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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旗在努力

    話糙理不糙的句子,經典毒辣!一、狗和狗見面,不是吻就是舔;人和人見面,不是騙就是演。二、在這個濫情的年代,一聲“親愛的”充其量也就是個你好,一句“下次請你吃飯”頂多算個謝謝,何必太認真。三、用得著你的時候,好話說盡;用不著你的時候,立馬轉身;喜歡你的時候,你就是最亮的星;厭惡你的時候,你就是最差的景。四、這個世界上,所有事情都有障眼法,看見的未必是真的;真的,你未必那麼幸運能看見。五、一物可以換一物,人心不一定換來人心。六、歷經風雨,才能看透人心真假;患難與共,才能領悟感情冷暖。熱情的未必長情,淡然的未必漠然。七、誰真誰假,不遇事真不清楚,誰好誰壞,不久處真不明白,人人都是好演員,一邊演白臉,

  • 2 # 吃喝玩樂每日推薦

    這個好說,有最愛的人,正好成了我媳婦,只是希望自己能多努力 多賺點錢,一直寵著她,不希望她在現在社會下有太多的壓力。

  • 3 # 直言碎語

    他說,感覺他的高中白過了.

    我說我也是,感覺我們都沒有青春.

    中秋回家的時候,陪媽媽去公園散步,第一次和媽媽說起他,我以為很遙遠了,但說起來的時候,那種熟悉感撲面而來,好像就在昨天.

    有沒有過這樣一種情愫,激動,膽怯,緊張,自卑,侷促不安卻又滿心歡喜.它太囂張了,以至於我把它懷揣在心中終日惶惶不安,我小心翼翼它卻肆意生長,於是長呀長,長滿了我的整個高中時代,鬱鬱蔥蔥,生機葳蕤.

    簡單來說,我喜歡一個男生.

    單向,持久,熱烈,剋制.

    我現在回憶起來,好像沒有一個涇渭分明的時間節點,到底是從哪一天開始喜歡他的.

    高一,14歲,我在二樓,他在三樓,我在西頭,他在東頭,教學樓有兩個樓梯,中間一個,東邊一個,但他會走中間的樓梯,所以有時候我一出教室就可以看見他,這一段囉嗦嗎?這就是我高一的每日快樂.

    碰到他我會笑笑打招呼,晚上下晚自習我會追上去走到停車場,等車時偏頭可以看到他走過,當時喜歡的很淺,我還很勇敢.我開始慢慢了解他,他的喜好,他的生活,並一直持續了這麼多年.我給自己劃定一個小小範圍,自己在裡面從不逾越,用自己的方式勾勒他的樣子,這個世界裡只有我一個,但感情是積沙成塔的,過滿則溢,溢位來後也就藏不住了.於是這個世界裡有了我身邊的朋友們,也就到了高二.

    高二,搬教學樓,我在二樓,他在二樓,我在西頭,他在東頭,西邊一個樓梯,東邊一個樓梯,但他會經常走西邊的樓梯,沒錯,我還是這麼瞭解.

    他過生日,我想親口對他說生日快樂,但是我又想顯得不刻意,很自然,於是我開始想,我在放學後幾分鐘出教室能碰到他?我應該怎麼叫住他或是正好對上眼神?我第一句話應該怎麼說?用什麼樣的語氣鄭重還是隨意?我穿什麼衣服?

    我真是奇怪,越喜歡,越要裝作不在乎,現在想想,我的眼神,我的神態已經把一切心思暴露的淋漓盡致,可我還要自己自導自演所有的不在意.

    就這麼點事,我翻來覆去想了一週,前一晚做夢,在夢裡一切都這麼自然的恰到好處,我也成功而不刻意的說出了生日快樂,醒來後我就知道,鐵定是說不成了.

    於是事實是這樣的:我的一個朋友放學前突然得知我的想法,她在他經過我們教室的時候叫住了他,對他說,你等一下,她有話給你說.我走到走廊那裡,很慫的說了一句,沒有事情你走吧,拜拜!

    這件事太重要了,所以我說的很細.就像課本上的重大歷史事件,或是某一場戰役的轉折點.

    如果說之前的,都是隱秘的,悄悄的,那麼從這裡開始,我的心思都開始僭越到了他的領地,他的可見範圍,於是從這天開始,我一面守著小女孩的自傲,想極力的用冷漠來詭辯我的不喜歡,我一面滿足內心的雀躍,想幹脆無所畏懼的肆無忌憚.

    左右搖擺,內心分裂.

    緊接著他就出去踢比賽了,那句他17歲的生日快樂,終究沒有說出來.

    一次放學,我走在他的後面,他的朋友看到了我,開玩笑的對他說,“我有話給你說,我有話給你說.”

