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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號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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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白雪姐姐
既然你父親已經把宅基地賣給了別人,並打了收據,證件兒也給了別人,這就足以說明你家的宅基地已經不是你們的了。雖然名字還是你父親的,但事實上你父親的名下,早已就沒有了宅基地。只是空名而已,毫無效果,一點兒意義也沒有了,一點兒存在的價值也沒有了。 接下來你們該做的,只是你父親幫助,買方辦理過戶手續的義務了。其他的你也不要多想,因為買賣,早已形成事實的存在。無論之前有什麼政策,但你的買賣,只要是合理合法的,只要手續是正當的,只要合同是生效的。只要是你父親當時的主觀意願。那麼一切的一切都是事實存在的必然。儘管現在房屋升值了,你們也沒有索回的權利。因為如果房屋貶值的話,你們是不會主動給對方補償現款的。這就是一買一賣的規矩,這就是做人的原則,這就是百姓們必須有的信譽度,這就是千百年來人們所認同,所遵循的[誠信]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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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頑童168666666
不能登記,要辦理登記手續:需要你父母親同時到房產局登記處辦理過戶手續,比如,如果一方不在你爺爺奶奶健在,一半是爺爺奶奶的,如果母親不在,外公外婆健在那一半是外公外婆的,也就父母子女各三分之一,缺一方不可,再說當年私自交易,沒有證人,買方賣方都沒有簽字,上法律上是不成立,只能當作你父親向他借錢拿房產證抵押而己。現在如果打官司,你家贏,法院判你家還錢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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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剛56891614
如果賣本村集體組織成員合同有效如果賣結村集體外人員無效但是你想耍要付出成本按北京法院處理原則按現值地上物和區位補嘗院子的賠嘗的標準要有資質的評詁機構或法院委託進行如不賠錢按貸/款利率雙倍賠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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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唯心道
這裡有法律問題也有道德問題,法律上農民宅基地是不允許買賣的,也就是說買賣合同無效,不單是農民自己無權買賣,就是村委會也無權買賣的,因為村委會無權將農業用地變更為商品用地的,社會上存在許多這樣的事,所以小產權房就是最好的解釋。道德方面講,既然收了錢還有收據,那麼買賣有效,法理不足,涉及到雙方都有法律責任,此事只能雙方協議解決。這也說明農村法律空白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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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4554加油
宅基地是你全家人的每人30平方米,如果被你父親一個人賣掉那是不合法的,證件上是明確你家有幾人口,收據上只有你父親一人簽名那是無效的,除非你全家只有你父親滿18週歲,那收據就有效了。收據相當於合同,如沒有人證或公正處公正過,那這收據是有很大的突破口的。土地是不能隨便買賣的。
我家宅基地是父親的名字,前些年由於多種原因,父親把老宅賣了別人,別人也因此建了新房,當時打了收據。並把房產證本給了人家,沒過戶,現在確權登記,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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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後,涉及宅基地使用權歸屬問題。
中國《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內空閒地和其他土地的,應由鄉里批准。
如果房屋買賣成立,你應該配合對方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中國農村村民使用的宅基地,遵循房地一致原則,村民在買賣房屋的同時,客觀上已經讓出了宅基地的使用權。只要買賣是事實,那麼這個時候的宅基地使用權也是隨之轉移的,這種轉移是法定的。
從你的情況看,房屋買賣沒有簽訂合同,只有收據,無法判斷釋放買賣合法,如果合法使用權已經轉移,不能確權。如果不合法,透過相關途徑追回,可以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