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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吃貨達人美食臺

    1984年,耐克只是一個地道的小品牌公司,並不被眾人熟知,反而當時最大家的阿迪達斯、匡威才是喬丹的心中選擇,可是蒼天不負有心人,喬丹最終選擇了耐克開出的5年520萬美元的合同,在當時,520萬美元絕對是一筆超級鉅款,喬丹的工資也不過55萬美元,同時耐克還為喬丹製作了一部短片,得以打動喬丹。

    可是,耐克公司為喬丹提出了合同條件,為保證公司利益,要求喬丹在生涯前三個賽季完成目標。首先,耐克要求喬丹要獲得最佳新秀,以及在三年之內入選全明星陣容,1984年是英雄輩出的一代,奧拉朱旺、巴克利、斯托克頓都是最佳新秀的熱門人選,新秀喬丹想拿最佳新秀,真的不是隨便說說。更何況當時聯盟還擁有黑白雙煞、歐文、喬治、托馬斯,全明星陣容絕非等閒之輩,喬丹想擠掉任何一個人,都有不小的難度。

    第二個目標,在生涯前三年,耐克要求喬丹至少有一個賽季場均得到超越20分,如果來到現今聯盟,得20分入探囊取物一般,可是在當時注重內線、慢節奏的比賽,想場均得到20分,那就是全明星的水平。

    第三,如若前兩目標都不能完成,那喬丹在三年內球鞋盈利400萬美元,合同皆可繼續。

    耐克作為一家小公司,為喬丹拿出這麼大的合同,公司承擔了不少風險,如若喬丹表現不佳,那麼耐克全盤皆輸。三個目標雖然聽起來難,可是喬丹是什麼人?

    神人也!

    喬丹在進入聯盟的第一個賽季就已經完成了目標,新秀賽季場均28.2分、6.5籃板、5.9籃板、2.4搶斷的可怕資料,喬丹排在聯盟得分榜第三位,拿下最佳新秀的喬丹,與眾多巨星同披全明星戰袍,出戰全明星賽。並且喬丹第一年就幫助耐克賣出了價值1.8億美元的簽名鞋。

    喬丹打出名堂,不少球鞋公司想挖牆腳,可是耐克高管和經紀人不斷遊說喬丹,最終喬丹還是留下了耐克。

    不得不說,沒有耐克,喬丹還是那個喬丹,可是沒有喬丹,耐克就不一定是那個耐克了。

  • 2 # 朱歌亮

    耐克,甭看它現在是體育屆的龐然大物,可是在1984年,耐克只是一家瀕臨破產的小公司,如果不是喬丹的出現,耐克可能早就GG了。如今,人們都說說耐克當年的豪賭是慧眼識珠,可是在慧眼背後,商人就是商人,耐克可不會憑白無故的給喬丹5年250萬的合同以及個人品牌的誘惑條件,在童話般故事的背後,耐克“陰險”的給喬丹甚至了三個超高難度的條款,如果沒有完成,耐克可以選擇提前終止合同。SO,問題來了,耐克給喬丹設定的三個高難度續約條件是什麼,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喬丹的三個高難度條件

    耐克給喬丹開出的三個條件,放到如今,也很少有球員能夠完成。我們先來看看條款:

    第一個條款,喬丹必須在前三個賽季,至少拿到最佳新秀、全明星其中一個目標,否則耐克將提前兩年結束後喬丹的合同。

    第二個條款,前三個賽季,喬丹至少要有一個賽季達到場均20+的表現,否則合同也將提前結束。

    第三個條款,如果喬丹沒有完成第一個條款,那嘛他三年一共要為耐克帶來至少400萬的球鞋銷售量,否則這份合同還是沒有保障的。

    喬丹完成了幾個高難度的條件呢?

    我們先來看看這些條件有多難。第一個條件,全明星或者最佳新秀,全明星當年可是黑白雙煞、微笑刺客的年代,想要進入全明星難度可想而知。最佳新秀方面,喬丹的那一屆選秀時NBA歷史有名的選秀大年,奧拉朱旺、巴克利等等青年才俊,像脫穎而出,難度不小。

    第二個條款,場均20+,對於當年三分球稀少,對抗激烈的NBA來說,幾乎是一線球星的標準了。第三個,則更考驗喬丹的綜合能力,比較球打的好和帶貨能力沒有多大關係。

    喬丹完成了幾個高難度任務呢?知道喬丹為什麼叫做老流氓嗎?因為,喬丹一個賽季就把耐克設定的所有人物全都解決了。

    新秀賽季,喬丹賽季全勤,場均出場38.3分鐘,場均命中率51.5%、場均三分命中率17.3%,瘋狂的看下了場均28.2分、6.5籃板、5.9助攻、2.4搶斷、0.8蓋帽,斬獲了當年的最佳新人、入選了全明星,並且一年就會耐克帶來了上千萬的銷售額。

