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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團隊融資1000萬,在不做假賬的情況下。創始人能夠從中獲利多少錢?比如給自發工資,給自己發獎金什麼的。 ---------------------分割線--------------------- 在補充一下問題,其實都知道融的錢的公司,不是給自己的私利。但是我看到不少連續創業失敗者,尤其一些明星創業者,越創越富,他們是如何做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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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神盾人

    協議為依據。

    若是收購股權,直接可以提取現金,但得按法律規定交增值部分的個人所得稅。

    若不是收購股權,而是增資擴股,除了薪水以外,其它非一時三刻變現不了。至於不合乎協議的灰色操作甚至其它,另議,但新投資人怎麼判斷此事,更麻煩。

  • 2 # 非常乾貨

    正常情況,拿到錢不中飽私囊的話,除非創業成功,才能越創越富!

    又或者,融資很多輪又非常順利,原始股可以實現部分變現或退出,這樣就會

    實現部分的財富自由,不過一般來說,很難!

    當然,除了某些富二代,失敗了,也沒關係,但他本身就不窮。

    真正的創業者,失敗了,能翻身的少之又少,但透過創業,他獲取了大量的商業資源,

    獲取了曝光度,典型的就是羅錘子了。但是,他也是在賣藝還債啊!

  • 3 # 空谷財譚

    融來的投資投進來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增資擴股;還有一種是收購股權。

    以增資方式進來的投資,當然不允許創始人私自從中拿錢。但是,創始人可以從企業拿工資和績效獎勵,這是投資人所允許的。

    以收購股權形式進來的,自然有可能是收購了創始人手中的股權,那麼相當於創始人已經將股權變現。這個變現是以投資估值來計算的,當然增值倍數是相當大的,這也是創始人拿到錢的途徑。

    多數情況下,投資應該是上述兩者的混合體,即有收購股權,也有增資擴股。因此,創始人肯定是能夠獲得不少收益的。

    不過你也不要以為創始人沒風險,投資人也不傻,多數會籤協議把創始人套牢,不會讓他白拿錢。錘子手機的創始人老羅不也是欠了一屁債,如今靠直播帶貨還債。所以說越創越發財的事,機率是很小的。

  • 4 # 吳其倫

    創業過程中,融資是一個難以繞開的話題,也是很多創業者投入精力較多的一件事。可作為創業者,應該清楚認識到,融資是為了企業成長與發展,而不是為了獲取個人利益。當然,在融資過程中,如果創業者和投資者達成的共識是允許部分套現,則創業者是可以將這部分資金視為自己出讓股權收益,當然,這需要承擔相應的稅費。而通常情況下,無論是天使輪還是A輪,投資方的資金,絕大多數是要用於企業運營的,也只有這樣,雙方才能真正地合作共贏。奉勸一下那些在創業初期就想著套現改善生活的創業者,如果你們存有這樣的想法,那麼,說明你根本不適合創業。

  • 5 # 小漁的創業信條

    創業團隊融資1000萬,那麼差不多是到了a輪的階段,在這個階段,融資的資金仍然是需要投入到專案中的,不可能讓創始團隊拿太多的錢。但是相對提高自己的待遇,還是可行的,投資人也不會太苛刻。

    一、工資、獎金

    通常情況下,融資的資金,如果需要給創始人改善生活的話,一般都是透過工資和獎金。工資一般參照市場的平均水平,例如做程式的,創始人自己做產品,一個月拿3-4萬,都是可以接受的。

    至於將近,就要根據專案取得的成績了。如果沒有任何成績,那自然是不可能去拿獎金的。除了工資和獎金以外,創始人或者團隊是很難再透過其他方式過去自己的利益的。

    但是如果公司困難的話,創始人大多數也會自降工資,甚至是不拿工資支撐。因為誰也不想做出一個事業後,就是為了拿那點工資。

    二、創業明星越創越富

    最近幾年確實有這樣的現象,特別是某在校學生,某個90後創業女生。年紀輕輕就拿到了幾百萬,幾千萬的資金。據說後來專案沒做成,自己還揮霍了很多。

    這種情況,我們需要從兩個面來看。

    第一,這些創業明星其實也算是取得過階段性的成功的。即使是引起社會關注,這個事情本身就是有價值的。在這種情況下,能夠獲得巨大的融資,也是他們能力的體現,大多數人是做不到的。

