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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府錦城城市愛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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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火燉蘑菇
第一:物業不允許業主進小區是非常時期執行非常措施,保護人名的生命健康安全,業主要理解。第二:業主與物業存在合同關係,物業費用不可以不交,但業主可以和物業單位進行協商適當減免物業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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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qzuserk
拒交物業費這不好,親身經歷昨天我去小區新房買了6年沒住偶爾去看看!門口保安不讓進我和他解釋一下,開始說我不是小區住戶,我說我買的房子在這裡現在沒住難道就不是小區住戶?後來也就讓我進了也沒讓我辦卡!樓主保安不讓你進可以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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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乖胖牛
特殊時期非常對待,在現在這個嚴峻的疫情面前,我經常看到很多人抱怨我這個月房租怎麼辦,我這個月工資怎麼辦,甚至像提問中的,小到我這個我物業費怎麼辦,小到問2月份的公交卡怎麼辦,我真的想罵人,真是沒出息啊,覺得一毛錢都吃虧的人太多,這麼多醫療人員守在一線,命都顧不上了,你還在計較你的物業費,這次疫情突然又嚴重,每個人都有損失,不要計較,配合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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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金樞金剛
小區不讓外地租戶回家本身就是違法,國家通報的正確對待方案是允許回家不過需要自行隔離十四天時間,如果正常,就沒問題,小區不讓外地租戶進入可以直接撥打110報警處理,對於交不交物業費不能夠成為理由,物業公司起訴業主,業主必然敗訴,始終都是要交的,這個舉動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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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孤獨也是一種情調
那誰授權不讓人進的你物業公司就找誰要物業費去,合情合理。這種不讓人回家的違法行為居然沒人制止還同流合汙還想要被拒之門外的業主和租戶給你付錢???你腦袋進水了吧[打臉][打臉][打臉][發怒][發怒][發怒]讓居住在小區裡的業主付雙倍物業費,因為簡單的拒之門外就讓他們減少的被傳染的風險他們交雙倍都值[打臉][打臉][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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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迅捷微生活
從問這個問題感覺就不對,首先,物業是企業而不是執法部門和機構,物業沒有權利不讓你回家,物業只能配合執法部門和機構;其次,物業費用和這個疫情沒有太多的關心,況且物業又不是沒有作為,物業管理費是你和物業間的契約關係,所以按理還得正常支付,除非有些物業公司在疫情期間有特殊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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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紫雪花兒夢
不讓進小區物業是不對的,經過初步判定,沒有症狀的,應該讓回去。
而外地回來的人回了小區也要先自我隔離一段時間,萬一感染了還在潛伏期呢,尤其是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奮鬥這麼長時間,千萬別讓付出的努力白廢。自駕的稍微好點,但是也不能放鬆警惕,也要自我隔離。
物業認真,但是有些過激,業主該配合的配合,該自我隔離就自我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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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有史必觀
既然是防疫期間,物業是為整個小區安全防疫工作的,不管你是外地還是本地的業主,進小區你必須服從小區的物業管理制度。即然是進小區,必須有小區物業的相關證明或其它證件,(這裡所說的證明,就是你本人在疫情期沒有被傳染的相關證件),如果沒有這些,物業有權不讓你進小區是對的,不能因個人影響整個小區的安危。
這跟物業費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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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弘可
感謝邀請,這個問題得辯證看待,物業費和疫情其實沒有直接關係。這次疫情是公共突發事件,屬於不可抗力因素,物業封小區,不讓外地業主回小區,一部分是政府防疫工作的整體部署(目的是為了有效控制疫情,當然現在中央已經就有關問題提出指導意見:原則上不建議加碼措施),從根本上來說,出發點是為了更好的防控疫情,講大了是對社會負責。
對於物業費問題,可以想一想:如果買了房子沒有入住,物業費要不要交(當然實際操作中,有少交或者不交的情況),當然特殊情況下,像疫情期間,不能返回,如果物業公司酌情予以一定的減免,這個是人性化管理的體現,是對業主的一種關愛!這種做法會讓業主更加滿意物業公司的服務!但是如果物業沒有相關減免,個人覺得這個也並不能成為拒交部分物業費的理由,畢竟物業公司在疫情期間也是對小區公共管理作出了服務的(人人自危的情況下,每天還需要安排安保、進出人員管理,消毒防疫工作等),退一萬步講,大疫當前,個人得失能放就先放下,團結一心,共同抗疫,大家都平安健康,比什麼都好!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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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sunmu十一郎
