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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隕石143676075

    小偷盜竊,追逐者追討自己財產沒有錯。如果是小偷因盜竊自己摔倒意外死亡是自身犯罪行為導致,追逐小偷人是保護自己合法財產也不應該承擔責任。

    刑法第十四條 故意犯罪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規定,如果追逐小偷的被害人故意暴力至死小偷,因為小偷沒有威脅生命行為,故意至死小偷人就是故意傷害或者故意殺人,也是防衛過當,應該承擔刑事責任。因為嚴重傷害小偷的被害人與小偷的犯罪行為程度不對等。所以應該追究至死小偷人員的刑事責任。

  • 2 # 法力600818

    小偷偷雞違法在先,主人追小偷合情、合理、合法!摔倒死亡屬於意外,難倒雞被偷不追?誰讓小偷跑時不小心呢?當發現偷雞時不跑還會死?所以,小偷的死與雞主人有關係,而無責任!

  • 3 # 海洋多遼闊

    當法官好。自古認錢。讓誰有理誰有理。不過現在人民法官他們秉公守法,不收賄賂。維護正義,打擊犯罪,是站在正義的一方。

  • 4 # 李國印22

    追逐小偷跌倒至死與追打小偷至死應該是兩個概念,法律如果連追逐小偷的行為都不給不是更促長了犯罪嗎?在本文可見死者活該追逐者無任何賠償責任

  • 5 # 神隆盈豐

    偷一兩隻雞抓住了這也就治安處罰,追趕至死,就是可能遇見或者放任了對方出現死亡的結果,超過了明顯的必要限度!所以應該追究刑事責任!畢竟他沒有反抗對打轉化成搶劫!沒看懂,以為是小偷死了!主人死了,司法實踐中對盜竊行為的定罪處罰,不能“唯數額論”,對於主觀惡性大,情節、後果較嚴重的,定罪的數額標準可以降低,以貫徹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盜竊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前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八)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的。

  • 6 # 我和寵物的故事

    不管什麼時候都有可惡的小偷,不管是偷什麼東西,都是偷盜行為,就這一點都需要負責任!

    1.越要到過年的時候,小偷的盜竊行為就越猖狂,真的是偷什麼的都有。這個小偷就是偷了人家的雞,就這個盜竊行為,小偷就應該負刑事責任。

    2.但是這個小偷偷了雞在逃跑的過程中,主人為了追回自己的財物,就在追小偷的過程中,栽倒身亡。小偷除了有盜竊責任還有致他人間接死亡的責任!

    3.如果小偷不偷雞,主人就不會去追小偷,不追小偷主人就不會栽倒身亡。所以這個小偷對於主人的身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 7 # 笨老頭711

    被盜人追回自已被盜東西,是公民的權力。在追趕中由於小偷自身身體原因,而追趕者又不知情,小偷在逃跑中突然倒地身亡,被盜人不存在過錯,不負任何責任!

  • 8 # 寅午戍金

    主人的死亡與小偷存在因果關係。小偷要負相應法律與經濟賠償責任。但如果是小偷自己摔倒死了,被盜受害人則無需負責。

  • 9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應該怎麼理論?這個你沒發理論,也沒法索賠,法院也不會支援你,你去起訴,就是自取其辱,讓全華人民都知道,成為一個笑話。

    具體可以參考一下廣西桂林這幾年發生的事情,如果沒有記錯的話,兩件事,一件事是發生在2016年,桂林臨桂區,一個小偷偷狗,跑了,被偷的人追趕,導致小偷騎車逃跑時,慌不擇路,摩托車撞到樹上,死了,最後家屬起訴追趕之人,敗訴,自取其辱。

    2016年11月22日,桂林養殖戶王慶在外出辦事時,發現有兩男子有偷狗嫌疑,於是急忙駕車追趕,結果在追趕途中對方的摩托車撞樹上,導致1死1傷。事後王慶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刑拘,200多戶當地村民還聯名寫了請願書為王慶求情。2016年12月6日,臨桂檢察院經過詳細審查,對王慶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決定,臨桂警方依法對王慶取保候審。王慶被釋放後,死者家屬不服,選擇起訴王慶和另一名偷狗嫌疑人徐某並索賠34.8萬餘元。2018年,桂林法院駁回家屬請求,案件受理費用6523元,由死者家屬負擔。

    第二件事情,也是在桂林,為象山區,去年發生的,一個小偷去一個商戶家偷東西,被商戶家人發現小偷躲在廁所裡,揪出來,擔心他逃跑,用麻袋把小偷腦袋罩住,小偷中途窒息而亡,家屬起訴商戶,索賠81萬,最後法院駁回小偷家屬所有的請求。

    兩個案例,跟你的提問非常相似,特別是第一個案子,跟你提問相似,一個偷狗,一個偷雞,結果都是被發現,被偷之人追趕,導致小偷死亡,法院的判決,就是最好的參考,那就是,你自己去偷東西。,錯誤在先,被偷之人追趕,為正當防衛,而你中途被撞死,或者栽倒死亡,均為自己的問題,跟追趕人無關,追趕人不負責任。

  • 10 # 微微日記qq

    小雞們說:快過年了,我們也可以聽聽鞭炮聲了,還可以吃主人給的好吃滴,好開森。

    小偷說:我就是來偷雞的,誰讓你們要我命了(去另一個世界憤怒吧),本以為去偷雞過年吃肉肉,沒想到自己卻一命呼呼了,好慘啊,在也吃不成香噴噴的小雞燉蘑菇了,嗚嗚嗚。

    主人說:我這也忒倒黴了吧,剛追了小賊兩步,他自己就嚇屎了,這能怪誰呢,唉。

    總結:個人的建議是小偷負全部責任,如果不饞能屎嗎?

