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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書中的世界

    孝是中國傳統美德,我認為生前盡孝,要比死後守孝更為重要,只要珍惜眼下盡孝的時光,多陪陪自己的家人,老人最希望的是生前多看看自己的子女,多陪陪自己,而不是死後去守孝,那一切都是徒勞的,盡孝的重點是生前照顧,而不是死後守孝,請大家珍惜當下,多陪陪自己的父母。

  • 2 # 青年中醫張清雲

    為什麼要守孝?

    古人的解釋也很簡單,“孝”就是對父母養育之恩的一種回報,叫做“慈烏反哺”:父母給你生命,所以你要善待父母之生命;父母寧願自己挨餓受凍,也要讓你吃飽穿暖,所以你要照顧父母之溫飽;你在父母懷抱有三年時間完全不能自立,完全依賴父母而生存,所以父母死後你要守孝三年 。

    《二十四孝》影響中國社會600多年,古人盛讚的這“二十四孝”,有多少是我們今天可以做到的呢?“鹿乳奉親”可以勉強做到,“負米養親”“親嘗湯藥”“拾葚養親”“行佣供母”“打虎救父”“棄官尋母”等等,也許可以勉強做到。還有一些是我們絕對做不到的了,如“孝感動天”“埋兒得金”“懷橘遺親”“哭竹生筍”等等。有些我們咬咬牙也許能做到,但已是沒有必要了,如“嘗糞心憂”“賣身葬父”“刻木事親”“扇枕溫衾”“聞雷泣墓”“臥冰求鯉”“恣蚊飽血”“親滌溺器”等等。時代不同了,古人能做的,我們未必能做;古人須做的,我們未必必須做;古人做得很好的,我們未必做得到。我們讀《二十四孝》,當以同情之心去了解古人。他們也許並非看重這些形式,要後人件件照辦;而是想透過這些故事,告訴我們人世間還有“孝”之一字!

    為什麼要“孝”?古人的解釋也很簡單,“孝”就是對父母養育之恩的一種回報,叫做“慈烏反哺”:父母給你生命,所以你要善待父母之生命;父母寧願自己挨餓受凍,也要讓你吃飽穿暖,所以你要照顧父母之溫飽;你在父母懷抱有三年時間完全不能自立,完全依賴父母而生存,所以父母死後你要守孝三年。

    父親過世守孝兩年零四個月母親因為生養自己時受盡生產時的折磨和痛苦!所以要守孝三年!到期燒一些紙錢!(如頭期,三期,五期,七期,六十天,一百天,週年,清明,農曆七月十五鬼節,農曆十月初一,春節前兩天),守孝期間不要穿花色的豔麗色的服裝只穿一些素色的服飾!最好不要出入娛樂場所!最好不要結婚第一年春節家中不要貼福字春聯窗花不去親友家串門拜年等等的!第二年春節可以簡單的貼一個福字!三年滿期到墳前祭奠回來脫掉孝服就算結束了!

    古時官家“三年”守孝中不能參加宴會應酬,夫婦不能同房,家屬不能生孩子,民間沒有這麼多限制,但在守孝中是不能婚娶的,一年之內不能參加喜慶活動。如遇必須婚娶的可,可在百日之內操辦,叫做“借孝”。

    守孝總體看來是為了不忘父母養育之恩,這是我們中華文化的傳統美德,但三年的種種戒律可能在現在這個大環境下不太合適,可以適當的做出改變

  • 3 # 許文華

    孔子曾說: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

    孔子這段話是對父母喪要守孝三年的解釋。但這段話也說明,在孔子之前就有為父母喪守孝三年的社會習俗。孔的解釋既是對這一習俗的總結,也是對這一禮儀合理的解釋。在過去的生存環境裡,人出生後的前三年確實是父母親最艱辛的三年,父母去世了為他們節儉三年,三年之內不尋歡作樂,以示對父母的悼念也是應當的。

    因為孔子儒家的首魁人物,他的總結,他的解釋便成了儒家的祖制了。

    對於歷史我們不可非議,非議了也沒有實際意義,最多是吸收教訓或加以改造罷了。現在這個守孝三年的禮制,幾乎是無人遵守了,大部改成三天了。父母下葬三天後“復山”

    (下葬後第三天到父母墳前再次祭祀)了事。有的當天下午“復山”後就各散五方。

    為父母守孝,是對父母的懷念,但對先人的懷念,不能停留於形式,重在心裡和行動:心裡常掛念父母的好,父母的恩情;父母生前美好的期望盡力去實現,父母生前善意的勸誡不要去違反,而且遵行一輩子。這才是對父母最大的、最高的孝!

