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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故事裡有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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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切可樂
這個問題問的好!
據我瞭解:
1,規則並沒有明確規定!
2,而且第二罰站不站籃下。也沒有明確要求必須站!只是規定如果站,應該怎麼站!
3,我們可以論證一下這個問題!
№1,為什麼第一罰站籃下?我們可以反過來想,如果第一罰不站籃下會怎樣?如果第二罰也不站籃下會怎樣?
№2,以上面的假設為前提,那勢必造成無人爭搶籃板的局面!
№3,如果無人爭搶籃板,那必然是此籃板無關緊要,毫無價值,不值得一搶!
00№4,但是,籃球比賽,防守和進攻一樣重要,搶到的籃板不是進攻籃板,就是防守籃板,都是兵家必爭之地。
№總結:比賽的勝負往往就在一個籃板之間,為了贏得勝利,贏得比賽,所以必須搶好每一個籃板!為了搶好每個籃板,第一罰就必須站在籃下,為第二罰搶籃板做準備。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蓄勢待發,厚積薄發,說的就是第一罰站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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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PragueElone
謝邀。其實這個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站在籃下的,只是有規定進攻及防守球員的合理站位,之所以球員在一罰時站位,多是因為長久以來球員的習慣,而且一罰跟二罰的時間間隙很短,如果不先站好位可能會因為你的疏忽意外導致違體犯規或者其他,而且一罰站籃下可以更好的調整狀態,以利於卡位和爭搶籃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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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迴環體育
正式籃球比賽的罰球站位其實是有規定的,我們以國際籃聯的罰球規則來解析下。
籃球罰球站位規則1.罰球隊員違例,中籃無效。將球判給對方在邊線外擲界外球繼續比賽。2.位於限制區兩旁5個位置區的隊員,應按規定站位,並遵守下列規定:a.不得干擾罰球隊員,如搖手、喊叫、跺腳等。b.罰球隊員球離手後,方可進入限制區。c.要等球觸及籃圈才能搶球。如罰球隊員的同隊隊員違反a、b等條款,中籃有效,違例不究;若不中,則由對方擲界外球繼續比賽。如對方違反a、b條款,中籃有效,違例不究;不中,重罰。雙方違例,中籃有效,違例不究;不中,雙方跳球繼續比賽。如罰球隊員的同隊隊員違反c條款,中籃無效,對方擲界外球繼續比賽;對方隊員違反c條款,無論中籃與否,均判罰球隊員得1分,還要判罰違例隊員技術犯規。3.剩餘隊員應站在3分線和罰球線延長線外,不得干擾罰球,要等球觸籃圈才能進入限制區。如果執行一次以上的罰球,則只有在最末一次罰球發生違例時,才能執行擲界外球或跳球的規定。解析從以上規則中,我們可以看出,當比賽出現球員罰球時,對於籃下兩側球員站位還是有要求的。有隊員罰球時籃下的罰球區需要站5名隊員(罰球手的隊友2名,對手3名)。而具體的分配和站位方法為:籃下罰球區一邊兩人,一邊三人站位。兩人那邊,靠近籃筐的人是罰球者的對手,而三人那邊,站中間的是隊友,兩邊的是對手,除罰球手和站位的5名隊員外,其餘的4名球員都要站在三分線外。
現實情況其實罰球時並非第一罰要在籃下站人,而是兩罰甚至三罰籃下都要站人,這主要是便於罰球者在罰籃不中的情況的衝搶籃板球,而站位的規則也是為了確保公平性。當然也有例外,那就是在比賽中有任何一方被吹罰技術犯規時的罰球,是要求罰球區不得有球員進入的。罰球時球員站位這一點在NBA是實行的非常出色的,但在我們的CBA往往看到球員罰第一球時罰球區沒人站位,直到第二罰才會有球員站位。對於這一點國際藍聯只規定了站位規則並沒有強調必須站位,因此才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至於題主所說的第一罰進不進都不搶籃板為何要站位的問題,個人認為這是一個職業素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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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歪詩邪對劣酒廉煙
主流回答:為第二次罰籃時搶籃板作準備!
