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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國企改制成立的,規模不大,員工都持有麼司股份,對公司情況也比較清楚。現在公司領導採取降薪,扣工資,無端責罵等手段想迫使員工自動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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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吳律師說勞動法

    員工自動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而且離職後也難以領取失業金。

    自動離職指員工默默地離開,未辦任何離職手續,也未辦理交接的行為。除非單位存在暴力威脅強迫勞動,否則員工是不能自行離開的。

    不辦任何手續離開單位的另一後果就是可能需要賠償單位損失,這在《勞動合同法》第90條中有明確規定。

    單位可能讓你們出具辭職報告,辭職原因註明是個人原因,這種情況下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離職後也無法領取失業金。

    既然單位存在降薪、扣工資等行為,涉嫌違法,如果你有證據在手的話,那就有機會索要經濟補償金了!

  • 2 # 李哥姨爹

    大多都是雞蛋裡挑骨頭,搞一些不合規矩,不合道理,不合情理,下三爛的手法來對你,讓你受不了,主動離開。但也有好的老闆,好的領導,真正做事做的好的,成功的是不會搞這些個小動作的!

  • 3 # 山中一閒人

    你好,我是閒人。

    在一個公司上班,老闆已經做到迫使員工離職這個地步了,這樣估計也不好待了,這樣的公司待著也沒有意思。

    不過可以提出相應的補償,

    在合同期內如果開除或者降你工資可以有補償!

    扣工資的話,應該要有犯了公司的規章制度才可以吧!

    無端責罵那這個是個人素質問題。

    所以已經到了這個地步,是否應該考慮換工作了,但是換工作,也是要先拿到應得的補償。

    確實需要好好規劃一下,加油。

  • 4 # 職場獅子

    這也是很多小企業常用的減員的辦法,雖然上不了檯面,但是小企業規模不大,不願意承擔企業辭退員工應得的賠償,經常用這種方法逼員工自動離職。員工自動離職,由於個人原因離職,企業是不用承擔賠償的。

    今年,全球遭受疫情的襲擊,大部分企業受損都很嚴重,很多企業都在採取減員措施進行自保,跟以往情況還不同,尤其是中小企業,可能已經頻臨破產的邊緣,幾乎沒有能力再支付辭退員工的賠償,所以這樣的情況今年應該不少見。

    員工如果不願意自動離職,就要處處小心謹慎工作,不能違反公司制度,而且要忍受領導採取的不公正措施帶來的種種屈辱,讓員工處處不順心。企業領導在出這些措施時肯定是研究過勞動法,他們不會做違反勞動法的事情的,也就是說你不可能拿到他違反勞動法的證據。

    所以,如果遇到這種事情,你要忍受不了,還是主動離職好些,對自己是一種解脫,我認為要不要賠償都無所謂,離職出去沒準兒會有更好的發展,這樣的企業就是再呆下去也沒有什麼意義。

    員工持有股份,由於自己不再公司任職,最好要求公司進行資產清算,撤出員工自己的股份,拿著股份所得走人。

  • 5 # 方向農

    在勞動合同沒有到期,或你本人及單位不存在《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與你解除勞動合同的14種情形,那麼領導想迫使你自動離職,都是違約違法行為!如果目前已發生相關爭議,如降職、降薪、調崗等行為,你可依法向轄區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書面申請仲裁,要求用人單位依法履行勞動合同;如尚未發生任何爭議,建議你不要主動離職,否則除了失去工作外,法律也無法支援你追索經濟補償或賠償金,以及享受失業保險金等權利。退一萬步講,既使曠工被單位解除,也比自動離職好,因為至少你可享受失業保險金相關待遇!希望以上回答內容,對你有所幫助!

  • 6 # 饅頭白菜

    做好自己工作,不要在意領導看法,你要知道你不是為領導打工!

    越是想逼你自離,越是做好工作,讓領導無話可說!久之領導一定會認可你!

