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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家福17140145

    黃獅精死的一點也不冤。《西遊記》雖說是一本神話小說,但涉及很多的道佛兩教的知識。

    黃獅精犯的是偷盜之罪,現行的法律一般是判幾年,不會至死。所以有很多人覺得冤。但是稍微瞭解佛教的都知道最基本的五戒,第一戒是殺生,第二戒就是偷盜。黃獅精代表的就是偷盜。(比如《西遊記》中第十四回中的六賊。那人道:“你是不知,我說與你聽:一個喚做眼看喜,一個喚做耳聽怒,一個喚做鼻嗅愛,一個喚作舌嘗思,一個喚作意見欲,一個喚作身本憂。”這六個人其實就是修行中的六種障礙。只有破除它們,才能更進一步的去修行。)

    關於偷盜的一些經文:

    《正法念處經》卷十一記載,偷盜之人命終之後,墮大焦熱地獄、大叫地獄、黑繩地獄和眾合地獄。

    《大方廣佛華嚴經》雲:“偷盜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貧窮,二者共財不得自在。”

    《楞嚴經》雲:“偷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

    偷盜是佛教的重罪,只有除掉方可出離六道輪迴,修得正果。不僅不冤,而且必須戒除。

  • 2 # 中孚鑑

    黃獅精在《西遊記》中,也算的上是善良的妖怪,他雖然為妖怪,卻很少為禍當地,若他真的是為禍當地的妖怪,應該有人會清楚。

    但是王子們卻說豹頭山虎口洞中,只是聽人說有仙,也有人也說是虎狼,亦有人說是妖怪。但終究是誰卻不知道,可見黃獅精是做的壞事並不多。不然人們也會很清楚的。

    同時他買豬羊的錢可能也是自己透過正當途徑得來的。

    但是黃獅精沒有沒吃人,不僅還了銀子,而且還要給沙僧一段飯吃。可見黃獅精與西遊記別的妖怪不同。

    同時他管沙悟淨飯,沙悟淨當時是賣豬羊的身份,讓他吃飯,可能吃的也五穀雜糧之類的。要知道妖怪吃人,那對於妖怪而言,是很正常的。

    因為黃獅精雖然和九靈元聖有祖翁的關係,雖然九靈元聖很厲害,但是九靈元神卻終究是太乙救苦天尊的座騎,這說明九靈元聖是有靠山背景,然黃獅精卻和太乙救苦天尊的關係有點遠。相對而言,黃獅精是沒有後臺和深厚的背景。在《西遊記》中,若沒有後臺背景的妖怪,是很難有好的結果,黃獅精也不例外。

    如今被黃獅精盜走,讓他們怎麼保護唐僧取經,兵器被偷走,以後還怎麼和妖怪打鬥。所以黃獅精的死,雖然冤,卻還是有原因的。

  • 3 # V盟文史

    我是小七,一個喜歡妖魔鬼怪的四川姑娘,一個沉迷於扯淡的萌妹子。

    西遊配角當中,黃獅精的確是死的最冤的妖怪。

    首先我們來認識一下這個西遊記裡最倒黴最窩囊的妖怪——黃獅精。

    黃獅精是《西遊記》裡最老實巴交,心地最善良的妖怪,看書的時候常常以為黃獅精跑錯了片場,是隔壁《水滸傳》裡的武大郎客串的。

    黃獅精是天竺國玉華州的一個老妖,同樣在佛祖眼皮底下討生活,大鵬鳥動不動就把整座城的人吃了,絲毫不怕佛祖怪罪,相比之下這個黃獅精可以說妖中大善人了。

    其實在《西遊記》裡當妖怪和《水滸傳》中落草為寇差不多,都是先佔一個山頭,然後燒殺搶掠損人肥己,把方圓幾十裡地的人們治得服服帖帖,想不被搶那就得上供。

    不同的是,梁山好漢好歹能打著替天行道劫富濟貧的口號,道義上比較佔理,這些妖怪則要蠻不講理的多,吃你就吃了,被俺們碰見只能說你命不好。

    “我們也有些僥倖。拿這二十兩銀子買豬羊去,如今到了前方集上,先吃幾壺酒兒,把東西開個花帳兒,落他二三兩銀子,買件棉衣過寒,卻不是好?”