非主流回答:站五個人,彰顯罰球者的地位!球在俺手裡,俺愛咋瞄咋瞄,想咋罰咋罰,實在不成咱就帶球回家。羨慕吧,嫉妒吧,恨吧!一群傻大個,站直了,別趴下,提防頭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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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貧道長3
首先,規則沒說可以搶籃板的罰球第一罰之前必須站好位置。所以可以不站。有時罰球,經常因為其他原因,比如喝口水什麼的,第一罰缺一個或者兩個,等這球罰完,溜達上來一兩個人,把位置站了。
第二,為什麼大多數情況下,大家都是第一罰之前去站好。這是一種習慣,那麼為什麼會有這種習慣?簡單想一下就行。
既然第二罰之前就要站好位置,而且第一罰和第二罰之間間隔也就幾秒鐘,沒啥特殊情況,提前站籃下等著就理所當然了。
另外,在第一罰之後過來佔位置,進來早了裁判會吹故意影響罰籃,輕者警告,重者技術犯規;進來晚了,第二次罰球的球已經在球員手裡了,再進來佔位置會被裁判拒絕,或者警告,再晚一點會被吹提前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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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嘮叨體育
這是一種習慣,就像死球后有人投籃,NBA球員也會給他蓋下來或者攔截掉一樣。
不管是一罰還是二罰,兩側站位都不是必須的,看了很多場比賽,很多一罰的時候就站一兩個人,二罰時候為了搶籃板才過去的。
同時,一罰時候站人也是為了區別普通打球和技術犯規,違體犯規的區別,不讓打架產生誤會。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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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夢寐以球
對於經常看比賽的球迷都知道,在罰球時,罰球線兩邊都會站人,這是為了罰籃不中時搶籃板。但是,疑問又來了,罰球只有最後一次不中才允許搶籃板,之前的罰籃就算沒進也是不允許搶籃板的。
而且在罰球規則裡面,也沒有明確表示在罰球時兩側必須站人,很多時候我們在看比賽時也會看到,當某名球員獲得三次罰球時,第一罰,兩側的球員並沒有5人。那為什麼這個時候罰球線兩邊還要站人呢?
首先,為了保證比賽的流暢性,兩次罰球之間的時間間隔並不會太長,如果當第一次罰球完成後再去站位,這樣就太浪費時間,如果第一罰罰球不進,籃下球員可以迅速的拿到球傳給裁判,省去了撿球的時間。當時間間隔太久之後,對球員的罰球手感其實也是有一定影響的。
第二個,很可能是為了區別技術犯規的情況。大家都知道,在技術犯規或者違體犯規、惡意犯規等。技術犯規一般是一罰一擲,違體犯規和惡意犯規一般是兩罰一擲,在這樣的罰球情況下,兩邊是不需要站人的。這樣大家透過罰球就能一看看出來是普通的投籃犯規還是技術犯規或者惡意犯規等。
第三,這其實跟球員的經歷有關。在NCAA賽場上,全隊半場犯規數在6-9次時,對手獲得1+1的罰球機會,也就是說第一次罰進之後才能罰第二次,如果第一罰不進,那麼便可以直接搶籃板。自然而然也就形成了這個習慣。
所以,現在最後一罰之前的罰球,雙方球員都會站在兩邊,罰球方球員也好給罰球隊員鼓勵,除此外並沒有什麼實際性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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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籃中世界
在籃球比賽中,有任何一方的球員站上罰球線,都會有鋒線球員站在罰球線兩側,這是為什麼呢?其實這是為了罰籃不中時搶籃板。可罰球只有最後一次罰丟才允許搶籃板,前面的罰球就算沒進也不允許搶籃板的。
NBA作為商業聯盟,追求比賽的流暢性,為保證比賽的流暢性,聯賽會規定從剛吹犯規,首次罰球就開始站位,否則在之後的站位就太浪費時間了,這也是為了保證比賽的觀賞效果;