  • 7 # 小煒聊車

    一,蒐集一切在職的證據。建議採購一支錄音筆在領導與你談話時錄音。以及一切文字記錄。

    常見證據包括勞動合同、社會保險記錄、工資發放記錄、胸卡、門禁卡、工作證、工作卡或工作記錄單、房貸收入、繳稅證明、考勤卡、工資支付證明、銀行流水記錄、代表公司簽署的商業合同、檔案、以及授權書、工作記錄、出差的相應證據、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的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溝通錄音。這些證據不一定要齊全,但是越全越好。

    二,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這是比勞動仲裁及法律訴訟更快的方式。依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勞動監察大隊具有行政執法權。對存在問題的用人單位可以直接進行執法。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結合自身具體情況,你可以結合《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具體內容,自行選擇解決途徑。

    三,簡單來說,如果公司還有錢,給得起這些維權就有效,如果用人單位已經山窮水盡,所有解決方式其實都僅僅是“美好願望”。

  • 8 # 社保老梁

    剛好我一個朋友也遇到過這樣的事情。後來是怎麼做的,這樣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關於“領導想迫使員工自動離職,還怎麼辦?”這個問題,一直是職場中經常遇到的問題,事關個人切身利益。

    我的意見是,實在最後沒有辦法要離開了,儘量不要自動離職,因為自動離職你就虧了,領不了失業金。

    一、分析一下情況

    領導故意刁難,這是職場裡最普通的問題,也是職場慣用的伎倆和招數,幾乎每個職場人都遇到過。

    遇到此類問題,首先要調整好心態,必須要搞清楚兩個問題。

    第一,領導是在批評你,到底是領導錯了,還是你自己沒有做好,工作沒有完成。

    第二,領導確確實實在故意刁難你,但是否到了讓你忍受不了,撂挑子不幹,是否到了非“自動離職”不可的程度。

    二、迫使離職的目的

    從管理學角度來說:管理者與被管理著始終是一對矛盾。公司的領導,出於管理的需要,為了體現作為管理者的權利,總是會對某些員工,在某些時候故意刁難的。

    一是為了藉機打壓下屬員工;二是為了耍領導權威;三是做給其他人看的,殺雞儆猴;四是完全是因為個人原因,故意發脾氣,情緒發洩。

    三、應該怎麼辦

    因此,作為下屬,領導在刁難時,一定要搞清楚是什麼原因!

    如果自己確實沒有做錯,而領導又確實在反覆挑找你茬,這時候員工就要判斷一下是否到了讓你“自動離職”的程度。

    01

    讓你自動辭職,故意刁難,僅僅是最初級最原始的手段,後續陰險招數很多!

    領導真想逼員工自動辭職,一般都是調職降薪、當眾精神羞辱、故意讓你從事陷阱大坑的工作;

    讓你不停的加班,完不成任務就劈頭蓋臉的罵你、讓你和有矛盾的同事一起工作等各種套路一起使用的。

    02

    如果確定領導確實是在“逼迫你離職”,你該怎麼做?

    透過前面的分析,領導如果真的在“逼迫你辭職”,一般不會簡簡單單的刁難,而是各種手段一起上的。

    四、我的建議

    你確定領導就是在“逼迫你離職”,我的看法是:

    01

    如果確定要可以離開,那就準備後路。

    你的辦法應該是:一邊努力找工作,另外要保證拿到經濟補償金”。

    以我的經驗,在職場裡,如果直接領導真的想逼你辭職,員工基本上是很難堅持住的,即使頂住了,也會身心疲憊,後面就不受待見,升職加薪無望了。

    02

    如果真不想離開,那就裝,裝什麼?裝孫子。

    如果真的不想離開,那並沒有什麼好的辦法,只有忍氣吞聲了。該交權的交權,該軟弱的軟弱,先保住自己,以備東山再起。

    這時切忌和領導對立,更忌諱對領導產生抱怨,要韜光養晦,當你已經沒有威脅了,可能會放你一馬!

