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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掙天勝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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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科技以人為本的
從律師執業變遷和律師眼中律師兩個角度,強答一波!內容乾貨較多,可以慢慢消化!
在中國,律師職業是一個看似古老,而實際卻極其年輕的職業,沒有任何一個職業如律師行業,讓官方和民間既愛既恨,律師的職業的困境和機遇都在其中,作為法治建設的重要支柱,律師業的興衰關係到法治的程序。
歷史是一面鏡子,可以讓我們看到本質,對當下中國律師職業現狀進行準確定位,以便為中國律師職業的健康和有序發展提供理論支援。
中國律師的歷史及發展
在中國古代,孔子說: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在無訟,賤訟的傳統下,中國古代傳統文化中有“訟棍”一說;
據《呂氏春秋》記載,鄧析最早從事專業的法律諮詢,並收取了諮詢費用,具備一定的超前意識,但當時正處於法律從不成文到成文的時期,在封建君主與諸侯的夾縫中沒有發展契機,因此,春秋末期的鄧析並沒有因此在歷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春秋戰國之後,尤其是秦朝統一後,取消分封制,設郡縣,進入了中央集權制的開端,君主集中制對司法的壟斷進一步加強。
漢朝以後,實體法以儒家的經典《春秋》為規範,實行春秋決獄,民刑不分。貫穿整個封建帝國時期。
究其原因,一方面從政治制度層面,統治者從未考慮過訴訟代理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律師職業具有很強的商業色彩,受“重農抑商”的影響,律師行業沒有制度上的生存空間。
因此,在中國的法制史裡面,是沒有嚴格的關於“律師”的概念的,中國律師行業是在清末開始萌芽和發展的。
近現代歷史律師職業的發展
下面以圖表的形式展示律師職業的發展歷程:
經濟的發展使得律師行業得到了快速發展,但中國的律師職業受到傳統的強大制約,律師行業的發展壯大關係到法治的成效,在現代社會的法治模式下,我們已經無法想象沒有律師參與將會是怎樣一種情形。
一句話來說就是:律師興、法治興;法治興,國家興!
我們對律師職業的角色定位,有待從以往固有的成見中抽身而回。
作為律師,我們要透過對律師職業的歷史分析,來重新審視律師身份,此外也讓人們瞭解當下中國律師的職業角色。
“律師”,是指接受過專門法律教育,透過律師考試,取得執業執照,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和技能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並維護其合法權益的專業人員。
律師與檢察官、法官等不同的法律職業之間的關係,鍛造共享的“法律家”身份,構建法治社會所必需的法律職業共同體。當下律師與檢察官、法官等法律職業之間的非職業關係,嚴重影響了律師的生存狀態。
“律師”既是一種職業,也是一種身份;作為身份,它是指“法律家”。
“法律家”的身份並不為律師職業所獨享,同時也為檢察官、法官、法律教師等其他各種法律職業所共享。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建構以“法律家”的共同身份為標識,以精神同質、組織貫通(職業間的有序流動)為主要內容。
國家統一司法考試製度的建立,為造就不同法律職業共享的“法律家”身份提供了契機,併為法律教育和職業培訓等方面的配套制度設計提供了引力。
從社會整體構造看,由於不同的法律職業作為身份共同體具有結合公私資源的屬性,彌合了國家、社會和個體劃分所造成的縫隙,從而在精神和組織上,成為整合不同主體為社會共同體的一座橋樑。
單純來講,律師以自己的法律知識和技能為當事人服務,讓社會大眾覺得律師有用,就是對律師服務的肯定。
讓我們來看看律師們怎麼說的:
真正的律師職業倫理、職業道德應該是:勇於給天下不恥之人辯護,維護他的合法權益,哪怕自己付出被天下人所不齒的名譽代價也在所不惜,這才是法治主義者。
一個好律師,除了中間有專業知識、專業技能以外,一邊是社會閱歷,一邊是文史哲的知識鋪墊。形成一個三叉體,相互配合、融會貫通、相得益彰。
律師應該用博弈的心態追求過程,不問結果。一個必敗的案子,我們要把損失降到最低;一個必勝的案子,我們應該把戰果擴大到最大,這就是成功的標準。
有罪無罪是一個法律概念,辯護律師不是給"壞人"的惡辯護,而是給一個有罪的人被追究的罪名辯護,為他們應有的合法權利做辯護。
當你佔優勢時,與對手的關係應該是黃金分割比例:0.618,即給對方留下尊嚴和改變的糾錯餘地,給自己也留出迴旋餘地。
好律師是輸出來的。一個律師就像一棵大樹,樹枝、樹葉的豐滿來自於地下的生長力量,那就是一次次失敗的痛苦、無奈的忍受、挫折的反思使樹根透過地的表層扎向底下更有營養、水分的深處,使得自己對經驗教訓的歸納總結成為再生長的力量。
中國律師業的當下和未來,取決於律師們對自己職業的角色定位,取決於律師對於法律的信仰,取決於為當事人服務的不斷反思和努力。
透過刻苦和細緻的努力,才能把法律服務做到全面細緻,用法律這把寶劍來維護法律人心中的正義,就能改變人們都律師的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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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遇見生活遇見所有人
