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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爵位有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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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孤狼嘯月31600808

    大清爵位主要分為三個系統:宗室爵位、異姓功臣爵位和蒙古爵位。

    清朝依然施行王公侯伯子男爵位制度,也按照晉朝的宗王官於京師的制度。藩王不就藩地方,沒有爵土。清朝爵位分為宗室爵位、異姓功臣爵位、蒙古爵位。 宗室爵位分為十二等,每等若干級。十二等大致可分為超品、品級: 超品: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公、將軍。蒙古爵位一般按照宗室爵位例,同時保留原來的蒙古尊號,有時在親王之上依舊設立汗號世襲罔替。

    異姓功臣爵位當然是封給異姓功臣的。公、侯、伯、子、男是其中的一部分。異姓功臣爵位分為九等。 清朝的爵位分宗室、蒙古、功臣三種。

    宗室爵位,又稱宗室覺羅世爵,掌於宗人府,共分為十二級,只授予愛新覺羅氏族人,它們分別是:

    男子

    和碩親王(和碩:滿語意為一方、一隅)歲俸銀1萬兩,祿米1萬斛;

    世子歲俸銀6千兩,祿米6千斛;

    多羅郡王歲俸銀5千兩,祿米5千斛;長子歲俸銀3千兩,祿米3千斛;

    多羅貝勒歲俸銀2500兩,祿米2500斛;

    固山貝子(固山;滿語意為一角)歲俸銀1300兩,祿米1300斛;

    以上四種為高階爵位,貝子是當朝皇子的最低封爵,但也有例外,有個別皇子只封得鎮國將軍。親王、郡王補服為前後胸加兩肩共四團龍,貝勒為前後兩團正蟒,貝子為兩團行蟒。

    奉恩鎮國公歲俸銀700兩,祿米700斛;

    奉恩輔國公歲俸銀500兩,祿米500斛;

    不入八分鎮國公,同奉恩鎮國公

    不入八分輔國公,同奉恩輔國公

    公爵以上為超品,補服均為正蟒方補。所謂“入八分”是八種標幟,表示其顯赫的身分。如朱輪、紫韁、背壺、紫墊、寶石、雙眼、皮條、太監。其中皮條是指車上有皮鞭可驅散擋路的人,背壺是指車上可帶暖壺,護眼指雙眼雉翎,不入八分不用在京當差,也不必在京裡住。

    鎮國將軍(相當於一品武官,補服為麒麟)

    一等鎮國將軍歲俸銀410兩,祿米410斛;

    二等鎮國將軍歲俸銀385兩,祿米385斛;

    三等鎮國將軍歲俸銀360兩,祿米360斛;

    輔國將軍(相當於二品武官,補服為獅子)

    一等輔國將軍兼一雲騎尉歲俸銀335兩,祿米335斛;

    一等輔國將軍歲俸銀310兩,祿米310斛;

    二等輔國將軍歲俸銀285兩,祿米285斛;

    三等輔國將軍歲俸銀260兩,祿米260斛;

    奉國將軍(相當於三品武官,補服為豹子)

    一等奉國將軍兼一雲騎尉歲俸銀235兩,祿米235斛;

    一等奉國將軍歲俸銀210兩,祿米210斛;

    二等奉國將軍歲俸銀185兩,祿米185斛;

    三等奉國將軍歲俸銀160兩,祿米160斛;

    奉恩將軍(相當於四品武官,補服為老虎)

    奉恩將軍兼一雲騎尉歲俸銀135兩,祿米135斛;

    奉恩將軍歲俸銀110兩,祿米110斛。

    (上面四等爵位每一種又細分為三等,如一等鎮國將軍、二等鎮國將軍、三等鎮國將軍,僅俸銀和祿米有差別)

