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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內瓦公約規定,交戰中飛行員如跳傘就不應追擊,但是日軍一直拒絕加入日內瓦公約,當時的歷史背景是什麼?難道沒有制裁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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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皇家橡樹1972

    不要以為二戰期間的日寇飛行員是這樣溫馨的“空中騎士”。其實,他們是這樣的,可以說是受了“軍國主義思想”毒化了的一幫戰爭野獸!冷漠、仇視、惡毒…這些詞彙用在他們身上非常合適!

    回到問答題的原點,二戰期間根據《日內瓦公約》:交戰雙方禁止向 對方被擊落飛機的飛行員進行射擊,多被俘飛行員要採取“人道主義”精神實施救護、醫療…等一切保證安全的措施…。歐洲戰場上 包括德國空軍 元帥 赫爾曼.戈林 在內的德國空軍官兵都嚴格遵守!甚至發生了 德國戰鬥機護送 美國受傷嚴重的轟炸機退出戰場的情況…。

    但是,在亞洲太平洋戰場,倭寇飛行員多次對包括 中國飛行員在內的盟軍跳傘飛行員 射擊並且打死的事件!這些沒有“空中騎士”風度和不執行《日內瓦公約》的日本飛行員是受了 日本軍國主義思想的毒化!他們認為自己是在“解放亞洲”,而歐美“鬼畜”和“支那”空軍是阻止這樣 光榮行動的人,必須在肉體上消滅!這是一般被“洗腦”了的普通飛行員的想法,而更高一級的軍官則認為,飛機在戰爭時期容易生產,但是一個好的飛行員的培養至少要四,五年的事件,打死一個就能破壞對方空軍的整體作戰能力,打死的越多會使對方的空戰能力全面下降,這是基於戰略戰術上的考慮,日本軍部也是默許,甚至暗中鼓動己方飛行員這樣去做!

    正因為有了這樣表面和暗中的思維邏輯,出現了日寇飛行員多次 射殺盟軍跳傘飛行員和機組的事件就不奇怪了!

    二戰期間還有一件奇事,就是這位叫 歐文.伯格特的飛行員,一次駕駛著B24轟炸機與其他幾架B24編隊去 緬甸執行任務,途中遭遇日本戰鬥機的偷襲,他的轟炸機被擊落,就在機組跳傘的過程中 倭寇戰鬥機對空中傘花進行了射擊,多名機組人員犧牲,而歐文少尉認為自己也 在劫難逃 他就在空中閉眼、歪頭、垂臂裝死,這時一架倭寇飛機飛來檢視是否還有活著的美軍跳傘機組,就在倭寇飛機快要飛近的時候,歐文少尉突然間睜開眼睛,並且拔出自衛的M1911手槍,進距離連續射擊將倭寇飛行員擊斃,隨即倭寇飛機也墜毀了。圖片兒,就是當時另外一架倭寇飛機用照相槍拍攝的 歐文少尉拔槍擊斃倭寇飛行員的照片。這也是世界空戰史上唯一的一次跳傘飛行員擊落飛機的事件,同時也是對倭寇飛行員屠殺跳傘飛行員的最嚴厲的報復!

  • 2 # 軍事編輯部

    二戰日軍是不理會日內瓦公約的,日本軍國主義和德國法西斯主義一樣,是一個毒瘤,深深印在心中,是帶給世界人民深重災難的一種意識形態。從明治維新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一直奉行軍國主義戰略,四處侵略擴張,尤其在二戰中,日本給亞洲國家和人民造成極大的傷害。尤其是中國,組建細菌部隊,作戰中大量使用化學武器,殺害平民,實行三光策略,足以彰顯日本軍人的獸心。

  • 3 # 歷來現實

    1977年在《日內瓦公約》里加入了這樣一條戰爭條例,禁止射殺跳傘狀態中的飛行員,因為飛行員和傘兵不一樣,傘兵具有攻擊性,飛行員人畜無害。

    1977年到現在,沒有什麼世界性戰爭,這一條還沒有得到驗證。

    一戰時,飛機剛投入戰爭,它們只是偵察工具,沒有攻擊性,敵對陣營的飛行員大多出身貴族,擁有良好修養,隔著玻璃打招呼是常事。地面人員欠缺默契,會用手中的槍彈來致意,飛機很生氣,偶爾展開報復,下回帶上個炸彈表達問候。

