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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影娛先鋒眼

    在中國的傳統社會中,父母官的稱呼已經由來很久了,官為民主成為了過去統治階級的理想標準,父母官的這種稱呼就是這種思想順理成章的演變。

    早在漢代,直接將官員比之於父母的稱呼就已形成。《漢書》、《後漢書》記載了父母官一詞的來源:西漢時南陽太守召信臣,因為“視民如子”,被稱為“召父”;東漢時南陽郡太守杜詩“愛民如子”,當地百姓有“前有召父,後有杜母”之說,從那以後,“父母官”就成為官員的稱呼了。

    但這一稱謂在社會上普使用,則是宋明以後的事了。宋人詩歌中多有以此指代地方官的用法:王禹俑《贈浚儀朱學士》詩:“西垣久望神仙侶,北部休夸父母官”。《滴居感事》詩中有“萬家呼父母”之句,他在詩下自注說“民間呼縣令為父母官”。此時“父母官”這一稱呼已經較多使用,而且一般是指最接近老百姓的州縣官。

    明代,皇帝也曾將接近老百姓的地方官稱之為父母官。陳諤是最受永樂皇帝朱棣重視的耿直之臣之一,他升任順天府尹後,治民有方,“吏畏其威,民懷其惠”。一次,陳諤出行,無意間衝撞了太子的大駕。太子訴於帝前,朱棣說了一句“:陳府尹是我父母官”,這事就這麼不了了之。

    《明通紀》則記述了一則“聖人兒孫”的事:孔鋪為田州知府,剛一上任就遇上了當地少數民族叛亂,城中兵少,又無防備,孔鋪單騎出城:“我就是你們的父母官孔太守”。對方問道:“難道是孔聖人的兒孫嗎?”“是啊”。於是,下馬羅拜,鋪又以禍福諭之,眾拜服,在孔鋪的任期內未再叛亂。

    到了清朝,父母官一詞在社會上應用更廣。乾隆帝多次將州縣官吏稱之為父母官,如他的《月官》詩中說:“縣令父母官,有民人社稷”。意思是州縣官直接與老百姓打交道,最好是由皇帝親自考察。在讀到古人關於君父的論述時,乾隆說:“今世稱守令者亦日父母官矣”。

    在中國古代的長期傳承與流變中,父母官一詞,主要還是官為民之主,在實際社會生活中,尤其是吏治不清的時代,其基本意思就是,官是老百姓的主人,要為老百姓做主。

    此外,父母官的稱呼還隱含著另一層意義,老百姓要服服帖帖地供養這些當官的。道光年間,當時州縣官員“廉棒不敷辦公,又有攤捐伺應、延友購幕必不可少之經費,其將安出?”對這樣的問題,有個叫包世臣的官員陳述他的理論:“今中縣率五六萬戶,以父母自居,則此五六萬戶皆子孫也,天下有

    五六萬戶之子孫,而不能養一父母者乎?”就是說我是你們的父母官,我缺錢,你們拿一點出來是理所當然的,子孫養父母是正當名份的事嘛。

    在中國,父母官這一稱謂,是傳統社會思想文化與社會結構的產物,雖然多少含有點“民本”思想,也具有某種意義上的合理性。但與今天的“民主”相悖,已然落伍了。

  • 2 # 2許雲輝

    父母官一詞出自《禮記.大學》:“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之謂民之父母。”在先秦文獻中,“父母”代指統治者。

    西漢召信臣曾任南陽太守,為官清廉,有“召父”之稱;東漢時,杜詩亦任南陽太守,亦深受百姓愛戴,被稱為“杜母”。南陽百姓稱“前有召父,後有杜母”,這就是古人將地方官稱為“父母官”的由來。

    宋朝詩人王禹偁因事被貶謫期間,曾創作《謫居感事》長詩抒懷,內有“萬家呼父母”句。他自注:“民間呼(縣)令為父母官。”此即將地方官喻為父母官的最早出處。

    古時,父母主宰子女命運,又最疼愛子女,故“父母官”兼具主宰與愛護之意,如“愛民如子”的呵護,“為民做主”的維權。

    另,古時在異鄉為官者,亦尊稱在故鄉為官的地方官為“父母官”。

    綜上所述,古人稱地方官為“父母官”的原因,主要是期望地方官對當地百姓能仁愛和主持正義公道。

  • 3 # 心靈能量源

    翻譯過來就是:內心喜樂的君子,是天下民眾的父母。你喜愛民眾所喜愛的事物,你也厭惡民眾所厭惡的東西。這就是天下民眾的父母。

    這裡的君子不僅指道德修養高的人,也是指代貴族統治階級。

    包公

    為什麼稱地方官為父母官?