    低於奉恩將軍的稱作閒散宗室,視四品官待遇。

    爵位世襲,分為降等世襲與世襲罔替。

    降等世襲,即每承襲一次要降一級,但降級若干次(親王降至鎮國公,郡王降至輔國公,貝勒降至不入八分鎮國公,貝子降至不入八分輔國公,鎮國公降至鎮國將軍,輔國公降至輔國將軍)後便不再遞降,以此爵傳世。

    世襲罔替,即以原爵位承襲。例如大清十二家“鐵帽子王”。

    女子

    宗室女子的爵位分別是:

    1、固倫公主:居京師俸銀400兩、祿米400斛,下嫁外藩俸銀1000兩、俸緞30匹

    2、和碩公主:居京師俸銀300兩、祿米300斛,下嫁外藩俸銀400兩、俸緞15匹

    3、郡主:居京師俸銀160兩、祿米160斛,下嫁外藩俸銀160兩、俸緞12匹

    4、縣主:居京師俸銀110兩、祿米110斛,下嫁外藩俸銀110兩、俸緞10匹

    5、郡君:居京師俸銀60兩、祿米60斛,下嫁外藩俸銀60兩、俸緞8匹

    6、縣君:居京師俸銀50兩、祿米50斛,下嫁外藩俸銀50兩、俸緞6匹

    7、鄉君:居京師俸銀40兩、祿米40斛,下嫁外藩俸銀40兩、俸緞5匹

    8、六品格格:居京師俸銀30兩、祿米30斛,下嫁外藩俸銀30兩、俸緞3匹

    宗室女子額駙待遇:

    1、固倫公主額駙:居住京師俸銀300兩、祿米300斛,外藩俸銀300兩、俸緞10匹

    2、和碩公主額駙:居住京師俸銀250兩、祿米250斛,外藩俸銀255兩、俸緞9匹

    3、郡主額駙:居住京師俸銀100兩、祿米100斛,外藩俸銀100兩、俸緞8匹

    4、縣主額駙:居住京師俸銀60兩、祿米60斛,外藩俸銀60兩、俸緞6匹

    5、郡君額駙:居住京師俸銀50兩、祿米50斛,外藩俸銀50兩、俸緞5匹

    6、縣君額駙:居住京師俸銀40兩、祿米40斛,外藩俸銀40兩、俸緞4匹

    世爵即異姓功臣爵位,或稱功臣世爵、民世爵,掌於吏部驗封司,授予漢員和西南民族等滿蒙外其他民族人士。

    等級分為1、公爵。2、侯爵。3、伯爵(上三者超品)。4、子爵(正一品)。5、男爵(正二品)。6、輕車都尉(正三品,以上爵位均分一等、二等、三等三個等級)。7、騎都尉(正四品)。8、雲騎尉(正五品)。9、恩騎尉(正七品)。

    除恩騎尉外,所有爵位的晉爵都是以雲騎尉為基礎的。

    獲得2個雲騎尉,就晉爵為騎都尉;

    騎都尉再加封1個雲騎尉,就為“騎都尉兼一雲騎尉”;騎都尉再加封2個雲騎尉,就晉爵為為三等輕車都尉;

    一等輕車都尉再加封1個雲騎尉,就為“一等輕車都尉兼一雲騎尉”;一等輕車都尉再加封2個雲騎尉,就晉爵為三等男爵。類推,一直一等公。

    這樣,大清的功臣爵位實際分為27個級別:

    公爵:一、二、三等公爵;

    侯爵:一等侯爵兼一雲騎尉、一、二、三等侯爵;

    伯爵:一等伯爵兼一雲騎尉、一、二、三等伯爵;

    子爵:一等子爵兼一雲騎尉、一、二、三等子爵;

    男爵:一等男爵兼一雲騎尉、一、二、三等男爵;

    輕車都尉:一等輕車都尉兼一雲騎尉、一、二、三等輕車都尉;