    此時的耐克意識到他們小看了喬丹,不過他們也是最高興的人,因為喬丹,他們崛起了,成了全球的運動品牌巨頭。

  • 3 # 環球易答

    前段時間大火的《最後一舞》中就講到了喬丹與耐克的故事,在1984年喬丹被公牛選中後,耐克看中喬丹的實力與人氣,急切的想和喬丹簽約,但是最開始並沒有成功,喬丹本人希望與阿迪達斯簽約,在喬丹父母的出面下才最終達成協議。耐克用5年高達250萬美元的合同(在當時堪稱天價)簽下了一個未來之星。也成就了耐克日後的輝煌。

    耐克和喬丹簽約當時立下了三個高難度的續約條件:

    一、在生涯前三年,喬丹至少獲得最佳新秀和入選全明星陣容

    喬丹在1984年探花籤選中,在新秀賽季即展示了超強的實力,在82場常規賽打完,場均能夠拿到28.2分6.5籃板5.9助攻,除此之外還有2.4搶斷資料。新秀賽季投籃命中率就達到了51.5%,在飛人的生涯第一年,就進入了最佳新秀第一陣容,獲得最佳新秀,也就是說第一年便達到了其中的第一個條件。

    二、生涯的前三年必須有一年場均得分達到20分。

    在20世紀80年代的NBA節奏較慢,注重內線肉搏,低位進攻,突破和外線投射不是主流,但是喬丹依然靠著自身強大的實力,在第一年便得到了場均20分以上,前三年更是年年超20分,第一年場均28.2分,第二年場均22.7分,第三年更是達到了場均37.1分,簡直恐怖。

    三、如果前兩個條件未達成那麼簽名球鞋在前三年的銷售量達到了400萬美元也可以繼續合同。

    在1984年第一個賽季喬丹的簽名球鞋就賣出了上千萬美元,遠超當時設立的400萬美元,喬丹三個條件都完美達成。耐克依靠喬丹的人氣,喬丹依靠耐克的宣傳能力,互相成就,喬丹揚名天下,耐克則步步做大,成為巨頭公司。

    所以,當時的故事,放在今天也是頗有滋味。

  • 4 # 情感研究所一所長

    說到耐克和喬丹,雙方真的是很有淵源,可以這麼說,喬丹成就了耐克,耐克也成就了喬丹!

    話說當年耐克還是一個小公司,當時體育運動品牌球鞋的老大是阿迪達斯和匡威,但是耐克真的是慧眼識珠,一眼就看上了當時還是菜鳥的喬丹,於是派人和喬丹談判!

    而喬丹也不是省油的燈,談判的時候給耐克的感覺有點心不在焉,但是開完會後喬丹就立刻拍板了和耐克的合作,為什麼,因為耐克給喬丹開出了讓他無法拒絕的條件,合同5年總金額250萬美金,且為他獨立開創以他名字命名的籃球鞋!這在當時可是隻要巨星級別的球星才有可能得到的待遇!

    不過耐克也設定了三個條件!

    第一,喬丹必須在前三年,拿到最佳新秀或者入選全明星陣容!

    第二,喬丹必須在前三年,至少有一年賽季得分20+!

    第三,如果前兩個條件沒有完成,那麼喬丹必須在前三年球鞋銷售額突破400萬美金!合同才能繼續!

    這種苛刻的條件,就算是放到如今,對於絕大多數球員而言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尤其當時還是80年代,三年球鞋賣掉400萬,一雙球鞋就算只有200美金,對於當時的美國家庭而言已經是天價了!

    結果,喬丹居然都完成了,不僅完成了,還超額完成了!

    這個人,第一年就拿到了最佳新秀,場均得分28.2分,然後入選了全明星陣容!

    最誇張的是,居然第一年球鞋銷量達到驚人的1.8億美金!超過了其他所有球鞋的總和!

    耐克就算獨對了,後來的事情你們都知道了,喬丹的AJ系列享譽全球!

    這就是神,GOAT!無與倫比!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 5 # 小魯班愛體育

    1.天才橫空出世,耐克投桃送李

    2.三個高難度的續約條件考驗喬丹

    第一 拿到最佳新秀獎盃

    第二 進入全明星陣容或者賽季場均20分

    第三 成為耐克代言人以後,前3年的球鞋銷售額要達到400萬美元。

    3.超高的個人能力,輕鬆完成三個條件

    耐克的這手操作還是非常的精明的,無奈喬丹的82場常規賽喬丹沒有缺席,場均轟下28.2分6.5籃板,5.9助攻,2.9搶斷的逆天資料。

    新秀賽季喬丹毫無疑問拿到了最佳新秀的獎盃,進入全明星!而且還進入了最佳一陣,這樣的表現恐怕是世人都沒有想到的,由於喬丹逆天的表現,續約條件1和2輕鬆就達到了,條件3也是沒有一點問題的完成了!據析,喬丹的第一個賽季,球鞋的銷售已經破1億美元了!因為有了喬丹,耐克的發展也是越來越快,很快就成為世界上最大的體育用品公司了!