    古代有君讓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讓子亡,子不得不亡,這樣的封建觀念。

    張作霖也曾自稱父母官

    可見在古代,父母是子女的主宰,與此同時父母又要疼愛子女,子女則要敬仰,順從父母。

    古代之所以有父母官這樣的稱謂,可能因為古人希望,地方官與老百姓的關係類似於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係。

    地方行政官員對老百姓既有領導的權利也有愛護的義務。

    古人可能還希望地方官員和老百姓的關係,能像父母和子女一樣親近。

    因此就有了父母官這樣的稱謂。

  • 4 # 羅蕭弋

    古代社會普遍認為官是用來管理百姓的,官府是給百姓活路或者養活百姓的機構,另外官可以替受難的百姓做主和叛案,所以民間一般稱皇帝為天老爺,稱主管其地區的官員為父母官

  • 5 # 繪夢未來星空

    “父母官”一詞來源於《禮記·大學》:“《詩》雲:‘樂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之謂民之父母。”《孟子·梁惠王上》:“為民父母,行政,不免於率獸而食人,惡在其為民之父母也?”在這些先秦文獻中“父母”是指百姓的統治者,甚至是國君。漢代曾出現了的兩個非常有政績的地方官:西漢的召信臣、東漢的杜詩。據《後漢書》載杜詩為南陽太守,深受百姓愛戴,百姓將之與前代的召信臣相比,於是就有了“前有召父,後有杜母”之說,這時“父母”一詞已經有了地方官的含義。宋初王禹偁《謫居感事》詩:“萬家呼父母。”其自注:“民間呼令為父母官”.這便是將地方官比作父母官的最早出處。

    據《漢書。循吏傳》的記載,召信臣是西漢九江郡壽春人。西漢元帝時,他擔任南陽太守期間,大行教化、興修水利、鼓勵農耕、提倡節儉,使南陽成為當時最富庶的大郡。他視民如子,南陽人民感戴他,親切的稱他為“召父”。

    到東漢光武帝時,南陽百姓又迎來一位勤政愛民的太守叫杜詩。據《後漢書。杜詩傳》記載,杜詩生活簡約,施政公平清廉。他減輕徭役賦稅,還鼓勵墾荒農耕,設計製造“水排”,鑄造農具,使人民的效益提高,家家戶戶豐衣足食。當時,人們將他比作召信臣。

    由於南陽人深蒙召信臣、杜詩之恩,就立祠紀念,並稱頌二人為“前有召父,後有杜母”。此時,“父母”一詞已蘊含地方官之意,也具有“父母官”一詞的雛形。

    到了宋朝,州縣的地方官就開始被稱為“父母官”了。這種稱呼的最早文獻記載,應該是出自於宋初詩人王禹偁所寫《小畜集》詩集中的記載。他在《贈浚儀朱學士》詩︰“西垣久望神仙侶,北部休夸父母官。”及《謫居感事》詩︰“萬家呼父母,百里撫煢嫠。”其自注︰“民間呼令為父母官”。

    在封建社會,父母是子女的主宰,同時父母又最疼愛自己的子女,所以父母官就兼具了領導與愛護的兩種特點,一個好的地方官應該像愛護子女一樣愛護百姓,這就是“愛民如子”,當百姓的權力受到傷害時,官員理應加以維護,這就是“為民做主”.因此所謂的“父母官”其實是百姓的一種讚譽。同時這樣的父母官通常都是一些比較基層的官員,主要是州、縣等地方長官,因為他們直接與地方百姓接觸,同時又擁有生殺予奪的決定權。

    在漢語的運用中“父母官”其實還有另一種用法,那就是指家鄉的地方官。古人為官起先是透過孝廉賢良方正等名目的舉薦,後來主要透過科舉考試,一旦成為朝廷的命官,出於避嫌的原因,常常是異地為官,這樣就離開了家鄉父老。而那些朝中的大官,除了本身祖籍就在京城的,大多數人父母都在地方,所以這些人對那些家鄉的官也稱之為 “父母官”,這就是我們常說的 “家鄉父母官”.當然,這樣的父母官也是地方官員,但範圍稍大,不僅限於地方行政首長。

    “父母官”又可省稱為“父母”。縣令的地方官被稱為“父母官”,這種稱謂盛行於明、清時期。現今,人們還是把“父母官”用來泛指地方官,通常是指與人民最親近,行事公正廉明的州縣地方官。