而且在首次罰球也沒有硬性規定球員要站在罰球線兩側,因為比賽中有不少球員會在對手罰球的時候與隊友或者教練溝通,直到最後一罰之前,才會站到罰球線兩側、準備拼搶籃板。
其次,這也是為了區別普通犯規和技術犯規、惡意犯規、違體犯規,因為後幾者都是一罰一擲、兩罰一擲,在這種犯規情況下,罰球線兩邊是不允許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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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知閒君
存在既合理。很多規則如果光是從字面上研究可能看似不太合理,但是,實際上都是在不斷實踐中總結經驗演進而來。就拿題主所說的正常投籃犯規罰球兩次或者三次,為什麼第一罰還要在籃下兩邊站球員來說,就是實踐出真知的表現。這麼做的目的,主要就是提高球員的專注度和比賽的流暢度。畢竟,籃球比賽,觀眾是上帝,沒有觀眾買賬,再合理的籃球也會因為沒有市場而衰敗。
通常來說,籃球比賽出現罰球,一般有這麼幾種情況:一是防守一方對進攻球員的投籃犯規,一般投籃罰球2次,三分犯規罰球3次。二是防守一方累計犯規次數達到4次,再犯規對手將罰球。三是技術犯規罰球。
前兩種型別,進攻一方在罰球時,防守方球員,需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站位。這就是我們前面說到的,無論第一次罰球進或者不進。這麼做的目的,就是為了提高比賽的流暢性。因為兩次罰球中間間隔的時間非常短,如果球員不按照要求站好位置,那麼,意味著,第一次罰球結束後,裁判還需要召集球員快速落位,準備關鍵的罰球。
試想一下,如果不這麼做,有可能,本該過來準備搶籃板的球員,此時還在替補席喝水,等到罰球球員準備罰球了,他才聽到裁判的哨聲,匆匆趕過來,是怎樣一種情況?一方面,對罰球球員不尊重,為什麼執行罰球的球員還要等那些準備搶籃板的球員,是看不起我罰不進嗎?激進一點的球員此刻會想,既然你可以讓我等,那麼,我也可以讓你多等一會(儘管罰球時間有限制,但是可以故意拖到最後1到2秒出手,甚至在此期間做一些無謂的小動作,造犯規大師可以多次這麼做噁心對手)。這樣,就容易陷入一個惡性迴圈。
另一方面,如果球員們沒有形成共識,提前落位,那麼,很可能會出現需要裁判透過哨聲召集的情況,這樣,就帶來了一個新的問題,哨子響得過於頻繁和密集。眾所周知,哨聲,是球場最權威的聲音,哨子響起來必有大事,或者吹停比賽,或者比賽繼續。如果裁判的哨聲,只為了召集球員,那麼裁判的權威性就會受到質疑,而觀眾,也可能因為過於頻發的哨聲,而不清楚球場上到底發生了什麼。
最後,為什麼技術犯規的罰球球員就不需要落位了呢?很明顯,也是從比賽流暢度出發的。畢竟,技術犯規通常是一罰一擲,罰球之後無論進或者不進,馬上開球。球員如果還煞有介事地走過去爭搶籃板,未免有畫蛇添足、脫褲子放屁的嫌疑。所以,技術犯規罰球后,通常都是裁判直接將球給到發球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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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楊教授說球
這就是習慣而已
大家提前站好位置
為了第二罰之後可能的籃板球拼搶做好準備
這就是在比賽的過程中形成的一個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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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酣在小酒館220
簡單,其實球場上的爭鬥無時無刻地都存在著,有人罰球了,爭強籃板的雙方就已經開始較勁了,哪怕多出去半個肩膀都有可能爭得籃板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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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吃貨達人美食臺
