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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歲是個好年紀,會為了一丁點的閃光點,就把某個人愛到骨子裡。會沒有太多考慮和衡量地,會純粹地,去付出,十七歲時喜歡的ta現在怎麼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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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花季笙歌落2

    謝邀。十七歲我喜歡上了他,每天注意著和他相關的所有事情,他雖然很高冷,但我就是無法剋制的喜歡著他,現在我們已經在一起了。我們約定,誰也不許獨自一個人生悶氣,對對方有什麼不滿都要說出來。後來,我們也都是這樣做的,彼此的溝通讓我們更加離不開彼此。是,我暗戀他的時候他也已經喜歡上了我,但是這劇情一點也不狗血,的確發生在了我的身上。他表白時我內心的喜悅是無法言說的,並且我一直相信,世界上真的有許許多多彼此相愛的人,他們跨越種種障礙走到了一起。我喜歡他拉著我的手走到任何一個地方,我不會害怕,因為我知道他會保護我,不會丟了我。大學我們考在了一個城市,他每個星期都會帶我去不同的地方玩,在路上我們會經常拌嘴,但是真的很幸福。每次出去他都先來我的學校把我接出去,到天快黑的時候,他又把我送回我的學校自己又得坐好長時間的公交返回學校,我曾經問他你累嗎?他說有你我不會感覺到累。真的特別感動。雖然我們的愛情可能和許許多多的情侶一樣的平凡,但是我覺得我很知足。我不想要那種轟轟烈烈過後非常冷淡的愛情。我希望我和他的愛情可以一直這樣,平平淡淡的走下去。雖然我並不漂亮,但是有他就夠了。十七歲那年我們遇到了彼此,十八歲的時候我們在一起了。新的一年馬上又要來了,我相信無論再過多少個十七年,我們依舊如初,我們依舊愛著彼此。我要你一直陪著我,走到白髮蒼蒼,然後和我一起訴說著十七歲那年暗戀彼此的心情。

  • 2 # 刀山火海都是浪漫

    十七歲喜歡的那個人啊,他還躺在我的QQ好友裡,存在於我的手機通訊錄裡,活躍在我的微信朋友圈裡。然而,我沒有他的訪問許可權,手機通話記錄從頭翻到底也沒有他的來電,微信朋友圈裡是他和別的女生的合影。從共同好友那聽到他過的很好的生活,替他開心;聽說他過的不好,想去安慰,可是擬好了簡訊內容,按好了電話號碼,才發現,我是以什麼身份給他安慰。

    十七歲喜歡的少年啊,他還活在回憶裡。他不屬於我,只屬於那時候的回憶。

  • 3 # 廢材少女

    有人說你十六七歲喜歡的那個人將是你這輩子最愛的人。我十七歲喜歡的那個人現在他在讀大三,我們已經有兩年不聯絡了,而他也沒有理由再見我了,而我卻始終忘不了他。

    我和他在一起兩年的時間,高二時我十七歲,喜歡他,我確定他就是我這輩子最愛的人,而他也說他很愛我,我們一起努力,很開心。但是最後說分手的也是他,我簡直要崩潰了,後來一直不相信愛情,也不敢從新一段感情,他比我大兩屆,比我先畢業。後來考上了西政,學的是律師專業。我曾發誓一定要考上他的哪所大學,但後來我在努力的過程中醒悟了,人生不可能是為別人而活,既然他不喜歡我了,我又何必出現在他的世界呢,我要做到的就是把他忘記。現在我大一了,我有自己的生活目標,我相信我會過得好好的。最近聽說他也和了另一個女生在一起,女孩長得還好,挺耐看的,而他過得也不錯,他們應該也挺開心的吧,我祝他幸福。