    這哪裡像雄霸一方的妖大王手下,活脫脫一個拿了工錢好過年的長工楊白勞嘛。

    能喝點小酒,再添幾件禦寒的衣服就心滿意足了。

    難不成黃袍怪是唐代周扒皮,只想馬兒跑又不給馬兒吃草,強制996的同時變相剋扣手下工錢嗎?要不然堂堂一山之主,手底下的小妖為何寒酸如此?

    還真是我們誤會好妖了。

    我們想象中一眼不和就吃拿卡要的黑社會,竟然是玉華州公平交易童叟無欺的模範公民,怪不得人們要說佛法無邊,連吃人的妖怪都被佛法感化了,真是給如來長臉!

    施法將兩個狼頭怪定住之後,隨手就順走了他們身上僅有的二十兩銀子。偷了銀子還不算,還要倒打一耙,玩一把敲詐勒索。

    他跟八戒變成那兩個小妖,沙僧變成一個肉販子。

    三人跑回洞府,大言不慚地說黃獅精的錢不夠,還欠五兩銀子。

    黃獅精估計是第一次偷東西,心裡慌張的不行,自己偷偷摸摸的,沒想到這麼快就被人知道啦!

    羞澀不已的黃獅精生怕玉華州的王子趕過來要回兵器,於是打算好生對待沙僧,請他吃了頓飯,好讓他出去了管住自己的嘴別亂說話。

    要是換做別的妖怪,早就把沙僧殺人滅口了,哪裡還會好飯好菜像菩薩一樣供著,這說明黃獅精這個人,不僅老實,而且善良的過分。

    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這句人間的諺語,用在妖怪頭上竟然也這麼合適。

    全西遊最倒黴死的最冤的妖怪,非黃獅精莫屬了。

  • 4 # 唐風宋月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盜竊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財產犯罪,幾乎與私有制的歷史一樣久遠。盜竊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唐律疏議》第七篇《賊盜》“公取竊取皆為盜”條寫道:器物之屬須移徙,闌圈系閉之屬須絕離常處,放逸飛走之屬須專制,乃成盜。諸盜竊,不得財笞五十,一尺杖六十,一匹加一等,五匹徒一年,五十匹加役流。其持杖者,雖不得財,流三千里,五匹絞。就是說,只要手持武器盜竊財物的數額超過五匹絹布,就會被施以絞刑。

  • 5 # 頑石說名著

    眾所周知,妖精都是兇惡之徒,他們經常欺負弱小的生命,甚至於吃人的事都做的出來,沙和尚佔據流沙河之時就打劫往來的行人,惡毒的白骨夫人居住地地方方圓百里找找不到一個人,可以說西遊世界裡的妖怪們是無惡不作的。

    但是在西遊記當中便有這樣一位妖精不吃人也不搶劫,自己的洞裡沒了食物都是差人去買。不僅如此,他還把小妖當成自己的親人,每次戰鬥過後,見著戰死的小妖他會感覺痛不欲生,甚至想要去自盡。這是他最善良的地方。然而好的妖精不一定會有好的結局,他的結局卻很悽慘,被孫悟空一棒打死,之後又將他分給全城的人吃掉,他未曾傷過一個人卻被人所傷,說他是《西遊記》當中最可憐的妖怪是不為過的。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唐僧師徒來到天竺國玉華州,只因國王的三個兒子喜歡舞槍弄棒,他們分別拜唐僧的三個徒弟為師,只可惜孫悟空等人的兵器太重就讓工匠按照原樣打造三把拿得動的複製品。一天晚上,三件兵器被放在了兵器庫內,只因兵器光芒四射、自帶霞光便吸引了路過的黃獅精,而黃獅精和黑熊怪一樣都是見了寶物走不動腳的那一類,於是他懷著僥倖心理將三件寶物一起偷走。

    這只不過是他一生中的第一次盜竊卻惹出了大禍,第二天孫悟空等人發現兵器丟了便到處追查,孫悟空因為有了袈裟被盜的前車之鑑,首選他想到的是妖精所為。據玉華王說講:在玉華州的北面有一個黃獅精,他住在豹頭山,但是他從來不作惡,有人喚他神仙,也有人把他當作妖怪。

