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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個人發展學會劉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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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愚叟2
謝題主!企業為了保證正常的經營和工作秩序,都會根據自身企業的特點,制定一系列的規章制度,旨在約束和規範企業職工(含管理人員)。有不少的企業認為,企業內部出於管理的需要,嚴厲的處罰和高額(相比較而言)罰款能‘震攝’維護企業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組織關係。視‘處罰’為唯一的‘靈丹妙藥’。外界‘無可厚非’。然而這是大錯特錯的!首先,規章制度的制定和違反後的經濟處罰,僅僅是企業管理中的一種手段,其目的是教育職工要避免觸動其‘高壓線’。教育為主,處罰為輔。以處罰極個別現象,來達到教育絕大多數!如果如題所述,顯然,該領導制定的‘罰款’制度,違反了‘制度’的定義,是不合理的!違反了企業管理中制度定立的基本準則!還有一點,不少企業認為,本企業有權自定規章制度的處罰條款,能多能少。在此,本人只想明確一點,企業內的罰款,一旦超過了規定的範圍,員工‘怨聲載道’時,政府會依法干預的。
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賞罰制度,我們無法從一個被罰的簡單概述得出一個制度是否合理的結論。
就比如遲到扣款這件事情,如果是員工本身每天遲到,這不能說遲到扣錢就不合理。
就比如說吸菸扣錢,如果員工自身不能遵守,也不能說吸菸扣錢的制度一定有問題。
每個企業、每個管理者都有自己的風格和文化,我們選擇一個平臺的時候,本身就需要考慮自己是否適應這樣一種風格和文化。
從管理者的角度來說,如何賞罰更合理,我個人有幾條建議供參考:
1、一定要有制度,沒有剛性的制度賞罰,所謂文化就是空中樓閣。
大家都或多或少有上過一些app和平臺,平臺的運營管理也是有規則的,我們不得不遵守。就如疫情期間,政府出臺的規則,我們也是需要去自覺遵守的,這也是我們今天能讓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的必要措施。這個無可爭議。
2、俗話說“法不責眾”,但有時候難免該硬還得硬。一個好的管理者自然有必要從整體的層面去考慮一個制度的可執行性。
落實不到位,或者執行起來難的制度,也是有待商榷的。但是,這個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管理者要考慮制度的必要性,短期、中期和長期結合。比如,為了控制疫情,我們不得不嚴加執行,重塑大家在非常時期的行為習慣,很多時候肯定會存在不理解的情況。只是,這對管理者做好說明與引導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制度的剛性解決不了一切問題,剛性之餘需要有一定的靈活性,所以文化和價值觀是輔助的潤滑劑。
軟硬結合才能持續。從執行的角度來說,一個管理者讓員工執行一件事情的時候,如果不告訴理由,下屬的執行一定會存在拖延、做錯甚至不做和反對的情況。這是人的天性,因為他不能認識到為什麼要做好這件事。這是體現管理藝術與教練技術的地方。
最後,不可否認,不是每一個領導者都能做到足夠高階和通透。即便是優秀的管理者,也不可能在每一個時候,每一件事情上做到無可爭議和毫無瑕疵。同樣,作為下屬的認知也不可能事事很高位理解領導。合理的正式與非正式的溝通通路,是必要的。你可以向領導進一步爭取理解制度賞罰的原因,表達自己的看法。這種正向的溝通才有意義,畢竟教學相長,員工與領導是需要共同成長、進化的整體。
最後的最後,抱怨和情緒解決不了問題,做了你該做的,如果改變不了環境,就改變自己!如果真的是你個人的特殊因素,很多時候也存在不得已為了大我犧牲小我的情況。也許你的改變,大機率上是讓自己成為更好,何樂而不為呢?這就看一個人在當時境遇下的格局與選擇力啦!
作者
劉sir,個人發展學會創始人,《超級思維》節目主講人;知名內容策劃人,出版打造過《羅輯思維》《自控力》《人生不設限》《拆掉思維裡的牆》等百萬級暢銷書;合作過的知名作家包括羅振宇、李開復、樂嘉、古典、于丹、餘秋雨等等。著有暢銷書《搜尋力》、《思維的精進》等,各大平臺均有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