    現在我也開始淡忘你的眉眼,因為把你忘記是對下一個人的尊重,當衝動變做冷靜,當一顆熾熱的心徹底解放,我會好好的,你也要好好的

  • 4 # 漫兮情書

    十五歲對一個人有好感,不過那時候並不知道什麼是喜歡。

    十七歲才漸漸明白,原來在他離開後,自己會那樣希望再見到他。

    初中畢業後我們就分開了,他似乎與過往斷了聯絡,一心追求遠方。我也忘記了我們是怎麼聯絡上的,也許當你喜歡一個人,你就會想盡辦法與他有牽連。

    現在大學了,我們一直不曾斷了聯絡,本想就這樣一輩子做朋友,可人性就是如此,沒有人的付出是不希望得到回報的,在一次對話中,我意外地說出了藏在心中已久的秘密。

    曾經小心翼翼維護的感情,現在被撕開來說,曾經不停地猜想與想象,終於得到了答案。

    人就是如此,明明心裡已經有了答案,就是不甘心,腦子裡總住著兩個人給你不一樣的猜想。

    原本以為即使戳破了那層窗戶紙,我們也會跟別人不一樣,可到最後才發現,沒有戳破窗戶紙的朋友還能像以前一樣。

    現在我們依舊是好朋友,只不過我們都回不到從前了。

    做回朋友開始可能是因為放不下,可後來隨著時間的流逝,你會覺得這一切並沒有那麼重要了,不屬於你的,強求也沒用。

    現在依舊是一個人,可我卻學會了愛自己。

  • 5 # 西瓜蘋果7

    我十四五歲喜歡的那個他,如今變的很帥氣了,從屌絲變男神。現在的女朋友也很漂亮,我卻遲遲無法忘記他,五年了,可能是我再也沒有遇到像他帶給給我的那種感覺的人,他若安好,便是晴天,實際上只是我喜歡他,他不喜歡我的無可奈何!

  • 6 # 帶你走遍大街小巷

    昨天和弟弟去看了《28歲未成年》,突然想到自己的17歲!

    17歲,整天瘋瘋癲癲,無憂無慮,成績一般!

    17歲,喜歡的人也從13歲長大了,變成了17歲,我也長大了,變成了17歲,很幸運,我和他都在同一個城市的同一所學校,遺憾的事不在一個班

    17歲,我喜歡的他是那麼帥氣,一個笑就足夠我樂一天

    17歲,他給的傷害成就了現在的我

    20歲,他和我依然在同一個城市同一所大學,真的很巧,可是卻沒有再遇見。

    20歲,我遇到了另一個男生,他的一個笑也足夠讓我樂一天!

    20歲,我和他再無交集,我也再也不想知道他變成了什麼樣,因為沒有任何意義了。

  • 7 # 南知意7

    十七歲啊!嗯,回想起來果然有一個特別喜歡的人,那是我用盡一整段青春去喜歡的人。可我的喜歡並沒有回報,當然喜歡一個人不一定要回報,更何況像我這種只適合暗戀的人。高中時代,真正認真的事就學習和喜歡他,當我坐在他前邊時,下課我就喜歡掉頭去玩,坐在他後邊時,我上課都能盯著他背影發呆,幻想著我們在一起之後的生活。可是他還是喜歡了我們班的另一個女的,嗯,他也沒表白,只是他們很曖昧,即使那女的有男朋友。可是我不覺得怎樣,他值得更好的,我配不上他。可是讓我生氣的是,那女同學居然會問我他好還是她男朋友好。我真的替你感到不值啊!可後來是她們分手了,我們也畢業了,我想他應該和她表白了吧,可是並沒有。後來他走之後,她又和她前男友好了,可是後來的後來我才知道,原來他喜歡的人不是她啊,只是他們都喜歡曖昧而已。原來這場故事裡只有我最傻,可是有什麼辦法呢?現在我還是沒辦法喜歡上別人啊