  • 6 # 體育委員掌

    “在喬丹之前,籃球鞋只是給球員穿的,”《喬丹效應》作者羅伊-約翰遜說道,“突然間,球鞋變成了一種時尚、一種文化”。耐克與喬丹這段因緣可以說是相輔相成的,讓雙方更加的強大,讓雙方的利益最大化。來說一說喬丹與耐克的故事。

    當年,也就是1984年耐克公司很少有人知道,當時耐克一名球探看了喬丹球場上的表現,喬丹徹底把這位球探給折服了,他也從喬丹身上看到了巨大的商業價值。

    在當時耐克是想用250萬美元左右去簽約3-4個新秀為其做推廣,但是由於阿迪達斯也對喬丹感興趣,所以耐克不得已把所有金錢壓在喬丹身上,最終耐克和喬丹簽下了5年250萬美元的合同。耐克還給喬丹設立了續約條件,現在回想起這些條件,對“籃球之神”簡直就是小兒科。三個看似刁難的條件,喬丹都輕鬆的完成了。

    ①耐克要求喬丹獲得年度最佳新秀,以及在三年之內入選全明星陣容,要麼就終止合同。

    ②要在生涯前三年,要求喬丹至少有一個賽季場均得分在20+。

    回過頭看看這些條件,新秀賽季喬丹就場均砍下28.2分6.5籃板5.9助攻,入選了當年的最佳新秀而且還進入了全明星賽;球鞋盈利方面,簽約的時候,耐克希望在第4年合同結束時,可以賣出300萬美元的喬丹鞋,但在第一年,球鞋銷售額就達到了1億2600萬美元。之後耐克也對子品牌的創辦有了行動,這個子品牌就是如今大熱的AJ球鞋。

  • 7 # 蝸牛與籃球

    耐克現在是全球最大的運動品牌之一,也是NBA的贊助商,實力非常強大,許多NBA球星都搶著和他們簽約,打造了一系列賽球星簽名鞋,廣受歡迎。然而在1984年的時候,他們還只是一家小公司, 實力遠比不上匡威和阿迪達斯,然而就在這一年,他們做了一筆回報最大的投資——簽下了當時還是新秀的邁克爾-喬丹。

    當年耐克在簽約球星時並沒有優勢,就連匡威也比他們有吸引力,更別提和阿迪達斯競爭了,已經打出名堂的球星他們搶不贏,他們把目光瞄準了天賦出眾的菜鳥喬丹,然而喬丹當時也有意和阿迪達斯簽約,不過耐克給喬丹製作了一個精美的小短片,他們的誠意打動了喬丹以及他的父母,最終雙方簽下了一份5年250萬美元的合同。

    這份合同到底有多大?當時喬丹在NBA的年薪只有55萬美元,而代言合同年均薪資都快趕上他的NBA年薪了,可以看出這在當時是一份天價合同了。耐克把所有的賭注都押在了喬丹身上,但是他們也不是送財童子,為了保護公司的利益,他們給喬丹提出了了三個高難度的要求,只有完成這三個要求,喬丹才能和他們續約,不然第三年之後喬丹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到,耐克將有權利提前終止5年的合同。

    條件一:獲得最佳新秀,並在三年內入選全明星

    喬丹是1984年的探花,而當年的狀元是奧拉朱旺,是一位非常有天賦的中鋒,在攻防兩端都有出色的表現,是最佳新秀的最強競爭者,另外同屆的還有巴克利、斯托克頓等人,競爭非常激烈,喬丹想脫穎而出拿到最佳新秀是很困難的。

    至於全明星那就更難了,當時還是魔術師和伯德統治聯盟的時候,許多歷史級別的球星仍活躍在聯盟中,喬丹一個毛頭小子想擠掉一些球星殺進全明星難度也很大。

    條件二:職業生涯前三年,喬丹至少有一個賽季場均得分超過20分

    當時進攻節奏比較慢,又鼓勵身體對抗,得分非常困難,那個年代全隊場均得分在80分左右,這就意味著稚嫩的喬丹有一個賽季要拿到全隊至少四分之一的得分,這也是很難做到的。

    條件三:喬丹前三年累計賣出價值400萬美元的簽名球鞋

    上述我們提到,喬丹新秀賽季的年薪只有55萬美元,而且聯盟裡還有很多球員的年薪不過百萬,如果是一位已經打出名氣的巨星,那400萬美元的銷售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但是對於菜鳥喬丹來說還是有很大壓力的。

    透過這幾個條件可以發現,耐克在喬丹身上下了最大的賭注,但是又不想讓公司的損失太大,當時他們的實力不允許出現這麼大的錯誤,所以在投資喬丹的時候也出了這幾個條件為公司爭取利益,如果投資失敗,那還能挽回一些損失,不過事實證明他們的擔心是多餘的。

