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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滄海中的美慄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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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下城城天下
明代縣衙內部人員主要分官,吏,役三類。分工主要是官主決策,吏理文書,役供差遣。
知縣,縣丞,主簿,典史即正官,佐貳,首領為朝廷命宮,數量極少。
縣官管一縣的政務。佐貳,首領則分別負責勸農,水利,清軍,巡稽等某一事物。
吏員為吏部註冊的公職人員,主要在六房,糧科,馬科等房科中辦事,處理 公文賬冊。
役就是衙役則司職站堂,看管,守衛,催科,抓捕等事聽候官吏調遣。
明朝每個縣衙的官吏人員多少是不一樣的,明時一個大縣的居民只像當於現在一個鄉鎮的人口,明朝為了減少管理曆本,縣下面的鄉村都是由宗族自我管理,所以縣衙配滿行政人員,也是每個部門一個吏員帶幾個差役行政辦公,基本上都是光桿司令,偶爾多幾個人,也是正副手的區別,一個縣衙裡各部門的吏員都是平等的,相遇論資排輩不是按部門說話,而是按科舉考取先後,年齡來論身體等級。
明朝的吏幾乎無可能升職到官,乾的好只能升級到上一級部門,或者調到環境好生活富裕的地方接著做本職的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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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文歷史經典傳奇
先說明朝縣衙的吏分幾等,升職難不難?看完了本文你就明白了。
吏分:官、吏、役三種,你就好理解了。
官:領導同志,吏部在冊的(主要由科舉產生,個別的可以蒙蔭繼承,少數的可以出大錢捐官),工資由財政支出。
縣令(縣委書記)、縣丞(常務副縣)、主簿(府辦主任)、典史(公安局長)、巡檢(縣裡的開發區主任)非常設。一句話,只有這四個人算官。大縣會加一兩個縣丞(常駐地一般不在縣城)、巡檢。
吏:六房的頭頭。有定編的,永遠無法升職為官;職權相當於現在的副科級。
役:無編制,無工資(可能會有補貼)。是為政府盡義務。相當於義務兵。雜活,累活,打人的活,基本都是他們幹。
師爺:縣令自已掏錢聘請的私人秘書。當然是無編制,無財政支出了。
明朝縣衙一般有多少公務員
獄卒等等,所有工作人員的數量。
大致上就行,主要看有的小說上縣衙就小貓三兩隻,這些算是行政,事業單以外,像什麼捕頭,衙役,巡檢,副巡檢,典史,縣丞,主簿我是想知道,除了知縣,有的光是衙役都有100多,獄卒60分兩班。
雜活,累活,永遠無法升職為官;職權相當於現在的副科級。
役:無編制,無工資(可能會有補貼)。是為政府盡義務。相當於義務兵、吏分官,你就好理解了。
官:領導同志,是最基層的政府機構、巡檢。
吏:六房的頭頭。有定編的,吏部在冊的(主要由科舉產生、役三種。一句話,本朝後清是大政府,下面還有一級政府(鄉鎮或街道辦),只有這四個人算官。大縣會加一兩個縣丞(常駐地一般不在縣城),而且管的事又多又雜又細,而且明是小政府,個別的可以蒙蔭繼承。
總人數不會過百。
非要與今天對比,你可以參照鄉鎮政府。
後期吏治混亂:會有大量的白役。即自己不要工資,搶著過來幹活的。
明代一縣的人口相當於今天一個鎮:縣令自已掏錢聘請的私人秘書。
縣令(縣委書記)、縣丞(常務副縣),少數的可以出大錢捐官),打人的活,基本都是他們幹。
師爺、巡檢(縣裡的開發區主任)非常設,官無事不得出城,工資由財政支出、主簿(府辦主任)、典史(公安局長)。當然是無編制,無財政支出了
儀門中間為正門,這至少說明即使出現了幕友,作用也必相當有限,文。
縣衙的作息時間明朝政府規定了一些法定假日。“凡每歲正旦節,自初一日為始。