所謂律師就是要精通中國所有的法律 在客戶遇到冤曲案時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客戶利益不受傷害 我是這樣認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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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間美好下輩子不來了
律師是一個高大上的職業、人家都說這輩子一定要教三種類型的朋友、一個律師、一個醫生,一個政府部門的。有這三個型別的朋友你就無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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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京徐劍
法律與中央檔案早已定位。
法律服務業。
法律服務業意味著,律師以維護委託人的利益為中心;
法律服務業意味著,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洩露當事人的秘密,哪怕是犯罪行為;
法律服務業意味著,不能謀取委託人委託合同以外的利益;
如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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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鑫旭線上
南京劉衝偉律師筆者身為一名律師,其實一直想有機會撰文剖析一下自己的職業,當然,本文所有的觀點僅為個人淺見。
律師是一個什麼樣的職業?
首先,律師肯定是體制外人員,不屬於公務人員;
其次
,律師是公司或企業職員嗎?好像也不是。筆者見到大多律師的收入模式是,當事人與律所簽訂合同交納律師費,律所提取管理費、辦公費用、代繳社保、代繳稅費後,剩餘的律師費返還律師,這筆返還的律師費也稱為“提成”。也就是說,律師只有律師費提成收入,沒有底薪,律所並未向律師支付工資,如此來看,律師好像也並非律所的職員。
那這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職業?
筆者認為,律師更像個體戶,掛在律所下的個體戶。
如果說律師是個體戶,最難還是那些剛剛入行的年輕律師。律師提供的是法律服務,比如訴訟案件中作為當事人的代理人,而每一起訴訟案件對當事人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筆者相信沒有當事人願意找個菜鳥打官司。沒有底薪,又沒有案件收入,這些年輕律師怎麼生活?筆者看到,有些年輕律師進入律師團隊給帶頭律師打工以獲得固定薪酬;有些年輕律師各種誇張地包裝自己,活躍在可能有案源的各個場合;有些年輕律師會去發名片甚至宣傳自己的傳單等等。筆者希望,大家在看到這些現象的時候都不要去指責,因為老老實實待著,可能就沒有飯吃,換了其他任何一個人,也會這樣去做。
筆者看到許多律政劇裡展示的成功律師都是讓人羨慕的高大上人群,筆者見識淺陋,現實中鮮有見過那種高大上的律師人群,大多看到的是外在的假象,生活稍優越些的“成功律師”大多大腹便便,步入中年了。
寫此文,筆者希望,對年輕律師,無論是圈內同行,公檢法公務人員,還是社會公眾,對他們,多一些寬容,多給予機會。筆者相信,法學院出來的學生都是優秀的,男律師不需要靠喝酒去拼,女律師不需要時刻擔心被佔便宜,認真做好每一起案件,全面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正義,才是一名法律人、一名律師該有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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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約翰施特螺絲
最近在處理一起員工故意不籤合同並處心積慮惡意碰瓷企業的事情,在這個過程中我也是第一次接觸到了“中國律師”這個神聖的職業。在與某些律師的溝通中,如果你讀過聖經,你就會明顯感受到到某些中國律師很像聖經裡描述的文士——死讀律法墨守成規只關注行為本身與律法之間的關係,沒有半點心思和責任去了解勞動法以外的事件人的動機、邏輯、案件的疑點以及勝負結果。換句話說,他們就象一群只會拿尺子去測量哪邊偏軌的測量員,而並不關心你偏軌的原因其實是被對方做了手腳。而且,每測量一次,就需要收一次測量費,機械化格式化的再重複一遍這種以熟讀法律為職業金飯碗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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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名體育分析
律師就是個職業,跟醫師,教師沒什麼本質上的不同,只是分工有不同。醫師給人看病,教師為人解惑,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硬要說區別的話,就是律師都是個體戶,醫師可能是事業編,教師可能要成為公務員了。其實不管幹啥,只要遵守職業道德,保持良好的職業操守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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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愛看那一霎那的繁華
一看你這個就是看了《精英律師》,作為一個行業,不能過於神話,也能過於神秘,每個人在一個行業努力,有自己的目標都可以成為自己心目中的(精英)!