    騎都尉:騎都尉兼一雲騎尉、騎都尉

    雲騎尉:雲騎尉

    恩騎尉:恩騎尉是一級特殊的爵位,大清世爵每承襲一次,即降一級,雲騎尉再襲一次,就降為恩騎尉,恩騎尉不再降爵,而是世襲罔替。

    俸祿

    一等公歲支俸銀700兩,二等公685兩,三等公660兩

    一等侯兼-雲騎尉635兩,一等侯610兩,二等侯585兩,三等侯560兩

    一等伯兼-雲騎尉535兩,一等伯510兩,二等伯485兩,三等伯460兩

    一等子兼-雲騎尉435兩,一等子410兩,二等子385兩,三等子360兩

    一等男兼-雲騎尉335兩,一等男310兩,二等男285兩,三等男260兩

    一等輕車都尉兼-雲騎尉235兩,一等輕車都尉210兩,二等輕車都尉185兩,三等輕車都尉160兩;

    騎都尉兼-雲騎尉135兩,騎都尉110兩,雲騎尉85兩,恩騎尉45兩

    還有不列等的閒散公255兩,閒散侯230兩,伯品級官205兩,子品級官180兩,男品級官155兩,輕車都尉品級官130兩,騎都尉品級官105兩,雲騎尉品級官80兩。凡在京八旗世爵,每俸銀1兩,兼支給米1斛

    比較耳熟的清代異姓功臣中,如和珅原襲三等輕車都尉,後晉爵至一等忠襄公;曾國藩授封一等毅勇侯;李鴻章授封一等肅毅伯(死後追封為一等侯);左宗棠授封一等恪靖伯(死後追封為一等侯);臺灣首任巡撫劉銘傳,賜號驃勇巴圖魯,授封一等男爵。而且在中華民國初年的軍閥、內閣重臣、封疆大吏、社會名流等人中,我們還經常見到這些人的姓名前加有爵號,這是因為他們或世襲、或實封有各種爵號,雖然已改朝換代,但歷史的印記或遺老遺少的秉性不能改變的緣故

    清代的公、侯、伯爵均分三等,地位都是在一品之上。雍正以前,爵位沒有名字,雍正之後,開始賜予封號,公爵封號最多四個字,整個大清只有4人,而且全部都是在乾隆年間,他們是:

    1、一等誠嘉毅勇公,姓富察氏,名明瑞,字筠亭,滿洲鑲黃旗人,屬於乾隆皇后富察氏外戚集團。

    2、一等誠謀英勇公,姓章佳氏,名阿桂,字廣庭,滿洲正藍旗人,後改隸正白旗,其父是大學士阿克敦,阿桂本人是乾隆末年的領班軍機大臣,與和珅關係不睦,但都是乾隆寵幸之臣。

    3、一等嘉勇忠銳公,姓富察氏,名福康安,字瑤林,滿洲鑲黃旗人,其父是大學士傅恆,傅恆本人是乾隆第一位皇后富察氏(孝賢皇后)的弟弟,被封為一等忠勇公,保和殿大學士(此職為三殿三閣大學士的最高等級,傅恆死後,就再無人取得過此大學士級別,原為第二的文華殿大學士就相當於最高的大學士)。傅恆有四子:福靈安(僅獲雲騎尉世職,當過總兵、副都統)、福隆安(是乾隆女兒和嘉公主的丈夫,父死後,承襲一等忠勇公)、福長安(乾隆死後,與和珅一起獲罪,嘉慶帝讓其監督和珅自盡,卻未殺他,後來任正黃旗滿洲副都統)、福康安(屢立戰功,金川平,論功封三等嘉勇男,後晉封嘉勇侯;平臺灣林爽文亂,進一等嘉勇公;平廓爾喀,加賜一等輕車都尉;前往安南國平亂途中加封嘉勇忠銳公;平苗人起義,進封貝子;後病死軍中,追封郡王。其子德麟,襲貝勒,遞降至不入八分輔國公,世襲罔替)。