    新秀賽季,喬丹就場均砍下28.2分6.5籃板5.9助攻2.39次搶斷,作為一個後衛,投籃命中率高達51.5%,力壓奧拉朱旺、巴克利等人拿到年度最佳新秀,入選了最佳新秀陣容一陣。那年喬丹不僅是表現最好的新秀,也是聯盟裡表現最佳的後衛之一,在東部甚至沒有一位得分後衛的表現比他優秀,最終他不僅入選了全明星,還入選了首發陣容,這才是出道即巔峰。

    隨著喬丹的崛起,他的身價水漲船高,3年之後,雙方又重新簽了新的合作協議,成為長期的合作伙伴,在喬丹一步一步封神的同時,耐克公司也逐步壯大,一躍成為可以和阿迪達斯扳手腕的運動品牌,所以,是喬丹成就了耐克,並不是耐克成就了喬丹,一個人真的可以強大到拯救一個公司,這就是他能成為“籃球之神”的原因。

  • 8 # 行正直路的步步安穩

    勾子當初給邁克爾設定的條件大致是

    第一,他必須在三年內拿到全明星

    第二,在三年時間裡,他至少要有一年內能得到場均二十幾分

    第三,如果喬丹沒有完成第一個條款,那他三年一共要為勾子帶來至少幾百萬的球鞋銷售量

    完成了兩個,因為第三個他不需要完成,他都做到了,或者說第三個他超額完成了[奸笑]

  • 9 # 易無忌

    一年就都超額完成了,額外贈送最佳一陣,最佳防守,全明星首發,20分變28分,400萬變2億,真是牛逼plus

  • 10 # 小超談體育

    喬丹84年帶美國大學生擊敗NBA全明星隊獲得了帶隊參加奧運會的資格,喬丹帶領美國大學生隊場均戰勝對手40+揚名全世界,當時沒人知道NBA但是肯定知道美國籃球運動員喬丹那個到處飛的小夥子!這就是籃球之神!

    為什麼說會說沒有喬丹就沒有如今NBA原因就在此喬丹相當於NBA的父親一路打拼打造金字招牌,大衛斯特恩就是NBA的母親呵護著保護著NBA每一天的成長,沒有喬丹NBA沒有今天,沒有大衛斯特恩NBA也不會有今天!聯手打造了世界最強籃球聯盟!如今的NBA已是落寞貴族世風日下,人心不古一日不如一日!

    當時很多人都能看出喬丹會是一名出色的球員,有可能會成為明星球員,但誰也看不出他會成神,否則.....

    所以不要用其他nba球員和他比,沒有可比性,不是不尊重其他球員,因為沒他那個實力,一個品牌和一個聯盟的知名度喬老爺子都是功不可沒的…

    神就是神,沒有喬丹,現在超巨年薪頂多現在一半,耐克給NBA也帶來了巨大的利益,所以現在MVP偏向耐克陣營,就像普遍說的那樣,沒有耐克喬丹還是那個喬丹,但沒有喬丹耐克就不一定是那個耐克了。

    老流氓也是低估了自己的影響力,當時不應該要這250萬美元,比如籤銷售額到5000萬美元,要利潤的%比,現金要的越少,百分比要的越多越好。比如銷量500萬以內,利潤五五開,銷量超過1000萬的部分,六四開,超過1億的部分,七三開,這樣老流氓的身家估計能翻很多倍。

    喬丹當年十分想簽約阿迪,甚至拿了耐克的合同給阿迪看,只要阿迪同意一半就簽約阿迪。奈何阿迪覺得太不值,畢竟那個年代超巨也就1年10W,耐克這個合同賭性太大了。籤詹姆斯的時候耐克的合同就不說了破天荒的,今年簽約易安也是頂級的。

    什麼叫做共贏?這就叫做共贏!當然前提是喬丹是強者,耐克鞋質量和設計也要過硬!當年佔據美職籃的銳步和匡威,如今都是耐克旗下的系列了!

    耐克真正打動幫主的是給他股份,幫主並不是非常非常在意當下收入的人,他要的是尊重,所以在奇才寧願當一個小股東,幫主天生就是想當老闆,即便是佔比較小股份的小老闆。

  • 11 # 東球弟

    耐克,甭看它現在是體育屆的龐然大物,可是在1984年,耐克只是一家瀕臨破產的小公司,如果不是喬丹的出現,耐克可能早就GG了。如今,人們都說說耐克當年的豪賭是慧眼識珠,可是在慧眼背後,商人就是商人,耐克可不會憑白無故的給喬丹5年250萬的合同以及個人品牌的誘惑條件,在童話般故事的背後,耐克“陰險”的給喬丹甚至了三個超高難度的條款,如果沒有完成,耐克可以選擇提前終止合同。SO,問題來了,耐克給喬丹設定的三個高難度續約條件是什麼,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喬丹的三個高難度條件

    耐克給喬丹開出的三個條件,放到如今,也很少有球員能夠完成。我們先來看看條款:

    第一個條款,喬丹必須在前三個賽季,至少拿到最佳新秀、全明星其中一個目標,否則耐克將提前兩年結束後喬丹的合同。

    第二個條款,前三個賽季,喬丹至少要有一個賽季達到場均20+的表現,否則合同也將提前結束。

    第三個條款,如果喬丹沒有完成第一個條款,那嘛他三年一共要為耐克帶來至少400萬的球鞋銷售量,否則這份合同還是沒有保障的。

    喬丹完成了幾個高難度的條件呢?

