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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牛曉東北京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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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田應武
提出這樣的問題應該有三類朋友——
第一類:不是當事人。但是,關注法律和法院對案件的判決。問問而已,長點見聞知識;第二類:是當事人。想打官司,怕打官司,不得不打官司;第三類:出道不久的律師和法律工作者。
我辦理一審案件不多。二審和再審案件是我的主要業務。所以,我的體會是:真的難。原因——最主要的原因:高維持原判,是司法審判長期以來的頑疾。所以,律師大多視為禁忌之區。
我之所以辦得多,不是我比能幹的律師強,而是能幹的律師不太願意涉足。所以,我的挑選空間餘地比別的律師大。
這個問題,我針對當事人和律師談。
就當事人而言——如果你的利益是可有可無的,那就放棄。因為風險不值得冒。如果你的利益是巨大的,並且你認為你真的被“冤枉或委曲了”,那就“以小博大”,值得把官司打下去;如果原來代理的律師也認為判決錯了,那就堅決打下去;如果你的根本利益被損害了,你承受不了,那就準備打下去;如果律師勸你放棄,並且他的理由也說服了你,那就堅決放棄。
所以,對當事人而言,你面對的是應該不應該打和值得不值得打的問題。
就律師而言——要擺正位置:你一定要有傾向性:就是要幫當事人打贏這場官司(不管幾審):你一定要有中立性:你不是當事人,是他的法律顧問。當你站在當事人的角度,運用你的知識(包括請教同行——最好是你熟悉的專業法官),得出應該打的結論,那就打下去;得出不能打的結論,就說服當事人放棄。
結論,必須經過論證。
下面進入專業通道——
民事案件,儘量找新證據。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別去費神——理由;法院幾乎不會採納。
還是從“沒有新證據”入手:
1、努力讓案件發回重審。只要發回重審,幾乎就能改判。上級法院不為難,好做工作。所以,主打程式錯誤,次打事實不清。
2、力爭改判。主打認定事實錯誤,次打適用法律錯誤。
3、判斷二審會維持一審的,誘導二審照抄一審觀點,把再審或抗訴的理由隱藏在上訴狀或代理(辯護)詞中。為啟動監督程式設計師作伏筆。
最重要的是:蒐集借鑑判例。上訴狀和代理(辯護)詞可以引用相關觀點。庭後用判例的列印件提交給主辦法官。
難,才精彩。
“滄海橫流,方顯英雄本色”,難道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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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冬天也有花開時
我代理過一個訴人保的保險合同糾紛,因為證據瑕疵,一審支援了小部分,上訴後提交了新的證據,中院調解的,比起訴金額只少了四千,可以說扭轉了不利的局面。想上訴,一是有新的證據,起關鍵作用,補充一審證據不足。二是一審法院程式或適用法律明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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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說話不轉彎
二審的改判率應該是挺高的,不然能還要求二審呢?!——不涉及身家性命,誰還沒事一告再告?!被告往往都居強勢地位或有後臺或奸詐之人!這樣的人渣必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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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玉鑫87586561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看是什麼案,有是什麼樣人來判,依法判決,還是枉法裁判。法定程式來定奪。無論幹什麼對得氣黨和人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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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直人直言直語
民事案件一審敗訴,若一審法院事實認定錯誤或者應用法律不當就應當上訴;若不服判訣,必須要有充分的事實依據來證明一審法院裁判錯誤的理由。現實中二審維持的原判的機率比較大,改判或者發回重審的機率小。我個認為法院裁判將錯就錯不少見,不服你去上訴,是掌握法權的人慣用“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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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法律人5524
這個問題只能用統計學來回答,才有說服力。法院多年司法實踐表明,如果可以用勝敗來形容,一審案件和二審案件不同。一審原告勝訴的多,二審上訴人敗訴的多。因為一審是公民權利被侵犯了,為了尋求法律保護才去起訴,所以勝訴的多;二審因為有一審絕大多數的公正判決,所以上訴人敗訴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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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8613286588239
勝訴力高於不高,那得看掌管法律的,按法規辦事還是違法辦事。,一旦出現上訴這一問題,以上逐級應當怎麼去過問此問題,如土地都不合法,上面的建築物能合法嗎?還如一個紅綠燈,本來就是違法行駛後面再加個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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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湘粵法律顧問