儀門內為衙中最大的一進院落。典史廳設於大堂之側就是這個目的,公之所,主簿七間,管馬主簿七間,有的較為宏敞,有的則較為簡陋,但大多數縣衙有兩個共同特點:一是封閉性,四周以高牆與外界相隔、“改弦堂”,佐貳官的設定還相當多,承擔著很多行。
也有些縣衙不那麼規範,比如山東淄川縣縣衙把一般建於縣衙之外的府館、佈政分司,二者有時合而為一。三堂又稱“後堂”,官典史的衙門和宅邸,犯,這正是典史的角色。其次。又次,幕友屬於知縣私人僱傭:“戶房止是分派錢糧、巡捕廳,幕友到此辦公不合情理。最後,辦,以及吏廨、監,獄、倉庫等建築。
縣衙前有照壁一道,官在明代又被稱為“幕職”、“幕官”,此時在大堂之側公然出現幕友辦公的專門處所是令人難以想象的。
大堂院內兩側廂房為吏,收解俱是糧房。”馬科從兵房分出、書房、花廳。封印之日,各部院掌印司員必應邀請同僚歡聚暢飲,以酬一歲之勞。明代規定,為防止吏員內外勾結舞弊,吏員平時要待在縣衙內、河泊所,廟,說明它們所指的應該是同一個東西明代縣衙根據所在地區地理位置和經濟條件的不同。亭中石碑南面刻“公生明”三字,語出《荀子·不苟》:“公生明。儀門之左,一般設土地祠,首、巡檢司,分佈於縣衙後部中軸線兩側,一般典史衙只有一個,縣丞衙、主簿衙則可能有多個,視該縣所設佐貳官多少而定,也要停止公。令百官每月五日給假”。宣德三年,右側為兵、刑、工三房,糧科(房)、馬科及承發房,又定於每年歲首旬休十日、衙神廟。北直隸宛平縣大堂兩側廊房有多達15個房科。儲藏冊籍檔案的架閣庫、喪葬等,不允許擅自出衙、馬房、官倉,案時供,員。如果將這些名稱——“典史廳”、“典幕廳”、“幕廳”排列在一起,答案就更清楚了。再次、寅賓館、三堂等主要建築。每日卯時,吏典、隸兵及各種雜役於承發房畫押報到,稱點卯;下午酉時,散衙歸家。
縣,官每日升堂分為早堂(早衙)、中堂(中衙、午堂、午衙)、晚堂(晚衙)。各官對時間的安排,根據各地的不同情況和各自的性情能力,不盡一致。但“堂事須有定規,各役人犯方便伺候遵守”。若初仕者無經驗,“投文聽審,俱無定時,自朝至暮,紛紛擾擾,(吏役)終朝伺候”。
知縣一天處理事務總的次序是處,理,公,文、比較錢糧、問理詞,訟。大堂上每日設值堂吏和值印吏各一名,“直堂吏一名,專一在堂掛號登記上下公文,並拘勾人,犯牌票,以便揭查。直印吏一名,置簿填寫某房公文幾件,用印幾顆,至晚遞不致違誤,結狀以防奸弊”。其餘吏典於各房辦事,非傳喚不得上堂。每晚又派巡風吏一人巡視衙門各處,以防奸盜。
縣衙中的人員分為官、吏、役三等,在數量上呈金字塔形。在政務上的分工大體為:官主決策,吏理文書,役供差遣。知縣、縣丞、主簿、典史即正官、佐貳、首領,為朝廷命官,數量極少。知縣總管一縣之政,務,佐貳、首領則分別分工負責勸農、水利、清軍、巡緝.等某一方面的事務;吏員為在吏部註冊的公職人員,主要在六房、糧科、馬科等各房科中辦事,處理公,文,賬,冊;衙役則司職站堂、看管、守衛、催科、抓,捕等事,聽候官,吏差遣。
縣衙中的公,務,文,書主要由各房科的吏書草擬。與清代縣官文移主要倚仗師爺不同,明代吏書在公文的處理中還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縣官一應文移,本應親自為之,但實際上多派相應房科起稿。但後期普遍的情形卻是縣官“申上司文移,先令該吏起草”。由於明代中期以後吏典買充者多,素質普遍降低,通文移者日少,多由各房主文、書手代筆。吏典、首領官對公文應及時辦理,不得稽延。
遇有公......明代縣衙內部人員主要分官,吏,役三類。分工主要是官主決策,吏理文書,役供差遣。知縣,縣丞,主簿,典史即正官,佐貳,首領為朝廷命宮,數量極少。縣官管一縣的政務。佐貳,首領則分別負責勸農,水利,清軍,巡稽等某一事物。吏員為吏部註冊的公職人員,主要在六房,糧科,馬科等房科中辦事,處理 公文賬冊。役就是衙役則司職站堂,看管,守衛,催科,抓捕等事聽候官吏調遣。
主要有1個:知縣、30人左右
其實真正的所謂“公務員”也就是吃皇糧的是很少的,因為縣衙是有官吏之分的。“官”才屬於公務員,而“吏”則是縣衙顧的一些幹活的社會人士,他們的工資是縣衙給的而不是朝廷,所以這個就要看朝廷的收入了,如果是個清官,朝廷收入少,根本就顧不起那麼人來幹活。一個縣衙就幾個人也是有的。比如明朝的海瑞,他判了案以後連行刑的人都沒有,不得已叫他的老婆管家一起來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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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棒槌襖襖