    我們先來看看這些條件有多難。第一個條件,全明星或者最佳新秀,全明星當年可是黑白雙煞、微笑刺客的年代,想要進入全明星難度可想而知。最佳新秀方面,喬丹的那一屆選秀時NBA歷史有名的選秀大年,奧拉朱旺、巴克利等等青年才俊,像脫穎而出,難度不小。

    第二個條款,場均20+,對於當年三分球稀少,對抗激烈的NBA來說,幾乎是一線球星的標準了。第三個,則更考驗喬丹的綜合能力,比較球打的好和帶貨能力沒有多大關係。

    喬丹完成了幾個高難度任務呢?知道喬丹為什麼叫做老流氓嗎?因為,喬丹一個賽季就把耐克設定的所有人物全都解決了。

    新秀賽季,喬丹賽季全勤,場均出場38.3分鐘,場均命中率51.5%、場均三分命中率17.3%,瘋狂的看下了場均28.2分、6.5籃板、5.9助攻、2.4搶斷、0.8蓋帽,斬獲了當年的最佳新人、入選了全明星,並且一年就會耐克帶來了上千萬的銷售額。

    此時的耐克意識到他們小看了喬丹,不過他們也是最高興的人,因為喬丹,他們崛起了,成了全球的運動品牌巨頭。

  • 12 # 籃球也是球

    喬丹與耐克,到底是喬丹成就了耐克?還是耐克成就了喬丹?答案顯然是前者,如今的龐然大物耐克,在1984年的時候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小公司。當時的NBA只有匡威和阿迪達斯兩家球鞋公司。而喬丹當時意屬的就是來自歐洲的阿迪達斯,也是當時球鞋市場當之無愧的老大。

    耐克之所以能夠簽下喬丹,得益於他們的誠意與開出了足夠優厚的條件。在誠意方面,耐克為喬丹製作了一個精美的短片,因此而打動了喬丹和他的父母。而在合同金額上,耐克開出的條件則是5年250萬美元。在當時而言,這絕對是一筆鉅款,要知道喬丹新秀賽季的薪水也不過55萬美元。而這樣的球鞋贊助合同也是天價般的存在。

    同時,為了保障公司的利益,耐克為喬丹提出了三個要求,並且要求喬丹在生涯的前三年完成。

    耐克對喬丹提出的三個要求和難度

    耐克對喬丹提出的三個要求而言,絕對是屬於頂級難度的,非聯盟頂級巨星不能實現。

    要求一、在生涯前三年,喬丹至少獲得最佳新秀和入選全明星陣容。

    1984年是NBA的選秀大年,號稱黃金一代。在那一年的選秀中湧現出了眾多名人堂級別球員,其中包括奧拉朱旺、巴克利、斯托克頓。想要在這樣一群球員中拿下最佳新秀的頭銜,難度可想而知。

    而且想要進入全明星賽,除了要面對同屆球星的競爭,當時聯盟還擁有黑白雙煞、托馬斯、朱麗葉斯-歐文、“冰人”喬治-格文等眾多聯盟老前輩,全明星可不是說著玩玩兒的事。

    要求二、在生涯的前三年,喬丹至少有一個賽季場均得分超過20分。

    1984年算得上是古典式NBA,當時不講究快攻,不注重三分投射,球隊之間更多是以低迴合制的內線搏鬥來進行得分。能夠取得場均20分將會是NBA全明星級別的球員。

    要求三、如果前兩者都不能夠完成,喬丹前三年累積可以賣出價值400萬美元的簽名球鞋,那麼合同依然可以繼續。

    其實第3個要求是建立在前兩個要求的基礎上,當時的耐克只是一家小公司,毫無知名度。若想要以耐克的實力賣出這價值400萬美元的簽名球鞋,無異於異想天開。而喬丹自身也不過新秀身份,在聯盟也沒有知名度,如果不將自己打出身價,球迷們又如何為他的球鞋買單?

    所以說,這三個條件即是耐克公司對自己的保證,也為喬丹執行後續兩年的合同設立了一個相當高的難度。只是喬丹不是常人,這樣的難度在他面前不值一提。

    喬丹完成了幾個?

