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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粉速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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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陳小兔吃餅餅
這種現象現在很多呀,女孩子你可以找個全款的哦,或者選擇不婚。畢竟貸款的家庭要多,我身邊人家家裡好幾套全款的,給兒子買的那套就是貸款,為了就是你倆還,共同努力。
貸款的房子加不了名字,還完了可以加上但是也給十幾二十幾年了。
婚後還款和升值部分有另外一半的錢,但是房產歸首付款一方哦。
注意啦,貸款房子 即使加了名字,離婚的時候要是對方父母出資,也是可以告你倆的,一起還首付款,借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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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自由的天空4688
個人建議,如果男方家這樣做了,那這個婚就別結了。別聽男人罵你什麼拜金、現實、留一手什麼的,其實說的就是他家自己。男人如果沒防著女人,沒留一手,他家買房會和女方商量,以示尊重。而不是偷偷摸摸把房買好再跟女方說
女人婚後要調養身子準備要孩子吧,生了孩子得養吧,這中間多長時間不能工作的。哪天男人來個出軌,什麼都沒女人的份,有可能孩子也不會讓自己帶走
別把家庭主婦看得有多偉大,法律都不認可家庭主婦的付出。夫家有錢的,請個保姆照顧孩子,自己去找份工作。夫家沒錢的,逼也要讓婆婆幫你們帶孩子,自己出去工作。那些沒錢也沒婆婆的,就讓孃家媽帶孩子。總得來說,女人一定要有一份工作,哪怕掙錢不多,但最主要的是不要和社會脫節,更不要被人說你在靠男人養。被人養的還要別人高看你一眼,只能說你個人魅力大如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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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uky2705
其實,只要證明婚後共同還貸,哪怕只有一方名字,也是可以分割房產的。哪怕房子寫了夫妻雙方名字,但是隻要證明是一方出的錢(主要是老人,銀行轉賬證明)就可以奪得房產。所以寫不寫名沒那麼重要,誰出的錢,自己留個心眼用銀行轉賬,有流水記錄,到時候這房子就是誰的。
所以何必為了名字爭吵不休,另一方要寫那就寫,自己保留證據,今後一旦反目,仍然還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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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春花秋月何時了hsl
所以我覺得,以後也別有彩禮,也別有陪嫁。都給孩子買房子,誰家買的寫誰名,貸款各自還各自的。生活方面,覺得合適就經濟合體,不合適就AA,買東西吃飯留著發票,記著賬。雙方父母,配偶願意孝順是情分。買禮物,生病之類的,各管各的,需要借錢,打欠條。這樣說,大家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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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化兒63
女方首付買房,共同還貸,女方願意加名字嗎?如果不願意,你憑什麼要求男方加名字?就憑你會生孩子?還是你是黃花大閨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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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6263292332004
這要看換貸後,男人剩下的工資是不是還夠生活開支。如果必須女人來補貼,就一定要加名字。再有,不加名字,彩禮找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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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影子雪2
問題是不加名字,一起還貸部分也是兩人共有啊。離婚的時候也是算一人一半啊。加上名字最多是男的不能自己偷偷賣掉房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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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568123zmkm
沒碰到過,但大致也能想到男方為什麼這樣做,估計是想著防著姑娘一手,!怕到時候結了婚離婚後,房子也有女方的份吧。那太簡單了,不要結婚,換個男人!除非女方也拿出相應的陪嫁。不過最好事先雙方都說清楚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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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少多生不
有四個選擇
第一兩人各一半,首付他先交你在補上。
第二是“等”等他房貸付完在結婚。
第三是自己也買一套房子,各付各的。
第四是分手,找下家。
當今社會是是一個水性楊花炮火連天的時代,婚前同居、婚後出軌像馬蓉、張雨婷、李崇瑞,羅志祥等渣男婊子太多啦,婚前和婚後財產必須分清楚,傷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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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晴方好383
我看大多數人都說這個婚別結了,我認為可以女方出首付不加男方的的名字唄。共同還款部分本來就是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加不加名都一樣。你想加名無非就是你離婚的話想分割你並沒有參與出資的那部分財產唄!