    4、一等武毅謀勇公,姓烏雅氏,名兆惠,字和甫,滿洲正黃旗人,孝恭仁皇后(雍正帝母親烏雅氏)族孫。

    蒙古爵位,稱為外藩蒙古世爵,掌於理藩院。

    清廷授予蒙古封建主王公爵位,任命為旗長,蒙古語稱札薩克(jasak,意為掌權之統治者)。札薩克世襲,根據清廷的規定和法令處理旗務,並接受清廷的監督。札薩克之下設協理臺吉、管旗章京、梅倫、筆帖式等僚屬,協理旗務。旗內的土地和屬民由札薩克支配,旗下設佐,為基本軍事單位,每佐設佐領一人,轄旗丁一百五十人,在旗札薩克領導下,審理丁冊,徵收稅課,排解糾紛,傳遞信件及徵發人丁。佐領之下設驍騎校、領催,協助佐領辦理軍政事務。每六佐復設一參領統轄。在佐之下,每十戶設一什長,為最低一級行政單位的管理人。清統治者為了不使旗札薩克享有獨立權力,訂出會盟制度,在旗之上設盟,合數旗而成。盟不是實質性的管理單位,只是一種實行監督的組織,一般不設辦理盟務的衙門。只是在盟內各旗會盟時“簡軍實、閱邊防、理訟獄、審丁冊”。盟設正副盟長各一。每3年會盟一次,各盟均有固定的會盟地。盟長由理藩院於盟內各旗札薩克中選人賽清帝任命兼攝。盟長的主要任務是充當會盟的召集人,不能直接干預各旗內部事務,也無權擅自發佈政令,只是對各旗札薩克起監督作用,並充當旗札薩克與清政府的中間人。蒙古舊有的部,只在名義上儲存下來,不具有任何行政職能。

    封爵為:。1親王。2郡王。3貝勒。4貝子。5鎮國公。6輔國公。7札薩克臺吉。8一等臺吉(塔布囊)。9二等臺吉(塔布囊)。10三等臺吉(塔布囊)。11四等臺吉(塔布囊)。12固倫額駙。13和碩額駙。14郡主額駙。15縣主額駙。16郡君額駙。17縣君額駙。

    外蒙古四部:土謝圖汗,賽音諾顏,車臣汗,扎薩克圖汗,下轄旗八十六個,計:土謝圖汗部20旗,屬汗阿林盟;三音諾顏部22旗,厄魯特2旗,屬齊齊爾巴克盟;車臣汗部23旗,屬克魯倫巴爾和屯盟;札薩克圖汗部18旗及輝特部1旗,屬札克必拉色欽比都哩雅諾爾盟。

    青海蒙古共置西蒙古和碩特、綽羅斯、輝特、土爾扈特等部28旗、喀爾喀部及諾門罕1旗,為1盟,由西寧辦事大臣兼任盟長。

    土爾扈特部編旗設盟:在今新疆巴音格楞蒙古族自治州境內的舊土爾扈特部4旗,為南路烏納思索珠克圖盟;今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境內的3旗,為北烙烏納恩索珠克盟;今烏蘇縣境內的2旗,為東路烏訥恩素珠克盟;今博爾塔拉蒙古族自治州境內的1旗,為西路烏訥恩素珠克盟。此外,新土爾扈特2旗,為青塞特奇勒圖盟;和碩特3旗,為巴圖塞特奇勒圖盟。

    在西套蒙古地區也建立了旗制。阿拉善地區和碩特蒙古,於康熙年間建立札薩克旗;額濟納地區亦建立了札薩克旗,皆不設盟。乾隆年間,杜爾伯特三策凌率部南附大清後,於1754年(乾隆十九年),建左翼1旗,輝特1旗,為賽因濟雅哈圖左翼盟;又建右翼3旗,輝特1旗,為賽因濟雅哈圖右翼盟。