    冤冤相報,一戰末期,飛機從偵察工具墮落為攻擊武器。饒是如此,飛行員之間的默契仍然存在,沒有成文規定,這只是飛行員們之間的空中騎士規則。

    到了二戰前期,形勢有所變化,但交戰雙方還是遵守這個規則,無論是納粹德國,還是盟軍。二戰後期,歐洲空中戰場出現了不和諧音,蘇德戰場上,蘇聯王牌飛行員波克雷什金看到德國飛行員跳傘時,想起了自己的兒子奧斯特洛夫斯基跳傘後被德軍射殺,悲憤異常,開始專挑跳傘的德軍射擊,德國當然沒有理由不回敬。總體來說,歐洲戰場的主基調還是優待敵方飛行員的。

    亞太空中戰場上的日軍,就不一樣了,很顯然他們沒有把自己當成騎士,也就不講究那麼多,堅決射殺跳傘的中美飛行員。

    1937年9月19日,南京上空,中國空軍一架波音281飛行員在跳傘後被日軍射殺。1937年12月9日,南昌上空,三大隊8中隊2606號機飛行員關中傑在跳傘後遭到日軍射殺。1938年2月,漢口上空,飛行員楊吉恩在返航時遭遇日機突襲,跳傘後被射殺。1938年4月10日,第三次歸德空戰,飛行員孫金鑑被擊落後跳傘,遭到日機射殺。

    日本空軍的野獸行徑還在持續,美軍跳傘飛行員也多次被日本軍機射殺,艾森豪威爾將軍雖然曾經簽署過禁止向敵人跳傘飛行員開火的命令,但杜立德將軍私下卻對手下的飛行員交代,能不放過那幫傢伙,就儘量不要放過,日軍的跳傘飛行員很快就嚐到了自釀的苦果。

    人類戰爭史上唯一的跳傘飛行員擊落敵機的一幕就發生在亞太戰場,一波跳傘的美軍飛行員被日本軍機掃射,大多立即斃命,有一個傢伙只好低頭裝死。這時候一家日本軍機繞回來檢視戰績,順便補刀,馬上飛到這個傢伙眼前時,這個傢伙也不知道哪兒來的勇氣,掏出手槍朝著日本軍機裡端坐的飛行員射去,子彈像長了眼睛一般射中了日本飛行員,日本軍機隨即墜毀。

    制裁?交戰雙方何談制裁?對待殘忍的敵人,唯一的制裁方式,就是用比敵人跟更殘忍的方式回敬過去。比如小男孩和胖子。

  • 4 # 浩騫

    理論上講,戰機損失一架,可以再生產,但是飛行員可比戰機值錢多了,射殺一個飛行員頂的上擊毀對方10架戰機,培養一個飛行員需要大量的時間和高額的成本,所以消滅敵方飛行員是對方資源的巨大消耗,這是戰場上你死我活的一般常識思維,但是飛行員跳傘毫無戰鬥力,屬於放棄戰鬥,類似於海軍棄艦,各個國家的道德標準不一樣,結果也就不一樣。

    《日內瓦公約》在1977年才規定跳傘飛行員受到公約保護,但在歐洲國家有一種古老的“騎士精神”,約束飛行員不要射殺跳傘逃生的飛行員。作為近代新興的兵種,空軍起源於歐美,飛行員大多是貴族出身,高階大氣上檔次,仍保留著騎士精神,在一戰中,空戰的主角是英國和德國,兩國飛行員還真有騎士風範,開戰前先繞個圈子,或是抖抖翅膀來個挑逗性尊敬,連髒話都不罵,更別說趁你跳傘要你命這種不恥的行為了,所以那時,不射殺跳傘飛行員就成了不成文的國際慣例,這一慣例影響了很多歐洲國家。不過到二戰時,並不是每個國家都遵守這個慣例。歐洲國家是不會射殺跳傘飛行員的,德國軍官曾對著下屬說,如果有戰鬥機駕駛員對著敵軍的跳傘飛行員開火,我會擊落你的戰機。可見當時這個規則的重要性。但在蘇德戰場,蘇聯就發生過故意射殺德國的跳傘飛行員的事件,不過類似事件很少,多少還是受到歐洲慣例影響的。

