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至真房產

    怎麼辦,上班啊!

    一邊上班一邊找工作,找到合適的就辭了他。

    反正你老闆透過這次,應該不會主動辭你了,除非他願意賠錢。

    老闆也是人有時也有犯賤性人格,做好自己份內的工作,無端的刁難,堅決爭取自己的權利。

    提升自己的能力,讓自己更強大。加油!

  • 2 # 巖楓文化

    老闆這是逼你主動辭職,就不違法了,萬惡的資本家啊。

    勞動法有規定,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金,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建議你主動找老闆,把事情攤開講清楚,他不給其它補償,就和他約定一些其它你覺得能要的好處。兄弟,怕他幹嘛,給他幹。

  • 3 # 企業管理等級創始人

    你老闆屬於口頭勸退,如果你願意辭職,不申請賠償的話,你可以辭職。如果你希望申請賠償的話,你要求公司寫書面辭退協議,公司不願意的話,你完全就當沒這件事發生,畢竟口頭的是沒有依據的。當然公司後續可能會報復你,你需要注意留下證據,如果變換你工作崗位的話 你可以拒絕,並要求公司出具要求你變換崗位的書面通知,下一步準備勞動仲裁,這方面勞動局是有案例的,只要你敢於爭取,基本上勞動部門是維護你的。如果不行的話,留下證據打官司,走流程就好。

  • 4 # Sir聊HR

    你好,你的這種情況,我認為現在可以主動提出辭職了,老闆的公司非久留之地。我看了別人的回答,都勸你留下來繼續工作,其實不然。

    我之所以建議你辭職,完全是替你考慮。主要有三個考量,第一是因為你自己辭職是為了給自己爭一口氣,證明你不是隨隨便便可以受老闆擺佈的員工。第二是因為你繼續待在老闆的公司裡面工作一定沒有發展的機會了,只會有更多的麻煩和不受待見。第三就是你很有職場經歷,找份工作應該不難。你覺得呢?

    我之所以勸你現在主動辭職,就是想“打”一次老闆的臉。為什麼?因為你們老闆無緣無故的就口頭辭退你,直接讓你去找行政辦離職手續,根本就沒有把你放在眼裡,根本就是不尊重你這個員工。好在你厲害,提出辭退就要給你賠償,結果你們老闆又立馬錶態說不辭退你了,態度轉變的簡直比“翻書還快”,完全就是唯利是圖。這樣的老闆,也難怪會這麼幹。而你現在如果主動辭職的話,就等於是給了老闆一記響亮的”耳光“,告訴老闆一個道理:我是一個有尊嚴的人,有原則的人,不是一個工具,不是你想用就用想扔就扔的;我也不在乎什麼賠償,我要的就是尊重。老闆要你走,你偏不走,老闆要留你,你主動走,就是要告訴老闆,要走也是我自己走,想隨意辭退我門都沒有。你想想,你這麼做是不是很解氣?

    我之所以讓你走人,也是考慮到你的職業發展。老闆要辭退你,你以賠償要挾,老闆轉而不敢辭退你了,但後面是什麼情況你想過沒有?你這樣讓老闆下不來臺,你認為老闆會在以後的工作中對你友好嗎?你的升職和加薪還會有機會嗎?老闆會讓你安安心心的在他的公司裡面工作嗎?這些都是很實際的問題,你不走,這些問題必然出現,最終你還是會因為忍受不了而走人的,既然如此,為什麼不趁著這個最好的時機主動走人呢?你想一想,是不是這個道理。

    我之所以敢勸你辭職走人,就是看到你有膽識。很多員工面對老闆辭退的做法,都很無奈的選擇接受,而你不一樣,你明確要求老闆辭退就要給你賠償,說明你懂法,說明你很有膽量。一般像你這樣的員工,都是有”兩把刷子“的人,工作能力肯定都是不錯的,所以才這麼的有底氣有膽識。因此我斷定你的工作能力肯定強,出去找一份工作不成問題,沒必要待在這受老闆的氣,所以才勸你辭職。

    對於你來說,往往是”當局者迷“,所以你反而不知道該怎麼做了。但對於我這個職場旁觀者來說,我心裡很清楚你該怎麼做。聽我的,主動辭職,理由就寫”乾的不爽,不想幹了“,把離職的主動權掌握在自己的手裡。

