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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用是否交物業費來管理業主能否進出小區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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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活出真我12

    開國際玩笑,本人從2015年6月至今沒有給過一毛錢的物業費停車費,按題主的意思是否車也進不了家也回不了呢?你以為物業是誰?

    法律講堂連結;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xNzgwOTk3NQ==&mid=2247489740&idx=1&sn=d2df5573f1a3e4cc11075227499b7857&source=41#wechat_redirect

  • 2 # 手機使用者73745225556

    物業費與業主回自己的家是兩碼事,物業流氓無權干涉不讓主回家!不要顛倒僱傭關係!擺正自己的服務態度,明確服務物件是誰?爭取業主對物業的工作理解與支援!而不是聽到老百姓罵物業流氓、無賴、黑社會等!

  • 3 # 心正身自直

    物業是為小區的居民服務維護小區設施衛生保護居民財產安全。居民在享受這些服務時必須繳納物業費。如果物業沒有達到事先對居民承諾的標準,有的居民就停交物業費。雖然如此物業也無權阻止居民進小區回家,那是違法行為。欠費和服務不到位可以溝通協調或走法律途徑解決

  • 4 # 57537496185

    物業的權利不小啊!可以限制人身自由。

    擔心取消公攤面積後,物業向業主要過路費。因為公攤面和不是業主的。

  • 5 # 好運伴隨我1945

    業主沒交物業費,物業就會把你家的入小區門卡、電梯卡消磁或者停你家的電和水,物業什麼損招都能幹出來。

    我的房子我的家,物業你有什麼權力讓我們有家不能回?物業誰請你們來的?物業誰給你們的權力這麼霸道!消磁前物業應通知一下業主,否則三九寒天進不了院回不了家,還不知怎麼回事?

    沒交物業費是有各種原因的,物業你為什麼不自己找找原因!

  • 6 # 鼎潤觀點

    那麼咱們看一下物業到底在管理區域裡面都管些什麼?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透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業主透過自行管理等方式,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建築物及配套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環境衛生、安全防範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大家著重看這幾句話,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建築物,及配套裝置設施,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環境衛生。透過這個解讀,我們知道了物業在管理區域內,管的是物不是人。就是你不交物業費,他也不能限制你的人身自由。

  • 7 # 清茶155885821

    可以,物業可以停電停水,停電梯,還可以和執法機關一樣,限制業主人生自由,誰敢碰物業,物業有後臺,到哪都百姓可憐,國家要收稅,物業要“吸血”,工資總有人花,事總是沒人管。

  • 8 # 明理是非難得糊塗

    肯定是不行的!業主沒交管理費,你可以 催交,可以停止為他服務,但是你沒權限制他回家呀!他是業主,你只是為他服務的,現在小區物業和業主好像弄反了!

  • 9 # zhangccdl

    這叫捆綁收費,不是業主不交費,而是業主必須預交費,年初必須交一年的物業費,短期的都不行,否則物業就不給你授權門禁卡,電梯卡,或只給你授權一個極短期的時間,當然你就進不了小區了,進不了住宅大門了,進不了電梯了。誰都知道這樣的行為違法,物業也在天天做,業主也是沒辦法,誰去管呢?沒人管!條例並沒有明確的規定,現行條例並不能解決物業和業主之間的所有問題,雖然都在不斷完善,這是個當今社會的一個不穩定因素,必須要下大力氣解決了。

  • 10 # 海的擁抱

    一個住戶一年一萬幾物管費,試想一輩子得多少錢,國家管天管地卻管不了物業,真是百姓悲哀,這個物業就是龍湖,讓它做事啥都跟它無關,東推西推的

  • 11 # 高建律師

    業主是小區的主人,物業是業主聘來服務的僕人,哪有主人回家需要僕人同意的道理?

    欠繳物業費,物業可以透過起訴業主的方式解決,但不讓業主回家就侵害了業主的權利。

  • 12 # 五毒教主麻花騰

    你一個物業公司不管你哪種性質,就是安置社群那種村裡自己的物業也沒那個權利,你敢限制業主出去社群你不純粹找死呢,你這種行為極容易產生暴力糾紛,出現傷亡事件!一旦業主採取極端行為導致物業工作人員或者其他人死亡物業公司是要負全責的,一般這種案例也是很多的無一例外物業公司全是全責法人也要被判刑!物業公司最大忌諱就是侵犯業主的權利,比如物業收不到物業費就擅自拉電閘這是物業最常見的行為,曾經就有個案例就因為物業擅自拉閘讓業主電腦資料沒有儲存的情況下關機導致業主和國家損失巨大,拉閘的物業人員直接判了死刑,物業公司法人也被判了無期,同時公司被取締!

  • 13 # 執中bj1

    限制出入若是針對業主,那是違法行為,可以報警解決。而且很快。

    若是限制業主車輛出入,那就另當別論了。涉及的問題有多種,原因也不同,不好籠統評判。

    題主所說物業公司限制業主出入小區的事,很令人懷疑。絕大多數物業公司不會如此腦殘。

    本人高度懷疑題主是虛構故事,聳人聽聞。

  • 14 # 皇城58012172

    肯定不行,我自己的物業只是沒交看門費憑什麼不讓我進。就象家裡請保姆一樣,乾的好獎你幹不好開了你,難道沒給錢我自己的家我就回不了嗎?