    退一萬步來說,實在要離開公司,那儘量不要自動辭職,因為自動辭職是領不了失業金了。

    五、重點說一下如何申領失業金

    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失業人員需要符合下列條件的:

    01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02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03 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從以上條件可以得知,自動辭職是不符合申領失業金,所以一定要慎重。

  • 9 # 虛谷傳聲

    迫使員工自動辭職,這是令我不齒的行為,但這種現象多有發生。面對這種現象,你應該有清醒的認識:

    1、瞭解你的工作,反思你自己的行為舉止。這個時候,你要不時檢討自己,是否合規,是否出格。為自己做好工作上恪守成規的準備。

    2、瞭解勞動合同法,明白自己的權利與義務,知道領導的行為哪些違反規定,哪些是有根有據。

    3、在此基礎上,你可主動找領導談判,也可等待其招呼你談判,擺明觀點,不卑不亢,不爭不鬧。

    4、你也可透過你所瞭解的法規與領導對你的打壓強迫的行為,直接向人力資源部門或主管部門反映,以亮明你的態度,讓領導好自為之。

    當然,如果你是有錯在別,且屢教不改,領導對你灰心喪氣,另當別論。

  • 10 # 寂寞的香水

    領導都想讓你走人了,留下來其實也沒什麼意思了,不如趁早走人,正所謂此地不留爺,自有留爺地!如果你不甘心就這樣走,想讓公司辭退你,不妨仔細找找公司管理制度的漏洞,或者公司生產中的一些安全隱患,環保是否達標,食堂衛生等!中國的公司十有八九不規範,找到問題所在舉報它!

  • 11 # 若水金莎

    這個都遇見過了,什麼降薪,扣工資,無端責罵,怎麼辦,涼拌!

    如果自己短時間資金充沛,你可以陪他玩,你扣工資,反正福利是規定的,你不能扣除。

    如果你短時間資金不夠,建議你去找新的工作,畢竟職場就這樣,誰有權,誰就可以肆意使用。

    外面的選擇多著呢?如果有好的選擇,可以去拼一下。

    如果沒有好的選擇那就繼續,你降薪我開心,你扣工資,我請客,你責罵,我當耳旁風。

    選擇還是看你自己,加油,誰都幫不了你。

  • 12 # 職場升級術

    “你從今天起,調崗到公司的後勤部門負責保潔工作,如果不願意,可以離職”

    “你來公司兩年了,公司一直在給你機會,但是你還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接下來你就培訓三個月吧,具體的崗位根據培訓結果待定,在這段時間公司會給你繳納社保,也算對你仁至義盡了”

    “公司現在經營困難,績效考核的要求提高,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如果大家能找到更好的工作,祝你們前程似錦”

    這三種情況就是公司在迫使我們主動離職,也叫軟裁員,指公司透過擅自改變工作地點,調崗、降薪、人事工作人員的輪流轟炸,找你進行離職談判的方式,迫使我們主動辭職、

    公司為什麼不主動辭退我們呢?因為主動辭退是要給賠償金的,那面對這種被迫離職,怎麼辦呢?做好以下這3點就夠了。

    1、嚴格遵守規章制度,不要犯錯

    不辭職、不曠工,遵守規章制度,收集好上班證據。

    2、不輕易簽署任何檔案

    調崗協議、調薪協議、調績效協議、待崗培訓協議,通通不要籤。

    3、收集公司違法證據,隨時準備勞動仲裁。

    先與公司協商,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向有關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最後記住一點,主動離職一分錢也拿不到。

  • 13 # 阿生隨筆

    除了補償金,就是告的,普通人哪有那個時間,新聞上有普通人告公司、告領導,但是那真的是萬里挑一。

    唯一的辦法就是死賴著不走,愛咋咋滴,就算最後離開,我要噁心一下這種領導。

  • 14 # 大叔唐先生

    不能怎麼辦,要麼離職魚死網破,要麼盡力討好。

    我之前工作所在的公司,新來一個領導,實行降薪機制,一年連降5次工資,導致員工工資無法支援生活,新領導副總經理開會只說了一句話:“公司效益不好,不能讓公司產值下降,員工能接受工資就幹,不想幹就滾犢子。”就這一句話回覆。