    首先可以明確的說明,喬丹在進入聯盟的第1個賽季就完成了所有三個要求。喬丹在他的新秀賽季簡直就是完美的表現,場均能夠得到28.2分6.5籃板5.9助攻2.4搶斷的驚人資料。排在NBA得分榜的第3位,戰勝眾多競爭對手,拿下最佳新秀,成為全明星首發球員。

    而且喬丹不但能得分,而且球風華麗,外表也相當迷人。第1個賽季得到的不僅是榮譽,更是贏得了眾多球迷的心。因此在喬丹加入NBA的第1年耐克就賣出了價值1.8億美元的簽名球鞋,超過其他所有收入總和。耐克Quattroporte笑翻了天。

    結束語

    有要求自然就有激勵,在這三個限制性條款之外,耐克與喬丹的合同額外規定了,如果喬丹額外完成任務,就能在第3年選擇跳出合同。以喬丹當時表現出來的巨大影響力,各大球鞋公司拼命挖牆腳,都希望將喬丹遷到自己旗下。

    最終是經紀人與耐克高管反覆遊說喬丹才使得其下定決心留在了耐克。這就是喬幫主的能力與魅力,一個賽季完成三個條件,還讓耐克騎虎難下,後悔不迭。

    這個後悔不是因為籤錯了人,而是金額給少了,合同年限籤短了,更不該有那個該死的獎勵機制。

  • 13 # 體壇大辣椒

    耐克與喬丹相互成就,不過在這背後,也有一段廣為流傳的故事,那就是耐克當年給喬丹設定的續約條件。

    耐克其實想用250萬美元同時簽下喬丹、巴克利等一干84屆新秀,不過耐克一名球探則是建議公司將這些錢全部砸到喬丹一人身上。可能球迷認為250萬美元不多啊,我們做個對比吧,當時賈巴爾的球鞋合同最高,也只有10萬美元。這下子球迷知道喬丹這份球鞋合同的分量了吧,而且是給一個初出茅廬的新秀。

    根據後來披露的訊息,耐克開始考慮給喬丹大額球鞋合同時,喬丹對他們並不感興趣,畢竟知名度不是很大。最終耐克送上了更多的福利,採取分潤的激勵措施,另外喬丹也能拿到股權。不過耐克也很精明,為喬丹設定了高難度續約條件,也就是題主問題中所提到的。

    這些附加條件中,喬丹必須拿到年度最佳新秀、全明星、場均得分20+,且三年內球鞋銷售額達到400萬美元。假如沒有完成這個任務,耐克方有權終止合約。好吧,這個條件對普通球員來說很難,但是對於喬丹來說,都是順理成章的事情。新秀賽季喬丹力壓奧拉朱旺等一干球員拿到最佳新秀,場均28.2分,進入全明星首發,並且還入選最佳陣容二陣。新秀賽季打完,喬丹重新整理了三個任務。

    至於球鞋銷售情況,由於喬丹在沒有進入聯盟之前就圈粉無數,進入聯盟後又迅速兌現天賦,他代言的球鞋自然會受到追捧。喬丹完成400萬美元的銷售額,簡直易如反掌。根據後來的資料統計,3個月時間銷售額就達到了7000萬美元。要知道,在當時美元還很值錢。

    喬丹成就了耐克,耐克也跟著喬丹圈走了不少錢。喬丹的鞋已經成為球迷眼中的神聖之物,只要有新款問世,根本不愁銷量,每年銷售額高達30億美元。當然了,喬丹每年也能拿走上億美元的分紅。

  • 14 # 籃中世界

    我們都清楚喬丹的Jorand Brand對於球鞋市場的影響力,也清楚喬丹為耐克帶來了什麼樣的影響。

    1984年,耐克只是一個地道的小品牌公司,並不被眾人熟知,反而當時最大家的阿迪達斯、匡威才是喬丹的心中選擇,可是蒼天不負有心人,喬丹最終選擇了耐克開出的5年520萬美元的合同,在當時,520萬美元絕對是一筆超級鉅款,喬丹的工資也不過55萬美元,同時耐克還為喬丹製作了一部短片,得以打動喬丹。

    可是,耐克公司為喬丹提出了合同條件,為保證公司利益,要求喬丹在生涯前三個賽季完成目標。首先,耐克要求喬丹要獲得最佳新秀,以及在三年之內入選全明星陣容,1984年是英雄輩出的一代,奧拉朱旺、巴克利、斯托克頓都是最佳新秀的熱門人選,新秀喬丹想拿最佳新秀,真的不是隨便說說。更何況當時聯盟還擁有黑白雙煞、歐文、喬治、托馬斯,全明星陣容絕非等閒之輩,喬丹想擠掉任何一個人,都有不小的難度。

    第二個目標,在生涯前三年,耐克要求喬丹至少有一個賽季場均得到超越20分,如果來到現今聯盟,得20分入探囊取物一般,可是在當時注重內線、慢節奏的比賽,想場均得到20分,那就是全明星的水平。

    第三,如若前兩目標都不能完成,那喬丹在三年內球鞋盈利400萬美元,合同皆可繼續。

    耐克作為一家小公司,為喬丹拿出這麼大的合同,公司承擔了不少風險,如若喬丹表現不佳,那麼耐克全盤皆輸。三個目標雖然聽起來難,可是喬丹是什麼人?