  • 8 # 珠珠醬兒
    過得很好。我十七歲那年喜歡的人是高中同班同學,現在我們是大學同班同學。按言情小說發展劇情,我們會繼續相愛相殺,很可惜,作為單身狗我很難在這篇文章裡為大家灑狗糧。反倒我那位十七歲喜歡過的男生,現在已經帶著漂亮的小學妹女朋友各地旅遊了。哎其實我不該來答這道題的,我喜歡他的時候是16歲,不過也沒差,題主只是想找個代表青春的年紀。關於過去已經不想再提,當時大學報志願真的是陰差陽錯,如果我早知他報這個學校報這個專業,我是死也不來的,對,死要面子的我,既然不喜歡了就不要來往了。哦交代一下故事背景,雖然我十六七歲的時候喜歡他,但我們倆其實是處於鬧掰了的狀態。所以剛開學看見他走過來的時候並沒有什麼桃花漫天飛的感覺,只是覺得仇人相見分外眼紅。跑題了,我應該描述人家的現狀。我們現在已經是好朋友了,畢竟一個班。大一時他就想找女票,也有女生追他,他都拒絕了。給他顏值打8分吧,一米八多的個子,瘦瘦的,所以在我們這種男生少的學校還是很受歡迎的,但是他脾氣不太好,挺有個性的,嚇退了一群少女心。我們大二後,他的社團來了一群漂亮的小學妹,然後他就有了女朋友。人家兩個現在過得很好,經常能看見倆人成雙入對的背影,也會偶爾看到他在社交平臺曬的照片。其實我也想寫寫他的日常生活的,無奈他真的是個愛情至上的人,學習方面嗯怎麼說呢,他開心就好。以前瞎矯情的時候,我還想過我那麼喜歡他以後怎麼可能還會喜歡別人。現在我真是忍不住想穿越回去抽自己一巴掌我早就不喜歡他啦,看見自己喜歡過的人過得好,我還是挺開心的。

  • 9 # 來一發兒

    在十八歲那年夏天,認識了現在的女朋友,很可惜,沒有提前一年,沒有嚐到過未成年早戀的感覺,但是又慶幸,是在對的年紀遇到了對的人,如果是十七歲相遇,可能彼此的性格習慣都不合適怎麼辦?畢竟人是不斷的比之前更加成熟的。不過讓我說說初戀嘛,嘿嘿,這不是讓我秀恩愛嗎?我和她是在高二分班之後認識的,當時挨著坐,然後吧,是從我和她借筆記開始認識的,後來慢慢的我們幾個成了朋友,但是吧,她們女生在一起她總是像個大人似的,於是就被鬧玩說你這不是表姨嗎,再然後鬧玩把我叫表姨夫,結果,嘿嘿,你們知道的。現在不是一個大學,因為我分不夠,不過在一個城市,週末還是可以見面的,嘿嘿,挺好的,會一直這麼好。

  • 10 # 小旭愛看電影

    今年我21歲,我的男朋友不是我十七歲喜歡的人。

    那年我十七歲,上高中,很幸運我和他在一個班級,我們是小學同學,他小學的時候是個小胖墩,我從來沒想過他會喜歡我,我們互相打鬧著,可是到了他這正說喜歡我的那天,我不知為什麼,沒拒絕,也沒同意,就這樣糾纏了很久,有時候人真的很奇怪,既然喜歡為什麼又要裝作不喜歡的樣子,就因為這樣,我們三年從來沒有說話,他以為我不喜歡他,我以為他不喜歡我,高中的時候竟然和他在一個班級,心跳很久很久,機緣巧合,我們成了同桌,我還記得那年我們說的第一句話:“這是你的筆麼?”是我先開口的,因為我怕錯過。

    我是一個靦腆的人,總是偷偷的看他,看他睡覺的樣子,他也許知道吧,也許他還喜歡我吧,有一天,他戴著耳機,說:“這首歌很好聽,你聽一聽麼?”我點了點頭,默默的戴上耳機,冬天的秘密,我很痴迷裡面的歌詞,很享受我們在一起的時光,我們好像很親密又好像很遠,我不敢說出我喜歡你,也許是膽怯吧,可是,有一天,他有了女朋友,在校園裡我遇到了他們,我緊忙回頭,裝作沒看見的樣子,就這樣擦肩而過,我會在教學樓的窗臺上默默的看著他們,我不會祝福。

    今年我21了。我們還是很親暱的叫著對方同桌,我曾經給他發過微信一段拼音“qswxhn”我不知道他看沒看懂,這,就算我表過白了吧,我喜歡他,我為他寫過日記,寫過點點滴滴,我知道這段喜歡是最真實的,我見到他心跳會加速,我會想著在拐角遇到他。