    我這人,內心敏感又脆弱,聽到這我開始想,是誰告訴他朋友的?他自己說的嗎?他為什麼要說出去?我想了很久,想著想著就很悲傷.

    我們有著截然不同的圈子,以前在他面前,我覺得我們一樣,可在他的朋友面前,我開始覺得自卑,害怕我成為他們的笑談,“你看她,自不量力,傻不傻?”

    “不一樣,也不是一類人”她們也說.

    晚自習的時候想著想著眼淚就掉下來了.

    你看我的十六歲,就要為愛掉眼淚.

    可終於有一天我想明白了,我也沒想過會有什麼結果,可即使沒有什麼結果,此時此刻,我依舊喜歡他,非常喜歡.

    這就夠了.

    喜歡一個人真的很美好呀,特別是沒有任何目的性,只是默默的獨自喜歡.

    一層最東邊是衛生間,於是就會經過他的班級,他經常會站在外面,靠著走廊,三班那裡有一個拐彎,拐彎後就可以看到他.但我走到四班的時候就不會看了,我會低著頭走過去,或者和旁邊的人說話眼神不經意的瞥過去.

    偷偷看他,課間,出操,放學.

    所以我喜歡上學,可以美美的(自認為)在他面前晃幾下,不管他是否毫不在意.

    運動會偷偷看他跑短跑,足球聯賽偷偷看他踢比賽,別人問起時一邊否認一邊眼裡盛滿了笑意.

    這麼明顯了鬼看不出來啊.

    但喜歡一個人是藏不住的,她的眼神會追逐著你的身影,她會經常的向朋友提起你,她會在你面前想表現的自然卻恰恰又充滿刻意.我也藏不住.

    諸如此類,閃爍在每天學習中的細碎的美好.

    姐妹們知道了我的心事,我開始聽到更多關於他的事情,之前在我心裡的他,是我自己勾勒的,鍍著金色光芒的,於是我聽到很多其他的,他的不好,我無法辨別真假.

    可我慢慢相信大多數人的觀點.

    可明明相信,我還是繼續喜歡著他.

    而且因為這些,他在我心裡的閃光的形象逐漸褪色,我很開心,這樣也許我會少些自卑.

    這是什麼神奇思路?

    他無時無刻不出現在我和姐妹的聊天中,我會說,我剛剛又看到他了,他今天穿了一件好好看的外套,我看見他今天從車站走過來,他又要去踢比賽了,他昨天發了個說說,他今天早自習沒來,她們會笑著開玩笑,會打趣我的表現.

    但我從不主動找他說話,不怎麼給他打招呼,因為我緊張,他只要出現在我方圓幾里內我就開始緊張,因為我太在乎他,所以我在他面前,每一個小動作,每一個笑嘴角上升的位置,每一句話的聲調,我都要細細斟酌,不敢輕舉妄動.

    “你怎麼在他面前這麼慫.”

    怯弱的像只兔子.

    認真且慫.

    高二夏天.結業會考.考理綜那天,下了近幾年最大的雨.

    我飛快的寫完卷子,把答案抄在准考證上,提前交卷,躲進衛生間把答案發給他.

    我點開他的對話方塊“你交卷了沒?”然後我開始發選擇題 填空題 大題的思路和重要過程.

    我打字的手一直在顫抖,我很激動.

    回到家的時候,全身都被雨淋溼了,但我真的好開心呀.

    我一直清晰的記得那天嘩嘩的雨聲.

    高三,他就不怎麼在學校了,忙著比賽和自招.

    我偷偷去他們教室看了他想考的學校,因為我也想去那個城市,沒有什麼原因,只是想要“來日方長”.

    訊息總是不斷蔓延的,滲透過教室的牆壁,我喜歡他,變成了很多人知道的事實.

    有時他偶然來學校,總會有人告訴我,“他來了.”

    這麼多人都知道,我沒有承認,我也沒有否認.

    有很多瞭解他的人告訴我,他這樣那樣的不好,別堅持了.

    可是我的理性沒有任何執行力,當時特別流行一句話,我還是很喜歡你,像風走了幾萬裡,不問歸期.

    學習之餘,課間,放學,他還是我和姐妹聊天的主要內容,我們會一起黑他,他以前喜歡奧迪TT,我說,等我以後有錢了,買一打奧迪TT,各種顏色,送給他,讓他帶不同的女朋友開不同的車.

    我說,以後,我要想辦法接近他,用盡方法讓他喜歡上我,然後轉頭就走.

    他四月份自招結束,不用高考,去騎行了川藏線.

    高考完,我少考了幾分,又多考了幾分,沒有去他的城市.