從以上規則中,我們可以看出,當比賽出現球員罰球時,對於籃下兩側球員站位還是有要求的。有隊員罰球時籃下的罰球區需要站5名隊員(罰球手的隊友2名,對手3名)。而具體的分配和站位方法為:籃下罰球區一邊兩人,一邊三人站位。兩人那邊,靠近籃筐的人是罰球者的對手,而三人那邊,站中間的是隊友,兩邊的是對手,除罰球手和站位的5名隊員外,其餘的4名球員都要站在三分線外。其實罰球時並非第一罰要在籃下站人,而是兩罰甚至三罰籃下都要站人,這主要是便於罰球者在罰籃不中的情況的衝搶籃板球,而站位的規則也是為了確保公平性。當然也有例外,那就是在比賽中有任何一方被吹罰技術犯規時的罰球,是要求罰球區不得有球員進入的。罰球時球員站位這一點在NBA是實行的非常出色的,但在我們的CBA往往看到球員罰第一球時罰球區沒人站位,直到第二罰才會有球員站位。對於這一點國際藍聯只規定了站位規則並沒有強調必須站位,因此才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至於題主所說的第一罰進不進都不搶籃板為何要站位的問題,個人認為這是一個職業素養問題。
正式籃球比賽的罰球站位其實是有規定的,我們以國際籃聯的罰球規則來解析下。
籃球罰球站位規則
1.罰球隊員違例,中籃無效。將球判給對方在邊線外擲界外球繼續比賽。
2.位於限制區兩旁5個位置區的隊員,應按規定站位,並遵守下列規定:
a.不得干擾罰球隊員,如搖手、喊叫、跺腳等。
b.罰球隊員球離手後,方可進入限制區。
c.要等球觸及籃圈才能搶球。
如罰球隊員的同隊隊員違反a、b等條款,中籃有效,違例不究;若不中,則由對方擲界外球繼續比賽。如對方違反a、b條款,中籃有效,違例不究;不中,重罰。雙方違例,中籃有效,違例不究;不中,雙方跳球繼續比賽。如罰球隊員的同隊隊員違反c條款,中籃無效,對方擲界外球繼續比賽;對方隊員違反c條款,無論中籃與否,均判罰球隊員得1分,還要判罰違例隊員技術犯規。
3.剩餘隊員應站在3分線和罰球線延長線外,不得干擾罰球,要等球觸籃圈才能進入限制區。如果執行一次以上的罰球,則只有在最末一次罰球發生違例時,才能執行擲界外球或跳球的規定。
解析
現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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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小Tian一郎嘮家常
表示尊重,同時也形成一些干擾,讓發球人員在5個人員近距離目光下投籃,對心裡素質也是一種考驗,另外也是讓大家一起學習發球,研究投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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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尚官雲楓
第一罰的時候應該沒有什麼用吧,畢竟也不可以搶籃板,但是有一個好處就是可以幫裁判撿球啊,如果是兩罰第2罰就必須準備好搶籃板了,這樣比較節省時間,先提前站好位,如果是三罰的話,前兩罰也沒有什麼用,第2點呢,就是在NBA罰籃的時候,大家可以進行語言的交流啊,說的通俗一點呢,就是互噴垃圾話,這種互噴垃圾話呢,在NBA,也是一種特有的文化,大家可以在網上查一查影片。再一個是區分技術犯規和普通犯規罰的一個點,技術犯規的話,是不允許在法蘭的時候佔雙方隊員的,如果是普通犯規的話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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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新視野剪輯
罰籃時攻守方佔位球員各三個人,形成一個3v3的公平競爭,不管是幾次罰球都是在裁判響哨後執行罰球時球員全部站好位置,在罰第一球時不管球進不進籃下球員都可以迅速接到球交給裁判執行第二次或第三次罰球,這樣可以有效的節約比賽時間使比賽進行的流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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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洛杉磯四點的凌晨
明明不用搶籃板,為何在罰球第一罰的時候籃下兩邊還要站球員?