    從玉華王的這番話中可以看出此妖的口碑相當不錯,從他或妖或仙的身份可以猜想到把他稱之為妖是因為他長相醜陋,把他稱之為仙是因為他從來不欺負凡人甚至還經常幫扶他們。孫悟空得到訊息之後就來到豹頭山,他從小妖刁鑽古怪和古怪刁鑽處打聽到黃獅精得到兵器之後非常高興就打算開一場釘耙宴,請祖翁九頭獅前來慶祝。孫悟空巧用計謀混進洞中三兄弟不由分說將黃獅精打死,並將洞中所有連過冬衣物都沒有的小妖悉數打死,再把洞府燒個精光。

    黃獅精靠自食其力賺取微薄的銀子為生,是一個奉公守法的妖精,但是他卻被貪念控制做起了偷盜的行為,按理他罪不至死,卻落得慘死的下場。書生以為,以黃獅精為首的妖怪並不想做妖怪,他們只想當一個普通的人類,但是上天卻不給他們機會當一個正常的人類。在黃獅精身上也能看到孔乙己的竊不算做偷的酸性,終於犯了一點小錯而招來殺生之禍。在西遊記當中有的妖活的像人,有的人活的像妖,凡是像妖的人或者真正的妖怪都過的異常滋潤,而像人的妖反而沒有好下場。當一名壞人放下屠刀就能成佛,當一名好人卻真的很難!

  • 6 # Miss無情

    《西遊記》中的妖怪,大都是凶神惡煞、兇暴殘忍的,而且他們有個共同特點,就是喜歡吃人肉。像獅駝國,大鵬鳥竟然把一個國家的人都給吃了。比丘國竟然要用一千多個小孩兒做藥引。

    但是取經路上,也有一些妖怪卻沒那麼殘忍。像烏雞國的獅子精,雖然自己是假皇帝,但是在任三年,也沒有胡作非為,而是把國家治理的風調雨順,造福人民。但是這一切,卻都是建立在原來的國王被迫害的基礎之上的。因此,烏雞國的獅子精,雖然有能力,但絕非善類。

    在《西遊記》中有一個妖怪,他很另類。有時候感覺他的行為竟不像一個妖怪,因為他身上處處閃耀著人性的光輝。他就是玉華州的黃獅精,也是《西遊記》中最善良的妖怪。

    當唐僧師徒四人路遇此地,問當地天竺王子附近是否有妖怪時,王子的回答是:

    “孤這州城之北,有一座豹頭山。山中有一座虎口洞。往往人言洞內有仙,又言有虎狼,又言有妖怪。孤未曾訪得端的,不知果是何物。”

    試想,一個妖怪若禍害四方,生靈塗炭,想必這天竺王子也不會不清楚,只能有一種解釋,這黃獅精根本就不喜歡搶家劫舍,危害生靈,而是試圖與人類保持距離。

    言歸正裝,這黃獅精準備開“釘耙宴”,需要豬羊,便派兩個小妖下山去買,對,你沒有看錯,拿著銀子去買豬羊,另外,這兩個小妖還盤算著拿回扣幾兩銀子買棉衣穿!

    “買了八口豬,七腔羊,共十五個牲口。豬銀該一十六兩,羊銀該九兩。前者領銀二十兩,仍欠五兩。這個就是客人,跟來找銀子的。”

    換作別的妖怪,別說是找銀子,估計會把沙僧連同豬羊一塊吃了,但這黃獅精是怎麼做的?不僅給沙僧增補了五兩銀子,而且還管了沙僧一頓午飯!

    當沙僧進洞看見了自己的兵器,黃獅精還特意叮囑他說:“客人,那中間放光亮的就是釘鈀。你看便看,只是出去千萬莫與人說。”

    根本就沒有想殺人滅口這事!如此心地善良的妖怪真是不多見了。

    最後,對唐僧肉沒有興趣,結局卻最為悽慘。

    在取經路上,並不是所有妖怪都對唐僧肉感興趣。

    不過,常言道,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妖怪也逃不過這個道理,你黃獅精覺得偷兵器沒啥罪過,那就好好教訓你一下,讓你反省反省。

    原著中寫道:

    那妖精聞言,止不住淚如泉湧,雙腳齊跌,喊聲振天,恨道:“那禿廝!十分作惡!怎 麼幹出這般毒事,把我洞府燒盡,美人燒死,家當老小一空!氣殺我也,氣殺我也!”