    可是,我21了,我現在的男朋友對我很好,我似乎也離不開,這段17歲的喜歡就永遠埋在心裡了吧,如果讓我回到17歲,我會告訴他我喜歡你,也許會不再聯絡,也許我的21歲男友也是他吧。我們很像,可以說太像了,生日很近,長的很像,性格很像,就是因為太像了,才不能在一起,因為都會把心裡話藏起來,對方永遠都在猜測。

    對不起,我喜歡你,對不起,我們永遠不會在一起。我喜歡你,你卻不知道。

  • 11 # 畫中人嘟嘟

    我17歲喜歡的人,在高三的時候他考上了985學校,現在在上海,仍然與高中一樣刻苦努力,他依舊那麼實誠,長相還是那樣沒有變化,希望他以後的路越走越寬,學業蒸蒸日上。

  • 12 # 伊人如畫貳

    非常好呀!

    他是個樂觀開朗積極向上,愛學習愛運動愛思考,有擔當的人,唯一的缺點就是家裡條件差些,這也是他很上進的動力吧!

    我很開心聽到他現在實現了自己的人生目標.每天努力工作,照顧好自己的一家人,尤其是對孩子很關心.算個暖男丈夫愛心爸爸,其實他以前是有大男子主義的,應該說,他遇見了他生命裡那個重要的人吧!

    我們沒有走在一起,有距離的原因,也有我自身努力不夠.聽他介紹完他現在的愛人,我倒不恨他,只能說命運造化,不夠優秀的自己,所以沒有和他齊肩並立,共同戰鬥,共享美好人生.

  • 13 # 吃豬的月亮

    和別人在一起很幸福。過年的時候見過一面,說了兩句話,嗨,拜拜。其實心裡早已經放下了,放不下的是關於青春的那段回憶,是一種對於歲月的緬懷,無關愛情。希望他好。

  • 14 # 又又的小心事

    十七歲那年,不知不覺喜歡上了我的同桌,中學時期的情愫總是最單純,一杯旺仔牛奶、一顆糖就能感到很幸福。

    那一段時光,我們遊遍了大街小巷;我們都把彼此當做唯一去對待;我們在一起毫無顧忌。

    還記得上課的時候,我每次要睡覺的時候你就從旁邊敲醒我,沒辦法,誰叫我這麼愛貪睡呢。

    我喜歡吃糖,最初是我給你的一顆糖,後來變成了你每次都會買一包糖,然後給周圍的人分發。

    其實這樣的事情,很多人都會經歷過吧。

    十七歲的愛情不會都是完美,但都會是真實。

    後來,身邊的同桌換了,後來,你退學了。我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

    我也不知道你去了哪裡,我們沒有了聯絡。

    看到這個問題,你十七的時候喜歡的那個人怎麼樣了,其實有點無從說起,回想起那一段時光,彷彿歷歷在目,不知不覺過了幾年,我們也慢慢變得成熟,雖然我不知道我17歲時的那個人去了哪裡。

    但,希望你安好。

    17歲那年,我們根本沒有想到以後,只是想著看著你打籃球、聽著你喜歡聽的歌、一起上大課間,那個時候的喜歡是那樣的簡單。

    很喜歡《最好的我們》裡面的一段話:

    當時的他是最好的他,後來的我是最好的我。

    最好的我們之間,隔了一整個青春。

    怎麼奔跑也跨不過的青春。

    喜歡上一個人時,認為那個人就是最好的,自己努力追趕,直到自己成為最好時,才發現已經過了整個青春。

    張嘉佳在《從你的全世界路過》中說過:

    故事的開頭總是這樣,適逢其會,猝不及防。

    故事的結局總是這樣,花開兩朵,天各一方。

    願你我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嘿,17歲的那個你,你好嗎?