    後來,我談了兩次很短很短的戀愛,分手是不是因為他?我不敢承認.但我敢承認,到現在,他是我喜歡的程度最深,感情最濃烈的人.

    他一直躺在我的特別關心裡,孤零零的卻又理直氣壯.

    你看呀,這就是我高中和青春,字字與你有關,我覺得我的高中沒有白過.

    再後來,發生了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的事情.

    我現在也不知道是否做出了正確的決定,有時候我會後悔,有時候我會慶幸.

    慶幸大於後悔.

    中秋回家,媽媽問我要不要試著找個男朋友,一個人有點孤單.我第一次給我媽媽正面講起他.

    我說呀,我這麼用力的喜歡過一個男孩子,所以我覺得其他都不能算上喜歡.

    我給朋友說,這人可真厲害,糾纏了我這麼長時間.

    可真厲害,一直在我心中造次.

    但我清楚的確認,我已經不喜歡他了.

    就像當年考試的時候,我把他的名字用鉛筆寫在了教室的講臺上,隨著時間推移,逐漸模糊.

    白雲蒼狗,俟河之清而已.

    但喜歡一個人是會有慣性的,它會存在很久很久,我會對踢足球的男生有莫名的好感,他的星座我非常瞭解,現在看星座分析看完我的下意識還是會找他的.

    中午12:10後的教西,密密麻麻的腦袋宛如潺潺的小河,可我還是可以一眼看到橙色的書包,我的眼睛對橙色異常敏感,就像我高中放學每天做的事情.

    他的姓氏算是生僻字,但我一打首字母,它就會出現在我候選字的第一位,在眾多構造簡單的常用字中格外扎眼,打字的時候時不時就會在我眼前蹦躂,太熟悉了,這個我寫了無數次的名字,這個我說了無數次的名字.

    一個人經歷的每一階段都是反映出他人格的一個維度,如此說來,這也是我很重要的一個維.

    所以我想說出來,說給自己聽聽,那時候,那個純粹,簡單,熱烈,飽滿,毫無目的,不摻雜質,用盡力氣,無所保留的喜歡.

    說給別人聽聽,不知道這樣狀態的我,也不算了解一個完整的我.

    有時候覺得日子太累了,我就想回到高二,那時以他為半徑畫著我的世界,一邊學習,一邊喜歡他,一心二用,嫻熟而又幸福.

    今天就是那個我曾經最喜歡男孩子的生日.

    那麼,現在的我和三年前教學樓走廊裡的我一起對他說,生日快樂.

  • 4 # 廣西虎哥

    有過,那裡十年前了,晚上看廣場舞有一個二十多歲的美女在那跳舞,長得好美。都怨自己當時不敢去追,錯過了緣分。現在再也看不到她了。

  • 5 # 薇話

    最愛的人不就是我們的親人嗎?

    隨著時間增長,我們會長大,他們卻是變老。

    在外奔波的我們,有多久沒回家看看老人了?

    上一次一起聊天,還記得是什麼時候嗎?

    每次聽到奶奶身體不舒服的訊息,總是很著急,所以選擇一個離家近的城市工作,為的就是假期多回家陪陪他們。

    賺錢的機會很多,但陪伴家人的機會不多了。

    為了不留遺憾,好好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地方吧。父母在,人生尚有來處;父母去,人生只剩歸途。

  • 6 # 一代好賊

    這個問題我很想回答一個笑話,至今我才緩過神來的笑話。以前我不知道是笑話,現在才知道。

    要是問最愛的人是誰的話,我當然會回答是我現在的老婆。如果要問曾經最愛的人是誰的話,我會很樂意跟大家分享這麼一個故事:

    我20來歲的時候在一個工廠認識一個女孩子,我一看到她就喜歡上她了,所以我追了她兩年。這兩年以來我心裡只有她,幾次夢裡也見過她,然而我每次跟她表白都被拒絕,被拒絕了十多次。最後她告訴我,說她不想找男朋友,叫我死心。再後來就索性辭職了。她辭職之後都不肯告訴我去哪裡了,我從此聯絡不上她。就這樣,我單思了近兩年才從她的陰影裡走出來。追求她兩年,再單思兩年,這麼一個女孩子就在我心中白白花了我4年的光陰。後來笑話開始了,我的一個老同事在深圳遇到了我,老朋友他鄉相遇非常高興就一起吃飯去了,飯桌上他說起以前我在工廠裡追求的那個女孩,他說他知道她辭職後去了哪裡,原來她也在深圳,但是幾年過去了她還沒結婚。我問他為什麼她還沒結婚?他笑了笑說:“當年你是一定追不到她的,她是個同性戀者,不喜歡男人就喜歡女人。”聽了這話後,我捧腹大笑,原來我遇到了這樣的一個人,非常噁心而且浪費了我的光陰。太噁心了,噁心到很搞笑,從此每每想起這事我就不禁竊笑,自己笨不要緊,讓人笑話了才是大事。