    遭此毒手,黃獅精萬念俱灰,甚至忘記了復仇,只想撞牆自殺。

    “老爺!我那們個山場,非一日治的,今被這禿廝盡毀,我卻要此命做甚的!”掙起來,往石崖上撞頭磕腦,被雪獅、猱獅等苦勸方止。

    電視劇中是不會播這段的,但原著中卻沒有放過此處,臨死前黃獅精流著淚說道:

    “以為你們是正人君子,沒想到一樣卑鄙下流,我等雖為妖,但沒傷生,沒想到你

  • 7 # 史文小通

    黃獅精在西遊記中,在沒偷兵器之前的所作所為,確實是一股清流,相比較於其它妖怪,可以說是完全遵守了人間的規矩,連買東西都還付錢,就這一點來說確實是與眾不同,有的人就憑著這一點,說黃獅精是死的最冤枉的妖怪,實則不然!

    什麼是冤枉?

    冤枉的真正意思,就是你沒有做,而被別人說成是做了,這樣的事才是冤枉!

    黃獅精幹了什麼事?

    偷盜!

    黃獅精看著別人的東西好,就給偷來了歸自己所有,還要開一個什麼所謂的釘耙大會,什麼時候,連偷盜都成了正大光明的了?這叫什麼?這叫恬不知恥,反以為榮!他根本就沒意識到偷盜是一種可恥的行為,認為在自己手裡就成了自己的了。

    等到失主找上門來,拒不歸還,性質惡劣,負隅頑抗,這樣的行為實在是惡劣!

    既然黃獅精自己做了壞事,那就要承擔責任!

    黃獅精偷盜行為是真,是不是懲罰過重?

    黃獅精只是一個普通的小妖怪而已,但是有一點卻與眾不同,那就是和九靈元聖的關係。

    偷了別人的東西,不僅不歸還,而且負隅頑抗,這還不算,還自己找靠山,找關係,讓人保護,尋求保護傘,這樣的行為放在今天,你怎麼看?如果是發生在我們自己身邊的事,估計我們肺都會氣炸了。

    作為妖怪,遵守人間的行為規則,那是一個本份,那是一個最起碼的行為準則。黃獅精的行為,我們不能把它看成是一種多麼高尚的行為,僅僅是自律而已。

    這就好比一個人,在現實社會中,是一個老實本分的人,以前根本就沒幹過什麼違法亂紀的事情,但是有一天,他犯罪了,而被執行死刑了,你能說他是冤枉的嗎?

    既然做了,就要承擔責任!

    說了這麼多,你還認為黃獅精是死的最冤枉的一個妖怪嗎?

  • 8 # 一文幾值

    我的答案是不冤。

    《西遊記》雖是在寫妖,本質還是在寫人,否則眾妖也不會修煉千年,只是為脫去動物形體,選擇進化成人形。我們分析他們的行為就要從人性出發加以考慮。

    吳承恩生活在明朝的中後期,歷經孝宗弘治、武宗正德、世宗嘉靖、穆宗隆慶、神宗萬曆五個時期,此時社會情況是政治階級矛盾,民族矛盾及統治階級內部矛盾不斷激化,並日趨尖銳。文化啟蒙思想興起, 市民文學蓬勃發展。《西遊記》得以應運而生。 

    封建正統思想對作者影響很深,他寫此書的目的是希望封建統治者透過自查自糾,把社會治理得更好。作者運用浪漫主義手法構建起一個虛擬的神仙國度,但這個架構的搭建是以人類社會的結構為基底。

    黃獅精所犯的罪行是盜竊罪,以今日的法律來論,雖不構成死罪。但在法律最為嚴酷的明朝時期,盜竊數額巨大是可以被判為死罪的。明代《大明律.賊盜》規定,偷的東西價值一百二十貫以上的,就要視情節輕重決定是否判處絞刑。

    顯然,黃獅精夜潛皇宮所偷武器價值遠不止一百二十貫,更關鍵的一點在於,孫悟空等人上門索要武器時,遭到了公然的抵抗,並號令眾小妖要置師兄弟三人於死地。如此行徑,以當時的律法來論,死罪肯定是板上釘釘的事實。那麼又是什麼給廣大讀者造成了黃獅精死得冤枉的假象?