    再看日本,一個製造過南京大屠殺的國家,射殺飛行員根本就不叫事,這只是日本人喪盡天良、毫無人性的具體表現之一。僅1937年至1938年一年的時間裡,日軍就發生射殺中國跳傘飛行員事件十餘起,例如:

    1937年9月19日,南京上空,中國空軍一架波音281飛行員在跳傘後被日軍射殺。

    1937年12月3日,南京上空,中國四大天王之一樂以琴,為了躲避日軍掃射而延遲開傘,不幸沒能開啟而犧牲。

    1937年12月9日,南昌上空,三大隊8中隊2606號機飛行員關中傑在跳傘後遭到日軍射殺。

    1938年2月,漢口上空,飛行員楊吉恩在返航時遭遇日機突襲,跳傘後被射殺。

    1938年2月18日,武漢二一八空戰,四大隊22中隊劉志漢隊長在空戰中被擊落,跳傘時遭到日軍掃射,劉志漢隊長裝死逃過一劫。

    1938年3月23日,第二次歸德空戰,飛行員韋鼎峙被擊落後跳傘,遭到日機掃射,僥倖逃生。

    1938年4月10日,第三次歸德空戰,飛行員孫金鑑被擊落後跳傘,遭到日機射殺。

    1938年6月26日,南昌上空,蘇聯援華航空隊飛行員安東·古班柯在空戰中被擊落,跳傘時遭到日軍掃射,幸得戰友掩護,得以生還。

    1938年7月4日,南昌上空,4大隊22中隊飛行員信守巽在空戰中被擊落,跳傘時遭到射殺。

    1938年7月16日,南昌上空,蘇聯援華航空隊飛行員瓦林琴·多多諾夫在撞落一架敵機後成功跳傘,遭遇日軍掃射,僥倖生還。

    由此可見日軍是多麼暴戾,規則對他們來說就是對牛彈琴。不過,多行不義必自斃,所以日本成為唯一一個品嚐過原子彈是什麼滋味的國家,這是對日本侵略者最好的懲罰。

  • 5 # 冰雹藍天

    飛行員的培養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特別是一名優秀的飛行員更是難得,日軍也深知這個道理,更知道殺害一名飛行員有時比擊落一架飛機都更加重要。

    二戰時的日本已經是一頭發了瘋的牲畜,什麼公約、什麼道義、什麼慈悲……都已經失去了作用,在他們眼裡不管採取何種手段,只要能戰勝對手就是勝利。

    眾所周知,二戰給全人類帶來了毀滅性的打擊,對於侵略者還是入侵者,正義還是邪惡雙方都帶來了巨大的損失。日本作為法西斯極端主義充斥下的國家,早已沒有了道德,剩餘的只是殘缺的人性,而這個唯一僅存的人性也在戰爭中變得模糊,終於成為了沒有任何人性一面的牲畜。

    二戰,空中力量已經成為了一場戰爭取得勝利的首要保障。戰鬥機可以製造,飛行員卻很難培養,絕對保證飛行員的生命,這是直到現在各國公認的一個現實。

    當年的日軍,也正是看到了這個原因,再加上本已經瘋狂的戰爭狂魔佔據著他們每個人的大腦思維,日內瓦公約本身日軍也就壓根不會去執行,更何況殺死比飛機本身更重要的飛行員那種變態的勝利更讓其不會去遵守任何道義。

    所以,如題的問題對於日軍來說自然而然的存在著。

    關注作者是最好的支援!

  • 6 # 迷舍

    日本這個國家你還指望他幹什麼好事?而且不能殺害跳傘飛行員的規矩是1977年在《日內瓦公約》里加入的,日軍射殺飛行員是在二戰,這一條管不到他們。

    類似這樣的公約之類的都是君子協定。

    日本人是君子嗎?