  • 7 # 山東殘疾陳姐

    世界上有一種愛,最無私,向你傾盡所有。最偉大的,你的一生從她開始。最高尚的,她付出的一切,不需要你的回報,像那夏蟲永長鳴,春蠶吐絲吐不盡。

    她的眉毛細細的彎彎的,像天上的月亮;眼睛圓圓的,笑起來成一條直線;耳朵曲曲彎彎的,像數字“3”;鼻子大大的,像一個三角形;嘴巴紅紅的,像兩根辣椒。

    是她懷胎十月辛辛苦苦把你生下,是她十年如一日的把你養大,是她教會你做人的道理,是她陪伴你長大。

    她就是我親愛的母親————我最愛的人。

    她現在生活的很好,每頓都給我們做美味的佳餚。她是個刀子嘴豆腐心的人,也是個堅強上進的好媽媽。

    同時她也是個善良,關愛他人,無私奉獻的人。我和爸爸都非常愛她。

    魚兒離開水,無法生存;鳥兒離開天,無法生存;人類離開愛,同樣也無法生存。

  • 8 # 陳小陳

    13年分手現在19年了 一直沒有見過面 也沒有聯絡方式 (分手過後 聯絡方式都刪了 誰說分手後可以做朋友的)出來。 現在也不知道她過得咋樣

  • 9 # 食在前沿

    你問的很好。愛人我當然有了,還沒有結婚的時候我最愛的人是父母和兄弟姐妹,結婚了我的愛人就增加了,不但有父母和兄弟姐妹還多了妻兒。

    沒有一個人是不愛自己的親人的,我們能在大千世界相遇,朋友也是可以成為我們最愛的人。

  • 10 # 七里甜

    我最愛的的人,如今正在愛著他枕邊的女人。不管你如何痴情的等待也換不回那個花心男,不過也讓我明白了所有的分手是在給真愛讓路。

  • 11 # 繽紛果果

    曾經最愛的人,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都會變成心裡的一根刺,想想就痛的那種,現在各自安好,互不打擾,因為都已經放下,到了一定的年齡,愛情已經不是生活的全部,愛的意義也有所不同。

  • 12 # 平頭哥飈知識

    我們是互相吸引,但是我意識到的時候,已經過去了兩年了。我們在一起後,她才告訴我。

    我那個時候,個性突顯的比較厲害,自己也只顧著和朋友玩,沒有注意到人群中的那一雙眼。我的事情,她都是透過我的朋友瞭解到,但是我當時對她一無所知。

    當我注意她第一眼的時候,就被她的目光吸引,只有那麼一瞬,但是心裡就記住了那一雙眼。那是愛慕的眼神。

    和大多數人一樣,我們的距離慢慢的拉近,冥冥中就像註定了一樣,從曖昧的關係開始。

    有一晚,我鼓起勇氣,讓她晚上等我。

    我們相約一條很寬很長的馬路上,夜晚的星光照耀著我們,我們說了很多,我只記得我說過的一句話,我覺得我們現在的關係,有點曖昧……

    第二天,我們就正式的在一起了,並且,每天晚上相約在那一條大馬路上,手拉著手,散步,聊天,送她回家,經歷了完完整整的兩年時間。

    她是第一個願意把身上所有的錢留給我花的女孩,她是第一個為我哭的女孩,她是第一個全心全意為我付出的女孩,她是第一個無條件信任我的女孩。

    但是,我恨自己不夠成熟,沒有守護住她。

    現在,她已經是兩個孩子的母親,是一位光榮的人民教師,生活幸福。

    我祝福她!

  • 13 # 瑞雪富麗

    感謝邀請回答。為什麼不認為最愛的就在自己身邊呢?我們不是應該最愛我們的愛人嗎?為什麼要惦記虛無飄渺的東西。以前的那個人不管怎麼樣,都已經遠離我們了,無論生死都與我無關,用心對待陪伴在自己身邊的人,他是一生與你榮辱與共、相依相伴的那個人,

  • 14 # 收穫春天的嚮往

    曾經真的擁有一個最愛的人,可是殘酷的是,時間這個東西太輕鬆的就能改變一個人的意志,形態,思維,把一個好人變成一個變態的壞人……。所以說,過去曾經的擁有,已經成為現在的美麗回憶。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小米幾乎什麼都賣,是不是有些米粉已經離不開小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