    神人也!

    喬丹在進入聯盟的第一個賽季就已經完成了目標,新秀賽季場均28.2分、6.5籃板、5.9籃板、2.4搶斷的可怕資料,喬丹排在聯盟得分榜第三位,拿下最佳新秀的喬丹,與眾多巨星同披全明星戰袍,出戰全明星賽。並且喬丹第一年就幫助耐克賣出了價值1.8億美元的簽名鞋。

    喬丹打出名堂,不少球鞋公司想挖牆腳,可是耐克高管和經紀人不斷遊說喬丹,最終喬丹還是留下了耐克。

    不得不說,沒有耐克,喬丹還是那個喬丹,可是沒有喬丹,耐克就不一定是那個耐克了。

  • 15 # 阿倫寫字的地方

    1984年,初入聯盟的喬丹因為合同和球鞋設計的原因沒有與阿迪達斯簽約。這也是阿迪達斯被耐克趕上超越的原因之一,耐克眼光獨到簽到了喬丹。

    喬丹和耐克可以說互相成就,那時的耐克只是一個小眾品牌。在薪水薄弱的年代,喬丹以大約50萬美元代言了耐克。可是耐克也要為了生存,所以給喬丹設定了幾個條件。

    這幾個條件就是:喬丹必須在前三個賽季完成三個條件之一,當選最佳新秀,進入全明星賽,場均得分超過20分。如果都沒完成,還有個附加項,三個賽季賣出400萬美元銷量球鞋。那麼喬丹簽約的代言合同可以一直生效,否則耐克有權終止合約!

    這樣的條件,放在如今的NBA中,哪怕身為狀元,前三個賽季完成其一還是有難度。最終的結果是喬丹僅用一個賽季完成三項條件!

    這不得不感嘆籃球之神的神奇表現!新秀賽季喬丹場均28分6.5籃板5.9助攻,命中率51%,毫無懸念拿到最佳新秀,殺入全明星賽!

    這個資料放在如今NBA聯盟裡,可以說是聯盟前五的球員,超級巨星般存在。耐克從此走上快速發展,喬丹代言的產品銷量非常好,就連附加項一年也達成了!

    喬丹不僅在籃球場上是傳奇,在運動品牌也是總統山般存在。喬丹每年的球鞋銷量都是世界第一,同樣的球鞋,不同顏色,每年復刻都有大批愛好者購買!這已經成為了一種文化!就算喬丹不打球,光球鞋收益分成就輕鬆過億美元!

  • 16 # Badboy200

    耐克,甭看它現在是體育屆的龐然大物,可是在1984年,耐克只是一家瀕臨破產的小公司,如果不是喬丹的出現,耐克可能早就GG了。如今,人們都說說耐克當年的豪賭是慧眼識珠,可是在慧眼背後,商人就是商人,耐克可不會憑白無故的給喬丹5年250萬的合同以及個人品牌的誘惑條件,在童話般故事的背後,耐克“陰險”的給喬丹甚至了三個超高難度的條款,如果沒有完成,耐克可以選擇提前終止合同。SO,問題來了,耐克給喬丹設定的三個高難度續約條件是什麼,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喬丹的三個高難度條件

    耐克給喬丹開出的三個條件,放到如今,也很少有球員能夠完成。我們先來看看條款:

    第一個條款,喬丹必須在前三個賽季,至少拿到最佳新秀、全明星其中一個目標,否則耐克將提前兩年結束後喬丹的合同。

    第二個條款,前三個賽季,喬丹至少要有一個賽季達到場均20+的表現,否則合同也將提前結束。

    第三個條款,如果喬丹沒有完成第一個條款,那嘛他三年一共要為耐克帶來至少400萬的球鞋銷售量,否則這份合同還是沒有保障的。

    喬丹完成了幾個高難度的條件呢?

    我們先來看看這些條件有多難。第一個條件,全明星或者最佳新秀,全明星當年可是黑白雙煞、微笑刺客的年代,想要進入全明星難度可想而知。最佳新秀方面,喬丹的那一屆選秀時NBA歷史有名的選秀大年,奧拉朱旺、巴克利等等青年才俊,像脫穎而出,難度不小。

    第二個條款,場均20+,對於當年三分球稀少,對抗激烈的NBA來說,幾乎是一線球星的標準了。第三個,則更考驗喬丹的綜合能力,比較球打的好和帶貨能力沒有多大關係。

    喬丹完成了幾個高難度任務呢?知道喬丹為什麼叫做老流氓嗎?因為,喬丹一個賽季就把耐克設定的所有人物全都解決了。

    新秀賽季,喬丹賽季全勤,場均出場38.3分鐘,場均命中率51.5%、場均三分命中率17.3%,瘋狂的看下了場均28.2分、6.5籃板、5.9助攻、2.4搶斷、0.8蓋帽,斬獲了當年的最佳新人、入選了全明星,並且一年就會耐克帶來了上千萬的銷售額。