  • 4 # 教育反思者

    古時要求守孝三年,宣揚“孝”,其實是為了貫徹“忠”。

    我們現在為什麼有那麼多的形式主義,可能都是源於此!

  • 5 # 一時5

    儒家講的孝道是應該的,對先人適當尊重是可以的。但守孝三年只是個形式,已不適應於現在社會發展的要求,是應該擯棄的東西。

  • 6 # 徐文山

    先聖孔子的儒家思想影響中國兩千多年,直到現在還影響著我們。其中講的關於治國、持家、處世、為學和做人等有很多好東西,值得我們去學習和思考,但這守孝要三年就太過分了。在快節奏的現代,連騎腳踏車上下班都不適應社會速度,再拿出三年守孝就怡笑大方了。

    “成佛無需菩提葉,梧桐樹下亦參禪”,不光在佛道上,在孝道上亦如此。不用搞形式主義,有心,並能付諸於行動就是最好的。

  • 7 # 伊森3號

    三年,是感恩父母帶孩子的最辛苦的那段時間。

    至於何種形式,不重要。

    時時常掛念,在或不在。

  • 8 # 文蜻蜓664

    封建社會還要有殉葬,你殉葬嗎?儒家不好的東西就要扔掉,真有孝義,何必守孝三年?生前善待老人,就是最大的孝義!

  • 9 # 白河水悠悠2

    儒家守孝其實是27個月,籠統的講是三年,對於入仕做官的人講就是丁憂,守為後,晚一點,進孝才是真正的孝,儒家被統治階層奉為國策,有他的內在的聯絡,一個人能盡孝道,大體上也能為統治階級盡忠

  • 10 # 北斗惜星

    ①在當時生活工作沒那麼緊張,②傳承下來的文化要其精華棄其糟粕,孝這種精神是好的,但是盲目的,愚蠢的孝是不可取的,如果守孝三年,放在現在緊湊生產生活是不適應,也無法進行的。

  • 11 # 顏小二述哲文

    儒家主張守孝三年有積極的一面,亦有消極的一面,積極面在於其主要是用三年喪期幫助生者宣洩自己失去親人的悲傷,消極面就在於後世僵化於三年喪期的形式,讓其三年喪期流於表面形式,失去其意義。

    儒家主張守孝三年,主要作用不在於守喪的形式,而是透過守喪,讓人有一個緩衝階段調整自己的心情,消化自己親人逝去的悲傷,同時也表達了人對於不孝、非孝之行為拒斥的情感。所以,儒家主張守喪三年,在慰藉生者逝者已逝方面,有其合理性,而我們要繼承的,也是這種情感上的慰藉功能,至於三年守喪的僵化形式就不太適合現代社會了,所以可以選擇性繼承儒家的三年守孝。

    1、儒家主張守孝三年的積極面:慰藉生者,滿足生者的情感需要

    在《論語》中記錄著孔子關於三年之喪的議論,它是這麼說的:

    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

    這是在說,孩子生下了以後,大約三年左右,才能完全離開父母的懷抱,能夠獨立行走,所以三年的喪期,是天下通行的喪禮。

    孔子這裡明面上雖然是以人要在父母懷中三年,才能完全獨立行走,作為三年之期的依據,實則有“報恩”、“孝順”的潛臺詞。守喪三年的作用,也是在於報恩,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情罷了,是為人子心中盡孝的一種表達方式。

    而儒家理想人格之君子,在面對親人的喪失的時候,往往是十分悲哀的,關於這一點,孔子說:

    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

    孔子這是在說君子在服喪的時候,因為失去親人太過憂傷,於是,吃好吃的不會覺得香甜,聽好聽的音樂不會覺得快樂,住在家裡亦不會覺得舒服安寧。

    也就是說,如果對自己恩重如山的親人死了,自己反而吃好喝好,品德高尚的人更加受不了,他們需要一個情感發洩點。所以,守喪三年這種“自苦”的形式,恰恰就能滿足品德高尚之人發洩因親人逝去而縈繞在胸中的悲傷情感。實則,孔子也是在利用“三年喪期”告誡生者,逝者已逝,三年守喪期過去後,就不要再繼續悲傷,要開始自己的新生活。

    所以,儒家主張守喪三年,毫無疑問是有其積極作用,主要作用在於慰藉生者,幫助生者宣洩悲傷的情感,也就是滿足生者的情感需要。

    2、儒家主張守喪三年的消極面:後世出現不知變通的情況,僵化於守喪三年的形式

    誠然,儒家主張守喪三年主要是考慮到品德高尚之人的重情重義,需要一個時間來消化逝去親人的悲傷,也需要一個理由放下過去重新開始。但是,後世卻漸漸僵化,不顧時代背景的變化,以三年喪期作為評定一個人孝與不孝的標準,這就非常容易形成道德綁架。