一審敗訴,二審勝訴的很少,原因有三個:
第一,現在法官要求比較高,40歲以下的法官一般都是本科以上學歷,透過司法考試,出錯的可能性不大,尤其是一些重大或者雙方當事人矛盾非常尖銳的案件,法官會慎重分析案情,並查詢法律條文做依據。
第二,人情案,關係案少了。18大以來,尤其是19大以來,領導幹部違規干預司法,很可能會導致自己翻船,法官基本上可以做到獨立辦案,用不著到上級法院才能破除關係網影響。
第三,重大敏感案件或者重大疑難案件,下級法院在做出判決之前,很可能已經向上級法院請示。
所以,二審改判的情況有,但由完敗到大勝的很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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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嘮悟聊齋
我的感觸,其實,無論一審二審。法理的佔著,訴訟主張證據的充分和令人信服,法律的是否被正確適用。這些都才應當是訴訟主張終將勝敗的決定性因素。但是我們又應該理性合理客觀地看到。由於前述因素被相異的展示闡述表達能力,以及無法盡淨避免的人為干擾因素的侵擾,和對不能完全排除的對法理的不同認識角度和觀點。都會使得一個訴訟案件無法盡淨避免它一波三折或者訴訟之途出現違逆人意的思想層面嚮往的那種”公正迅速被處斷”的事情出現。
當然,蠻多當事人由於情緒的不理智與代理律師可能的不負責任的工作質量與目前的人文社會無法盡淨不同程度避免等等人為社會因素不在本答問的考量之內。那是另外的一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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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趙光代
民事案件一審敗訴二審上訴勝訴率高嗎,民事案件一審敗訴上訴二審勝訴率是不高的,有法院規定2%以下發改率考核獎懲法官,所以民事案件一審敗訴上訴二審勝訴率是很低很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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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葉律師
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是否會改判?
這個確實不好說。但從總體來看,二審維持原判的比例比起改判或發回重審的情況來得更多。二審能夠改判勝訴,還是取決於一審的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情況。
若一審存在事實認定不清或法律適用錯誤情況,那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改判或發回重審的可能性就很高。當然,這個時候二審最好有其他證據能夠提供,能夠影響法院的事實認定或法律適用,這個改判或發回重審的可能性就較高。若只是一般的小錯誤,並未有實質性影響,那改判的可能性還是較小。現在法院二審很多都採用詢問庭方式,在沒有其他證據的情況下,很多案件都是維持原判。
總體來說,若沒有新情況,維持的可能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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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陸駿秋律師
總體來說,二審改判或者發回的可能性比較小,手裡沒有資料,但感覺應該在10%以內甚至更少。
另外就是,往往改判的原因是因為有新證據。沒有新證據,真是你僅僅是覺得法官酌定的金額對你不公平,改判或者發回的可能性就是極小了。
還有案件的難易程度,複雜的案件,一審法官查明事實適用法律的難度相應增加,被改判或者發回的機率也相應增加。但如果是交通事故這類幾乎最簡單的案件,產生新證據的機率也很小,不少賠償金額也都被法官酌定採信了,二審改判或者發回的機率我相信絕對在1%以內。
所以,沒那麼簡單。你的這個事情只有到律所,帶上一審中雙方提供的證據還有判決書找律師諮詢才可能有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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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甘茂亡秦且之齊
一審敗訴,二審上訴,能否勝訴,不應以勝訴率高低來衡量。
打官司,打得就是事實和法律。法律是現成的,是誰都改變不了的,只要瞭解,就能找到法律依據;事實也是已經發生的,但事實的法庭呈現,確實需要證據來支撐。沒有證據,呈現不了支援自己請求的事實,法官很難認定,在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據分配原則下,舉證義務方,則就會面臨敗訴風險。
透過多年的職業經歷,我總結一審敗訴的情況,無外乎以下幾點:
1.對案件事實所呈現出的法律關係認識不清,訴訟請求與列舉的事實不在一個頻道上,即訴求不準確,進而導致敗訴;
2. 關鍵事實缺失,無法舉證,對方不認可,導致法官無法認定事實,進而敗訴。這類敗訴的案件佔大多數。
3. 訴訟請求不能與法律的規定相統一,訴求非法律所保護。
4. 案外因素,這種情況確實存在,但並不多見。大家都懂的,這裡就不講明瞭。
但以我自身經歷來看,如果事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即便一審敗訴,提起上訴的話,法院大多還是支援的。作為律師而言,只要事說清,理講到,法律依據提供到,就不怕敗訴。
我曾在北京以外的地方代理了一些案件,有一審的,有二審的,也有再審的。確實遭遇過一審敗訴的情況,但理直氣壯打到二審,基本都糾正了一審的錯誤判決。
如目前在山西代理的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我方是被告,透過與當事人溝通以及收集證據後,發現這根本不是民間借貸問題,而是股東間的投資問題,一個股東把投資當成借款來主張。但是一審法官竟然支援了借款的主張,後來我方上訴到省高院(一審是中院),透過法庭審理,二審認為一審認定事實不清,撤銷了原判,發揮重審了。