    此時的耐克意識到他們小看了喬丹,不過他們也是最高興的人,因為喬丹,他們崛起了,成了全球的運動品牌巨頭。

  • 17 # 文體開花同平章事

    耐克能有如今的成就和喬丹的功勞是密不可分的,尤其喬丹生涯9次全明星票王的人氣帶動耐克的市值一漲再漲,即使是退役多年的今天,喬丹系列也是耐克公司中的王牌!不過在1984年非常不景氣的耐克公司幾乎快到了倒閉的邊緣,因此他們獨孤一擲的將命運壓到了喬丹的身上,同時為了避免損失,耐克小心翼翼的給喬丹設定了三個高難度的續約條件,下面我們就回到那個時代,看看當時發生了什麼?

    喬丹的鞋從第一雙開始就吊打匡威了!

    當時耐克的現狀,喬丹的合同以及三個高難度條件

    在80年代,匡威才是籃球市場上的霸主,而二號品牌則是剛進軍美國不久的阿迪達斯,和這兩位比起來,雖然耐克成立於1972年,但是他們的運營一直有問題,尤其是在球星的爭奪上屢屢失手,包括魔術師、J博士、伯德等球員幾乎看都不看耐克一眼就直接和匡威進行簽約了!所以到了84年的時候耐克公司幾乎快到了破產的邊緣!

    喬丹大學時期穿的是匡威和阿迪的鞋!

    而這個時候耐克公司的一位代表瓦卡羅是喬丹大學時期教練史密斯的好朋友,在看過喬丹的比賽後,瓦卡羅意識到這將會是耐克公司一個翻身的機遇!當時耐克給喬丹提供了一份25萬美元一年的合同,但是喬丹並沒有接受,由於受哥哥的影響,喬丹那個時候更喜歡阿迪達斯這個品牌!而阿迪達斯也願意接受喬丹,但是也表示未來很難為喬丹專門出一款簽名鞋,即使這樣喬丹依然不願意接受耐克!

    最終耐克公司將合同提高到了50萬美元一年後終於得到了喬丹一次面談的機會,而在這次面談中耐克公司還特意做了一個籃球影片,並以此打動了喬丹,最終雙方順利完成了簽約!

    而在這份合約中,喬丹增加了一項產品銷售分成,與此同時耐克這邊也提出了三個高難度的條件即:三年內拿到最佳新秀或者入選一次全明星;三年內場均得分達到20分;三年的球鞋銷量達到400萬美元!

    相比較耐克的鞋,當時匡威的造型已經過時了!

    這三項條件喬丹都完成了嗎?他代言的球鞋銷量又如何呢?

    這三項條件對當時名不見經傳的喬丹來說都是困難至極的,首先最佳新秀的對手有奧拉朱旺、鮑維、巴克利等球員,尤其是奧拉朱旺,當時沒人能認為喬丹可以和奧拉朱旺進行相提並論!而在全明星一共12人的名額裡,喬丹在後衛上的對手有以賽亞托馬斯、蒙克利夫、丹尼斯約翰遜、和普萊西等成名已久的球員!至於400萬的球鞋銷售對於一名剛起步的球員來說更是遙不可及的事情!

    喬丹全明星扣籃大賽上讓耐克一舉成名!

    結果喬丹在新秀第一年就以28.2分6.5籃板5.9助攻2.4搶斷的優異資料擊敗了奧拉朱旺的20.6分11.9籃板2.7蓋帽,拿到了這一年的最佳新秀獎!

    而在全明星票選上喬丹更是以60萬張選票直接入選了當年的東部全明星首發陣容,算是超額完成了目標!

    這兩項還算讓耐克驚訝的話,那第三項球鞋銷量就可以讓耐克公司樂的嘴都合不攏了!在83年整個耐克公司銷量只有三百多萬美元的情況下,他們與喬丹合作的第一年銷售額就達到了恐怖的1.26億美元!在耐克公司大舉慶祝的同時,匡威和阿迪達斯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喬丹和耐克公司的商業崛起了!

    喬丹2002年的全明星票數在東部可以排在第二,僅次於卡特!

    因為喬丹的成功,同時雙方的合同只有五年,所以耐克公司為了留下喬丹,他們宣佈喬丹系列將會成為耐克旗下一個獨立的品牌,同時喬丹鞋子上也不再保留耐克的標誌,轉而專門為喬丹設計了飛人的標籤!因此喬丹與耐克的合作關係也達成了一致,並穩定發展到如今!就在2019年喬丹品牌在美國籃球領域已經是僅次於耐克的第二大品牌了,而喬丹每年可以從這個品牌中得到1.3億美元的收入,所以喬丹在黃蜂隊裡亂花錢也就可以見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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