    第二,拿到資金後,改善自己的生活也在情理之中,但是由於曾經沒有拿過這麼多的資金。所以也很難淡定的面對,心態會變的比較膨脹。這個時候,難免會出現胡亂揮霍的現象。這對於自己,對於專案,對於投資人都是不負責的。

    三、大多數創業者很珍惜資金

    實際上我接觸的創業者中,很多創業後,不是變的更富有,反而是變的非常拮据了。經常自己不領工資,甚至象徵性的領幾千元。可能他們曾經上班一個月都是幾萬的工資,但是為了自己的專案,為了對投資人負責,所以捨不得花錢。

    一般創業者開始改善自己的生活,是從b輪開始的,投資人也會照顧性的收購很少一部分投資人的股份。這部分的費用,就是給到投資人改善自己生活。畢竟一直苦哈哈的創業,誰也受不了,成功率反而可能很低。但是給太多的錢,也會讓創業者一下失去理智。所以,對於創業者來說,也需要循序漸進的,合理的獲得財富。

  • 6 # 肥張plus

    開始拿到融資階段的錢,應該是全力發展公司,鋪開面積和市場,在A輪之後c,整個公司應該就有了比較準確的商業模式,無非就是再融資佔有市場和頭把交椅為目的。

    創始人不能亂花錢,但應該是有相關的分紅和薪資待遇;不會很低,再更加擴張和穩定後,ipo是最終目的,增長市值和穩定可持續發展的情況下,才是真的掙到錢了。個人見解。

  • 7 # 職友圈老金

    關於這個問題,我最想說的是:

    第一句:別把投資人當傻子;

    第二句:這樣的創業團隊還是洗洗睡吧;

    第三句:如果創始人有這樣的念頭,結局不是被抓,就是沒有人再和這樣的人合作。

    以上3句話聽起來很刺耳,但這是任何創業團隊沒法迴避的問題。

    所謂的創業,並不是靠忽悠投資人的錢來致富,說難聽點,任何投資人見了太多的騙局,試問怎麼可能沒有應對方法呢?但是對於創始人來說,有這樣的念頭那是在自我毀滅。

    創始人真正獲利並不在於投資的金額,而是透過獲得投資的行為,擴大自己的資源圈,錢是死的,但資源圈是活動的,對於創始人來說,1000萬的融資金額,對於資源圈來說,根本不值得一提。

    至於創始人的工資、獎金什麼的,有這種想法的,那根本不是創始人,實際上已經自己把自己降為打工者了,而且是很可能幹不了3個月的打工者。

    對於明星創業者越創業越富有,這種說法有些以偏概全。明星創業者真正富有的依然是資源圈,而不是銀行卡里的存款,有時候明星創業者銀行卡里餘額甚至還沒有一個白領的存款多。

    最後說一個現實:創始人的身價,在於所創公司有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邁入了資本運作的軌道,透過資本運作,創始人所持有的股份當下的價值才是創始人的身價。

    希望題主趕緊把這個念頭滅了,否則融資的1000萬,很快就會讓你連本帶利都吐出來。

  • 8 # 陳理9

    看你目的是什麼?如果是toVC,那你把投資的錢洗一部分出來,也是有操作空間的,但大家都不是傻子,遲早要還的。

    核心邏輯應該是,拿到融資了,證明專案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認可,又有了一點錢,也許不一定賺錢,但業務一定可以快速增長。要讓馬兒跑,肯定要給馬兒吃草。業績增長了,創業團隊的工資和獎金肯定要增加,至少達到行業同等水平,那收入肯定就大幅增加了。但這前提一定是實現了某些階段性成果,創造了某些價值。

  • 9 # 我在被窩裡放了個屁

    拿不了多少

    創業者越來越富當然是人家盈利能力強啊

    再不濟也是因為流水多或者使用者多,未來盈利能力強,所以估值高啊

    融資的話,你能拿的是工資和股權激勵

    創業初期拿不了多少,還是儘量去想著怎麼把公司做大吧

  • 10 # 向著黎明前行

    融資是專案發展使用,而不是給創始人或者創始團隊的,等你混到那天被收購,那錢你就可以分了,不過就你這思想,永遠也混不到那一天。

  • 11 # 迷你音樂館

    這個要看簽訂的合作協議啊,這個錢一般不能拿出來給創始人,是繼續投資專案,而不是把融到的錢拿來給創始人去分。

  • 12 # 蕭看風雲

    創業團隊融資1000萬,創始人能夠拿到多少錢給自己?這個問題有意思,我來發表下自己的看法,供大家參考。

    首先,這個問題有太多的不明確性,所以我們不能僅看到說是融資1000萬便可以預估出創始人可以拿多少錢給自己的結論!這是極不嚴謹的,我們得看這個專案是什麼行業,這個行業的前景,相應人員的薪酬水平在什麼層次,在融資的時候還得對這個專案進行評估,以及對這個創業團隊的相關人員進行評估核定相應的工資及融資額佔此專案的具體股份比例。

