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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堪輿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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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說語錄勵志
武松,後稱為天傷星行者。也是水滸傳愛憎分明的人物,想要了解他,必須先熟悉他的性格。
恩怨分明,嫉惡如仇,英勇無畏。是我對他性格總結。
武松的勇敢從井岡山打虎就能看出來,也是膾炙人口的佳話,但武松恩怨分明和嫉惡如仇的性格常常被勇猛遮蓋。
武松被捕後被施恩賞識和幫助,武松為了報恩便為他醉打蔣門神,為施恩奪回快活林酒店,蔣門神後來和張都監謀害武松,而武松也是直接血洗鴛鴦樓,讓人大聲叫好。
從武松醉打蔣門神和血洗鴛鴦樓中,連施捨的恩人武松都能毫不猶豫的捨命報答,更何況自己如同父親的哥哥,他更是怒髮衝冠。
血洗鴛鴦樓中看出武松對這些奸逆小人玩弄權貴痛恨欲絕,武松也很不得將天下這類人清除乾淨,殺西門慶和投梁山也在情理之中。
綜上所述,武松找西門慶復仇不但是魯莽,更是他本身英雄性格和勇敢的必然結果,而在這裡豁達很明顯違反他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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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過來娛人娛己
有武松的性格不去找西門慶報仇,這並不算是一種豁達,是一種武大郎式的懦弱。
水滸傳裡面塑造英雄好漢的人物大多數都是屬於一種感性的動物。路上遇到不平之事必定拔刀相助。何況是自己,一手把自己撫養大的親哥哥被人毒殺。怎麼可以豁達到原諒呢?
武松這一事件的發生命運產生了巨大的變化。殺人放火從人人稱羨的打虎英雄又意氣風發的年輕都頭,因其兄被姦夫淫婦毒殺,憤而報仇走向流亡梁山落草為寇的草莽英雄形象。這也是作者,故意為之故意安排出這一齣戲,用意所在。
如果武松原諒了西門慶的所作所為,那麼他就不能做一個英雄好漢的形象,也入了不了梁山。頂多算一個另類林沖式的悲情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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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治亞文史部落格
那就不是武松,武松這個人有仇必報。如果武松不找西門慶復仇,和武大郎有什麼區別。況且武松就有一個兄長,小時候為了武松,武大郎沒少受罪,雖然在外人眼裡,武大郎這也不是,那也不是,但畢竟是親兄弟,一母同胞,如今慘死,自然讓武松義憤填膺。
有人說:你沒受到過別人的欺凌,你就不要勸別人大度。人人都不是韓信,我們都是小人物,我們都很平凡,但願別人對我們好,我們就會還給別人一個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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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趙二小的文藝江湖
不算!
對於有的仇人,我們是可以原諒,但這是殺兄的仇人啊?要是也去原諒,那就是膽小懦弱和善惡不分了!
提問者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我可以感覺到,他是對武松的復仇方法殘忍兇恨,持疑問態度!
是,武松的方法是殘忍,但他也是無奈之舉!
若擱到現在,大可以走法律途徑,武松可以報案,把西門慶和潘金蓮交給刑事機構。
但在宋末亂世,民不聊生,官商勾結,像武松一介草民,人微言輕,走那時侯的法律路徑,可以說是一場笑話,尤其兇手還是當時一方豪富西門慶,武松肯定是胳膊扭不過大腿的。
這點上,武松也是心知肚明,他要想給大哥報仇,必須是要自己動手的。
什麼時代人,辦什麼事,我對武松的復仇表示理解和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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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塵觀
如果武松不找西門慶復仇,
算是一種豁達嗎?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如果武松不去找西門慶復仇
可能在當時的人來看根本瞧不起他
他也在官場上混不下去。
自古至今民間就有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基本道義
這也是深入中國百姓心中的基本準則。
所以如果武松不去找西門慶復仇
那隻能讓他自己貽笑大方
也不符合他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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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二曲人
如果武松不找西門慶復仇,只能被江湖豪傑小看,不能算是豁達!