這個做法涉嫌違規。業主回家可以嚴格檢測並要求其回家後居家隔離,但無權拒絕業主回家,不讓回家你讓人家住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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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心素如簡之木子
疫情面前,特殊事件,要客觀對待,原來我也因為很多原因,生氣,覺得不應該交物業費,但是這次疫情,我們物業又是給業主準備白菜,又是發酒精,小區不定點消毒殺菌,元宵節還給業主挨家送元宵,真的讓我很感動。以後不拿不交物業費為理由了,有事情解決問題,只要是合理的,為了大家的利益,還是少數服從多數,以大局為重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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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超閣2017
疫情防控下物業作出這種也情有可原,拒交物業費並不可取!當然,物業和小區所在社群也應該綜合衡量,測體溫登記核實,車輛消毒,也未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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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幸運起航
不但不能少交,還要雙倍交,這是物業成立以來,最關鍵的一次,過年都加班加點的嚴防嚴守[呲牙][呲牙][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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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理然張
一個事情,兩種關係,互為因果,盤根錯節。
業主和物業服務是是什麼關係,大家心裡都是清楚的。就是原來有點不太清楚的,現在也都明明白白了。那麼好了,請問,物業有“權”不讓業主回家嗎?答案是肯定的。與法不符合,與道理相悖。除非有業主大會透過的決議。
但是遇到具體的情況,人們又會“見仁見智”,喋喋不休。自己不是當事人,看熱鬧不怕事兒大唄。
雖然現在是特殊時期,但是主持大局的,不能是沒有經過“授權”的物業公司。而是,也應該是社群牽頭組織。物業只是積極參與的“配角”。
也就是說,具體的事情是物業乾的,是在執行社群的指令。
既然不是物業的事兒,就可以不涉及“物業費”的事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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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老虎託尼3930978
這個提法是不正確,物業是我們全體業主授權,幫助我們來管理小區的,每一項管理都需要有人來做,衛生,綠化,供水,供電,排水,小區出入管理,安全管理,都是需要物業這些人來完成,他們的工資個管理消耗費用,都得是靠物業費來支撐。
物業在疫情期間,很大程度上要執行政府要求。進行人員進出管理,也是幫助我們全體業主控制疫情,是對我們負責的,不讓你進出小區,你應該對照一下小區出入人員都有什麼要求,是不是你有不符合進去小區的情況,特殊時期,我們必須遵守物業要求。
因此,你只因為物業不讓你進小區,就不想交物業費,是不對的,希望每一位業主都能支援物業盡職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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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東榮大橋
看當地政府正式檔案而定。如果物業嚴格按政府要求執行,物業本身不擔責;否則就不僅僅是“拒交部分物業費”的事兒了,物業自己無權限制業主進入自己的房屋,應當報警,相關損失起訴物業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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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湯姆哥鍋
大災大難面前,如果都能夠換位思考一下,什麼事都會好解決,現實總是殘酷的,普世價值的前提是他首先得活的滋潤,這個社會很難找到“雷鋒”了。因社會發展富起來的“原始房東”,面對這樣的疫情,有無大範圍的減免租客的房租?物業費是一樣的,對於未入住的業主,能否彈性對待?房租和物業費的減免好似在倉中取米,可取否?“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歷史歷來都是“物競天擇強者勝”,我們的期待唯有是跟著黨朝著“敢叫日月換新天”的步伐前進,早日實現偉大的“共產主義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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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李先生打工人的日常
這個肯定是不可以的,物業不允許外地的業主進小區,主要是因為國內特殊情況和國家政策來的,不讓進小區而不是他自私自利的為了他自身著想,而是為了其它業主著想在。況切在疫情期業主都是關門在家,而物業為了大家的安全還不是盡職盡責的,該測體溫測體溫,該消毒的消毒。所以業主還是要換位思考一下的,物業費不能說不交,如確實困難可以協商物業先欠著,必經物業費也不是很多,但是不交肯定是說不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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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盞茶淺抿入畫
特殊時期,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防疫期間,所有中國公民、在中國的外國人都要服從我國的管理,這也是疫情的需要,既是為了保護你及家人,也是為了保護小區的所有業主。忍一時之忍,也是在為國家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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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防控最根本的目的是保障人民健康安全!!!物業這樣做其實是對每一位業主負責,如果真的因為放鬆管控,小區出現確診病歷,最後全小區封閉,大家人心惶惶,對所有業主都是損害。特殊時期,我們每個人儘量貢獻一點自己的力量,多一些理解和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