    其次,解決了這1000萬融資在佔專案中的股份比例後,我們才有了分析創始人能夠拿多少錢給自己的一種前提,作為投資,很顯然,是需要回報的,那麼,給創業團隊相應人員包括創始人一定的薪酬及期權是一種辦法,這也是題主所說的可以給自己多少錢的問題目的。期權比例不做憑空分析,收益來自於創業團隊的工作進展與市場情況,需要時間與市場去驗證專案的盈利目標能否達到。

    作為一個創業專案,盈利目標比任何其他的事情都重要,投資方當然也希望創業團隊能夠穩定下來,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為目標達成付出最大努力,但成本控制,財務制度健全一定是最必要的措施之一,給創業團隊包括創始人固定的薪酬及期權是最有效的辦法,以比弱低於市場薪酬價格加期權的方式是很多人喜歡的一種辦法,但想穩定創業團隊,基本的工作生活保障等收入必須滿足,否則也不可讓創業團隊堅持下去的。

    創業是一件非常艱辛的事情,有人出錢,有人有力,有人出技術,大家都在同一條船上,只有股權明確,職責分明,齊心協力,才有可能獲得成功,祝大家創業成功,事業輝煌!

  • 13 # 磚家

    創業團隊融資,創始人能拿多少錢給自己?

    我們先了解融資的形式,一般有兩種,增資擴股和收購股權,兩種形式導致的結果不一,決定了創始人能否從融資中個人獲利。

    增資擴股時,創始人是無法從中直接個人獲利的。

    直白的說,增資擴股所獲得的資金,只是注入公司賬戶,作為企業發展的“口糧”。創始人不可能從公賬私自挪用資金,也就沒有個人獲利一說。

    有網友說創始人有工資、獎金等收入,這些本是企業正常支出,一般與融資並無關係。當然,如果股東會對於融資有獎勵約定,創始人作為直接功臣是可能獲得收入的,

    不過,投資方在協議時肯定會規避這一點,不可能讓投資直接進了個人腰包。

    收購股權就是投資方花真金白銀買走股份,創始人可以個人獲利。

    出現收購股權時,投資方付錢給創始人,以獲得其部分股份,這時個人獲利是天經地義之事。

    實際上,企業融資時大多兩種形式並存,所以創始人個人獲利還是存在的。

    問題來了,融資時投資方一定會有對賭協議,想空手套白狼是不可能。如果沒有達到對賭協議中約定的業績要求,創始人被掃地出門都很正常,可能還要掏錢賠償投資方損失。

    我們都熟悉的羅某某,手機創業失敗,最終欠下數億,不得不直播賣貨還錢,這就是事例。

    那些越創越富的,在多輪融資中透過股權出讓獲利頗豐,而且能夠及時脫身,說明其在資本操作方面有獨到之處,所以能成為明星創業者吧。

  • 14 # 姜海州

    創業團隊融資1000萬,創始人能夠拿到多少錢給自己?

    首先你要知道什麼是融資?融資並不是賣公司,融資是為了給企業籌錢,是為了企業更好的發展,如果是賣公司的話,那公司賣了的錢股東一分就完事了。

    但融資不是這樣的,融資的目的是什麼?融資的目的是為了企業的發展,是為了擴大企業的規模,融來的錢也是要用到企業身上的,相當於是增資擴股,創始人稀釋自己的股權,吸引別的股東投錢進來,投進來的錢肯定不是給創始人的,創始人可以在公司任職,可以拿工資,盈利以後可以分紅,除非是創始人完全退出,那融來的錢還有可能拿到一部分,但那跟賣公司就沒有區別了。

  • 15 # 早羽

    P2P還記得吧,當騙局做的足夠精美,很多人會上當的。所謂的明星創業者大多是高明的騙子。

    2015年的新三板,很多企業高價賣股權,創始人賺夠錢,企業半死不活。

    對於騙子來說,能融1000萬,最好自己全拿了。

  • 16 # 忠哥財經論道

    我丟

    保證工資吧,該金額也不是很高,

    主要是用於企業發展,等融資額大於5000玩的時候在考慮員工激勵吧!