  • 5 # 丁泳心職場老梗

    我之前有個同事和你的經歷類似。老闆在辭退某個員工後,當著某部門的眾人大聲說:“下一個就輪到某某了。”

    很快就傳到我同事耳中,他的處理方式你可以借鑑一下:

    一、談定、冷處理,等你來找我

    如果你要炒掉我,你就必須按程式走,我不會受你影響,不會主動找你談這件事,預設這件事沒有發生。

    二、工作態度照舊

    不會因為這件事改變工作態度,該做什麼繼續做什麼,態度友好,配合度高,不踩紀律紅線。

    三、有條不紊的找工作

    我有我的節奏。這種事情既然已經發生,被炒掉的結局是避免不了的,必須趕緊找工作,但不要衝動下主動“裸辭”,讓自己生活陷入被動。我同事找到工作,請假去試工兩天,不合適又回來,他邊工作邊繼續找。

    這樣過了三個月,老闆讓人事部找他,按正常程式辭退,賠了n+1的工資。

    勞動者是弱勢的一方,要熟悉勞動法。當事情無可避免時,我們要善於控制自己的情緒,不受他人影響,也無需畏懼,儘可能的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合法權益。

  • 6 # 略懂法律的年輕人

    口頭辭退無效

    單位辭退勞動者,應出具書面通知(加蓋公章、人事章),口頭辭退行為無效。勞動者可以繼續上班(賴著不走),不用理睬口頭辭退行為。要辭退我,必須要求出具書面檔案!

    如果繼續上班,單位領導繼續要求離職,不給勞動者安排工作任務。大不了閒著,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工服、工牌、工資流水、日常處理的工作檔案等等,整理好。到了發工資的日子,老闆肯定不太高興,不願意發。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提出離職,要求支付工資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單位採取強硬措施,要求趕緊離職,那麼儘可能的整理證據,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甚至報警,收集出警記錄。然後,仲裁維權。

    像題主這種情況,就先正常上班吧!收集好有利的證據,以備維權之用!如果老闆改過自新,那也不是不能再續前緣,是吧?

  • 7 # 老西雜彈

    從介紹的情況看,你在這家公司沒前途。

    老闆口頭辭退,面對賠償又說不辭退,透出幾個資訊:1)你在公司並無重大違規;2)你有一定工作年限,賠償金令其心痛。3)你的崗位在現階段對他而言可有可無。

    那麼走是一定的,賠償也是要的,最後結果要能得到協議賠償,淨身出戶那就虧大發了。

    具體怎麼辦呢?

    確定要走,現在可以透過人脈找下家,但切不可上傳平臺實名簡歷。因為老闆口頭辭退無證據,而你尋找工作也不能落把柄。這在協議賠償中是考慮因素。努力取證,老闆主動要辭退你,箇中技巧相信都有辦法。潛心工作,尋找個人短板。職場是修煉場,在一家公司做多年,為什麼會被老闆辭退,一定雙方都有原因。找出自己的問題,反思補強。也算是這一份工作的修煉所得。以防在新公司重陷窘境。此間留取工資條,獎罰,同工者待遇等證據。下家落實,找老闆直陳前景暗淡,被他玩這一遭後難以安心工作。要其承諾不打擊報復,同工同酬,獎金福利必須一視同仁等等。總之,用有理有據維權苦訴,逼他到談判桌上。耐心耐心再耐心,一次不行就二次。自己絕不先提辭職,等老闆開口出價。之後談判到平衡點,一拍兩散各得所需。注意心也不可太大,適當即可別把老闆逼到狗急跳牆。

    哈哈哈,我很壞很損吧。但有時對言而無信的老闆是得較真。

    當然,如果題主僅是工作3∽5年的準新人,不建議你去陰老闆,直接提協議補償就好。同時,一定要多找自己的原因,盡力在最後這段時間改掉問題,努力在當下。這一切都是為自己,畢竟,未來的路還很長。

  • 8 # 葫蘆741149

    這種情況,不免要防一手,你老闆肯定不會讓你好過的。

    最差的解決方式就是互相傷害,傷害大小就看你手裡的職權多大了,本著誰也不舒服的原則,耗到一方提出離職或者開除。兩敗俱傷,所以再有點別的辦法,儘量不要這樣。

    好一些的呢,做好錄音,讓你離職的時候,和後來又不讓你離職的錄音,反正是抓到你老闆讓你離職的證據,然後仲裁吧,這公司你待不下去了,不離職也是緩兵之計。另外可以積極找下家了。