  • 15 # 手機使用者50093564374

    物業這個寄生蟲產業不知怎麼誕生的?哪個部門批准的?哪個部門監管的?老百姓已經夠可憐了,拿工資交稅,買個房子交稅,還得養一群畜牲物業,物業不知何時會取締

  • 16 # 京益企業法律顧問

    1、當然不能。不交物業費是違反了合同約定,屬於違法行為;對方限制進出小區,也是違法行為,不能以違法行為去對抗違法行為。

    2、物業費的事情屬於合同法範疇,業主未交物業費物業公司可以透過催收、引入第三方協調、訴訟渠道解決;業主的房地產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受物權法保護,憲法和物權法明確表示保護公民的合法財產權和物權(即私權),業主購房置業,理應享有物權,而不會因為沒繳納物業費而喪失對物權的所有和被保護。

    3、所以,如果發生糾紛,建議透過正規法律途徑解決,不可私自限制進出小區。

  • 17 # 李輝

    請問物業保護什麼了,就知道收費,現在的物業去了收費還是收費,為業主做什麼了!如果物業管事為啥小區能進小偷呢?難道是小偷和物業也有協議嗎?

  • 18 # 慕容老成

    業主欠交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公司採取限制業主進出小區的做法是不對並且違法的。

    業主基於物業所有權人的地位,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四項權利,因此有權自由進出其所在的物業小區,其他人無權妨礙其行使所有權。業主自由進出小區是所有權派生的權能。

    物業管理公司無權妨礙業主對所有權的行使。業主欠交物業管理費是基於物業管理合同產生的,是業主的違約行為,但與業主進出小區的物權並無關係,將二者聯絡在一起是不正確的。

    物業管理公司對於業主不交付物業管理費的違約行為所能採取的措施是有限制的。在業主違約拒絕交付物業管理費用時,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採取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市場監管總局

  • 19 # Cream陳

    在法言法:

    一.首先,要看物業與業主是否存在服務合同,有服務合同的,業主欠繳費用是違約行為,除了欠繳的物業費可以根據年頭累積,物業還可以對業主以”千分之三/天”來收取違約金。但只要有服務合同,物業及業主就是合同糾紛,只能透過起訴的方式向業主追討費用。

    二.其次,如果業主因不滿物業的工作不繳納物業費,物業可以與業主協商解除服務合同(不解除就交錢,不交錢就解除)。沒有服務合同後,物業可以對業主進行1.停水,2.停電,3.停天然氣等操作,雖然業主會說自己有繳費,不能停。但小區外線路損壞是由各公司自行管理維修,業主家內線路損壞是由業主自費維修,但小區外到業主家這段公共線路損壞是由物業負責維修。因為沒有服務合同,不繳納維修費用,物業可以不同意業主使用公共線路,自然業主家就要停水停電停天然氣了。物業可以禁止業主4.乘坐電梯,5.使用門禁及6.公共區域,同樣是因為沒有服務關係,而物業對公共區域有維護清掃保養的職責,同樣也可以禁止無合約業主使用。

    如果業主後期想要簽署服務合同的,物業可以與業主簽訂臨時物業服務合同,由業主購買服務專案。比如供水收2元/天,供電2元/天,天然氣2元/天,使用公共區域進出5元/天等,一天11塊錢,一年就是4015元,如果業主不購買天然氣一年也要3285元,遠比物業費收取的要多。臨時服務收費和長期服務收費價格肯定不能一樣。

    如果擔心業主一生氣把房子賣了,因為原業主與物業沒有服務合同,所以不能進行物業過戶(跟欠物業費不能物業過戶一樣),新業主也不能享受服務或需要高於其他人繳納臨時服務費用,新業主可以以購買房產隱瞞事實的原則起訴原房主,要求廢除房屋買賣合同並支付三倍房屋總價格的賠償(虛假合同)。

    三.最後,也是最重要的。物業一旦跟業主終止服務合同了,就不能繼續收取物業費了,物業費截止日期為終止合同當日。但前期業主因欠繳物業費產生的違約金還是可以繼續以”千分之三/天”增長的(不能一邊不給業主服務一邊還收取物業費,只要物業費持續增長,物業就需要服務到位)。

    大多數業主還是因為對物業不滿,又不知道使用什麼樣的方法能夠讓物業改正。但也不排除一部分惡意欠費(只想享受服務,不想交錢,不管物業做的多好,總是要挑毛病)。大家看下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然後就知道怎麼在法律的框架下跟物業合作與鬥爭了。最終目的都是讓小區更好,業主能安居樂業。

    世界上最難的事就是:將我的想法裝入你的腦袋和將你的錢裝入我的口袋。

    論現在中國普法的重要性,法盲太多,更多人是根據道德標準是詮釋法律,但有的時候就會出現與法律背道而馳的現象,然後就會說誰誰有背景,法院都罩著他,殊不知正是由於普通吃瓜群眾對法律不瞭解,讓懂法的人鑽了空子。國家已經透過義務教育完成了對文盲的治理,本世紀的法盲和上世紀的文盲有什麼區別。所以還是需要出臺嚴格的法律,讓普通吃瓜群眾在生活中接觸法律,體驗法律,逐步認真學法,懂法,執法。光靠幾次法治教育沒有切身體會無濟於事[摳鼻]你永遠叫不醒裝睡的人[摳鼻]

  • 20 # 也無曳

    街道辦事處都設有物管科,是物業公司的政府主管部門。

    物業公司是為人民幣服務的,不是為人民服務的。

    街道辦事處領導下的社群居委會是為人民服務的,社群居委會建有黨群服務中心,社群內設對應政府的健全的政府職能崗位。

    主張驅逐物業公司,迴歸由街道辦事處領導下的社群居委會直接管理住宅小區,直接為人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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