但是很多普羅大眾,難道沒有夢想,到時現實很骨感,他們奮鬥在溫飽第一層,不要問我為什麼。還看國家今年脫貧攻堅奮鬥年目標就知道,所以360行都是勇敢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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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青哥野釣
律師的概念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律師的使命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促進民主與法治。 律師的性質律師業務主要分為訴訟業務與非訴訟業務。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非訴訟業務在律師業務中所佔的比例越來越高。 就“律師”的本質屬性而言,包括:其一,具有一定法律知識,按現行《律師法》之規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學歷”之法律知識或“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法律知識”;其二,經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取得資格;其三,經國家司法行政部門批准,取得執業證書;其四,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並以此為職業。上述四項本質屬性(或說本質特徵),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項,皆不能成為“律師”。 在上述四項基本特徵中,前一項或一、二項為其他法律工作者,如執法工作者,司法審判工作者(法律師徽官),司法檢控工作者(檢察官)所共有;後二項為“律師”這一法律工作者所獨具。 現在可以明確地回答:律師的性質就是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為職業的法律服務工作者,或簡稱“法律服務工作者”。 從概念的種屬關係而言,現在也可以得出結論: “律師”這一概念的“屬”概念是“法律工作者”,其“種”概念是“法律服務工作者”,與“律師”這一概念同“屬”的其他“種”概念有:法律審判工作者、法律檢控工作者、政府法制工作者、法律理論工作者等等。律師這一“法律工作者”與法官、檢察官等其他法律工作者之間的“種差”是:經司法行政部門批准,並獲得執業證書;且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為職業。 根據上述,我們找出了“律師”這一概念的本質屬性、性質(特質)、種概念、屬概念以及種差,就可以給“律師”定義了。 其一,用概括全部本質屬性的方法定義,即:律師,是指具有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具有法律知識,經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國家司法行政機關批准,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為職業的法律工作者。 這裡需要說明,上述定義中的“同等學歷”包括: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和其他自學成才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人員。是否具有同等學歷,除可提供相關證明檔案證明之外,可以透過國家司法考試予以確認。這樣,對於放寬參考資格,不拘一格發現人才有積極意義。 其二,嚴格按照“屬+種差”的公式定義,即:律師,是指經國家司法行政部門批准,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為職業的法律工作者。 或者說:律師,是經國家司法行政機關批准,並領取執業證書,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為職業的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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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廣西小俞
第一:能夠進律師這個行業,是非常優秀的人,而且他的邏輯思維非常強的人,我很佩服這樣的人。
第二:律師這個行業,待遇也挺不錯的,雖然忙碌,但是忙碌著而開心著。熱愛這份工作的人就懂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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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品鮮萊農產品
兩面人,即維護法律走正當途徑,維護正義,也可能是鑽法律空子讓壞人繼續逍遙,最終拿錢辦事,無論對錯達到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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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工筆小強
首先,律師肯定是體制外人員,不屬於公務人員;
其次,律師是公司或企業職員嗎?好像也不是。筆者見到大多律師的收入模式是,當事人與律所簽訂合同交納律師費,律所提取管理費、辦公費用、代繳社保、代繳稅費後,剩餘的律師費返還律師,這筆返還的律師費也稱為“提成”。也就是說,律師只有律師費提成收入,沒有底薪,律所並未向律師支付工資,如此來看,律師好像也並非律所的職員。
那這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職業?