    儒家主張守孝三年的初衷肯定不是強調三年守喪這種“自苦”形式,而僅僅只是考慮到當時那個社會下人們發洩逝去親人之憂傷情感的一個發洩需要。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實在沒有必要按照孔子那個時代那般,什麼都不做,僅僅是守著逝去親人墳墓。

    所以,要說儒家主張守喪三年的消極面,就在於後世出現不知變通的情況,僵化於守喪三年的形式,而讓守喪三年逝去了其情感慰藉的作用。

    3、總結

    透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做一個總結,儒家守喪三年主要還是基於生者哀悼逝者感情需要這一考慮而提出的,它的積極意義就在於肯定了人“孝順”、“知恩圖報”等美好品德,並以三年喪期的形式幫助人們宣洩心中的悲哀,給人一個重新開始的理由。但是,三年喪期的消極意義就在於後世對於三年喪期的僵化運用,僅僅拘泥於守喪三年的形式,而丟了形式背後的精神,這就有些可悲了。

  • 12 # 德雨50926495

    儒家作為中國文化,已經存在了二千多年。儒家主體思想,是仁、義、禮、智、信、忠、恕、中庸和孝道。儘管在歷史的各個不同時期,為適應封建統治的需要,而有所差別,但孝道觀念,一直是儒家所推崇和提倡的。孔子雖然不主張厚葬,但主張崇尚精神性的哀悼,他提倡的孝道觀,客觀上對後代的厚葬之風,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淮南子》“厚葬久喪以送死,孔子之立也”。

    孝道的觀念,是中國傳統文化重要組成部分,國人無論貴賤與貧富,都深深受到這種薰陶和影響。儒家孝道十分重視死,把送死看成是盡孝的主要標記之一。“百善孝為先”,這是老祖宗留下來的傳統。

    在隋朝隋煬帝時期,正式確立了科舉制度,逐步形成了社會,公開的人才選拔。在此之前,朝廷選拔官員,靠得是“舉孝廉”立仕,由官員或社會名流,共同推薦孝謙之士,入朝為官。人品是最重要的,其中忠孝被看作,是衡量人品的重要標準。最能體現這一點的,就是為父母守孝三年。所謂聖朝以孝治天下,做官的人,不管文武,也不管官有多大,碰到父母之喪,如果不馬上請假還鄉,監察御史,馬上可以提出彈劾,甚至罷官,永不錄用,是很嚴重的事。

    就連皇帝,也要守喪三年。而且在喪期內,不準結婚的,年輕皇帝登基前,若要結婚,除非由皇太后批准。老皇帝一死,新皇帝沒有就位,喪事沒有釋出之前,先辦婚事,然後,第二天再發喪,否則就違犯禮制。

    文化,是精神層面的東西,古代如此,今天也如此。喪禮,並不是靠法律規定的,而是發至每個人的內心深處。父或母不幸,居喪期間,內心思念的悲愁,吃飯都沒有味道,聽到音樂也不快樂,睡覺都睡不好,所以三年之中,沒有禮樂。這就是中國文化中,三年之喪的道理了。

    三年之喪,這是報答父母的三年養育之恩。你不是父精母血所生嗎?父母都不孝順,還能指望你,為這個社會幹點什麼呢?但守孝並不是,評價人品的唯一標準,床前盡孝要比死後守孝,好得多的多,久病床前,才是真正的孝。有句老話,“活著不給吃,死了供獻出”,這樣的守孝,有什麼意義呢?

  • 13 # 菩提非樹LW

    儒家主張守孝要三年,對此你如何評價?

    在當今時代,研究並弘揚儒家“孝道”文化是時代發展必須的,但我不贊成呆在家守孝三年,主張對“孝”的內容與形式應與時俱進。

    理由如下:

    “孝”作為一個倫理觀念正式提出是在西周,起初盡孝的物件是死去的父母或長輩,可以說是一種封建宗教倫理形式。

    孔子所創立的儒家學派,以復興周禮為宗旨,發展了“孝道”。《論語·學而》中說:“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孔子認為,父母死後,作為孝子應該繼承父母的遺志,完成他們未完成的事業。在孔子看來,子女只有繼承父志,才算是對父親的尊重,才是真孝。他讚美孟莊子的孝,就是由於他能夠繼承父志。儒家對孝道最權威的解釋來自孟子。“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是孟子在評價舜結婚的事情時說的。原文是:“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結合語境,這裡的“無後”,指的不是沒有後代之意,而是舜帝娶妻本來應當告知父母,但是他卻沒有告知,未盡後代應盡的責任義務。