犯規是籃球場上一個常規的得分手段,而看過比賽的人都知道,在罰球的時候,罰球線兩邊都會站滿雙方的隊員,為的就是在罰球不中的時候進行搶籃板。對於進攻方來說,如果罰不中可以直接搶到前場籃板進行補籃;而對於防守方來說則是要確保拿下籃板不給別人機會。
那麼疑問來了,為何罰球在最後一個罰球不中的情況下才允許搶籃板,為何前面的罰球不進的時候不能搶籃板呢?我們在看比賽的時候,經常能夠看到這麼一幕,當球員在三分線外造成犯規罰三個球的時候。第一罰,罰球底線的兩側是沒有站滿人的,到了後面則是站滿了5人。
其實在罰球的時候,對於籃下站位的球員是有一定的要求的。籃底下的5名球員是這麼分配的:罰球手隊友2人,對手3人。具體位置為前面一側兩人,後面一側三人
兩人那邊,靠近籃筐的人是罰球者的對手,而三人那邊,站中間的是隊友,兩邊的是對手,除罰球手和站位的5名隊員外,其餘的4名球員都要站在三分線外。
這個規矩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不這麼做的話,恐怕是會出現這麼一個情況:本來應該要搶籃板的球員,還在球場的另外一端休息,在聽到裁判的哨聲之後才匆忙趕到罰球線上,這樣的話多尷尬。
這會讓罰球的球員感到不被尊重,為什麼我執行罰球的人還需要等你這個搶籃板的,你是覺得我罰不進嗎?
此外在第一次罰球之後再過來佔位置就會被裁判吹罰影響罰球手罰籃了,警告的話還只是小事,但是嚴重的就直接吹罰你提前進線,如果罰球的人沒有罰進,就得到了一次“將功補過”的機會。
雖然生活這只是球場上的一個小細節,但正所謂:細節決定成敗,有可能就是這小小的一步出了差錯會葬送全場比賽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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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旺財老英雄
這道題我會
罰球時三秒區以外三分線以內最多隻能站6個人。
防守方3人,站籃下三秒區線外,一邊2人,一邊1人。
進攻方罰球1人,其餘2人站對手籃下防守隊員後面。
在罰第2個球,球出手的一剎那,籃下2名防守球員要快速半轉身面向籃筐,把籃下進攻隊員背在身後,同時用身體力量把防守球員儘可能擠得遠離籃筐。
這樣就能讓罰不中的球落到對防守方有利的位置,保護好籃板球。
假如防守方在第1罰的時候不去站位,那麼進攻方的罰球隊員會在第2次罰球時故意的快速的投出一個罰不進的球,罰球手會根據場上情況讓這個罰球的落點落在籃下的隊友手裡。
隊友會直接上籃得分,本來最多得2分現在輕鬆的變成了3分。
那麼防守方在第1罰結束後快速落位可以嗎?答案是也不行。因為這樣會喪失力量準備時間,還不如不去搶位置讓自己歇一會。
下圖很清楚的表現出防守球員的積極性,在紫色方隊員準備罰球時,白色防守方的3名球員已經開始做各種防守動作了。
還有一種情況,罰3個球時,有防守方隊員在罰第一個球不去站位的,這也僅僅是在第1次罰球時,但是他們會在罰第2球時快速落位的。
回覆列表
第一,在罰球時站在籃下待搶籃板未見強制規定,無論第一次第二次,筆者確實在比賽中看到過有罰球方只放置一名球員在籃下。
第二,籃球比賽中有違體犯規,這時要求籃下是不允許站人的,普通罰籃站好人,可以顯示區別。
第三,籃下站人,可以給罰籃人員以無形壓力,自己人就是上去助威了。
第四,一般兩次罰球間隔時間很短,而第一次罰球前的停頓時間長,提前站位可以減少球員的來回走動,避免第二次罰球時的混亂,可以讓比賽的延續性更好。
第五,防守方必定要站人搶籃板,罰球方站人,一是有一定機會搶投籃不中的籃板,二是要阻止防守方搶下籃板後的快速反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