筆者認為,律師更像個體戶,掛在律所下的個體戶。
如果說律師是個體戶,最難還是那些剛剛入行的年輕律師。律師提供的是法律服務,比如訴訟案件中作為當事人的代理人,而每一起訴訟案件對當事人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筆者相信沒有當事人願意找個菜鳥打官司。沒有底薪,又沒有案件收入,這些年輕律師怎麼生活?筆者看到,有些年輕律師進入律師團隊給帶頭律師打工以獲得固定薪酬;有些年輕律師各種誇張地包裝自己,活躍在可能有案源的各個場合;有些年輕律師會去發名片甚至宣傳自己的傳單等等。筆者希望,大家在看到這些現象的時候都不要去指責,因為老老實實待著,可能就沒有飯吃,換了其他任何一個人,也會這樣去做。
筆者看到許多律政劇裡展示的成功律師都是讓人羨慕的高大上人群,筆者見識淺陋,現實中鮮有見過那種高大上的律師人群,大多看到的是外在的假象,生活稍優越些的“成功律師”大多大腹便便,步入中年了。
寫此文,筆者希望,對年輕律師,無論是圈內同行,公檢法公務人員,還是社會公眾,對他們,多一些寬容,多給予機會。筆者相信,法學院出來的學生都是優秀的,男律師不需要靠喝酒去拼,女律師不需要時刻擔心被佔便宜,認真做好每一起案件,全面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正義,才是一名法律人、一名律師該有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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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光哥影視動漫城
律師,是指具有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具有法律知識,經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國家司法行政機關批准,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為職業的法律工作者。
即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律師的使命: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促進民主與法治。
律師的性質:律師業務主要分為訴訟業務與非訴訟業務。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非訴訟業務在律師業務中所佔的比例越來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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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巧看世間
律師,是司法領域中維護法律尊嚴,為社會單位、企業、個人等在民事和刑事訴訟中以法律尺度為之主持公道、申張正義維護受害方權益的公平而正義的職業。
在司法過程中,也存在部分律師職業道德缺失的現象,收取訴訟代理費令人咋舌。比如個別律師在為討薪農民工訴訟代理時收取所得百分之四十的訴訟費令人淚奔。
當然也有律師免費為受害方訴訟代理維權,可歌可贊。
總之,律師這一職業應是突出公平正義,維護法律尊嚴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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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追劇的smilekenan
首先我要說的是,律師不是我們影視劇裡所看到的樣子,不是妙語連珠就可以定乾坤,伸張正義。律師也是一個專業性極強的職業。是否能主持公道,要看心,有一顆什麼樣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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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法系西鹹
律師的概念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律師的使命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促進民主與法治。 律師的性質律師業務主要分為訴訟業務與非訴訟業務。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非訴訟業務在律師業務中所佔的比例越來越高。 就“律師”的本質屬性而言,包括:其一,具有一定法律知識,按現行《律師法》之規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學歷”之法律知識或“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法律知識”;其二,經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取得資格;其三,經國家司法行政部門批准,取得執業證書;其四,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並以此為職業。