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經過幾千年的發展,形成了十分完善的官僚體制。總體來說,各朝各代官員和吏員的職責分工是十分明確的。官主管行使政令,吏主管具體事務。官有決策權,吏只能負責擔任事務性工作。官通常分九品十八級;吏沒有品級。
明朝的吏根據工作性質大致可分為四類: 主管吏員、案牘吏員、司獄吏員、財稅吏員。顧名思義,主管吏員主要是秉承官員的意旨,起草文案,相當於現在各機關單位辦公室主任的職務;案牘吏員主要負責文件的收發和文案的保管,相當於現在秘書的職務;司獄吏員負責看守監獄、管理人犯,相當於現在獄警的職責;財稅吏員的職責是收繳和保管錢糧稅款,相當於現在稅務局職員的角色。
在中國古代,官員絕大多數需要透過科舉考試來產生,這叫做“正途出身”或“科甲出身”,是一個官員足以誇耀世人的榮譽。那麼,吏員又是如何產生的呢?在明朝的時候,主要有三個途徑: 罰充、籤充、求充。罰充是指讀書人犯罪後,自願放棄科舉之途,甘願充當為吏;籤充和罰充意思相似,也是為贖罪而為吏;求充是指讀書人因科舉無望,生活所迫,為度日,為謀求一份穩定的薪水,而捐納一定錢財,透過相關考試成為吏員。
明代的吏員,服役滿九年,如果考核稱職,理論上可以獲得當官的資格。但是由於人多職位少,所以實際上服役滿九年的吏員很難獲得為官的機會。即使幸運地獲得推薦,也只能去邊遠地區擔任小官,且之後極難得到提升。
吏員的薪水發放和官員有很大區別。官員屬於國家正式編制人員,額數是固定的,所以薪水開支由政府財政全部負擔。吏員沒有正式編制,其薪水由僱傭他們的官員自掏腰包支付。所以,古代的吏員會把精力轉向盤剝百姓、貪贓枉法、榨取錢財上來。這也是各朝各代吏治腐敗的主要原因之一。
總之,古代官和吏的區別和現今的公務員、事業編制之間的關係很相似。雖說都屬於官吏,但實際上,官和吏的待遇還是有天壤之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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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歷史小知
先說一下明朝吏的分類:
包括司吏、典吏、提控、掾史、令史、吏、都吏、人吏、胥史、獄典、攢典、保貼共十二類。
縣衙吏員分類:而在縣衙中有司吏、典吏兩個等級。
司吏,明朝縣衙中仿造六部設定六戶進行分工,司吏就是這六戶的負責人,相當於現在的縣局級的負責人。
而典吏,這是下面的辦事員。
明朝吏員升值機制:一、役滿
吏員按照三年一考核,考滿稱職就可升職。
縣衙就兩級,也就是快的話一個吏員三年在縣這一級就到頂了。
但吏的升職機會不僅在此
在縣級吏員司吏這級三年又是考核稱職的話可從七品的縣衙到六品衙門工作,重新成為六品衙門的典吏。如此往復可以到正一品衙門工作的提控。
二、考滿
吏員在九年的工作時間三個役滿考核為稱職,稱為考滿。
獲得考滿的吏可以獲得官員出身。
但是獲得出身的高低和所工作衙門品級對應。
四品以下衙門的吏員,授予雜職官員出身,也就是沒有品級。
但是在一品衙門工作的提控,就可以獲得正七品出身,和縣令一個級別。
他們獲得官員出身後可以參加聽選,只要被選中委以官職,就可正式從吏員完成到官員的轉變。
因此明朝的吏的升職看似還比較容易的,並且還有機會完成從吏變成官。 -
6 # 二月楊花
明朝縣級衙門的吏員是不分等的。
至於縣吏升職的難度,三考升轉並不難,但入官就很難。
根據明朝吏員的考察升轉制度,吏員是三年考察一次,由他所在衙門的堂上官負責。在縣衙,三年的期限一到,這叫考滿,縣官就要對吏員的表現作一個綜合評定,寫出考語,並呈送吏部考功清吏司,吏部再根據考語決定其去留。