  • 9 # 使用者6330180124

    那你可以帶著行政人員去老闆哪裡問清楚,如果老闆又不辭退你了,《你就告訴他我這人也大度,就當你剛才放了一個屁,我當什麼都不知道,我繼續去做事》老闆如果真的要臉,那他絕對會馬上給你賠錢讓你走人,他要是當沒聽見,那你過兩天就可以自己去辭職走人了,要是不走後面有你受的,你懂的

  • 10 # 神仙豬2

    口頭勸退的事情是非常常見的,也有不少能達成協議的。畢竟雙方各有各的考量。至於賠償的問題,雙方應該各有各的顧慮,資方怕的是勞動仲裁,其實相比仲裁來說,幾個月的工資不算什麼。而勞動者要考慮的是下家,下家會打電話給上家的,也會要離職證明的,如果上家說勞動者比較難搞,下家會充分考慮的,誰都不喜歡一個麻煩的員工。

  • 11 # 老葛71016958

    口頭不用理它,繼續上班!不讓你上班,讓他書面通知加蓋公章有地方說理去!上班時間該怎麼就怎麼,保持獨來獨往!不要隨意亂簽字(包括員工手冊,規章制度!工作調動,涉及勞動合同的一個字都不允許改動)!這個適合工齡五年以上的,如果只有一兩年工齡就騎驢找馬換工作。有能力臨走了擺他一道!為了一點點賠償不值當

  • 12 # 白襯衣MR羅

    為什麼口頭辭退?

    【口頭辭退】。這裡我相信你是選擇性忽略一些主要矛盾,例如可能你的工作做得不夠好,沒有及時完成任務,甚至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之類的,重點是還一大堆理由頂撞。

    其實我創業那麼15年,各種員工都遇過,各種失誤,錯誤遇到不少,但是隻要真心意識到錯誤,真誠道歉,我都不介意,損失都自己扛。

    真的讓我很惱火,壓不住說辭退的,只有一種情況,就是眾所周知的做錯了,還找一大堆理由,為自己開脫,同時還惡意頂撞。

    所以我說題主在這有所避重就輕,迴避自己的錯誤或者責任,同時對應的態度,這個是客觀存在,是一個導火索,我們要認清楚。

    嚴重程度

    你的老闆是怎麼樣的人我不清楚,但是就我個人而言,能馬上讓你去辦理離職手續的,真的不僅僅是金錢損失了,更是你的態度和我的相處方式形成嚴重的衝突,不可調和,才會要求馬上走離職程式的。

    人才難求,都不容易,只要不是原則性錯誤(道德認知、違法犯罪),我都儘量會理解和包容員工同事,所以絕大部分的員工都挺喜歡我這個BOSS的。

    但是我也一直和他們表明和我的一個相處準則,用粵語表述就是:

    【錯就要認,打就企定】。當然不會打啦,哈哈,粵語說辭而已,就像“煲仔飯”,不是真的煲兒子啦。

    法律賠償

    那位老闆當時叫你離職,是因為當時的衝動,但是你搬出各種法律法規,要求賠償,他就冷靜下來了,經過諮詢分析,發現辭退你會造成極大的損失,所以他就想了一個簡單的套路:

    先穩住你,再壓迫你,讓你自己自行提出離職。

    其實你是個價效比很高的人才,冷靜下來,不捨得你走。

    解決辦法

    視乎你對這家公司,這個崗位的重視程度

    公司有前景,崗位待遇好;建議你拉下面子,發自內心找出自己問題,真誠道歉;沒有什麼是不可以冰釋前嫌的,老闆也希望有長久穩定,能力出眾的員工一直陪伴戰鬥。人都是衝動的魔鬼,他能做BOSS,我相信會有一定的氣度的,當時氣憤,那是因為你頂撞;冷靜下來,你也真誠道歉,他應該不會和你斤斤計較,畢竟人才難求。

    行業一般,公司發展一般,但是待遇挺好;那你就騎驢找馬吧,先做著本份的工作,然後物色其他公司跳槽,因為他也不是辭退你,你也不可能有賠償,但是待著也沒意思,所以騎驢找馬就可以了。