類似情況我遇到很多,都是在二審甚至再審撤銷原判。所有這些,也給我一個鼓勵,只要有道理,就要勇敢走下去,負責任講規矩有底線的法官還是很多的。有他們在,就能撐起司法公正的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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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憤怒的老叟
這個沒有任何人給準確的答覆?我告訴你一審敗訴二審可能維持原判!但是,也不一定?完全說不準!我告訴你,有的一審勝訴,二審敗訴!申請再審徹底的完全的非常滿意的全部勝訴了!!!所以說這個問題沒人敢打包票給你作肯定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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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跨越臺灣海峽
法院系統要維持既判力,基本一審定勝敗,一審就是終審,務必高度重視一審,二審翻案的機率不到10%。除非轟動全國,引起高層領導的重視,全國網民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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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歐振平901
二審應審查適用程式,以真事實是否清楚,適用法律是否正確。如程式合法,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維持原判。程式錯誤,事實不清,一般會發回重審。適用法律錯誤,可依法改判。一般沒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的法律依據,勝訴的機率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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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337733sj
不高,就我們業主集體訴訟三方協議合同無效,上訴到上海高院再審申請透過還是判決我們業主少數服從多數,判決業主敗訴,開發商的二個股份有限公司和違規成立的業委會三方不是物權人沒有業主大會決議不告之業主簽訂一個三方協議合同把我們業主的私人給代表處理全權送給開發商侵佔……並且他們三方還偽造我業主的委託書!我們業主買的私財財產沒了,我2007年全款買的國家頒發的產證商鋪一樓21一平,判決少數服從多數也見過一分收益,自己的鋪子被開發商把分割的地基銅條拆除,自己的鋪子拆的找不到,手裡就一產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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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大兵叔叔
以目前的司法實踐來看,不算高,可以說是比較少。
其實想想這很正常,如果很高的話說明一個什麼問題,說明一審法院判錯的機率就很大,而且現在基層法院招考,大中城市主城區的都要求研究生畢業才能報考,法官的素養也越來越高,出現的問題也會越來越少。
當然,有一些案件確實基於各種原因導致上訴後被改判、被髮回重審的情況發生,這是因為一審法院當初並未查明事實真相,或者適用法律錯誤,在我代理的案件中,全案改判的非常少,部分改判的有一部分。
如果一個案子全案改判,說明一審法院全部判錯了,二審一般要發回重審,所以很少會全案改判。但對於一些比較重要的,二審會部分改判,但是如果是小打小鬧的,即便二審法院看出一些小問題,也不會改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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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429方寸世界
民事案件上訴人勝訴率高低,不僅與一審和二審審理有關,還與上訴人訴訟行為有關。
如果一審判決,主要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二審應該發回重審或者改判。某區法院審理的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審判決支援原告返還雙倍定金訴求,被告(賣房人)不服提出上訴。二審代理律師認為一審法院主要事實不清,原告起訴時提交的房屋買賣合同是編造的,原告在上訴人簽字的白紙上列印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申請法院對有關合同進行文書司法鑑定並要求追究偽造證據材料法律責任,原告得知被告提出上訴後主動撤訴。
如果一審判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二審審判人員徇私枉法也可能改判。某市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區法院一審判決原告勝訴,被告(借款人)提出上訴,因為上訴人與二審法院工作人員關係密切,案件先是發回重審,一審法院重審原告勝訴,被告提出上訴,二審判決出借人敗訴,最後省高院再審改判出借人勝訴,二審人為拖延審理過程近兩年。
如果當事人一審時無正當理由不提交證據材料或申請司法鑑定,上訴時提交證據材料,二審法院一般情況下不會採納上訴人證據材料的,改判的機率不大。
回覆列表
二審改判率肯定是較低水平,如果改判率高,豈不是說明一審有大量冤假錯案嗎?所以改判率不會高。
但是總體改判率低,對個案來說沒有什麼參考價值,需要具體看案情,如果確實一審對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存在錯誤,那麼改判的機會必然是很大的。
建議諮詢律師後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