  • 17 # 交易直擊

    融資資金用途

    作為創始團隊,有很多很多費用,比如你的開發成本,土地使用出讓金、工程費、基礎設施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人員成本等等等等非常多要用到錢的地方。而且你也說了不能做假賬,所以融資來的錢每一筆支出都是要有明確記載的。

    創始人可以拿到多少錢

    作為創始人而言,其實創業者本身大多有很強的能力,對他們自身來說是有經濟基礎的。心思多用在公司發展上,其實大多數創始人可能不會拿錢,而是持有一定的股權。而融資來的資金也是出賣了股權,投資者在未來也是要以此來獲得分紅或者出售獲得利潤的。

    而創始人的股權數量佔比一般很高,初創期是拿不到多少錢的,最多也就是工資一類的開支,而且還需要明確的記錄。但如果後期公司做大做強到三板乃至主機板上市,那就大不一樣了,可以拿到分紅等等。

    不過話說回來了,公司才是需要錢的地方,創業者大多數忙於企業發展融資等等,哪有時間自己給自己發錢玩。而你說的明星賺了很多錢這事咱就不評價了,都說了不做假賬啥的....

  • 18 # 企業個人融資顧問

    一般出現這種情況,說明一個公司可能工資都不能夠發了,在沒有資金持續注入的情況下,可能倒閉,創始人一般不可能拿錢,只能正常開銷,如果靠融資來改善自己生活,哪還不如公司直接讓別人收購了這樣一勞永逸

  • 19 # 姬衛

    創業確實非常辛苦。有位朋友創業初期是自己做全套技術工序。有次為趕貨,連續大半個月每日站十幾個小時;他人比較胖,患上了肌腱炎。後來只要吹了冷風、走路久了,就會腳疼。(配圖非文中所述人物)

    所以創始人想融資後,抽點錢改善下生活,這種想法可以理解。但應合法、適度,免得傷了投資人的心,日後想找下一輪投資人就難了。

    一、合理的方式之一:給創始人加薪

    可以查詢下市場類似企業的創始人薪資、獵頭給的資訊定出公司自己的薪資方案。

    經董事會審議、股東會批准後生效。多數情況下,創始人3~5萬月薪是較平常的事。

    優點:以崗定薪,操作靈活

    缺點:如果不進行稅務籌劃,需要交更多的個人所得稅。

    二、合理的方式之二:給創始人提供更多福利

    創始人如果想添置新車,可用公司名義購買自己心儀的款式,之後供自己工作中使用。不過,總共融資也就1000萬,選30~50萬的車作為公司商務接待,還算說得過去;如果想選超豪華跑車、動輒幾百上千萬的,得等創始人將公司營業額再增長個幾十倍、上百倍再說。

    優點:公司名義購置,可享受稅收抵免優惠。

    缺點:產權屬於公司,個人無權處置。

    三、創始人轉讓部分股權

    認識的一位朋友,投了15萬、另外一位投了20萬,一起創業。第一輪引入投資者,對方投了100萬人民幣要了50%股份(人傻接受了),他自己持股還剩33%。第二輪找到的投資機構,對方願意投5000萬美元換15%股份,他自己還剩28.696%。這個時候,他若想換取現金,可以出讓部分股權。

    優點:投資人比較能接受。

    缺點:股權如果被稀釋較多,創始人有失去企業控制權的風險。

    總結:

    創業團隊融資1000萬算不上最少,但肯定也算不上很多。如果創始人看到1000萬融資,只想著如何將它拿到自己口袋,公司還能做大嗎?能做多久?

    拿到1000萬融資,如果專注於如何用這筆融資把公司做大做強;公司業績好了,後續估值更高,創始人的收穫能少麼?

  • 20 # 田野麥穗

    投資人沒有傻子,錢投給你的時候有嚴謹的法務協議,還要對你的財務進行監管,對於你這種早起投資還會有業績對賭協議和要求;

    否則別人1000萬又不是做慈善,給你白化麼?

    至於你說的創始人越創越富肯定不是靠黑投資人的錢,人家一定有自己的掙錢的渠道,或者專案成功被收購之類的。

    靠黑投資人的錢來發財的一般都官司纏身,還很有可能被送進監獄。

    一定不要把投資想的這麼簡單…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陳情令》的cpf還會繼續粉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