    《爾雅》是中國最早的一部辭書,也是第一部訓詁書,為儒家經典 十三經之一。

    《爾雅》給“孝”下的定義是:“善事父母為孝”。

    漢代賈誼的《新書》解釋為“子愛利親謂之孝”。東漢許慎《說文解字》解釋為:“善事父母者,從老省、從子,子承老也”。

    許慎認為,“孝”就是子女對父母的一種善行和美德,是家庭中晚輩在處理與長輩的關係時應該具有的道德品質。

    漢代著名經學家趙歧所做的《十三經注》對“孝”有了完備的權威性解釋。“於禮有不孝者三者,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

    綜上所述,“孝道”的內容與形式一直在隨著時代的發展而不斷變化。那麼在當今社會,父母去逝後,還呆在家不去工作,躺在墓地旁守孝三年,顯然是不現實的,也是不符合“孝”的本義的。我認為這是一種愚孝,更何況“心中若有桃花源,何處不是水雲間?”“成佛無需菩提葉,梧桐樹下亦參禪。”

    我也不提倡“唯父母之命必從”的愚孝。當今社會,我認為作為子女能修身,齊家,努力實現自己的理想抱負,並讓父母無憂無慮平安健康度晚年,更能體現《論語》中所闡述的“孝”的本質含義。

    當然,《論語》作為一部儒家經典,其中所蘊含的養老敬老的基本社會道德是中華民族彌足珍貴的文化遺產。在大力弘揚傳統文化、構建和諧社會的今天,尤其是在我國已經進入人口老齡化的形勢下,研究、發展和弘揚傳統的儒家“孝道”文化是時代發展的需要。

    通城二中 黎文

    二0二0年元月二十八日

  • 14 # 象棋戰五渣

    看過很多古代的歷史,很多人都知道,在古代如果父母去世了,是需要回去守孝三年的,即便是官員,也要回家守孝三年,三年期滿了之後才能夠回來繼續做官。而且,如果有人沒有守孝,還會被人們看作是不孝,哪怕這段時間處於國家危難,或許在當時的人眼中,都是不對的。但是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習俗,為什麼一定要是三年的時間呢?

    百善孝為先,這是老祖宗留下來的傳統。在古代,忠孝被看作是衡量一個人人品的重要標準。最能體現這一點的就是子女要為父母守孝三年,這點讓很多人不能理解,人死了入土為安就好,為何還要守三年呢?

    子曰: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孔子當時,是比較保守的,極力主張維持孝道,父母死生之間的大事,應該依照古禮。

    在古代更嚴重,研究我國古代政治制度,所謂聖朝以孝治天下,做官的人,不管文官武官,也不管官做多大,碰到父母之喪,如果不馬上請假還鄉,那是不對的,監察御史馬上提出彈劾,可以處分到永不錄用的程度,是很嚴重的。

    不過有一點例外,以武將來說,他正在前方作戰,假使父母死了,仍然要向朝廷請假還鄉,皇帝可以下詔書,著他移孝作忠,予以慰留,這才可以不還鄉。

    在戲劇裡可以看到,有的戲裡武將穿半邊白袍的,就表示他是戴孝上陣,那都是皇帝特殊的慰留,國家非要這個人不可;有些是他還鄉守孝以後,喪服未滿,皇帝下命特別起用,名為“起復”。

    而起復有兩種情形,一種是退休以後再起用,一種是還鄉守制的人起用。古代這種政治制度,實在也有它的好處。一個人從政久了以後,離開民間太久了,對民間的情形都不知道,回鄉以後,杜門思過,也不準宴客,對地方官吏都不得接觸,可以深入到民間。這是中國古禮,這種社會風氣、政治制度的改變,還只是近幾十年來的事。

    古代連皇帝也要守喪三年。譬如說喪期中是不準結婚的,年輕皇帝登位前若要結婚,除非由皇太后下命令才可以。在唐代、宋代、明代、清代都有,老皇帝一死,新皇帝沒有就位以前,喪事沒有釋出,先辦婚事,第二天再發喪,否則就違犯禮制。這種古禮連皇帝都要遵守,這是中國文化的精神。

    喪禮並不靠規定的,要每個人發乎內心的,古代文化是根據內心來,不是法律規定的。一個君子,父母死了居喪,內心思念的悲愁,吃飯都沒有味道,聽到音樂也不快樂,睡覺都睡不好,所以三年之中,沒有禮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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