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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高校人才真經

    今天,北京高院向社會發布了四起利用未成年人實施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例讓人大跌眼鏡,居然是父親拉著女兒一起作案,最後,兩個人雙雙獲刑。

    案件發生2016年。案件中的父親黃某某原本是一個生意人,從山西到北京開了一家麵館,最有錢的時候也有好幾百萬家產。然而後來,黃某某跟著朋友玩期貨,結果一下子賠了1000多萬,不但家產歸零,還倒欠幾百萬外債。老婆也和他離了婚。

    離異後,黃某某獨立帶著女兒黃小某(16歲)。某天,黃某某因為欠債被威脅,於是動起了透過綁架掙票大的的念頭。由於別的人也不瞭解,黃某某就打算從女兒的朋友下手。他透過偷看女兒的微信聊天記錄,鎖定了黃小某的閨蜜林某。起初他向女兒提出自己的計劃時被女兒拒絕,他就哀求女兒,說自己快活不下去了。並告訴女兒,只需要引林某出來,其他的不用管。女兒心軟就從了。

    目標確定後,兩人開始行動。2016年9月17日,黃小某帶著林某到一個歌廳玩耍,一直玩到凌晨,兩人出門後,一起打了一個黑車。而黑車的司機正是黃某某。黃某某將兩個女孩帶到一個衚衕裡,並對林某進行恐嚇、捆綁,並用電棍將林某電暈,並蒙上眼睛。

    為逃避追蹤,黃某某開車將林某帶到燕郊一處房子裡。同時,透過電話威脅,向林某親屬索要贖金300萬元。後來察覺到林某家裡已經報警,黃某某又將林某轉移到山西運城老家。不過,黃某某還低估了警方的能力,9月19日,民警就找到了林某,並黃某某和女兒黃小某一併抓獲。經審理,法院以綁架罪判處黃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判處黃小某有期徒刑三年。

    親生父親誘導未成年子女犯罪,這樣的案件確實讓人不敢相信。這個父親的人生已經足夠失敗了,他還要親手毀了自己女兒的人生。實在是利令智昏,違揹人倫常理。事後,黃某某也非常後悔,後悔拉女兒下水。

    都說父母是孩子的啟蒙老師,父母的所作所為,足以影響孩子的一生。父母有義務引導孩子樹立健康向上的價值觀和世界觀,至少也應該教育孩子遵紀守法、自食其力。像這位父親,在生意失敗後,完全不應該打腫臉充胖子,可以帶著孩子一起省衣節食,共同度過難關。而對於女兒黃小某來說,她也沒能及時制止和挽救父親。如果她能及時報警,或者向公安機關反映情況,父親的罪不會這麼重,自己也能有一個清白的人生。只可惜,兩個人都是錦衣玉食慣了,一遇到這樣的困難,腦子就往歪路上去了。

    這樣的事情雖然只是極少數個例,但也提醒大家,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長最關鍵的部分。

  • 2 # 歷史伴讀小二

    天吶!親生父親利用以自己女兒做誘餌,進行敲詐勒索,綁架人,最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父女雙雙被判刑。這不由得感嘆,這背後究竟是道德淪喪,人性的扭曲,違背了倫理道德,違背了與顛覆了我們的認知。

    一、事件引用北京高院的判決書內容複述:

    後經兩人預謀,於2016年9月某日凌晨,在北京市某歌廳門口,黃某某假扮黑車司機,將黃小某及其朋友林某(女,17歲)帶至一衚衕內。被告人黃某某對林某實施恐嚇、捆綁,致林某體表多處軟組織損傷(經鑑定為輕微傷),後黃某某駕車將林某先後帶至河北省、山西省某處房屋內實施拘禁。

    期間,黃某某多次以電話威脅的方式向林某親屬索要贖金300萬元,並花費林某人民幣500元。同年9月19日,民警將林某解救,並將黃某某及黃小某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以綁架罪判處黃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判處黃小某有期徒刑三年。

    二、此事帶給我們所有人的反思

    1.大家可以從判決書看到,黃某某與自己女兒相依為命,屬於離異家庭,不是在原生完整家庭長大的孩子,但這並不是最為關鍵的因素。

    不管是離異還是原生家庭,孩子的性格與性情發展變化,都取決於孩子的父母。所謂“子不教父之過”,這是千古名言,運用在黃某某身上是最為真實淋漓體現,這是父之過的結果。

    父親的性情暴躁,以暴脾氣,屬於易怒的性格,教育兒女也同樣是學習到了易怒不合群,自閉而軟弱的性格。

    父親從小教育孩子行正道,走正路,踏出人生光明之路的教育方式,那麼孩子就是光明磊落,一身禮儀而有教養,堅毅而穩定,對自己的人生不會那麼茫然,這才是父親要做的事情。

    那麼這個黃某某作為父親的不作為,不走正道就走歪道,教育了自己的女兒來錢快,引導了自己的女兒走上這條不歸路,她的人生也徹底的毀了。

    因為在她的刑滿釋放的時候,她怎麼面對這個社會,怎麼面對這社會的流言蜚語,怎麼面對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她的一生怎麼去渡過,她或許找不到了出路,最後會極端地發生不可預計的後果。

