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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優閒中的黃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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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鳶都小張
1、車輛發生事故後車輛被扣押了。在扣押期間是不能去年檢的,必須等車輛鑑定完畢後,交警下達了事故責任認定書,並放行了車輛,但事故還沒有結案,這樣的車輛維修好了以後就可以正常年檢的。
2、車輛在扣押期間錯過年檢時間了,可以要求交警出具扣押證明,拿著證明去年檢也不罰款和扣分的,否則錯過年檢時間是要罰款200元扣3分的。
3、事故中無責一方的車輛,只要交警放行了,就可以正常年檢。和事故是否處理完畢沒有因果關係。
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
1、首先,直接去工商局(這個你要先弄清楚他的投保公司是登記在市局還是省局),弄清楚以後,到所在工商局有個企業資訊科,拉一張對方保險公司的企業資訊,並蓋章。
2、去開具事故認定書的交警隊,憑事故責任認定書拉出對方車主、駕駛員的資訊(不需要蓋章)。
3、到地方法院,大廳辦事人員會給你一個模板,填好起訴書,較50元訴訟費,把發票、定損單、責任認定書、維修清單以及起訴書影印4份,車主資訊、駕駛員資訊、保險公司資訊一份,一起交給法院,拿到一張訴訟受理通知書。
4、一般過幾天,法院會給雙方各打幾個電話,試圖調解,有時會成功,有時不成功。如果對方就是個無賴,不肯調解,調解無效,等15天以後開庭。
5、在這個等待的過程中,法院會和保險公司溝通,一般保險公司如果不願意進入開庭環節,會讓法院開一個協助辦理函,把影印的材料蓋上章以後郵寄給對方保險公司專門處理訴訟問題的人,對方收到以後,會立刻把錢打到法院,之後法院通知你去拿錢。基本不用自己管什麼,就是要跑幾趟法院。另外,法院通知去拿錢的時候,數額小的一般是現金,數額大的可能是支票,不過你也可以要現金,法院財務如果有足夠現金一般也會直接給你現金,這樣省得自己還要再跑一趟銀行。拿錢的同時,書記員還會要求你寫一份撤訴申請(它會教你寫),簽字。過兩天,會收到一張法院法律文書特快專遞,也就是一份民事訴訟裁決書,內容大致就是什麼案子,保險公司已經賠付,原告撤訴之類的,其實就是法院為此案劃上一個句號,走一個法律形式。
車輛年檢的法律規定
車輛年檢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驗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登出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車輛年檢的條件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車輛,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後,方予檢驗:
1、車輛狀況與行駛證、檔案記載不符者;
2、號牌、行駛證破損不全、字跡不清或自行仿製號牌者;
3、車輛改裝、改型、技術改造未辦理審批和變更手續者;
4、未按照規定噴寫單位名稱和號牌放大字樣者;
5、不按照規定安裝警報器、標誌燈具者;
6、未按照規定繳納養路費和保險者。
回覆列表
上面說的都對,交通事故未結案,機動車在車管系統被鎖住,狀態列上會顯示:交通事故未處理的字樣。你全責,即是出了事故認定書了?出了事故認定書,事故就已經結案,車輛狀態會解鎖為正常,與保險談不攏是賠償未結案,這與交警系統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