    封爵有汗,王、貝勒、貝子、公。無塔布囊,有臺吉。

    漠南蒙古藩封:六盟四十九旗

    科爾沁六旗,親王四人,郡王四人,貝勒二人,貝子一人,鎮國公二人,輔國公六人;扎賚特一旗,貝勒一人;杜爾伯特一旗,貝子一人;郭爾羅斯二旗,鎮國公一人,輔國公一人,一等臺吉一人:四部十旗為一會盟於哲裡穆。敖罕一旗,郡王一人,貝子一人,輔國公一人;奈曼一旗,郡王一人;翁牛特二旗,郡王一人,貝勒一人,貝子一人,鎮國公一人;巴林二旗,郡王二人,貝子二人,鎮國公一人;扎魯特二旗,貝勒二人,鎮國公一人;喀爾喀左翼一旗,貝子一人;阿祿科爾沁一旗,貝勒一人;克西克騰一旗,一等臺吉一人:八部十一旗為一會盟於召烏達。

    喀喇沁三旗,郡王一人,貝子一人,鎮國公一人,輔國公二人,一等塔布囊一人;土默特二旗,貝勒一人,貝子一人,附喀爾喀貝勒一人:二部五旗為一會盟於卓索圖。烏珠穆秦二旗,親王一人,郡王一人,貝勒一人,鎮國公一人,輔國公一人;阿霸垓二旗,郡王一人,貝子一人,輔國公一人;蒿齊忒二旗,郡王二人;蘇尼特二旗,郡王二人,貝子一人,輔國公一人;阿霸哈納爾二旗,貝勒一人,貝子一人:五部十旗為一會盟於錫林。

    四子部落一旗,郡王一人;喀爾喀右翼一旗,貝勒一人,貝子一人,輔國公一人;毛明安一旗,貝勒一人,一等臺吉一人;烏喇特三旗,鎮國公一人,輔國公一人:四部六旗為一會盟於烏蘭察布。

    鄂爾多斯七旗,郡王一人,貝勒二人,貝子三人,輔國公一人,一等臺吉(各)一人,自為一會盟於伊克召。每會設盟長一人,副盟長一人。惟歸化城土默特會盟,不設盟長,均集於本城,聽簡命大臣裁定。

    漠北蒙古藩封

    喀爾喀後路土謝圖汗二十旗,汗一人,親王二人,郡王一人,貝勒二人,輔國公七人,一等臺吉八人,為一會盟於汗阿林。

    東路車臣汗二十三旗,汗一人,親王一人,郡王一人,貝勒、貝子各二人,鎮國公三人,輔國公三人,一等臺吉十四人,為一會盟於克魯倫巴爾河屯。

    西路扎薩克圖汗十七旗,汗一人,貝勒一人,鎮國公三人,輔國公六人,一等臺吉九人,為一會盟於扎克畢賴塞欽畢都裡也諾爾。

    南路賽音諾顏大扎薩克親王二十二旗,大扎薩克親王一人,郡王二人,世子一人,貝勒二人,鎮國公二人,輔國公八人,一等臺吉九人,為一會盟於齊齊爾裡克。每歲各以副將軍考核,間歲以參贊大臣前往會核,統聽於烏里雅蘇臺定邊左副將軍裁定。

    青海蒙古藩封

    厄魯特二十一旗,回特三旗,土爾古特四旗,喀爾喀一旗,親王一人,郡王三人,貝勒一人,貝子二人,鎮國公一人,輔國公五人,一等臺吉六人。以上四部落皆散處,不分畛域,聽於西寧辦事大臣統制。

    河套等部蒙古藩封

    賀蘭山厄魯特一旗,貝勒一人,鎮國公一人。

    烏蘭烏蘇厄魯特二旗,貝子二人。

    推河厄魯特,一等臺吉一人。

    額爾濟內土爾古特一旗,貝勒一人。

    都爾伯特十四旗,特古斯庫魯克汗一人,親王一人,郡王一人,貝勒二人,貝子四人,輔國公二人,臺吉五人。以上各部落,悉聽定邊左副將軍裁定。察哈爾遊牧一旗,聽治於察哈爾都統。