    呵呵。

  • 7 # duh23333

    因為二戰時日本被驅逐出"國際聯盟(聯合國的前身)"。所以它基本上以後都是與"國聯"唱反調。拒不加入"日內瓦"公約。這為它們日後隨意殺害跳傘飛行員和放下武器的戰俘找到了藉口。

  • 8 # 新兵衛

    從日本人精神層面來說,日本崇尚的“武士道”精神中,就沒有“投降”一說,所以殺降對於日本人來說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可以看到日本人在中國大地上造成的樁樁慘無人道,慘絕人寰的屠殺,屠殺的大部分是手無寸鐵的群眾和放下武器計程車兵,所以對於日本來說殺降、殺俘這都是無所謂的事情!從法律角度來講,《日內瓦公約》規定:交戰雙方禁止向對方被擊落飛機的飛行員進行射擊,對被俘飛行員要本著“人道主義”精神實施救護、醫療,保證安全。但請注意《日內瓦公約》只是一個行為準則,並沒有法律強制性,各國軍隊都可以遵守,也可以不遵守。

    從戰鬥力來說,通常情況下,一個飛行員所消耗的國家財力、物力,遠比普通陸軍、海軍要大得多,而且飛行員的最重要的是言傳身教,一個好的飛行員可以培養出很多有經驗的年輕飛行員。二戰中,德軍就是由於大量有經驗飛行員疲於奔命,導致年輕飛行員後繼無力,最後成為“炮灰”,而日本也是這樣一種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殺害飛行員可以視為消滅對方有生力量。

    最後我想說:這天底下,還有什麼事情是日本人不敢幹的?

  • 9 # 區域拒止

    日本當時是抱著這樣的想法的,假如日本成為戰爭最後的勝利者,那日本完全有時間和耐性來慢慢淡化或者直接抹除日本在擴張時所留下的“斑斑劣跡”。所以日本並不怕違反日內瓦條約,因為史書從來都是由勝利者來書寫的。日本在二戰初期擴張如此的順風順水所以有這樣的思想也就並不奇怪了。而日本之所以殺害本來就已經沒有什麼反抗能力的飛行員其中很大的原因就是曾經美國的“轟炸東京事件”中美國的飛行員在跳傘後很多都最後逃脫,並且還成功的返回了美國繼續參加對日本本土的轟炸。

    這對日本來說是絕對不能接受的,所以在“空襲東京事件”後日本明令要求戰鬥機飛行員和陸軍一旦發現美國的飛行員後就格殺勿論,相比有意的殺死無辜平民和戰俘,殺害跳傘飛行員更多的是為了一雪美國轟炸日本時所帶來的恥辱。而且在戰爭後期時,美國經常從硫磺島和塞班島出動B-29機群對日本人員居住密集地區和工業地區進行轟炸,所以日本在整場戰爭中大量殺害美軍飛行員就不奇怪了。

    而且在戰爭中,遠不止日本一國違反了日內瓦公約。其他國家在戰爭中也多多少少的違反了日內瓦公約。首先就是虐待戰俘的問題上,即使是一直聲稱優待戰斧的同盟國的美國和蘇聯實際上也一直在虐待戰俘。在日內瓦公約中明文重強調了在俘虜敵方士兵後要給於人道主義進行對待,而美國蘇聯明顯沒有對軸心國戰俘足夠“人道”,在面對軸心國戰俘時要麼直接就地擊斃然後不上報上級,要麼俘獲後被分配到寒冷的西伯利亞或者炎熱潮溼的東南亞群島進行工作,生命根本無法得到保障。二戰中,各並不是不想去遵守,而是殘酷的戰爭讓世界各國忘記了這些條條框框的限制。(歡迎關注軍情解析)

  • 10 # 江郎說史

    在戰爭中一直有一個難題,當敵人的飛行員跳傘之後到底應該不應該射殺,一名優秀的飛行員培養代價極其之大,如果擊殺了此飛行員那麼之後對於那個國家無疑也是巨大的損失,但是如果不射殺那些跳傘之後已經沒有抵抗能力的飛行員,那麼明天你就有可能被那個飛行員炸死。