  • 6 # 靜靜a影視剪輯

    對大多數華人來說,父母官這個稱呼都耳熟能詳。所謂父母官就是指封建時期州縣這一級別的地方官,比如太守、知府、知縣等等。從字面意思理解,古人希望地方官能像父母愛護子女一樣愛護百姓,即“愛民如子”;當百姓利益受到侵害的時候,地方官應該像父母保護子女一樣保護百姓,即“為民請命”。

    不過,無論是愛民如子,還是為民請命,都是後來引申出的意思。父母官作為地方官的代名詞,最初其實是指兩個人,一個是西漢的召信臣、另一個是東漢的杜詩。

    《漢書·循史傳》載,西漢元帝時,南陽郡太守召信臣,“其治視民如子”,勸民農桑,去末歸本,為政勤勉有計謀,盡力使百姓富起來。他親自指導農耕,常出入于田間,住宿在民家,很少有安閒的時候。在召信臣的治理下,南陽郡很快就成了舉國聞名的富郡,許多外地百姓紛紛投奔到南陽郡打工,從而使郡裡的人口翻倍增長,但犯罪率卻反而不斷下降。全郡從官吏到百姓,無不對召信臣感恩戴德,都尊稱他為“召父”。

    說來也巧,時隔不足百年,至東漢武帝劉秀建武七年(公元31年),南陽郡百姓又幸運得遇新任太守杜詩。《後漢書·杜詩傳》載,杜詩,字君公,少有才能,擔任郡功曹時,愛民如子,事事替百姓作主,由是全郡百姓家家糧豐衣足。百姓拿他與以前的召信臣相比,說“前有召父,後有杜母”。

    父母官這一稱呼便是從這裡開始有了地方官的含義,後來這個稱呼越來越普遍,人們就將州縣這一級別的地方官統稱為父母官。

    除了上面的含義,在漢語的運用中“父母官”其實還有另一種用法,那就是指家鄉的地方官。古人為官其先是透過孝廉賢良方正等名目的舉薦,後來主要透過科舉考試,一旦成為朝廷的命官,出於避嫌的原因,常常是異地為官。這樣就離開了家鄉父老。而那些朝中的大官,除了本身祖籍就在京城的,大多數人父母都在地方,所以這些人對那些家鄉的官也稱之為“父母官”,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家鄉父母官”。當然,這樣的父母官也是地方官員,但範圍稍大,不僅限於地方行政

  • 7 # 天通苑羽

    “父母官”是舊時對地方官的稱呼,其中透露著濃濃的官本位思想和舊社會階級觀念。

    明確的有明代高啟《書博雞者事》中“彼豪民恃其資,誣去賢使君,袁人失父母”。其實最早可以追溯于于《禮記·大學》:“《詩》雲:‘樂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之謂民之父母。”在《孟子·梁惠王上》:“為民父母,行政,不免於率獸而食人,惡在其為民之父母也?”也有記述。在這些先秦文獻中“父母”是指百姓的統治者,甚至是國君。

    “父母官”指代地方官時,是在漢朝。漢代曾出現了兩個非常有政績的地方官:西漢的召信臣、東漢的杜詩。據《後漢書》載杜詩為南陽太守,深受百姓愛戴,百姓將之與前代的召信臣相比,於是就有了“前有召父,後有杜母”之說。宋初王禹偁《謫居感事》詩:“萬家呼父母。”其自注:“民間呼令為父母官”,這便是將地方官比作父母官的最早出處。

    在封建社會,父母是子女的主宰,同時父母又最疼愛自己的子女,所以父母官就兼具了領導與愛護,因此所謂的“父母官”其實是百姓的一種讚譽。同時這樣的父母官通常都是一些比較基層的官員。

    其實在漢語的運用中“父母官”還有另一種用法,那就是指家鄉的地方官。古人為官其先是透過孝廉賢良方正等名目的舉薦,後來主要透過科舉考試,一旦成為朝廷的命官,出於避嫌的原因,常常是異地為官。這樣就離開了家鄉父老。而那些朝中的大官,除了本身祖籍就在京城的,大多數人父母都在地方,所以這些人對那些家鄉的官也稱之為“父母官”,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家鄉父母官”。

    兩種含義用法上還是有區別的,前者是百姓對長官的稱謂,是對長官的一種敬畏和讚譽,而後者其實是朝中高官對比自己地位低得多的地方官的一種尊稱,也是一種自謙的表示,說家鄉的小官為父母官一來顯示自己沒有架子,尊重對方,二來縣官不如現管,也是希望對方對自己的父母有所照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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