在《辭源》裡豁達的意思,一是開通貌;就是指某個地方,經過疏通、開啟後,一下子暢通或是豁亮了。二是器度開闊。就是為人講究大道理,凡事看的開,不糾纏小節,大的方面說得通的就行了。對此,歷史上是有榜樣的,這個人就是漢高祖劉邦,公認為豁達大度的典型。那麼,為什麼武松豁達大度,不去追究西門慶害死親哥的責任,怎麼就不能算是豁達呢?
劉邦其所以被歷來公認為豁達,是劉邦最終成就了帝業,如果沒有成就帝業,也就沒有人反覆拿他的豁達說事了。這就是通常講的“成者王侯敗者賊”。如果劉邦最終沒有成就帝業,很可能他讓項羽烹了自己父親,給自己分一杯羹的言論會是千古罵名,而不是帝王氣概了;他由生韓信要官的氣轉念改為授予韓信三齊王封號之舉,可能會被認為沒有骨氣。但劉邦後來做皇上了,成就了帝業,這一切都被解讀為帝王謀略,就連一些流氓習氣也比讚賞,認為是天縱英才。
而武松就不一樣了,一個江湖好漢,一介武夫,雖然嫉惡如仇、匡扶良善,但絕沒有想過要做皇上,甚至也沒有考慮過要做朝廷大臣,用現今時髦的話說,武松們沒有遠大理想。他結交的朋友人等,只是見面一揖,豪爽暢飲,不惜錢財;義氣相投,便捨身相報。而這些人不會讚賞他豁達到不報殺兄之仇的程度,他如果這樣做了,他在江湖的地位會很快一落千丈。人的社會存在,決定人的社會意識,武松是斷然不會不報兄仇的,如果不報兄仇也就沒有名聲鵲起快意恩仇的江湖武松了!反而會出現一個窩囊的武大郎和力可伏虎但是非不分的小人武松,這將使江湖蒙羞,《水滸傳》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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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何必
朋友,豁達不是這麼理解的。
習武者最重感情,所謂義字當頭,如果是沒有大哥沒有死去,或者為了大哥的安全他會忍下這口氣,但是大哥都死了,這就不是一筆就能畫掉的事情了。
武松的性格也就決定了傻西門慶是必然的,不可能放下這個仇恨。別說是西門慶了,即便是皇親國戚也會提刀就上,這就是武松的勇。
一個敢赤手殺虎的英勇,絕對不會任由行兇者逍遙法外,對於有些事情,他會看的比命都重要。
所以,你的想法是不可能成立的,這個問題不能假設,不符合人物性格。就是你答應,時候的107位好漢也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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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333333sun
武松的性格也就決定了傻西門慶是必然的,不可能放下這個仇恨。別說是西門慶了,即便是皇親國戚也會提刀就上,這就是武松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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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導演陳慶玉
武松是一個剛直不阿、恩怨分明的硬漢子,武松從小父母雙亡,是哥哥武植把他養大成人的,所以,他與哥哥的情份要勝於一般兄弟的。論常理,潘金蓮如只是紅杏出牆,不傷害武大的生命,我想武松也不會殺害她。但也是情況使然。我認為武松是一個愛恨分明的人,一個有血性的人,都會這樣做的。所以武松不可能不找西門慶復仇!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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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化愛好者龍燊
武松如果不找西門慶復仇那是一種懦弱,不是豁達。