  • 11 # 明天比今天老

    雞主人大度一點,把那隻雞殺了祭奠一下死者並讓他順道把雞帶走吧。人都走了,就別讓他再壞了道上的規矩 …… 賊不走空。

    如果,雞主人只是追趕沒有其它過激行為,可能就沒什麼可“理論”的了吧。如果小偷家人非要“理論”,法官也把“理”“論”向了小偷一方,恐怕全國網民就該不幹了。

  • 12 # 風吹過來發凌亂

    如果你家沒有開礦,千萬別追,還要大聲喊小偷先生你慢走!常來!

    如果因你這一追,而造成小偷摔傷,那你就攤上大事了,醫療費,誤工費等等,等等。

  • 13 # 李廣久4

    追小偷是失主的正當行為,也是合法行為,只要沒有肢體接觸,小偷自己摔倒身亡,是小偷咎由自取,失主不負任何責任。

  • 14 # 年年有魚284848998

    由偷轉化為搶劫,至使受害人物質受損,失去生命,應以過失殺人罪論處,除負刑事責任,還要附帶民事賠償,以使所有人敬畏法律!

  • 15 # 老夫常談

    小偷偷雞本是盜竊他人私有財,是犯法行為,被偷者有權保護自己的財產,追小偷就屬於保護自己財產的正當措施,當然無任何過錯。而小偷做賊心虛,被發現又被人追趕,自己在慌亂之中栽倒身亡,完全由他自己的犯法引起的嚴重死亡後果,當然是其自身犯法造成。因此被偷之人沒有絲毫責任,更不應承擔小偷身亡的任何損失。小偷家人也沒任何理由要求賠償,相信法院也不會支援這種無理的訴求,如支援,小偷就成了公開的合法職業,也不能叫小偷,就是去拿就行,每個人都有權自己缺啥,就到有的任何地方去拿,任何人不得阻檔,如阻檔發生一切意外都要賠償損失,社會就無人搞生產和工作,因為私人財產得不到保護,而且又可以任意去拿,所以也就沒生產和工作的必要了。

  • 16 # 人心厚道

    應該怎麼理論?這是故意出的一道法律知識題吧。怎麼理論?先審好題義,從文字上理解,不是小偷死了,而是追趕小偷的人死了。《1》、小偷去偷別人的雞,雖然雞不是什麼重要財產,但小偷的行為也是主觀故意的偷竊犯罪行為。《2》、主人為不讓自己的雞被他人偷走,去追趕小偷,不慎自己摔死了。他的死是一個意外。《3》、小偷的偷竊行為,是引起雞的主人去追的直接原因。沒有他去偷雞,雞的主人就不會為避免損失去追他,也就不會在此時此刻因摔倒而死亡。所以小偷對雞主人死亡的意外負有直接的責任,可以構成因果關係。《4》雞的主人負有不慎自己摔倒的責任。我如果是法官,我判偷雞的小偷至少負80%的責任。儘管你主觀上沒有害死人的企圖,但事件的結果是人死了,就有了過失害死人的性質,當然一般不會判其承擔刑事責任。現在違法犯罪成本低,是壞人囂張,好人受氣的主要原因。

  • 17 # 田克中

    當事人追小偷死亡,死亡之過在當事人,引起當事人之過的原因在於小偷,當事人死雖然於小偷沒有直接關係,但是有小偷的出現引起裡,不管是從道義上講,還是從有於小偷的出現引起裡,小偷都拖不了干係……

  • 18 # 青山常青775

    追還自己的財物導致小偷死亡,又不是我打死的,是小偷摔死的,或者小偷有心腦疾病而死亡,還要追者負責,就沒有公理。

  • 19 # 往事如煙61275252

    如果小偷是正在偷雞,主人發覺就追出來了,小偷逃跑沒有錯,雞主人發現有賊偷雞追趕也沒有錯,問題是小偷身體狀況不太好,竟然倒地身亡,誰之錯?應該是小偷的父母的錯,生了一個賊,卻沒有給賊兒一個好身體,讓他在偷雞中夭折。

  • 20 # 流星雨71029

    兩個回答都是被偷雞的自負,第一,小偷偷你家雞了你如果追的話小偷摔死你定有責任,你應該意識到小偷在逃跑的過程中會心臟會出現問題或被路邊不明物體絆倒而發生致命傷害,第二如你發現了應該和小偷說,你這樣做是不對的而且是犯法的,你應該偷案自首,而且要輕聲細語的說,聲音大了嚇死小偷你也是要負責的,如小偷不聽你的勸說,你只能說,小心慢走,小心地滑,我不會去追你的,還有其它更好的辦法嗎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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