    拉不下面子道歉,也不想留;有骨氣的孩子,那就直接辭職吧,與其受氣,不如立馬走。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你是人才,去到哪裡都是可以的,前提是你真的是人才。

    白襯衣MR.羅建議:你是技術核心人才,有不可替代的技能,你可以傲,你可以頂;你是商務銷售高手,網際網路運營精英,你也可以傲,也可以頂;但是如果你啥都不是,或者現在還不是,錯了就認,沒啥大不了的。
  • 13 # 神彩梧桐

    這種老闆開始牛閃閃,後面因為一點小錢立馬慫了,能有什麼出息。

    我們講究先禮後兵,而有些人就應該先兵後禮,就應該懟他。

    懟之前要做好準備工作,這叫有勇有謀,沉得住氣。

    直接硬懟那只是意氣用事,並不符合職場人的氣質,

    哪怕這次給你懟得爽了,衝動是魔鬼,以後衝動行事,吃虧的還是自己,不值得提倡。

    一、理清現狀

    老闆現在雖說不辭退你,可以預見你未來的日子是不好過的,

    關於老闆辭退你的事情,訊息會很快傳到其他同事,會不自覺的疏遠你,被邊緣化。

    如果立馬辭職,看似解氣,實則更受氣,

    自己一分賠償都得不到,沒了一份工作,新工作也沒找到,屬於委屈+打腫臉充胖子。

    而老闆要是知道你“裸辭”,估計高興得不行,

    “裸辭”這種看似有尊嚴的行為,只不過是別人口中的笑料。

    可能你老闆說起這事還會說:“那個傻子……”

    二、準備工作,騎驢找馬

    沉住氣,在下來的一兩週,一個月內尋找符合自己的工作,請假出去面試。

    找到新工作,自己才不會陷入被動,

    騎驢找馬,生活有緩衝,一方面可以讓自己好好篩選符合自己的工作,另一方面也是讓自己的權益最大化。

    三、懟人有講究

    準備工作做好了,剩下來的就是“懟老闆”。

    懟人不是隨便懟,不是抓住人就使勁罵,那成了潑婦罵街。

    應該拔高高度看待事情。

    比如這種老闆,並不看重製度,開會或者自己說得算,或者喜歡罵人。這時你就可以站起來,“老闆你這樣不對。”老闆說:“公司我說了算。”你則不用客氣提高聲音:“公司雖然是你的,也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也要按照規章制度來辦。”

    這裡的懟人是有講究的:

    是有理有據的,不是罵人,

    知道自己是對人不對事,讓自己的委屈消氣,不是幫老闆改正缺點,

    知道自己站起來是需要勇氣的,這是在一個註定要離開的職位,拿不值得尊重的老闆來鍛鍊自己而已。

    為什麼要講究?

    我們要的是勇氣,是為了走得更遠;不是成為一個刺頭,不是為懟而懟。

    還有一個好處,如果老闆自覺顏面掃地,也知道你撕破臉皮並不怕他,被你懟多了,

    很大機會安排人事讓你拿賠償金,儘快走人。

    結語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個性,有些人做不到第三步懟人,這個不用強求,畢竟誰在職場不受委屈。

    可以剋制“裸辭”的衝動,有節奏的找工作,然後再辭職,這已經是有理智,是對自己負責。

  • 14 # 東友律師團

    “老闆口頭辭退,讓找行政辦離職”,其實這是老闆給你下的一個套,讓你找行政辦離職其實是想讓你主動辭職不要賠償,所以才會當你提出賠償後“老闆又說不辭退你了”,因為老闆知道你懂點法律沒法忽悠你。

    至於我們該怎麼辦?

    首先繼續正常工作就當沒有這事發生,既然老闆想要辭退你肯定還會有其他的小動作,所以我們不能自己犯錯誤被抓到把柄。

    其次收集相關證據為可能出現的勞動仲裁做準備,最重要的證據是勞動合同用於證明和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無法證明勞動關係連勞動仲裁都申請不了,如果公司沒給可以保留打卡記錄、工資條、工服工牌等證據。然後如果老闆、行政找你聊天可以帶個錄音筆進行取證,微信、工作群當中的相關證據也要做好留存。

    最後如果公司忍不住還是想要辭退我們,我們有這些證據可以和公司進行協商,畢竟仲裁、訴訟的人力、時間成本都很大,能協商解決我們最好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只能申請勞動仲裁,透過法律途徑拿回屬於我們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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