紈絝子弟橫行霸道,可以說被西門慶欺辱之後,不敢復仇的人太多了,大多數人不敢得罪權貴,只好認命,武松自小跟哥哥相依為命,在古代長兄如父,武大郎也確實像一個父親一樣承擔了家裡的責任,武大郎是武松唯一的親人,也是武松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如果在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被人殺了自己不能報仇,那是一種軟弱無能的表現,正是因為之前有太多這種軟弱無能的人,才助長了西門慶的囂張氣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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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柒甲柒
華人啊,幾千年來都有一個樸素的階級意識,有恩必報,有仇必償。衍生出來的也有很多不同的償還方式,比如快意恩仇,當然這個詞的產生也是來自話本和小說,還有君子報仇十年不晚,還有睚眥必報,還有血海深仇,銜環結草,各種形式還有方式不一而足,而且在古代的中國律法中,有根有據的尋仇,也是會被輕拿輕放的,從朝廷到民間,都有足夠的支援,所以,這種意識可以說是天然混成。那麼問題來了,法理和共識產生衝突,怎麼選擇?水滸這本書咋回事兒,容不得我去評說,單隻恩仇一個詞,就貫穿了整部書籍,獅子樓鬥殺西門慶,魯提轄拳打鎮關西,林沖雪夜上梁山,武二郎大鬧飛雲浦,宋江血洗黃文炳,還有好多,真要說仇之一字,武松是乾脆簡單,快意恩仇所以被列為三甲的,扯遠了, 說到豁達二字,那在古人或者說作者所處的時代,絕不會把親長血仇這種因素放進以德報怨的範疇中的,能以直報怨,都已經是堪稱時代楷模了,張扣扣的事兒放在古代絕對是會被爭相傳頌,弄塊匾也說不定了,法理社會,由不得個人私行這是另一回事兒了。前面的鋪墊有點多,武松報不報仇,不在於豁達與否,而是時代的特徵,是幾千年的名教教化,帶給人的一種直觀感,我不評價任何對錯,我只說,這是社會意識的縮影,就像前面我提到的一個詞,以直報怨,橫行天下,便是當時的風氣,即便是話本演義,設身處地去想,你當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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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心有陽光處處暖
不算,梁山好漢都是重情重義,為了兄弟兩肋插刀的,武松不找西門慶報仇,就說明武松對武大郎這個兄弟不重視,不在乎!不是所謂的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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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棲鴻看紅樓
當然不是。
如果僅從西門慶和潘金蓮的關係來看,武松可以不找西門慶的麻煩,也沒必要找人家的麻煩。畢竟,男歡女愛,兩廂情願。武大郎與潘金蓮的婚姻不般配、沒有感情基礎,這是誰都能看得到的事實。
但是,武松從何九、鄆哥那裡取得了旁證,又向潘金蓮、王婆取得了口供,知道武大郎是死於西門慶、王婆、潘金蓮共同籌劃的謀殺案,知道武大郎死於西門慶提供的砒霜,知道武大郎是被西門慶毒死的。
也就是說,武大郎之死,西門慶也是兇手之一。
知道兇手,卻不去報復,這算什麼豁達?殺了潘金蓮,卻放過西門慶,武松不是豁達,而是膽怯,欺軟怕硬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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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博而化易