    其實別去想什麼勞動法,或者去告,真心沒什麼用的。

    如果要去告,可以找到總經理或者董事長,這種人一般員工也不能看到,因為都不長時間在廠裡面,哪怕找到了,當面說明情況,當上領導的人難道沒有人脈,公司降薪的事情董事長能不知道麼,就算不知道也會維護領導,其實一點作用沒有,頂多領導會被批評,當然,帶頭鬧事的你也會被清除公司,拿著那可憐而卑微的賠償金離開公司。

    另外一種,其實領導迫使員工自動離職,其實就是想減少員工,從而減少公司的開銷,這樣就是變相的增加公司產值,從員工工資上減少從而公司開銷少產值就是上升了,這麼說明白了吧,既然產值上來了公司董事長就會認為領導是有作為的,這就是領導的成績,上層領導才不會管員工有什麼遭遇的,只要公司成績上來就是目的,領導迫使員工主動辭職,是因為主動辭職公司不會給員工賠償金,這樣公司又減少一筆開支,公司不會吃這種虧的,當然如果你不辭職,那就會各種規章制度罰款,各種調崗刁難,讓員工忍受不了主動辭職,這是所有公司的一貫手段。

    想不辭職就討好領導,怎麼討好就不用說了,其實這種公司趕緊辭職就對了,有這種公司模式,公司長久不了的,早晚出事情。

  • 15 # 打聽生活

    你好,我從事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十餘年,領導迫使員工離職的行為常有發生。有時候並不是公司要讓這個員工離職,而是領導和自己的某個下屬不對付,看某個人不爽,所以利用自己職權,來迫使這個員工離職。對於這種情況,我們很好應付!

    您的情況比大部分員工都佔優勢!

    國企改制企業,你們都持有公司股份。這部分股份基本上是別人拿不掉的。

    但公司領導採取降薪、扣工資、無端責罵等手段來迫使員工。其實這個都是小伎倆了,鑑於您的情況與其他私企員工不同,所以我們的應對方式也不同。因為這個時候畢竟不是抱著想走人的目的去的。

    針對公司領導降薪、扣工資

    正常情況下,降薪與扣工資要經過協商一致。而且這個也屬於員工可以被迫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但您的情況肯定不要走這一步,不然就如了領導的願了。

    你可以收集相關的證據,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就只要求公司按照原工資發放,補回剋扣的工資。所有的投訴請求,都不要有解除勞動關係,而且堅持不要解除勞動關係,必須要求公司按照原勞動合同繼續履行。只要公司扣工資,你就去投訴,但就不解除勞動關係。反正到這個時候了,公司領導想折騰,那你也可以折騰。

    但在這裡要記住的是,千萬不要被公司領導抓住你連續曠工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證據,不然真的就能合法辭退了。

    針對公司領導無端責罵,這個就更好應對了!

    首先,對於領導正常的工作安排,我們一定要服從,這個沒什麼好說的。

    如果公司領導無故的責罵你,那你就用同樣的聲音和領導辯論,把領導懟回去。這裡要注意的是,千萬不要有辱罵的內容,也不要有肢體動作,就不卑不亢,似笑非笑的和領導就責罵內容懟就好了。

    這個時候,只要你沒有不服從工作安排,也沒有辱罵領導,那麼公司是沒辦法辭退你的。如果公司強行辭退你,你就去申請勞動仲裁,但不要求違法解除的賠償金,就只要公司按原勞動合同繼續履行就行。

    總而言之,針對您這種情況,如果你不想離職,那麼就採用上面的辦法,如果你打算離職了,那麼就可以按照拿補償金或賠償金的方式申請勞動仲裁,同意要注意你的股份問題。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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