    一架飛機是可以批次生產的,但是一個飛行員卻需要極其長的時間和鉅額的經濟才能培養出來的,二戰法西斯戰敗之後就有很多飛機仍舊塵封在倉庫裡,其主要原因就是沒有可用的飛行員。鑑於這種成本太大,而一戰時期的英德兩國的飛行員還大部分都是貴族出身,他們在交戰晦氣也會保留一些騎士風範。偉大的思想總是不謀而合,在這種情況下就定下了一條潛規則那就是不射殺對方跳傘的飛行員。

    德國是執行的最好的一個國家,德國的空軍司令戈林在接受審判的時候還曾說:“德國的飛行員從未擊殺過跳傘的飛行員”。而德國的飛行教官在培訓飛行員的時候就說了:“如果日後讓我聽到你擊殺了跳傘的飛行員,那麼我一定就將你擊落”。而盟軍艾森豪威爾將軍也曾簽署命令,不會刻意射殺跳傘的飛行員。但是美國卻一直給飛行員灌輸一個思想,那就是:今日你擊落德軍飛機上的飛行員,有可能在明日就會換一架飛機再次成為你的對手。

    而因為很多原因所以導致這條規則還是有很多人踐踏的,蘇聯王牌飛行員就一直擊殺德軍跳傘的飛行員,而其原因就是自己的兒子已經跳傘但還是被射殺了。儘管各國都有點不遵守,但是日本卻是完全的不遵守,他們不管有沒有跳傘,一律將飛行員射殺。在淞滬會戰和武漢會戰時期,有點一些飛行員跳傘之後被日本飛機用飛機翅膀在空中刮死。

    而日本也有一起就是飛行員被人用手槍擊斃,起初日本飛行員將美國的飛行員擊落,而此時愚蠢的日本人竟然開啟艙門從美國飛行員身邊飛過,而此時美國人之間用手槍擊斃了那個飛行員,這也是空戰史上第一次飛行員被手槍擊斃的。而日本這個作法不難理解,日本晚期完全就被軍國主義所影響,擊殺跳傘的飛行員、擊殺對方的醫務兵、並且駕駛自己飛機實施自殺式攻擊。日本完全是以如何對敵國造成最大傷害為目的,而人道主義對日本來說就是一種可望而不及的東西。

  • 11 # 季我努學社

    日軍在二戰中殺害跳傘飛行員,可不是很多答主所說的,日軍向跳傘飛行員射擊這麼簡單。日軍對於盟國飛行員還有更加恐怖的事情。那就是吃飛行員的肉。日軍這個國家一直是宗教國家。它的最高宗教是神道教,在神道教之下,還有佛教等其他宗教。日本的神道教說白了就是天皇萬世一系的天神的後代,日本是所謂天孫民族。所以很多日本人是比較迷信的。這種迷信與學歷沒有關係。

    日軍在盧溝橋

    日本人的迷信,作用到盟軍飛行員身上,就變成了吃飛行員的肉,尤其是肝臟。這在西太平洋地區的海島上,是並不罕見的事情。吃飛行員的肉的日本軍人的邏輯是這樣的。飛行員是最優秀的軍人,是所有軍種中的精華軍種,所以吃了他們的肉,可以獲得軍人勇氣。小布什的父親老布什二戰時期,飛機被日軍擊落,老布什運氣好掉到離岸比較遠的地方逃過一劫。而他的同僚就沒有這麼好的運氣,他的同僚就被日本人吃了。

    日軍

    吃飛行員的肉這樣的事情,在東京審判庭審記錄中有大量記載。東京審判判決書中也有披露。

    日本人這麼殘忍地對待俘虜,很大原因是日本的軍國主義洗腦,日本的武士道精神讓他們狂熱,他們鄙視俘虜。在整個二戰中,日本並不是特別遵守日內瓦公約,相反屢屢違反。日本人這種蔑視公約的行為,也報應到自己身上。由於拒絕在運送傷員的輪船上打上紅十字會標誌,很多日本醫院船被盟軍擊沉。很多日本官兵葬身大海。

    日軍

    當然了到戰爭最後,他們也對自己的飛行員狠,神風敢死隊葬送了很多日軍飛行員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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