一般來說,如果吏員幹得還不錯,縣官對他的表現比較滿意,在考語中評價他供職勤勉、察無過失的話,那麼吏部就會將他升轉,調到上一級衙門使用,也就是升了一級。
如果一切順利,連續三次考察都合格,也就是“歷三考、滿九載”,就可以獲得出身,即有了做官的資格和機會,並且有一定的品級。根據《大明會典》的規定,一品衙門提控、二品衙門都吏,授予從七品出身;一二品衙門掾吏、典吏,二品衙門令史,授正八品出身;三品衙門令史,授從八品出身;三品衙門令史,授從八品出身;三品衙門典吏、四品衙門司吏,授正九品出身;四品衙門典吏、五品衙門司吏、典吏、書吏,授從九品出身;六品至九品以及雜職衙門吏典、都察院各道吏典,授雜職出身。
明朝一共有1171個縣,按繳納田賦的多少分為上、中、下三級,六萬石到十萬石的為上縣,三萬石到六萬石的為中縣,三萬石以下的為下縣,縣衙一般為七品,少數縣糧特別多的或地位特殊的為六品甚至五品,所以絕大多數三次考滿的吏員可獲得雜職出身。
相對來說,三次考滿,循階升轉還是比較容易的,只要認真工作,不出問題,不犯錯誤,不得罪長官,一般都可以做到。但獲得出身之後,要想真正做官,這個難度在不同時期是不一樣的。
在明初的時候,做官有三種途徑:科目、舉貢、吏員,“進取不拘資格”,三途並用。也有出身吏員而做上大官的,如滕懋德、張度、胡禎、徐輝、李友直、徐晞、尤祺等人都曾做過掾吏,後來一直做到尚書。王鍾、劉本道、陳寧、汪河、葉春、劉敏、王敏等人也是由吏員而做到侍郎。可以說,這個時期,吏員做官的難度相對較小,而且上限也比較高。
到了宣德七年,吏員三次考滿之後要由吏部組織進行考試,根據他的寫作水平(文義)、業務水平(行移)和寫字水平(書寫)評定等級,三項都合格為一等,兩項合格為二等,然後根據等級授予官職。“三者俱無可取者,罷為民”,三項都考試不合格,那就啥都別想了,直接把你踢出體制外。
而從憲宗成化年間開始,隨著科舉制度日益成熟和完備,透過科舉而做官被當作唯一的正途,吏員入官的機會就很小了。
萬曆年間宛平知縣沈榜做過一個統計,從洪武元年到萬曆十九年,宛平一共有二十五任縣令,沒有一個是從吏員出身的;縣丞四十七人,只有一個是從吏員升任的;主簿十九人,有三人是由吏員升任的;典史十七人,有十六人是從吏員升任的。
宛平縣吏員的編制是三十八人,153年之中總人數怎麼也得有四五百人吧,他們中一共才二十人入了官,比例可能還不到百分之五,而且最高也只是一個正八品(縣丞),大部分都是沒有品位、“不入流”的典史。這還是從吏員入官相對容易的明朝初年算起的,可見吏員出吏入官的難度。
不過,雖然縣吏的仕宦前景並不光明,薪俸也很微薄,但對很多人來說還是很有吸引力的。這是因為,第一,縣衙的官員很少,最多四人,大量的實際事務都是由吏員承擔,所以他們手裡就有實實在在的權力,可以藉此撈取好處。
第二,吏員的收入,除了月俸之外,衙門的常例銀也比較可觀。此外,如果吏員考滿,即將升轉時,可以推薦一人來頂替自己原來的職位,那麼這個被推薦的人就要出一筆錢給他,這叫頂頭銀。我們可以看一個數據,據嘉靖年間海瑞記載,淳安縣六房吏的頂頭銀分別為:“吏房頂頭銀十兩”、“戶房頂頭銀五十兩”、“禮房頂頭銀十五兩”、“兵房頂頭銀五十兩”、“刑房頂頭銀五十兩”、“工房頂頭銀五十兩”,這也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總之,明朝縣衙吏員三考升轉並不難,但要想再上一個臺階,出吏入官,那難度大概也跟“千軍萬馬過獨木橋”差不多,而且即使入官,也往往只能做一些品級較低的官,其發展前途,跟透過科舉走上仕途的完全不可同日而語。不過,雖然如此,縣吏還是有利可圖的,因此也很有誘惑力,不用擔心沒人願意做。
回覆列表
明代縣衙內部人員主要分官,吏,役三類。
分工主要是官主決策,吏理文書,役供差遭。
知縣,縣丞,主簿,典史即正官.佐貳,首領為朝廷命言,數量極少。 縣官管縣的政務。 佐貳,首領則分別負責勸農,水利,清軍,巡稽等某事物。
吏員為吏部註冊的公職人員,主要在六房,糧科,馬科等房科中辦事,處理公文賬冊。
役就是設則司職站堂,看管,守衛,催料,抓捕等事聽候官吏調遣。
這些縣衙人員,知縣為七品,縣丞為八品,主薄為九品。縣丞可以升任知縣,縣丞以下非經特許是不能升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