如果武松不找西門慶復仇,算是一種豁達嗎?事情的發生都有一定的起因,搞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才能處理好一件事情。
我們看武大郎之死的發生和結果,潘金蓮、西門慶和王婆都有直接聯絡。雖然那段時間武松不在家,不知道事情的具體過程,但是武松從何九、鄆哥那裡取得了旁證,又向潘金蓮、王婆取得了口供,知道武大郎是死於西門慶、王婆、潘金蓮共同籌劃的謀殺案,知道武大郎死於西門慶提供的砒霜,武大郎是被西門慶毒死的。
冤有頭債有主,武松已經知道了兇手和從犯一干人等,接下來就可以採取必要的措施來彌補哥哥的冤屈,首先是報官,這也是必須的最重要的一個途徑,有什麼事情都不能衝動,畢竟還有官府和縣令。
可惜當時社會黑暗,有錢就可以買通縣令,武松看到縣令的不作為,只能靠自己來為哥哥報仇了。
具體的情節就不重複了,武松一定要這麼做嗎?第一於情講,武大郎是武松的哥哥,所謂有仇不報非君子,在仁義禮孝的古代,武松是當仁不讓要給哥哥討個公道的。
第二就武松的性格,本就武松是個天不怕地不怕的漢子,猛虎尚且不懼,更何況區區西門慶,不過是縣城的一個小老闆而已。
當初在柴進府中的時候,沒理的武松還要罵人,還好宋江出現。現在武松就是一個受害者,自己的直系親屬被人謀害,自然是不能放過對方了。
如果題主說的武松不去報仇,是一種豁達的話,那麼武松應該去西門慶家謝罪,自己的哥哥武大郎是個侏儒,配不上潘金蓮,今天辛虧西門慶大官人出現,解救了潘金蓮,殺死了武大郎是正確的,這樣才是真正的“豁達”。
這種“豁達”是一種是非不分,顛倒黑白的愚昧做法。豁達是放下,不是軟弱不是懦弱。豁達是一種胸襟,不是沒腦子。豁達是一種人生境界,不是麻木不仁。歷史上不乏豁達的人,比如齊恆公,他不計較管仲的一箭之仇,重用管仲,成就齊國的霸業;藺相如是一個豁達的人,不計較廉頗的無理取鬧和羞辱,一出將相和成為千古佳話;李世民也是豁達的人,他胸襟開闊,文武全才,知人善任,從諫如流,在當政期間創立了蓋世絕倫的文治武功。“鷂死懷中”、“長孫皇后為魏徵求情”等等的典故無不說明李世民的曠達胸襟,也正如此才出現“夫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鏡,以防己過。今魏徵殂逝,遂亡一鏡矣”的千古美談。
武松是一個真正的英雄好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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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上官恨水
這是悖論提問!
人的復仇心理是來自於內心感受而驅使的行為,以達到情緒的平衡。不僅是人,許多動物也有這種心理反應。例如狼,狗,老虎,獅子,都有報復情節!只是人與其它動物的區別是親歷現場和不在現場,人可以透過聽聞,介紹,調查,來獲取資訊,最後實施行動來滿足平衡,動物則是親自遭遇而記住敵方來進行報復,動物不是找平衡,是找敵人。
人是在動物本能基礎上又“洗腦”了許多“道理”呀,“良心”呀,“義氣”呀,“公平”呀,等等人為的東西。所以,人都有報仇心理!
至於豁達,這又是強加綁架的一種理念。好比是勸架方式,或是禮讓方式,所謂的“道德”表現。
當然武松報仇這件事是文學作品的表現手法,真實歷史根本就沒有這件事。
豁達與放下是兩個概念。
《水滸》表現的是正義與邪惡,必須復仇!不存在放他二百米他能變好人的仁慈與負罪。
豁達是通達道理不糾結情緒的解釋!不是失原則的麻木。
題主的標題好比說:人都死了,報案也活不了,就認了吧。
這不是風馬牛不相及嗎?哪是哪呀?
按人類的認知和規律,即使《水滸》中的武松不去報仇,至少應該立案,按法規來處理這事。宋朝的法律也是極嚴格的。但作品是要表現俠義之氣的。
豁達是不能跨躍原則和基本意識形態的!
題主!你能說把妻子讓給別人是大度嗎?