上述四項本質屬性(或說本質特徵),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項,皆不能成為“律師”。 在上述四項基本特徵中,前一項或一、二項為其他法律工作者,如執法工作者,司法審判工作者(法律師徽官),司法檢控工作者(檢察官)所共有;後二項為“律師”這一法律工作者所獨具。 現在可以明確地回答:律師的性質就是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為職業的法律服務工作者,或簡稱“法律服務工作者”。 從概念的種屬關係而言,現在也可以得出結論: “律師”這一概念的“屬”概念是“法律工作者”,其“種”概念是“法律服務工作者”,與“律師”這一概念同“屬”的其他“種”概念有:法律審判工作者、法律檢控工作者、政府法制工作者、法律理論工作者等等。律師這一“法律工作者”與法官、檢察官等其他法律工作者之間的“種差”是:經司法行政部門批准,並獲得執業證書;且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為職業。 根據上述,我們找出了“律師”這一概念的本質屬性、性質(特質)、種概念、屬概念以及種差,就可以給“律師”定義了。 其一,用概括全部本質屬性的方法定義,即:律師,是指具有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具有法律知識,經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國家司法行政機關批准,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為職業的法律工作者。 這裡需要說明,上述定義中的“同等學歷”包括: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和其他自學成才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人員。是否具有同等學歷,除可提供相關證明檔案證明之外,可以透過國家司法考試予以確認。這樣,對於放寬參考資格,不拘一格發現人才有積極意義。 其二,嚴格按照“屬+種差”的公式定義,即:律師,是指經國家司法行政部門批准,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為職業的法律工作者。 或者說:律師,是經國家司法行政機關批准,並領取執業證書,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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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一人份午餐
單純來說,律師就是以自己的法律知識和技能為當事人服務,讓社會覺得律師有用。
律師不是單純的為“好人壞人”辯護,而是為了他們的合法權利做辯護。用法律捍衛人們心中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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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暴風城蟹王子
律師怎麼樣的職業,只能說初期靠運氣,中期靠人脈,後期靠本事的一個職業,說律師工作高尚偉大有點過,畢竟想要功成名就想要賺錢就是要為一些確實觸犯法律的人去打官司並且幫他們脫罪或者輕判在或者跟政府打官司,跟政府打官司先不說能不能打贏,單說這份勇氣與能力就沒幾個人能行。如果不是這兩種功成名就就很難了,再說回是個什麼職業,在我看來就是在現有法律層面上尋找可乘之機的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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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艾特律寶
律師就是每天談客、收案、辦案、開庭、一大堆文書工作,枯燥且瑣碎,經常忙得透不過氣的時候,總是有放棄的念頭。假如收入很差,那更是想著放棄。所以說律師的收入會影響到律師的心態和工作積極性。艾特律律師分賬,在收案時就明確分配的比例,根據案件收款、報銷等記錄生成律師月度賬單,保證收入合理分配,提高分配效率,律師收入好起來,儘管又苦又累,也會積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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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我們覺得律師主要是服務性行業,屬於君子動口不動手類。
二律師這個職業其實沒有你想的那麼好!很多人都覺得律師是一個高收入群體,並且就業形勢也非常好,但是實際上可能恰恰相反!目前法律系的大學生就業非常困難,並且剛進入律師事務所的實習生工資也是很低。並不是那麼可觀的!
三有人說,律師是替人消災,我們義無反顧、嘔心瀝血是為依法把公正、公平討還!有人說,律師是財富的寵兒,我們最期盼的是投身公益、參政議政,為國分憂,為民解難!
司法為民等等。
最後分析,律師,從一定層面上說也是服務行業。服務行業一般遵循一分錢一分貨,剩下的就憑良心了。就刑事案子而言,有些案件,小所兩千塊錢就敢接,大所可能要大幾萬。
刑事案件也是要成本的,會見差旅,閱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