    2.我們對於自己的孩子應該怎麼辦?有時候我們一直在想著,看到那麼多的反面而沉重的案例,無不每時每刻在敲打著我們的內心,我們應該要怎麼教育自己的孩子,或者說對於孩子應該怎麼引導,這才是我們一生要思考的事情。

    “孩子出生之後 ,就像建立了遊戲的賬號,如何進行升級打怪,如何去獲得滿級才是我們的目的,但發現我們操之過急,就很容易把這個號給練廢了,那時候我們沒有重來一把的機會”。

    3.當作為這個年紀的未成年人,也要學校去引導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當你的獨立自主判斷到家裡的父母行為不符合法律之時,也是可以向警察叔叔求助幫助的時刻。這樣的意識也已經在慢慢地發生變化了。

    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訊號,確保自己的保護權益,這才是讓父母反思的途徑,也是為了讓不良的父母把自己的一生都毀了。

    而且這樣的案例其實並不在少數,故學校也是起到非常重要的關鍵性作用。

    最後,我們不得不對這黃小某的所作所為感到惋惜,她的未來感到擔憂,但願從現在開始,所有的未成年人都能夠生活在一個健康向上,美好生活的環境裡,快樂成長,才是他們這個年紀的應有狀態。

    請不要汙染他們了,請不要傷害他們了。

  • 3 # 教育黃金眼

    近日,北京高院釋出了一起生父利用自己的未成年女兒實施綁架敲詐勒索的犯罪,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黃小某(女,16歲)父母離異跟隨父親黃某某一起生活。2016年9月間,黃某某誘導女兒黃小某以身邊的朋友為目標實施綁架勒索贖金。後被公安部門抓獲,以綁架罪判處黃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黃小某有期徒刑三年。

    “虎毒不食子”黃小某父母離異,黃某某作為其生身父親,更應該疼愛自己的女兒,教育自己的女兒,保護自己的女兒,但黃某某不僅沒有承擔起培養教育子女的責任,反而為了個人的利益,勸說女兒和自己共同犯罪,並且以女兒的朋友為作案物件。這種禽獸不如的作法,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這將會毀掉女兒的大好前程。女兒也是糊塗,父親犯罪女兒不但不勸阻,還與父親同流合汙,充當父親的幫兇。綁架勒索是要被判刑的,一個十六歲的人了怎麼連這點法律常識都沒有呢?

    都說“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師”,父母如果走正道,子女也會跟著走正道;如果父母教導子女去犯罪,只能是父女共陷囹圄。

    近年來青少年犯罪已成上升趨勢,研究表明青少年犯罪與家庭有著密切的關係。,而家庭在一個人的成長過程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對青少年犯罪原因中的家庭因素探討十分必要。所從我們應特別關注問題家庭,幫助他們走出困境從而達到預防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 4 # 步步蝸牛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這裡面有社會問題,有人性問題,有道德問題,有人倫問題。總而言之,都是慾望惹得禍。人這一輩子,說長也長,說短也短,關鍵是要定好位,找準方向。千萬不能一時糊塗,迷失自己。

  • 5 # 王曉曼11

    像這樣的父親和女兒的關係,綁架他人狼鐺入獄,罪有應得,因為他們並不聰明和智慧,所以悲慘的結局向他們靠近,這就是人的命天註定,你想進監獄,誰也幫不了你?這就是人的品質和個性的存在,而改變人的本能性質

  • 6 # 齊律說法

    看到這則案例筆者感到非常痛心,是什麼讓這對父女走上了不歸路,筆者認為既有道德的淪喪,也有人性的滅失,最關鍵的是父女二人法律意識淡薄。

    本案中的父親原本資產達數百萬,也可以算得上是成功人士,但是卻因為炒期貨而賠的傾家蕩產,最後以自己的親生女兒為誘餌綁架親生女兒的閨蜜。這聽上去讓人不可思議,但是卻實實在在地發生了,在這裡筆者想說的是這位父親是非常不稱職的,即使賠的傾家蕩產也不能走上犯罪的道路啊。而且這樣做也毀了女兒的一生。這位女兒已經年滿16週歲了,應當具備辨別是非的能力,但是卻在父親的蠱惑下成為了父親的幫兇,不僅害了閨蜜,而且也害了自己。

    根據中國《刑法》的規定綁架罪是指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法定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法定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殺害被綁架人的,最高可以判處死刑。從《刑法》的規定可以看出該罪既侵害財產法益,也侵犯人身法益,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應當予以嚴厲打擊。

    最後,筆者想說的還是那句話“不能犯罪是底線”。

  • 7 # 龍江故事

    罪有應得,為了一己之私寧可犧牲自己的骨肉,父親應該是頂天立地,家中的頂樑柱,要做出一種博大的感召力,可他卻選擇了利用女兒犯罪,不配為人父母所以說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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