我們小區就有這麼一個女的,結婚啥也沒要就是要新買的房子寫上自己的名字,幾個月後就鬧離婚。而且還是她出軌,男方沒有法院所要的證據。最後離婚,婚房出售一分為二。可憐男方,農村出來的大學生,全家人出資,精神都崩潰了……
我奉勸一些提無理要求的女人善良一點,也勸其他人別動不動說要人家爺們一點!一百多萬也不是說拿就可以拿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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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初戀的味道557
這種不要臉的男人中國佔了百分之九十,這種男人就是算計女人錢財不要臉,建議女人都不要找這種男人,讓他們斷子絕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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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歐陽楚楚pxj
現在基本都這樣,有問題嗎?首付是父母從牙縫裡面省出來,是一輩子的心血。如果婚姻不穩定父母的血汗錢咋辦?其實最好的辦法就是雙方共同支付首付,共同償還貸款,兩個孩子的名字。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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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美麗人生59073042
只能說男人渣,女人要是這點看不透還傻呼嫁,日後就是挨宰的腦袋,不會拿你當回事,都是人家的有你啥事,還過呢,甘當免費保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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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蛋蛋喬治
我是女生。我覺得不加也沒事,婚後一起還貸部分也是女方的。關鍵看自己喜不喜歡男的,男的是不是有擔當多方面自己都滿意。換位思考,爸媽給我買了一套房子,之後認識了老公,幫著一起還貸,我也不願意加他名字,這是爸媽買給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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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員外員外員外
現在首付比例高也是一大筆錢,婚後還貸還貸款涉及一個婚姻存續時間問題,如果沒多久就離婚了,婚後還貸那金額跟首付款相比小得多,離婚卻得了房子一半產權,這賬誰都會算,怎麼可能加名。雖然說排除那些騙婚的,沒人結婚是奔著離婚去的,但是這年頭離婚率太高,誰知道會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萬一發生了這將是多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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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京東一漂
這是耍流氓,人到手了覺得有把握了。向這舯情況婚前就應講明白,要是我不加就離婚,該我的一分不能少要全部 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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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暇評
1.男方不全款買房的不敢嫁,可以不擁有你的財產,也不敢和你同甘共苦
2.收入不如自己不敢嫁!或者比女方條件好太多的也不敢嫁,怕男方說女的佔便宜
3.原生家庭條件不門當戶對或者比自己家好太多的不敢嫁,理由同上
4.以後最好嫁人不敢生娃,因為要努力工作和男人拼職場,一孕傻三年,失去了很多職場機會也多了很多負擔,所以最好女人不結婚,好好幹事業,想談戀愛找個男朋友,想生娃去精子庫找最優質的找人代孕,齊活兒,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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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言論不自由
又叫還房貸又不加名,這還真是算計,一算計還至少20年,這男人果然夠狠!不加名麻煩全款買房,或者男方父母給的首付那就由男方父母繼續還房貸,別拿婚後共同財產去還男人的婚前房貸!女人懷孕、帶孩子丟工作的,麻煩男人把工資和身體虧損折合成錢補發給女人就行了,誰也不會傻到為男人一家人打工還沒有任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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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委佗s
你是不是覺得男方佔便宜了?
那麼反過來,女方出首付,不加男方名字,共同還貸,這樣子不就是就是女方佔便宜了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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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還清貸款是不能加名的。2、新婚姻法對婚前財產的定義細分,首付,傢俱,全款的房子等,如果屬於個人出資或者父母贈予,都屬於個人財產。3、我們理一下共同財產的概念,你們夫妻結婚以後掙的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貸無論是夫妻共同還,還是一人還,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且房子期間的升值部分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舉個例子,甲的父母幫甲出首付買了一套婚房,並且貸款前寫了甲和乙的名字,過了三年,甲和乙感情破裂離婚,甲的父母出示了轉賬等記錄證明首付屬於他們贈予給甲。則房子的三年貸款和增值部分才是甲和乙的財產分割部分。就算房子沒加乙的名字,甲依然要和乙分割這房子的三年貸款和增值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