  • 15 # 和歷史說說話

    我們或許不會再相見了,我離開的那一年什麼都沒有說,也沒有告訴他。我們沒有留下對方的聯絡方式,於是我們就失去聯絡了。我也曾經回到過那個城市,但是卻沒有再見上一面,可能就是緣淺吧。

  • 16 # 戰網通

    現在她過得挺好的,生活安穩寧靜,與世無爭,再也沒有任何人去煩她、打擾她,我也只是每年的清明回去給她墓旁拔拔草而已……

  • 17 # 麥子說故事

    17歲的時候,我們都喜歡五月天。

    他給我唱了一首歌,叫《如煙》

    讓我想起了五月天的《如煙》裡面有一句歌詞:

    十七歲那一年,吻過她的臉,就以為和她能永遠。

    他有了女朋友,而我,還是一個人。

  • 18 # 瘋子小姐0828

    我17歲那年喜歡的人,剛跟他說我喜歡他,他沒回應我!暑假結束,就因為爸媽工作原因轉學了,他沒有迴應說喜歡我。我們也就沒有保持聯絡!七年後,也就是今年四月份,他找到了我們共同的朋友,我們又重新聯絡上了!跟我說,他原來也喜歡我,只是當時沒有勇氣,後面也很後悔!現在也一直單身,我現在也單身,現在有經常聯絡!但,只是普通朋友之間的聯絡!我現在的感覺很奇妙,(有非要在一起的決心,即使後面分開也此生無憾!)他做了我最喜歡最敬仰的兵哥哥。覺得當年沒有喜歡錯人,他是我的驕傲!現在,我還想跟他在一起,但是不知道怎麼去努力!明年九月可以退伍,不退就還有三年!我是一個依賴心理非常嚴重的人,但是,我覺得只要能跟他在一起,只要後面那個人是他!我覺得我當軍嫂也OK!

  • 19 # 小丑二零三

    十七歲那年在上高三,我一見鍾情喜歡了一年多的那個人跟他同班的女生在一起了,而我身邊也多了一個每天陪我徹夜長談的“男閨蜜”。

    除了平時緊張的學習考試,我還是會習慣性的在每個可能遇見他的地方尋找他的身影,教室外的走廊、放學吃飯的路上、還有課間跑步的操場。並沒有覺得自己失去了什麼,因為他從來也不曾屬於我。只是時常會望著窗外發呆,想起以前每天聊天時沒來由的默契和搞笑的對白,還有他每次說來找我時,我內心的膽怯和避而不見。所以錯過是必然的,是完全在我的!但是我也沒後悔過,至少現在回想起來還是會覺得,那段無話不談的時光真的很美好!

    至於那個每天陪我徹夜長談的人,後來那段時間我們成為了彼此的精神依託,我一度覺得我們是一體的,這輩子都分不開了!友情之上戀人未滿,兩個人的內心深處都只有彼此!然而一向秉承著“朋友永遠都只是朋友”的觀念的我,不知道什麼時候對他有了越界的感情,這大概就是我理解的日久生情吧!我內心很掙扎,終於決定勇敢一把了,然而結果卻是兩敗俱傷,我們終於不再是一體的了,甚至可以說,我們最終形同陌路了!之後的一年我都是絕望而恍惚的,原來他對於我而言那麼重要啊!可是已經回不去了

    不過好在我內心強大啊!生活總還是要繼續的,我學著用理性的、感激的情緒,去看待這兩個出現在我生命中、曾經最重要的兩個人,和他們帶給我的美好時光。三年過去,現在我二十了,我還會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可能陪我一程,可能伴我一生,唯有真心以待,願不負如來不負卿。(歡迎點贊評論加關注哦!)

  • 20 # 你好啊樹先生

    嗯,17歲那年喜歡的人,成家了,有一個女兒。今年過年回家他組了個局,跟幾個高中同學一起吃了個飯。他比13年前胖了一點,說是去年做腎結石手術躺在床上養病的時候胖起來的。17歲的時候,我們互相有好感吧,但那時候我把高考放在第一位,不敢挑明。上大學以後,他留在省內,我去了遙遠的西北讀書,大一寒假回去同學聚會從別人那裡聽到他有女朋友了,心裡有一些失落,但也沒辦法表現出來,畢竟我也是個男生。大三的時候跟他才又聯絡上,他說,高中那會兒他因為我,對自己的性取向困惑了很久。有點可笑,當年困惑的,現在可以把往事當笑談。當年不困惑的,卻活在回憶裡無法自拔。時間是個神奇的東西,在每個人身上的輸出完全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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