基本人倫與品質修為不能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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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中條舜風
不是豁達,是窩囊。一個男子漢大丈夫,見到不平不公之事,必然奮起討伐,更何況對有恩的親兄弟,更要當機立斷主持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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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被害,引出武松復仇。王婆、西門慶一夥,合謀害死武大,作為受害人的兄弟,武松和仇人之間是沒有和解空間的。《宋刑統·賊盜律》“親屬被殺私和”條規定:
“諸祖父母、父母及夫為人所殺,私和者流二千里,周親徒二年半,大功以下遞減一等,受財重者,各準盜論。雖不私和,知殺周親以上親,經三十日不告者,各減二等。”
由此可知,當時的制度,是倡導和支援“有仇必報”這一樸素的道德信念的。即便武松不是一位“渾身上下,有千百斤氣力”的好漢,也要想盡辦法,為兄報仇,否則,就可能為此承擔法律責任。正義從來不會缺席,只是會遲到。第二十六回,武松手刃仇人,為兄報仇,該回的回目為“鄆哥大鬧授官廳,武松鬥殺西門慶”,上述判決書中,也稱“……鬥殺西門慶姦夫人命,亦則自首,難以釋免”。然而,問題在於,武松是“鬥殺”西門慶嗎?
我們知道,宋代全面沿襲了唐代的法律制度,就殺人這一行為,有著細緻的分類和歸納。具體地,包括謀殺、故殺、劫殺、鬥殺、戲殺、誤殺、過失殺等七類殺人行為或罪名,俗稱“七殺”。其中,就“鬥殺”而言,顧名思義,可概括為因鬥、毆之事而殺人。從主觀方面看,“鬥殺”的犯罪人對行為結果並非主動或積極追求,而是持放任的態度。《疏》議曰:“鬥毆者,元無殺心,因相鬥毆而殺人……”沈家本謂:“凡鬥毆殺人者,此往彼來,兩相毆擊,本無害人之意……”具體到武松殺死西門慶,在主觀方面,武松乃為報兄仇,對西門慶的死亡結果持主動追求的態度,這和“鬥殺”所強調的“元無殺心”這一主觀方面截然不同,由此,武松殺死西門慶,並非判決書裡歸納的“鬥殺”,而應為“故殺”。
事實上,不論將武松的行為定性為“鬥殺”或是“故殺”,其結果非絞即斬。而我們清楚,武松承擔的責任是被處以流配。在此,之所以在法定刑之外輕判武松,關鍵性的事由在於其行為被定性為復仇。由於存在著兩種價值觀的衝突和糾結,復仇一直是傳統社會里非常棘手的法律問題。反映在法律實踐中,人們在面對個案的時候,往往陷入情與法的漩渦,顧此失彼、進退失據,致使同一個案件,會存在相反的評價。例如,唐代武后年間,發生徐元慶案,史載,武后“欲赦之”,卻遭到時任右拾遺的陳子昂的反對,其主要觀點為:
……謂宜正國之法,置之以刑,然後旌其閭墓,嘉其徽烈,可使天下直道而行。編之於令,永為國典。
這裡,陳子昂的觀點充分地表達了面對復仇問題時傳統社會中官員內心的矛盾、糾結。柳宗元則反對陳子昂的觀點。在《駁復雔議》中,柳宗元痛陳這種處理方式可能引起的危害性後果,並提出了自己的解決策略,在他看來,處理復仇案件的恰當方式,就要先搞清楚是非曲直,如果徐元慶之父蒙冤而死,那麼,徐手刃仇人後自首,是“守禮而行義也”,即是無罪的;相反,如果徐元慶的父親確犯死罪,而被執行死刑,那麼,徐元慶向作出執行死刑判決的官吏復仇,就是犯罪,應該追究其法律責任。正是由於復仇問題的複雜性,在傳統社會的法律中,這個問題被有意地迴避了。而案件的處理,往往由裁判者綜合案件細節及社會情景進行斟酌裁量。具體到武松案的語境來看,在宋代,除少數非典型的復仇案件外,絕大多數復仇案件的當事人均獲得“義之”“特貸之”的無罪判決。由是觀之,在當時的司法語境下,綜合武大之冤,西門慶與王婆之惡,潘金蓮之淫,武松復仇後的自首情節等諸多因素,武松的行為不但不會被追究責任,相反,是應該予以嘉許的,要“壯其烈而釋之”
所以,在當前的時代,殺父之仇不共戴天,長兄如父。不復仇則是懦弱無能之輩,並不是豁達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