    在吃人為標配的妖怪世界裡,在行惡為準則的妖邪國度中,黃獅精無疑是一個異類,長年為妖,不吃人,不倚強,更可貴的一點在於,遵守人類社會的文明公約,買東西還講究誠信。

    如此怪異行徑,無形之中讓讀者頓生幾分好感,這也難怪黃獅精雖罪該致死,但被道德感所束縛的讀者在情理上為其暗暗叫屈。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在於,與其他十惡不赦的妖怪相比,黃獅精犯的只是一點“小錯”。

    如若把這件事單拎出來,就事論事,恐怕大家不會對黃獅精的死感到惋惜。但一旦把它置身於整個大環境中,與其他妖怪的行為進行對比,人們往往會失去理智,認為這是一件有待商榷的案件。俗不知法律是個不講情面的東西,只要逾越它所規定的紅線,就必會受到應有的懲罰。

  • 9 # 恆實說

    大家好,我是恆實。我來回答:“你覺得黃獅精是《西遊記》中死得最冤的妖怪嗎?為什麼?”這個問題。恆實的觀點,一點也不認為黃獅子精死得最冤。反倒覺得像這般“心慈面善”的妖怪,在《西遊記》中登場本身就是一場大大的錯誤!

    反串了

    有部影視作品中曾說過這樣一句話:人和妖精都是媽生的,人是人他媽生的,妖是妖他媽生的!可見自古就認為人妖不同路。人應該有人的作派,妖就應該有妖的風格。

    似黃獅精這樣“慈善”:置辦一桌酒席還要自掏腰包、虧欠些攤販銀兩還要依數補齊、竟然還默許手下留凡界俗人吃飯參觀.......看到此不禁懷疑黃獅精“妖教”怎麼那麼好呢?這還是妖怪不是了?

    凡事都要講一個“專業”。即使是做為妖怪拜託也要專業一點好不好?黃獅精大人!你首先得認清自己的本質就是一頭畜生!你學得一身好武藝究竟是為了鋪路搭橋?還是開粥棚救濟貧苦百姓呢?顯然都不是!你既然不是出自這個崇高目的,那你真實的想法就是要成一名厲害的妖!而現在這樣,不得不說你反串了!

    冤枉了上回咱們分析道黃獅精自一開始就沒有清楚地認清自己。雖然處處表現的與人為善、大度慈善,但你為什麼偏偏一開始就見財起意,做出禽獸不如的事情呢?

    這還是說明黃獅精你此時依然是一頭妖怪,不僅相貌為妖,心術也為妖!說什麼無故被孫悟空等人蠻橫打死,其實不過是你吃下了自己種下的苦果!有什麼冤不冤的!常言說得好“種瓜得管,種豆得豆”。你不去偷別人東西,別人怎會無緣無故、吃飽了撐的打死你?

    小結心術不正即為妖!如果不點名道姓是黃獅精幹的,外人聽了這一番“友善”事蹟,說不定止不住地誇讚這是一個人品有多好的善人啊!當聽到這麼好一個“善人”反被“惡人”打死,都會搖頭惋惜世上“好人”竟得到這樣的待遇。老天不公啊!

    但是如果親眼看過西遊記這一章節後,就會明白黃獅精根本就是一個“偽善”的妖!待人處事最怕心術不正,一旦心術不正,即使是人也是一個人身妖心的怪物!但凡碰到這樣的人,一概不可交更不能深交!

    故此,恆實認為黃獅精被打死一點也不冤,其下場純粹是咎由自取,no zuo no die!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人說“人生所有的問題,最後都是錢的問題”你認同這句話嗎?為什麼?