    西藏蒙古藩封

    輔國公二人,一等臺吉一人,噶布倫四人(內一人用輔國公兼之)。

  • 2 # 季我努學社

    中國古代自從國家誕生,統治機器日益完善,政治制度逐漸繁密,與之相對應的功勳貴族表彰制度也愈發成熟,至清代時,爵位制度已經頗有特色。下面我們就清代的爵位制度做一個簡單的介紹。

    中國的爵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時期,傳說中的堯舜時期和夏朝都有文獻說明設立了爵位及其相關制度,但由於缺乏出土文物和實物資料證明。其具體情況目前還不能確定。中國歷史上目前可以確定的最早的爵位制度應該在西周時期。周代統治集團就確定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周代實行了“分封制”,可以世襲罔替。比如我們熟悉的齊桓公、晉文公、楚莊公,都是“公”這一級的爵位,在各自的封國裡掌握極大的權力。

    此後歷代均有自各自的爵位制度。歷經千餘年的發展,眾所周知,清代的統治階層來自關外滿族,滿清統治者在戰爭年代以及入關建立全國政權的過程中,除了武力征服四方討平外,還運用體制內的若干獎勵和籠絡措施鞏固其統治。所以清代的爵位制度與前朝相比,有了系統上呈現出多元幷包的特點。

    清代爵點陣圖解

    清代除了皇家宗室、異姓功臣的爵位系統外,對蒙古等邊疆地區也有爵位。皇家宗室的爵位分為和碩親王、世子、多羅郡王、長子、多羅貝勒、固山貝子、奉恩鎮國公、奉恩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一至三等鎮國將軍、一至三等輔國將軍、一至三等奉國將軍、奉恩將軍等十四級。其中“和碩”、“多羅”、“固山”都是滿語轉音。這些爵位由高到低的俸祿從俸銀1萬兩,祿米1萬斛到俸銀110兩,祿米110斛。

    和碩豫親王多鐸

    蒙古與滿族很早就發生關係,兩族間還常常通婚以加固友好。蒙古也有爵位,由理藩院掌管,蒙古語稱之為札薩克(意為“統治者”)。札薩克可以世襲,下設協理臺吉、管旗章京、梅倫、筆帖式等僚屬,協理旗務,這些名稱均與滿語音譯有關。旗內的土地和屬民由札薩克支配。雖然札薩克的自主權很大,但是仍要根據清廷的規定和法令處理旗務,受到中央節制。今天我們知道在有蒙古族同胞聚居的自治區在行政區域上稱之為“盟”、“旗”,就是清代蒙古王公貴族統治下的遺留名稱,體現了我們中華民族的文化多元與歷史傳承。

    參考資料:

    吳吉遠:《清代外藩爵位制度與滿蒙政治聯盟》

    朱洪梅:《淺論清代宗室封爵制度》

    香蓮:《清代蒙古王公襲職制度研究》

  • 3 # 野談歷史

    清朝宗室封爵制度的產生和完善促進了清朝宗室集團的形成和發展。入關前,清宗室擁有很大的權力,他們可以統轄其名下的八旗事務,參與政治並且擁有兵權,是掌控國家軍政大權的主要力量。

    愛新覺羅宗室對清朝早期的創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他們在統一女真族各個部落的戰爭和攻陷遼東地區的戰鬥中均為主要的軍事力量。但處於剛剛發展起來的清宗室,其封爵制度方面還沒有完善。

    努爾哈赤作為族長,只稱“淑勒貝勒”或“聰睿貝勒”,意思與“首領”或“酋長”一樣,且“貝勒”多為蒙古各部落首領稱謂,不以爵位來看待。

    天聰十年(1636年),皇太極稱帝並改國號為“大清”,改元祟德。為了能夠充分調動滿洲貴族的積極性,確保軍事上的優勢,特將宗室爵位定為九等:

    一等和碩親王;二等多羅郡王;三等多羅貝勒;四等固山貝子;五等鎮國公;六等輔國公;七等鎮國將軍;八等輔國將軍;九等奉國將軍。

    如此,清宗室封爵制度形成初步的雛形,並在此制度的影響下,貴族集團紛紛統兵出征,衝鋒陷陣,為清朝的基業立下汗馬功勞。

    清軍入關後,介於其建立統一王朝的軍事需要,清帝對戰時有功的宗室逐一進行封賞。

    順治元年(1644年),清世祖福臨將都城遷至燕京並頒佈即位詔書,該詔書的頒佈,肯定了宗室集團在清王朝統一戰爭中的功勞,並愈加肯定了他們的政治地位。順治六年又規定:“宗室列爵十等”在九等爵之外增加了奉恩將軍,還對每等爵位的承襲辦法進行了規定。此次的分封多達九十六人,促使宗室成員人數遠遠高於入關前的數量,為宗室集團的未來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清代的封爵制度,在保留其本民族特色的基礎上,又加入了歷朝歷代的封爵制度的內容。清代封爵制度既是規範宗室等級的家族法也是確立國家貴族地位旳國法。封爵制度為宗室成員劃分財產和權利地位的等級界限提供了具體的標準,是調整宗室關係的重要準則。

    封爵制度的初步確定,是為了迎合特定的政治需求。故而隨著形勢的不斷髮展和變化,宗室封爵制度也經歷了多次的修改和補充。直到乾隆十三年(1748)《考試受封表》和《欽定封爵表》的出臺,才確立了最終的封爵制度並且一直執行到清王朝覆滅。

    《考試受封表》和《欽定封爵表》中將宗室爵位增至十四等:一等曰和碩親王,二等曰世子,三等曰多羅郡王,四等曰長子,五等曰多羅貝勒,六等曰固山貝子,七等曰奉恩鎮國公,八等曰奉恩輔國公,九等曰不入八分鎮國公,十等曰不入八分輔國公,十一等曰鎮國將軍,十二等曰輔國將軍,十三等曰奉國將軍,十四等曰奉恩將軍。

    除了封爵等級的完善,為了保持和維繫宗室封爵特權,清政府還對宗支後繼,宗婦數量等級,宗室服飾標誌等問題,進行了嚴格的法律規定。

  • 4 # 神話靚靚

    清朝爵位依然沿用王公侯伯子男爵位制度。沒有爵士。藩王不用去番地。爵位分三類,宗室爵位,異姓王功臣爵位。蒙古爵位。

    那宗室爵位如下: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這四種爵位必須是當朝皇帝的兒子才能賜封。

    異姓王(功臣爵位)如下:一等誠嘉毅勇公,一等誠謀英勇公,一等嘉勇忠銳公,一等武毅謀勇公。餘此類推。還有二等,三等。而且還可以世代接替(世襲罔替)

    在這裡我們比較熟悉的和珅,原襲三等輕車都尉,後晉爵至一等忠襄公;(當朝一品大員,公爵),曾國藩,平定太平天國有功,授封一等毅勇侯(當朝一品,侯爵)。李鴻章授封一等肅毅伯(當朝一品,伯爵),他死之後才被追封為侯爵。臺灣首任巡撫劉銘傳,賜號驃勇巴圖魯,授封一等男爵。也就是說 他是省長+男爵。比以上幾位品級都低。

    蒙古爵位:首先說明一點,蒙古爵位在清朝沒有一點權力,也沒有俸祿也只是象徵性的聽從中央政府的冊封。

    爵位封號為: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札薩克臺吉,一二三四等臺吉,固倫額駙,和碩額駙,郡主額駙,縣主額駙,郡君額駙,縣君額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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