄弟姐妹,從法律和道德上都是說不過去的。按照正常的理解來說,理應是誰受到父母的好處多,自然就應該更多的負擔起照顧贍養老人的責任。如果大家都一樣,那就互相商量,相對公平的各自履行自己的責任。
不管怎樣,畢竟都是生你養你的父母,我們都要儘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問心無愧照顧贍養日漸衰老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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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在水一方49907
按照法律的說法是不對,但是我們這裡的習俗以兒子為主,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僅能是義務,前堤是老爸一切財產包括房子都由兒子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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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使用者4928274756559
做兒女的應該孝敬爹孃,有病住院肯定要伺候。至於女兒們為什麼能說出那樣的話,我想這裡面是原因的。在某些農村重男輕女的封建思想還是挺嚴重的,這和做父母的也有很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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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馬來西亞日常生活
這個父親可能重男輕女,對女兒不好,或者在教育問題上出現侮辱女兒,口出狂言,打罵,惡言惡語等等。如果是這種情況,女兒不看他,我表示中立。
如果這位父親對女兒好,有做到父親該有的責任。那麼這兩位就是不孝女,白眼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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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如意的生活
不對,兒子女兒都應孝敬父母是。孩子孝敬父母是修福啊。只有兒子孝敬父母,那福全是兒子的了,孫子一定出人頭地,錯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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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陽光201125479
現在事情沒法說,想一下,父母生兒育女都是一樣待育,一般父母都喜歡女兒,偏痛女,會把女兒視掌上明珠,有好吃的,好穿衣服都女兒,可就沒男孩事,一般會讓男孩乾重活,穿衣就不用說了,只要不露體就行,可是都在父母長大成人、成家利業,都是有自己小天地。年輕時父母體健康,兒女都圍著父母轉,如果父親得重病,時間久了就沒有管了,人都常說久病床前沒孝子,這一點都過份,想父母年輕是兒女,誰都心有一枰稱,看看現在父親重病,當女兒也不照顧父親,只扔給兒子,自己還說什麼出門女潑出去水,那用時間照顧重病父親,還得做兒子給父親治病,不管父親對你不喜歡,也是兒子則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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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萍水相逢169579615
肯定不對、女兒也是父母一樣生養的、你們都成家有孩子了、還是給你的孩子們做個榜樣吧,父母在世的時候不管今天死了假哭沒用、留下遺憾自己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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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我是60後彭姨
父親得了重病,兒子女兒都有責任照顧的,但是農村的女兒,都認為是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如果家裡分財產是沒有嫁出去女兒的份的。
作為女兒怎麼這麼忍心看著自己的父親重病,不侍候不照顧而離去,如果是我無法做到,不知道你們家裡以前對這兩個女兒怎樣,為什麼會這樣無情!
你們三兄妹了,可以輪流來照顧的,當然做兒子的更應該責任大,在農村因為爹媽把什麼都給兒子,對兒子也是比女兒好,在城市不一樣,兒女都一樣!
願天下的父母對兒女都一個樣!願天下的兒女都能孝順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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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找藉口,難道女兒就沒有撫養父親的義務嗎?這樣找藉口,能說得過去嗎?吃水不忘挖井人,孝順父母天降福,難道你們把你父親從小對你們的恩重如山都忘了嗎?不應該這樣,好好手貼胸脯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